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在沉默的夏天
文/李 萌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陈默正坐在我的床边,手里拿着一个苹果费力地削着皮。我觉得四周的空气有些诡异,然后就看到了头顶吊着的那个大玻璃瓶磨磨蹭蹭地往下掉水滴。
我突然腾地一下坐起来,朝着他大喝一声,陈默,你怎么把我搞到这么一个不三不四的地方来了?他显然被我一瞬间的起死回生吓着了,瞪大了眼睛,手里的苹果一下子掉到地上,骨碌碌地滚了好远。
我笑得手舞足蹈花枝乱颤,输液管被我折腾得在空中可怜地打着旋儿。陈默顾不上去拣苹果,上前一把按住我的左胳膊,紧锁着眉头严肃地对我喝道,这是医院,你给我老实点!然后他去把苹果拣起来,认真冲洗了一遍,拿在手里继续削。
真是活见鬼,陈默嘟囔着。他的眉头从我醒来以后一直没有舒展过,我居然头脑发热地答应陪你出来轧马路。你前一秒钟还指手画脚地给我讲昨天晚上湖人队的比赛,突然就晕倒在我怀里不省人事了。大小姐,你血压很低诶,你知不知道。你血压低你就得悠着点儿啊,不能不吃饭不喝水一个劲儿地走路说话啊。结果你倒好,一闭眼睛什么都不知道了,弄得路上的人都以为你在我面前殉情来以死明志呢。
我仔细地回想几个小时以前,我是在跟陈默讲篮球比赛的,后来脑子好像一下子抽空了,再后来我就记不得了。
我的血压是够低的来着,这么些年来几乎就没有达到过正常值的最低限。入学体检的时候,大夫奇怪地看看低得可怜的水银柱,再奇怪地看看我,然后把我的胳膊又裹了一遍,死命地捏着手里的气囊。我被勒得差点晕厥过去,结果水银柱还是懒懒地不肯往上爬。大夫极没面子地问了我一句,你原来量过血压没有。我马上点头如捣蒜,有啊有啊,我一直在100/70上下,很正常的。后来那个大夫尴尬地咧着嘴对我笑了笑,可能是仪器出了点问题吧。然后她拿起笔在我的体检卡上写:100/70。我走出医院的时候特别不屑地看了陈默一眼,因为在进去之前他还在威胁我,血压达不到正常值算三等残废。
是啊我是知道我血压低,我应该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应该在大太阳底下没完没了地轧马路溜嘴皮。可是我就是有话要说嘛,要是不说我会噎死的;我就是有那么多话要说嘛,要是说不完我也会噎死的,我有什么办法。我说完以后特别无辜地看着陈默,显然他比我还要无辜,把手里的苹果递给我说,算了,我压根就不该让你说话,你还是吃苹果吧。
我接过来那个曾经掉在地上的苹果时突然就没了食欲。上面坑坑洼洼的,不知道他用了多少刀才削完,有些地方还有残留的果皮,侧面上有一个砸在地上时留下的伤疤。我不满地撇撇嘴,你这玩意还能吃吗。陈默突然腾一下站起来,愤愤道,你给我听好了,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给别人削苹果呢,你别不知足!
