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原来是你……
我跪在树下,泣不成声。
那一年夏末,最后一场雨,下过了时间的界线,永远地落在我的生命里。
漫山遍野,淡红色的液体安静流淌,汇在大雨冲刷成的溪河里,最后渗入泥土,慢慢不见,连叹息都没有。
漫山遍野的青草夹杂泥土,是一股潮湿而浓烈的味道,在那一个黄昏,一直奇怪地侵占着我的嗅觉,它们是如此浓烈,浓烈到让我甚至闻不到满目红色液体的气味,我只能痴枉地伸出舌头,舔舐指尖沾染的,转瞬又被雨水冲走的液体,没有味道,也许我的味觉也失了神,我只能跪在树下,跪在那个蜷缩倒下的身体旁,像一只悲哀的独角兽。
夏末的雨,彻骨的冷。
我紧紧攥着景深的手,削瘦嶙峋的骨节,缠在一起,像至死也不甘的连理树,他的手冷得像冰,这双曾经温柔抚我头发,曾经为我带过无数好吃的,曾经白皙修长,在一屉屉中药香里……让我魂牵梦萦了多少年的手啊……
景深,景深,我一遍遍喊着他的名字,他的眼皮轻轻抖动,他尚有呼吸,他甚至想把手指从我手中抽开,而我只能木讷而固执地,把他的手臂抱在胸口——尽管,那手臂上一道道翻卷又裂开的、那一夜在网吧为了救我而留下的伤痕,它们怵目惊心地对着我嘶喊:夏洛,你配不上这个男人。
那些伤口,就像撕在我身上一样疼,如果可以,我宁愿不要过去,不要那段不堪的岁月,青春青春,青而为春,夏至成伤,命运中的我们,兜兜转转,漂泊多年,竟绕回最初的角落。
可我们已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爱情,失去了生命,我们寻回的不再是珍贵,不再是期待,不再是圆满。
也许,只懂得了残忍,以及长大。
雨声在耳边,如遥远时光中的潮水翻卷,在大海与人世的尽头,曾有我爱你的年华绵长如传说,可是它们再也回不来了,就如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景深,若是你知道我已经想起来所有,你会不会更加厌恶我?
景深,我看到你倔强阖上的眉目,它们曾经是一扇门,上面有古朴沉静的雕花,门中有悠悠燃烧的烛火,它们曾在我无数个怔忡的梦中,亮起生的光芒,如佛祖座前的长明灯,那光芒温柔而慈悲——可是我却没能抓住,也再也没有机会来抓住了,景深,你无数次的好意,被我的自以为是,残忍地拒之门外。
不过那一切都不重要了,景深现在还活着,这是让我最为庆幸的事,那些狂乱的子弹没能打到他身体的要害处,也许是老天终归有眼,他在那般危机的关头,也依旧能护着我,还能避开要害处,如果没有我,他或许能毫发无伤躲开这一劫。
我,他的劫数,终归是因为我,他和八年前的那个少年一模一样,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更多的坚强与包容,而他的灵魂未变,那么多年,他还是他,只有我变了。
脑海中的过往片段肆意嘲笑着我的软弱与无知,对此我只能苦笑,当年我是怎样热忱与迷恋着这个男人呵,他与他的药香,曾是我生命的全部,可如今过眼云烟,一切只剩下狼狈。
老天有眼,命运弄人。
警察到最后也没有来。
只有祝欢事先叫的几个兄弟急急忙忙赶到,但陈书俊和高望他们早已在那一阵乱枪狂射后,跑得没了影。
祝欢从他兄弟手里抢了把雨伞塞给我,又扒了件干爽的外套让我换上,我望见他目光中的焦虑,却只能低低地应了声:“谢谢,我不用。”
“姐……”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景深,欲言又止。
景深只躺了没一会儿,又强撑着站起来了,他全身都是淡红色的,雨水冲刷过的血迹,他依然倔强地倚树而立,与八年前的影子重叠,但八年后的他站在树下,不再看我,他只问祝欢说:“警察还没来?”
虚弱到喘息的声音,如风中摇曳的烛火,他每说一个字,我心里都会不由得狠狠痛一分。
“警察?别提了,那几个王八蛋的后台大着呢,走吧,我兄弟开车过来了,就在下面,先去医院,你们俩小命还在就好,别的事回去再计较。”
景深叹了一口气,也许这个结果,他早就想到了,只有我,天真得跟个傻子一样。
“我手机也坏了。”祝欢一边叫人把景深搀扶下山,一边摇头抱怨,拎出他半只被踩得破烂的手机,说:“本来这里面有我窃听来的内容,这下完了,那些王八蛋后台大,估计连立案都不会给我们立。”
“啊?!”我急了,连忙说:“这就不管了?我也是证人啊,这绑架杀人持枪的,警察和法律都不管他们么?”
祝欢和景深同时用看脑残一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解:“那你的伤,景深的伤,都白受了?”都……为了我……?说到景深两个字,我心里又狠狠地痛了一下。
“回去再议。”祝欢说。
几人上了一辆面包车,车子一路开进市区,景深坐在后座,脸色惨白,浑身是血,肩上臂上扎着的布条,早已被血水浸透,我几乎难以去想到底有多少发子弹,打进了他的身体。
就算不是致命要害,那也是生生的血肉啊!若不是我当时固执,若不是我拖累他,他也不会伤成这样,如今他心里,该有多厌恶我?
