回眸 第九节

今年暑假,我到成大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两天一夜。

第一天开完会後,在成大校园内随兴漫步。

走着走着,突然想起她曾说暑假时可能会回台湾开同学会,

那麽或许她会回高中母校走走吧?

这个念头刚起,我立刻转身离开成大校园,走出成大校门。

在街上只走了五分钟,便来到高中母校的校门口。

高中毕业後,虽然念大学和研究所时常经过母校门口,却从未走进。

如今终於在毕业20年後,又走进母校。

今天是星期六,学校不上课,校园里没什麽人在走动,很安静。

想起以前念书时,周休二日尚未实施,星期六还是得上课。

虽然多放假是好事,但我这些年来常庆幸那时星期六没放假,

所以跟她通纸条的那段日子,一星期可以有六次来回,而非五次。

很多楼拆了,原地盖起新的楼,这座待了三年的校园看起来很陌生。

唯一熟悉的,是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依然是三层,虽然外墙刷了新的颜色,但并未改建。

夹在各式各样新建大楼之间,这栋楼显得老旧而突兀。

我缓缓走向它,大约还剩30步距离时,听到一阵笑闹声。

在好奇心驱使下,我走近声音传来的方向。

声音是从一楼某间教室传出,我在教室外的走廊停下脚步。

教室内约有30个人,男女都有。

虽然多数看来三、四十岁,但看起来像是五十岁的人也有。

或许是以前毕业的补校学生吧。

教室内的笑闹声突然停止,几秒後传来吉他声。

讲台上有个女子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自弹自唱。

唱的是《DonnaDonna》,JoanBaez的歌,

也是她学会弹的第一首西洋歌。

我微微一惊,偷偷打量这个弹吉他的女子。

这女子穿着棉布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发型简单而清爽,

是那种脑後打薄的短发。

虽然看起来已经30多岁,但清秀的脸庞上透着三分稚气。

我不知道这女子的吉他弹得有多好,但歌声很好听,清亮而乾净。

虽然唱的是英文歌,但咬字和发音都很自然,不会带着奇怪的腔调。

我听了一会,有些入迷,一直呆立在走廊。

突然间,我的心跳加速,因为我将这女子和她联想在一起。

会是她吗?

莫非她们班刚好在今天选择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可能吗?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心脏快从嘴里跳出。

但没多久一桶冷水便从头上浇落。

一来利用暑假时间开同学会的人很多;

二来这间教室在一楼,而我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却在二楼。

因此我很难想像她会出现在这间教室。

《DonnaDonna》唱完了,教室内掌声雷动还夹杂着“安可”声。

女子原本想站起身走下台,却禁不住台下一再鼓噪,只好又坐下。

坐下的瞬间,女子略转过头,正好与我视线相对。

女子微微一笑,那笑容彷佛是说:“欢迎。”

也彷佛是问:“好听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而且一直站在走廊上似乎也不太礼貌。

我朝女子点了点头後,便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身後再度传来吉他的旋律和女子的歌声。

这次是《Jackaroe》,又是JoanBaez的歌。

我不禁停下脚步。

这女子显然喜欢JoanBaez的歌,跟她一样。

但如果这女子真的是她,为什麽不弹《DiamondsandRust》?

想通了这点,我顿时觉得失望。

在心里叹口气後便缓步向前,身後《Jackaroe》的歌声越来越淡。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elltheydidagree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hynotyouandme

Oh,sowhynotyouandme……

这对恋人後来结成了连理,而且过得幸福美满。

这对恋人後来结成了连理,为何你我不能?

为何你我不能?

她说得没错,《Jackaroe》的旋律和歌词,都有一股化不开的悲伤。

以前听《Jackaroe》时并不觉得悲伤,但现在听来心里却觉得酸。

“为何你我不能?”

是啊,为什麽我和她不能在一起?

