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气并不好,乌云在半山腰翻滚,我在陈书俊的车里,车在山间的公路上疾驰,鼻子里充斥着泥土、扬尘、汽油、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并不好闻,嗅觉混乱,如这个夏末。
又是一个季节,要过去了。
我拿起车前摆放的香水,好奇地闻了闻,坐了这么多趟陈书俊的车,我是第一次注意到这股香味,软软的,不浓不腻,却也不淡,像糯米甜酒般让人回味,我说:“真好闻啊,这是什么牌的香水?”
精巧的香水瓶上,贴的是我不认识的文字,像英文,又不是英文,不知来自哪个国度,只觉那澄黄色的清液,充满了浓浓的异域风情。
陈书俊的交友总是这样广阔,见识到那位名叫卡玛的新德里首席设计师的手艺后,我越发迷恋身边这个男人,迷恋他并没有因多金而世俗化的品味。
如果他来做艺术,我相信他一样会是个出色的艺术家。
陈书俊笑笑,说:“朋友从越南带来的土产而已,不值钱的,你喜欢香水,回头我给你买最好的。”
我连忙摇头:“我素面朝天惯了,用不来这种东西,只是出于艺术的眼光欣赏一下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他握着方向盘,认真望着前方路面,认真地说:“洛洛,我喜欢这样的你,真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幸福。”
我摸摸鼻子,说:“我们好好的,肯定能幸福啊。”
不知怎么,他说这句话时,我就特别感动,好像那一切事故、绑架、失忆等等人生坎坷,都已与我无关,我的世界里从此只有一个陈书俊,我爱他,信任他,愿与他携手到老,沉沦在这种美妙的异域芬芳里……
沉沦……
车窗外一成不变的路面,山峦,天色,看得我渐渐腻味,眼皮止不住地打架,奇怪我明明睡到下午才起床的,这会儿竟又犯困了。
脑袋更是昏昏沉沉,兴奋的神经们仿佛一瞬间疲软下来,我神智也渐渐有些不清楚,在副驾驶座上,打了个哈欠,就困得东倒西歪了,恍惚中,陈书俊的声音似乎响起,说:“洛洛,借你手机一用,我的好像没有信号了。”
我依旧歪在座椅上,鼻子里满是那异域的香水味道,听到他的话,我想也没想,就从包里摸出手机给他,没想到手脚也开始犯软,就像骨头被连根抽走一样,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好不容易把手机扔给他,就再也抬不起手腕了,那股奇异的香水味,在这一刻越发地甜美浓腻起来,让我连思考能力都逐渐丧失。
又不知过了多久,车依然飞驰在山间的公路上,窗外景象更是偏僻,满目荒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知开到了什么地方,我却只能在座位上死命地和困意做斗争,连开口询问的力气都拿不出来。
终于,车驶上一条盘山小路,路已变成干燥的黄色土路,陈书俊说:“快到了。”远处山峦之间,已传来轰鸣的雷声,山间乌云翻滚,空气闷热,让人憋慌,在这夏末最后一场雨落下之前,陈书俊争气的小跑车,终于在一栋突兀的木屋前停下。
我已差一点儿就要睡过去,纵使强睁着眼,精神也已快撑不住,那股来自异域的神秘香水味,仿佛已渗进我的血液,渗进我的生命里,怎样都无法驱逐出去,就算明知是这香水有问题,我也无能为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陈书俊掏出一个药罐,往嘴里倒了几颗,我顿时就明白了。
解药么?怪不得,他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这总不会是用来助兴的迷情药吧,陈书俊不像是具有重口味嗜好的人啊。
我仰面躺在椅子上,手脚发软发凉,陈书俊解开他自己的安全带,凑过来,在我耳边极其暧昧地说:“我们到了,洛洛,你期待很久了吧。”
我靠,我什么都不期待,我只想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他说完,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又砰一声关上,竟径自把我仍在车里,一个人进了那木房子。
房子门口清清冷冷,别说什么酒庄,连块招牌都没有。
我靠,他难道在骗我?!
这时我才有些慌了,一慌,身体就拼命往下淌虚汗,加上陈书俊熄了火,再无冷气,我被闷在车里,又热又晕。
我耳边响起景深的警告,他说,陈书俊不是个好人,他说,洛洛你千万离他远点,他说,洛洛,我带你走,去到没有他的地方。
可我是那么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是童话里的灰姑娘,以为景深只是以拆散男女主人公幸福为己任的恶毒男配。
汗水流进眼睛里,咸涩的刺激,痛的我好歹清醒了些,我摸到胸前放着的包,连忙去摸手机,想打电话,却摸了个空。
我才想起手机被陈书俊“借”走,一直没还给我!