我看着他正经起来的模样特别想笑,可是没敢。他既然这么强硬那我当然得软下来。于是我立刻赔着笑脸,十分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真是为难你了好兄弟,一边说一边去揉揉他用过定型水的头发。
陈默的名字叫陈默,这是废话。当然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什么学名或者艺名,他一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这是个重名很多的俗得要死的名字,可是当初他爸妈的确是用心良苦。他们希望他是个安静斯文沉默的男孩子。但是他们的理想还是很无奈地破灭了,因为他们的宝贝儿子不幸认识了我。和一个女孩子称兄道弟总还是有损斯文的,何况我们俩在一起基本上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贫嘴、打游戏、乱花钱。
令人汗颜的是,我的名字比陈默的还要文雅,我叫肖诗。这名字是我爸抱着字典翻了一个星期的结晶。我和陈默曾经在一起讨论过我们两人的名字,一个沉默一个消失,真够朦胧的,可惜就是安在我们两个俗人的身上了。那时陈默极不平衡地咬咬牙说,我青春年华的前半部分都让你给蹂躏了,所以我一定得找个温婉贤惠的老婆来弥补。
其实陈默还是挺出色的一男孩儿。个子很高,人聪明,篮球打得也不错,所以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他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过女朋友,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愤愤地宣称自己要娶个贤妻。
大概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两个人样子看上去还挺搭调的,所以我频繁地成为他的绯闻女友。有人当着陈默的面证实这个问题时,他总是笑得奄奄一息,等到渐渐喘过气来的时候丢下一句,我可没这勇气,要她当女朋友会折寿的。
每当这时候我总是非常气愤,好歹这么多年我和他称兄道弟对他不离不弃的,关键时候他居然如此翻脸不认人。为了免受这样的绯闻干扰和陈默的诽谤,我开始苦口婆心地劝导他,你都快20岁了,条件又这么好,再不找女朋友会被人误解的。他总是不屑地瞥我一眼,我才不在乎市井之言呢,我要等待机遇,耐心寻找,不能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
劝导失败,我彻底地没辙了,硬着头皮继续接受绯闻和诽谤。可是没过多久这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因为故事出现了令人意外的情节,就是我在陈默之前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了。
严哲是和我一个学校比我大一届的学管理的男生。我去选修了他们的专业课,每次都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下课以后就借他的笔记回去整理。因为他的笔记做得很好,所以期末的时候我也跟着沾光拿了个不错的分数。最后一次还给他笔记本的时候他对我说,肖诗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我突然低下头不知所措,我想我大概脸红了。如果可以情景再现的话我一定会被当时的模样恶心得吐出来。另外我还清楚地记得,片刻之后我说了三个让我为之耻辱了很久的字眼。我说,那好吧。
陈默说完了完了,你怎么这么轻易就把自己卖了呢。你是女孩子啊,就算是死心塌地,就算一万个我愿意也得装一装矜持啊。我那时想想,他的话没错,我怎么就那么白痴呢,像个被人牵着鼻子的木偶,看来我真的完了。
严哲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相当明显的优越感。他是学理科出身的,所以一再地指出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太差。他还会长篇大论地告诫我,男人喜欢的是有底蕴有修养有气质的女孩子。我呆呆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讲,然后配合着他不停地点头,像个蔫茄子一样,全然没有和陈默贫嘴时的飞扬跋扈。
我几乎要抓狂了,我向陈默陈述这些的时候全部用了感叹句。等我说完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被我揉出了另外一种发型。陈默指着我的鼻子连连抽气地说,你不要这么没气节好不好,这样他会被你宠坏了的,等你变成一只温顺的绵羊时候他就直接扔下你走人了。
陈默说得没错,我是有点缺心少肺,只有待在他身边才会安全。因为我发现只要一和严哲在一起的时候,陈默说给我的那些理论就真的都变成了理论。所以即使他长篇大论的内容几乎让我窒息,但是为了让他满意,我还是把过去的劣行统统颠覆了。我换上了遮住膝盖的裙子,轻轻地走路,笑不露齿。