我抬眼偷偷瞧他,他双唇紧闭,湿漉漉的发丝贴在两颊上,还有几缕垂在眼前,随着车子的震荡无力摇摆,我想帮他理开,刚伸出手,就见他眼睛一睁,直直望着我,我顿时吓得缩回手去。
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他这样冰冷没有温度的目光。
像是有最后一点温暖的光芒,也在我生命中熄灭了。
“对不起……”我只能闷闷地对他说,声音却小得连我自己也听不见。
车子停在路边,我看了看窗外,这地方我还挺熟,路边那家招牌鲜艳的酒吧,名叫神话,是祝欢驻唱过一年的地方,也是我常常来蹭酒喝的地方,而隔三条马路,就有一家挺大的区级医院,景深这伤势,如果再不就医,恐怕失血过多都会没命。
祝欢坐在前排,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过来说:“景深你的枪伤,去正规医院……会有麻烦吧?”
“那去我的诊所吧!”开车的那位哥们连忙说,“小诊所,警察也查不过来,去正规医院就怕他们又找你灭口,这年头,借医疗事故杀人的可多了……”
我本来还想打趣这哥们,他的诊所是专治不孕不育症的,也亏他好意思说,只是听到他说最后一句话时,我的心情瞬间跌落到低谷。
医疗事故。
杀人。
仿佛有一盆冰水当头泼下,我四肢冰凉,如坠冰窖,那样不堪的过去,而我得幸活下来,却仇将恩报,还把景深伤成这样,他心里的伤口,恐怕比身上的更深。
我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与他在一起,还有什么资格求他原谅?
“随便。”——我只听到他低声地与祝欢他们聊天,他说:“去诊所吧,我也是医生,自己能处理的。”
祝欢估计是见他没什么事,就也高昂了兴致,放大声音在那拍着身边哥们的肩膀,笑说:“他还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哦,你不是想学医么,拜他为师吧,哈哈哈。”
“喂,阿欢你不是还自诩哈佛毕业生吗?那天你还拿毕业证给我瞧来着……”开车的哥们一脸不服气。
祝欢闻言大笑起来,他们再说什么,我听不清了,我脸颊一侧靠在车窗上,红绿灯在街角闪烁如雾气,车子刚要开动,我盯着那雾茫茫的光影,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我说:“我要下车。”
“姐你想干啥?等会我送你回家啊。”祝欢说。
而景深只是看了我一眼,又顾自合目养神,这更让我郁闷懊恼,我说:“我没事,你们去诊所吧,我就想一个人走走,或者去喝一杯。”
说完我就打开车门,往那家名叫神话的酒吧走去,这个时候,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休息,我只想喝个烂醉,忘了所有,如果麻木可以减轻痛楚。
祝欢说:“姐,那我陪你!”
“不用了。”我开门就下去,连伞都顾不上拿,也许我骨子里就是个懦弱的人,见不得他受伤,更见不得他痛苦,每当我无能为力时,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避,我疯了一样,想从他身边逃开。
“夏洛,你还是这么不知自爱。”
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祝欢不会这样说,语声中那种陌生的冰冷,独独属于景深的,又或者,只是我幻觉的——当我回头看时,面包车已越过红绿灯,消失在雨雾茫茫的车流大海中。
是,我不知自爱,他到最后,还是恨我耻我的,我想着那个声音,站在十字路口中央,憋了一路的眼泪,终于扑簌簌地落下来,决堤,心痛到无法自持。
我在酒吧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几年不来,这里的招待都换了新的,大概是看我面色不善,又浑身血渍,也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搭讪,我一个人喝着度数最高的白兰地,浑浑噩噩就到了天黑。
昏暗的灯光中一个穿着破烂西装,形似乞丐的男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我看了他一眼,并不反感,只是心想居然还能在这碰到比我更落魄潦倒的人。
“嘿,哥们,你也失恋啦?”我向他打招呼,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也许,同是天涯沦落人。
“不,我失业了。”他说,说着,摘下他缺了半只角的墨镜。
如是以往,我必是一口酒喷出来,这……这这这个人,竟然不是别人,就是时下失踪的,因官司缠身公司破产人人喊打的让景深找了许久的,今、良、义!
可见江湖何处不相逢,但如今我早没了那份心性,只是无力地笑笑,说:“原来是长生大师。”
冒牌货今良义的脸上,早已不复往日的红光满面,连带那些赘肉,都跟打了瘦肉精似的,只剩一层层垂坠下来的皮,挂在两颊上,除了丑,还是丑。
不过,我又何尝不丑呢?我一边灌酒,一边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今良义也是,大概受到我情绪的感染,几杯酒下肚,也开始笑,又笑又哭,像个疯子,又像个孩子。
总之,就是我们两个傻子对坐,又干杯,最后成了相互吐槽。
今良义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回来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当年能忽悠到这么多善男信女的根本原因,就是凭着这一张嘴。
“我老婆跟县委书记跑了,儿子矿难死了,我被下岗了,你说,你说我要怎么活下去?”
今良义的故事说到最后,一杯酒扣在桌子上,那些透明的液体从桌上落到地上,也从他的眼中落到脸上,我从来没想过,当舞台的灯光暗去,当华丽的浓妆卸了,这样一个苍老的男人,居然也会当众落泪。
我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看来我们都一样。”
今良义哈哈笑了,说:“说说你的故事吧,老哥我算命是瞎扯,但至少是个绝好的聆听者。”
那一夜,糜烂的雾雨光影中,我喝完最后一瓶酒,对他讲了我曾经的故事。
我曾经爱过一个少年,他叫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