车门被锁上了,一股绝望从我心中升起,那瓶该死的香水,依旧明晃晃摆在我眼前,似在嘲笑我的天真无知,我却再也没力气去扔掉它了,昏沉感再度袭来,我告诉自己不能睡,不要睡,可是世界已天旋地转,我依稀看到木屋的大门打开,一个酷似陈书俊的轮廓,走出来,他身边还有几个有说有笑的人,他们一步步朝车子走来,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他无心的失误,这依旧是一场童话,多么希望他过来开门放我出去,用他斯文秀气的声音温柔地说“对不起亲爱的。”
可是那憧憧人影,在乌云压迫的天空下,在雷声轰鸣的山野间,更像是收割生命的恶魔。
我又是多么希望,他永远也别过来,哪怕我闷死在车里,也不要落到他手上。
在惊慌与无力中,我最后想起的,是网络上关于任家月的那个帖子,我只是回复了无关痛痒的一楼,还来不及做更多帮助老任的事,还来不及和老母说再见,还来不及……和景深……说对不起……
大雨终于倾盆而下,雨水像鼓点一样打在车窗上,我的世界一片混沌,在浓烈的香味重,终于我头一歪,昏睡过去,再无知觉。
倾世的雨,倾城的谎,没有尽头的路,诺言如生命,轻如鸿毛,在可笑的世间,死亡散发异域的香味,在荒诞的时间,天真践踏为鞋底的泥泞,世上没有童话,没有传说,没有神,谁也不能救赎堕落的灵魂,我在命运的掌心跳舞,身后是万丈混沌,在这飘摇的人间,我看不到宿命的终点,没有光的明天,被王子欺骗的双眼,南瓜车与死神擦肩,雨声淹过殿前。
睁眼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极其简陋的室内,而四肢都被缚在一张硬板床上,衣服撕开了半边,露出半个胸罩。
我试着动了动,却挣不脱这绳子,手腕脚腕都被绳子绑着勒得生疼,只有脑袋还能稍稍动弹,我看到了这个陋室的右面有一扇门通往外头,门开着,外头的谈话声也清晰传了进来。
我立刻按下了喊救命的念头,重新闭上眼睛,听他们说些什么。
“阿望,你是不是喝多了,北京城什么漂亮姑娘没有,你还执着这个女人?都八年了,这不是你的性格!依我看速战速决,咱们不是没人盯着!出来太久会有人起疑心的。”这急迫的,一改往日慢条斯理风度的,是陈书俊的声音,这声音,化成灰我也认得。
“没事呢,不在场证据我早安排好了,来来来,阿信,喝酒先,喝了这碗酒,就玩那娘们去,嘿嘿嘿……”
“高望!现在不是玩的时候!”
那个玩味的声音被陈书俊厉声打断,我才记起,这不就是那日开生日派对的高望么?高望是陈书俊的发小,他们两人,把我绑这来,到底想干什么?
“是啊,阿信,你太急了,怕啥,哥几个横行北京城,别说这荒郊野岭的,哥去闹市区杀人放火都没人敢把咱怎么样,阿信啊,几年不见,你的胆子怎么变小了?”又一个暧昧油腻的声音,我不知道是谁,估计也是他们一伙的。
高望的声音响起:“来来来,喝酒壮胆,嘿嘿,阿信啊,这事儿你又不是没干过,当年你可是咱哥几个里最狠的,怎么如今怕成这样?”
“不是怕……”陈书俊的声音犹豫了,“我总觉得今天有哪里不对,咱们还是利索点吧,这娘们总是颗定时炸弹,昨天还叫人绑架了,看样子白家也盯着她,要是她上法庭作证人,不但周辉,我们家都要惨了,妈的,网络上那些屁民这时候都出来闹腾,这舆论老爷子都压不住啊……”
“没事没事,哈哈,哥不就惦念着这小娘们的身体么,阿信你放心,很快的。”高望的笑声。
“是啊,阿信,你当年不是答应让哥几个品尝的么,没想到这妞后来给跑了,相貌也大打折扣,但那香喷喷的身体还是在的啊,哈哈哈哈……哥玩女人,从来只在意身体,哈哈哈,阿信你啥都别说了,一会我和阿望先去尝尝,完事了咱们再灭口。”
女人、身体、灭口、证人、法庭、当年、周辉、任家月……
他们举杯祝酒的声音被一阵阵的雨声淹没,一时间,我脑袋格外清醒,那些零落的字眼,残缺的线索,逐渐在记忆中构成一张张落寞的脸,甚至有依稀的回忆片段,一幕幕放过眼前,可惜我已无能为力,在这里,等待我的只有死亡和凌辱,哭,恨,怨,悔,怎样都无用,我只怪我自己,怪我太过天真太过愚蠢,在糖衣面前,我竟轻易相信了魔鬼的童话。
待我好的人,我却欺骗他们,如今没有人能救我,连我一向不离身的眼镜也不在了,我仰面躺在木板床上无法动弹,如一条任人宰割的鱼,绝望和恐惧渐渐有如屋外雨声急迫而来,我闭上眼,欲哭无泪。
一个人走进来。
是高望。
他面色通红,大概是喝高了,步伐也有些不稳,那张昔日油光满面的脸上,多了几分猥琐和下流,而我像欣赏马戏一样欣赏着他,死到临头,我反而什么都无所谓了,只是顾自好奇,想不到高望、陈书俊他们这样身处上流社会的体面人,竟也会拥有下流表情的。
是不是,人的骨子里,无论高低贵贱,都是同样的灵魂?
高望的手摸在我脸上,我厌恶得想吐,冷声问他:“陈书俊呢?他是不是没脸来见我?”
高望笑了,是望着待宰羊羔般的笑,他说:“什么陈书俊?你也太天真了,哈哈,这里只有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