没有我惹是生非,陈默倒是乐得逍遥,叶斯斯却显然有些耐不住了。碍于面子不好单刀直入,她只好先花极大的耐心跟我建立亲密的姐妹关系。比如说经常就有零食或者果汁递到我面前来,然后开始东拉西扯,关心一下我和严哲的发展态势,当然最重要的是不经意间询问一下陈默的近况如何。看在她如此辛苦的分上,当然不能用一句"不知道"就把话挡回去了。于是我先很委婉地告诉她我们最近没什么联系,然后再讲一些陈默过去有趣的事情作为弥补。叶斯斯倒也觉得心满意足。
我虽然嫌她矫情,可是看在仗着认识陈默就能轻易地骗吃骗喝的份上,我还是有问必答的。其实不就那么回事儿嘛,我在严哲面前还不矫情得厉害。大概女生在男孩子面前都这样吧,想想她也没什么不可原谅的。
但事实又一次无情地证明我还是错了。那天天气特别阴沉,让人压抑得难受。我抱着书走在严哲身边,他反常地不说话,一直沉默地走啊走。我一声不吭地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压越来越低,我的心率开始显得不正常。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严哲终于停下来。
肖诗,其实……
其实我们今天都忘记带伞了。我使劲地对他笑一笑,胸口闷得快要窒息了。
肖诗,我觉得你和我在一起一点都不开心,你老是刻意地迎合我。肖诗,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原来活泼直率的样子。可能你不在我身边才会觉得自在一点吧,我不想让你为难,所以我们还是分开吧。
严哲说这些话的时候冷静得要死,还是平常慢条斯理的语调。我抬起头来看看他,满脸都是严密的论证。于是我像平常一样虔诚地对他点点头,笑着说,那好吧。
我想我真的把矜持进行到底了。
严哲安心地转过身子走了,头也没回一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餐厅门口,看了一下表,正好是我们俩平时一起吃晚饭的时间。
我没走进去。那时候天空很矫情地开始下雨了。
我的胸口的确闷得厉害,因为我给陈默打手机的时候已经要喘不上气来了。我说,陈默,严哲他不要我了,他都不肯陪我吃完晚饭再跟我说分手。
陈默的语气有点急,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喘不上气来。你就在学校门口等我啊,你就站在那儿等我,你乖乖地别动啊。
陈默跑来的时候连雨伞都没打,身上的adidas都被淋透了。他跑到我面前就着急地跟我说,你怎么站在这儿连伞都不打啊,你是不是想淋感冒啊。我盯着他看,刘海滴滴答答地往下掉水滴,好奇怪啊陈默。你自己也没打伞啊,而且明明是你说让我站在门口等着你不要动啊。陈默,是不是你们男生都习惯数落女孩子啊。我突然感觉到委屈,我想我一定要在还能喘得上来气的时候把话都讲完。
陈默,严哲他自己告诉我男生喜欢女孩子有气质有修养的,我学着去做了,可是他又说他还是喜欢我原来的样子。他口口声声地说不想让我不开心不想让我为难,结果成了他一片苦心地成全我才要和我分手。我喘了一口气,陈默,这是不是就是我一直都搞不懂的逻辑思维啊。
陈默一直看着我,两颊不停地往下淌水。过了很久他说,肖诗,要不你还是哭一场吧!你哭了我就放心了。
我想了想,反正他的衣服也已经淋湿了,那我就趴上去哭一场吧。雨哗啦啦地一直下,我抱着陈默哭得惊天动地。我说,陈默,其实我真的挺喜欢严哲的。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陈默陪着我沿马路一直走,遇见小店就推门进去。我看见一个戒指,纯银的,中间有镂空了的图案,特别好看。我把它拿出来套在中指上,正好合适。我说陈默你看,我真喜欢这戒指,可惜就是没人送我。陈默撇撇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话没说完,我扭过头去仇恨地盯着他。他识趣地眨了眨眼睛,把话咽回去了。
后来我又在一家音像店里把装DVD的箱子翻得底朝天,在一家服装店里试了四条裙子,在一家书店里待到关门。我才懒得去看老板的脸色,反正我兜里只有两毛钱和一张饭卡。
陈默把我送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学校旁边的西点店居然还没有打烊。我闻到烤面包的香味儿时候才发现自己饿了,我晚饭都还没有吃。我说陈默,你兜里有钱吗,我饿了。他有点为难地问我,要多少钱啊。我想了想说,好像是两块钱三个吧。陈默耸耸肩膀,我只有一块钱了,准备坐公车回去的。
我把兜里的两毛钱掏出来,急得都要哭了。我说我真的饿了我想吃面包。陈默拿着我们凑起来的一块二小心翼翼地问西点店里胖胖的老奶奶说,能不能卖给我们两个面包。
我兴高采烈地分给陈默一个面包,然后自己捧着另一个大口大口地咬。吃完了以后我看看他,我说你怎么不吃啊。他把手伸过来说,你把这个也吃了吧,我看你挺饿的。我愣了一下,还是接过来吃了。然后我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我说,陈默,你对我真好,严哲从来都没对我这么好过。
陈默苦笑了一下,我平时都被你欺负惯了,没想到看你这么可怜还是心软。我把胳膊搭在他肩膀上,激动地说了一句,陈默,你真是我的蓝颜知己!陈默的身子忽然颤了一下,他把我胳膊拿下来说,我可不敢当你蓝颜知己,我将来还要娶贤妻呢,你别坏了我的好事。
陈默兜里的钱全被我搜刮来买面包了,晚上他只好在我的宿舍楼前空地上坐了一宿。半夜我在他肩膀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搭着他的外套,他已经冻得缩成一团了。