我不想陷入这种感伤的情绪中,便迈开脚步走到楼梯口,

然後快步爬楼梯到二楼。

我走进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四下看了看,好像有些变,又好像没变。

经过这麽多年,对这间教室最深的印象,就是我的座位所在的位置。

课桌椅虽然变新了,但仍然是课桌下有空间可充当抽屉的那种桌子。

我坐在以前的座位,低头一瞥,抽屉空空如也。

右手下意识往抽屉内掏了掏,这是以前进教室坐下後的第一个动作。

抽屉内果然没有任何东西,只有淡淡一层灰尘。

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小纸条,在纸条上写下:“我可以见你吗?”

然後轻轻放进抽屉。

虽然有些无聊,但这些年来,我老想这麽做。

开学後上课的学弟看到这纸条时,应该会吓一跳吧。

他会像我一样,怀疑是鬼吗?

我直起身,轻靠着椅背,看着黑板。

21年过去了,黑板还是绿色的,却始终叫黑板。

“你好。”

我闻声转头,刚刚以吉他自弹自唱《DonnaDonna》的女子,

正站在教室门口,她的吉他背在左肩。

我有些惊讶,但还是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这是我的母校。”她说。

“喔。”我说。

“你不觉得讶异吗?”她说,“一个女生从男校毕业?”

“这也是我的母校。”我说,“所以我知道这里晚上有补校,而补校

有收女学生。”

“原来我们是校友。”她笑了笑。

“你们是在开同学会吧?”我问。

“是呀。”她说。

“同学会结束了?”

“还没。”她说,“我只是溜上来一下,想在这间教室弹一首歌。”

“弹一首歌?”

“嗯。”她点点头。

她缓缓走进教室,四处打量一番,像我刚刚走进教室的反应一样。

“刚刚那间教室,是我高三时的教室。”她说,“由於我们补校学生

从没见过下午时分的校园,便选在教室开同学会。”

“同学会的气氛很热烈,你们班上同学的感情一定很好。”

“是呀。不过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为什麽?”

“这间教室,是我高二时所待的教室。”她边漫步,边说:

“我对这间教室的感情很深。”

“我高二时也在这间教室上课。”我说。

“哦?”她楞了一下,然後笑了笑说:“真巧。”

她在离我三步远的距离停下脚步。

“我可以坐你现在坐的椅子吗?”她问。

“喔?”我有点吃惊,站起身离开座位两步,“请坐。”

她将吉他从左肩卸下,随手摆在身旁的课桌上,然後走近我的座位。

“谢谢。”她坐下後说,“我高二时就坐在这个位置上课。”

我原本想说:我也是。

但不知怎的,竟然有些紧张,说不出话来。

“你的吉他弹得很好。”定了定心神後,我说。

“谢谢。”她说,“弹吉他是我念高中时的习惯,也是兴趣。”

“我高中时的习惯是念书,兴趣也是念书。”

“你讲话的语气,很像我高二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她微微一笑,

“我就是想在这间教室、坐在这个位置,为那个朋友弹首歌。”

她右手轻轻抚摸桌面,缓缓的,如释重负般,呼出一口气。

略抬起头看了看黑板,仰头看看天花板,再转头看看四周的墙。

然後低下头看了一眼抽屉。

她突然像是受到惊吓一样弓起身,嘴里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停顿了几秒後,她伸手把抽屉内我刚写的纸条拿出来。

她看了纸条一眼,随即抬头注视着我。

“那是我写的。”我说,“念高二时,每天早上都可以在抽屉里发现

有人写纸条给我,而我也会在那张纸条上写些字,再放回抽屉。”

“应该是跟你同一个座位的补校学生写的。”她说。

“你猜对了。”我说,“但我刚开始还以为是鬼吓我呢?”