最后陈默毫无疑问地着凉并且发起高烧来。他躺在床上无奈地盯着输液管里一滴一滴磨蹭得要死的药水,我坐在床旁边削苹果给他。原来削苹果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刚刚才发现其实我比陈默削得还要恶心。想想几个星期前还是我坐在床上十分臭屁地数落他呢。唉,物是人非啊,不提也罢。
陈默无比幽怨地叹了一口气,我说大小姐,明明是你失恋,现在我躺在病床上,这事儿有点蹊跷啊。我笑嘻嘻地揉揉他头发,好兄弟,辛苦你了。等你有朝一日能爬下床,我请你吃必胜客。
估计是这句话的疗效比输液来得要快,没过两天这小子就又活蹦乱跳起来了。我一直对那两个面包之恩念念不忘,所以特爽快地就奔赴必胜客了。可是当我看到陈默笑嘻嘻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自己栽了,彻底地栽了--他身后站着三个身高绝不输给他的大男人。我立即就觉得头有点昏,差点站不稳。
陈默倒是特自然地拍了拍我肩膀,这几个是我死党,大家都是自己人。三人逐个跟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径直走进去了。陈默诡异地笑笑,贴在我耳边说,大小姐,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我后来终于知道什么叫涌泉相报了。谁让人家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施舍过一块钱给我,所以即使他从我手里拿过钱夹走向收银台,我也只能拼命地祈祷他不要把我宰得片甲不留。几分钟以后,陈默托着四只匹萨回来,笑眯眯地分给他的几个死党,然后把钱夹塞给我说,我知道你减肥,所以没替你买。
我深呼吸了一下,打开钱夹检查余额。一张20块的钞票直挺挺地孤立在里面。这时死党之一开口说,肖诗,其实你一点都不胖,不用再减肥了。
陈默一下子笑得噎住。我用尽浑身力气瞪了他一眼。要不是我想着一定要留口气日后报仇雪恨,我真想当场咬舌自尽了。
我是个记仇的人。所以即使陈默曾经在我最落魄的时候用两个面包填了我的肚子,但是我想我也已经涌泉相报过了,我们互不亏欠。于是我很长时间都赌气不和他联系。我果然不是一个谈恋爱的人才,丢了男朋友还遭人陷害,一想到这些我就恨得牙根痒痒。叶斯斯捧着零食来献殷勤的时候我也不理她,因为我一看到她谄媚的笑就想起陈默恶心的绅士模样,立刻就想举起手来抽她。
实际上我的厄运远不止如此。叶斯斯看贿赂不成心生邪念,我突然意识到在一天之内宿舍里所有的人都在用怪异的目光盯着我,但是没人搭茬。我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是叶斯斯的伎俩,可是我已经懒得去追究她说了些什么。没人接近就算了吧,反正我也心烦得不想搭理任何人。
陈默大概还是不太习惯没有我骚扰的生活。过了一些日子以后他又打来电话了,可惜在他来不及申辩的时候就被我挂掉了。我自己都奇怪哪里来的这么大脾气,居然可以记恨这么久不肯原谅他。陈默倒是不计前嫌,拎了一大包零食跑来看我。不过这一次他反常地没有回应叶斯斯的目光,笑嘻嘻地挠挠头发对我说,大小姐你先补补身子,赶明儿好了我请你吃十顿必胜客来赔罪,说完他转身就跑了。
我拎着大大的袋子站在原地,看着陈默越来越远的身影,突然想起来落难的那个晚上我们待在一起的模样,还有他削苹果时笨拙的模样,他假笑时恶心的模样,他回应绯闻时狂笑不止的模样,他看着我戴上戒指时不屑的模样。
所有的这些全都回来了。
我突然就想去看看那枚小小的戒指,虽然陈默曾经撇着嘴对我说,你要是哪天中指上真戴一个戒指,那才吓人呢。但是我仍然觉得我戴着它是很好看的,只是陈默不愿意承认。
可是我再站在柜台前面的时候发现摆着那枚戒指的地方已经换上了别的款式。问老板才知道原来的那枚已经在一段时间以前被人买走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其实我早就应该知道,这是商店,而不是博物馆,并且有人其实和我一样喜欢着那枚戒指。
我万分颓丧地垂着头往回走,甚至都没有了抱怨的力气。这没完没了的厄运,我真的不知道老天什么时候才肯放过我。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突然看到那里停着一辆银灰色的宝马,气派极了的流线。我暗暗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在我们这种寒酸的学校门口,能看到如此豪华的车实在是让人开眼。感叹之时,车门一开,露出一张二十五六岁的脸,白衬衫,没有打领带,脸上很干净。他冲我摆了摆手,我向身后扭头,十米之内并没有别人,莫非是在和我打招呼?
正发呆的时候他下了车,走过来笑了笑说,你是肖诗吧。
我盯着他使劲地看,努力地搜索脑袋里的名字。可惜的是,以我的出息,认识的这帮人连宝马的车轱辘都买不起。他看我一脸困惑的神情,又笑了笑,他说,我是罗夏。你妈妈告诉我你的学校在这里,我来看看你。
我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我再一次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一次一直冷到了胃里头。然后我用尽全部力气叫了一声,罗夏哥哥!