“那是因为你笨。”她笑了笑,“是你自己把补校学生当成鬼的。”

“只怪我抽屉不收拾乾净。”我也笑了笑,“活该被吓。”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

“你知道吗?我念高二时,每天傍晚匆忙进教室後所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坐在座位上写纸条,写完後放进抽屉。”

“我……”我突然结巴,接不下话。过了一会,才勉强说出:

“我现在知道了。”

“就在这间教室,我认识了一个没公德心、低级无聊的高中男生。”

“真巧。”我说,“我也在这间教室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清新脱俗

的补校女生。”

“可以跟你借枝笔吗?”她问。

我将笔递给她,她伸手接过。

她在那张小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再将纸条递给我。

纸条上在“我可以见你吗?”下面,有一列笔直的字:

“我也想见你。”

我们互相注视着,彼此的视线都没离开,像正凝望着过去的青春。

虽然只有十几秒钟,却像逝去的21年那样漫长。

视线变得有点模糊时,我首先打破沉默,说:

“这间教室好像没变。”

“教室是没什麽变,但窗外的景色变了很多。”她看了一眼窗外。

抽屉内的时空或许停留在当年,但窗外的世界却不断前进与改变。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说。

“应该是: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她笑了笑,“你多加了两个“的”。”

“不好意思。”我也笑了笑,“这是自从高二某次写一万字作文後,

所养成的坏习惯。”

“看来那次作文,对你的影响很大。”

“没错。”我点点头,“我现在写文章会到处加“的”混字数。”

“你太dirty了。”她笑了起来,略显稚气的脸庞更年轻了。

“不过如果没有那次作文,我便不会认识那位心地善良、清新脱俗的

补校女生了。”

“如果没认识那位女学生,你现在恐怕还是没公德心、低级无聊。”

“应该是吧。”

“那你认为,我们前辈子共回眸了几次?”

“详细数字不知道,但已经确定超过五百次。”

我们相视而笑,能够擦肩而过就不枉前世的回眸了。

“想听《DiamondsandRust》吗?”她说。

“这得回眸一千次以上呢。”我说,“难怪我这辈子脖子老觉得酸,

一定是前世回眸太多次。”

“那你听完後,会痛哭流涕吗?”

“一定会。”我笑了笑,“跟听到某人的冷笑话一样。”

她站起身,走到刚刚摆放吉他的桌边,拉开吉他封套取出吉他。

我突然发现她的吉他封套上吊着两颗红,仔细一看,是相思豆。

她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那两颗红,便笑说:

“你真会捡。都过了21年了,这两颗豆子还是那麽红。”

我的记忆瞬间回到21年前台风天的校门口。

耳边彷佛响起当时的狂风怒号,浑身也有湿透的错觉。

等我回过神,她已调好背带,将吉他背在身前,顺势坐在课桌上。

“好多年没弹这首歌了。”她说,“如果弹错可别笑我。”

“你忘了我根本不会乐器吗?你弹错了我也不知道。”我笑了笑,

“你只要小心吉他的弦,可能会断喔。”

“嗯,因为你是英雄。”她笑得很开心,“所以我会小心的。”

然後她收起笑声,低下头,试弹了几个和弦。

“我准备好了。”她抬起头问,“你准备好了吗?”

“嗯。”我做了个深呼吸後,点了点头。

但当她的手指在吉他弦上划下第一道弧线时,我突然很激动。

21年了,时间虽然像《Riverofnoreturn》所唱的那样永不回头,

但我依然清楚记得她在纸条上告诉我《DiamondsandRust》的故事。

《DiamondsandRust》的吉他前奏约30秒,晚了21年的30秒。

前奏还在流转,她还没开口唱歌前,我已经感觉到眼角的湿润。

“Well,I'llbedamned……Herecomesyourghostagain……”

她才唱第一句,我的泪水便在眼眶内不安分地蠢动,差点夺眶而出。

她唱歌时的神情很平和,看不出任何波动,直到唱到那句: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时,

她脸上才露出微笑。

而我始终藉着深呼吸来平息内心的波涛。

“Yes,Iloveyoudearly

Andifyou'reofferingmediamondsandrust

I'vealreadypaid……”

吉他的旋律渐歇,然後完全静止。

她眼里闪着泪光,脸上却洋溢着淡淡的满足。

我也觉得满足,尤其是眼眶内的水分早已饱满。

“快上课了。”她看了看阳光射来的方向,轻轻地说。

“已经下课一会了。”我也看了一眼阳光射来的方向。

而黄昏的阳光,正斜斜的洒进抽屉,抽屉内透出一股温暖的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