罗夏是小时候的邻居,我们两家是住对门的。他比我大八岁,小时候他总是格外地谦让着我。罗夏是他爸妈的独生子,他们没有女儿,于是就格外喜欢我。那时我总是从妈妈的眼皮底下溜到罗夏家里去蹭饭吃。罗夏的妈妈常常笑眯眯地给我炖我最喜欢吃的小牛肉,每次香味飘进我家的时候,我妈妈就知道我一定在那里。
罗夏十五岁的时候随着姨妈到德国去念高中了,那一年,我才七岁。十二年以后,他回来工作,长成了这样一个英气的干净男人。
晚上妈妈打电话给我,和我讲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我突然发现,竟然有那么的故事我都已经没有任何印象了。
小诗啊,你小时候特别缠人,动不动就闹着罗夏背你到处去玩。那时候人家罗夏都已经读小学高年级了,可是只要你一闹,他就放下手里面的功课背着你出去玩。
罗夏有什么好东西都分给你吃。有一回他妈妈买了两只棉花糖回来,他把一只给你吃。结果你吃完以后大哭大闹,非要再吃罗夏自己的那一只,最后两只棉花糖都给你吃了。
你那时脾气可烈了,动不动就和小朋友吵嘴,吵得急了就动手把人家打了。事情过去以后罗夏总是牵着你去跟人家小朋友的家长赔罪。你小时候可真是个霸道的丫头,罗夏都一直把你当亲妹妹一样地疼你。
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这些。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离开了已经十二年。罗夏,罗夏,我想着他十五岁之前的样子,觉得非常温暖。罗夏回来了,大概我的厄运就要过去了。
罗夏的公司离我的学校不算远,他不忙的时候就买一大袋子的水果来看我,顺便带我出去开一顿荤。周末我也不用再挤公车回家,他会准时地来接我。十二年以前的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他真的把我当亲妹妹一样地疼我。
有这辆极奢华的宝马总是停在校门口,让学校里的女生们唏嘘不已。每一次我都骄傲地扬起头,看着那些平时飞扬跋扈的女生傻了眼。哈哈,这种感觉真是爽!
可是很快地我就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她们的想象力,这当然是一段再合适不过的谈资。叶斯斯无疑是最热衷的一个,她估计没有想到我的实际行动会给她的虚构一个合理的延续。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变得开心起来了。罗夏在身边的时候我就会很踏实,就像小时候一样,即使闯了祸,都觉得心安理得。
但是传言还是以一种我无法想象的速度在蔓延。有一天我就要打开车门上车的时候,身边突然有人一个箭步跨上去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一转头,看到了严哲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了的脸。他用低沉的带着鄙夷的语气对我说,肖诗,我没有想到你会这么堕落。
我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然后用尽所有的力气甩开他的手。严哲,当初是你不明不白甩掉我的,现在你又来插手我的事情,这算什么?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尽可以发挥你所有的想象力。但是,你想到的这些全都是不存在的,你的那些逻辑思维根本就是一堆狗屁玩意!
我说完这些以后猛地把门扣上,摇起隔色玻璃,眼泪开始哗啦哗啦地往外流。自始至终罗夏一直都很冷静地看着这些。当我平静下来以后,罗夏问我说,小诗,你是不是还很喜欢他?
我低下头紧紧地咬着嘴唇,我说,不知道。
罗夏摸摸我的头,轻轻地笑了一下,他说,小诗,你长大了。
那天我们没有回家去,罗夏带我去看他的办公室。32层的宽敞的房间,阳光很明亮地射进来。办公桌后的墙上挂满了照片,我走近去看,除了一些他在德国时的样子,全都是我的照片。我上小学时,初中、高中、大学时的照片,每一个时间段的模样。办公桌上的相框里是我七岁时和他的合影,我们一起照的最后一张照片。
我在德国的时候,总是不间断地写信回家,每一次都要问一问你的情况。后来,就知道了你一直很开心地生活,还考上了大学。这些照片都是我妈妈寄去的,我一直收着它们。
我转头看着罗夏的脸。他在笑,白衬衣在阳光底下显得很干净。十二年了,他已经离开了这么久。可是,可是这一切是为什么呢。我们在一起七年,却分开了十二年,是什么会让他对我如此念念不忘,他为什么会对严哲的误会那么冷静。他已经二十七岁了,身边没有女人,难道他做的这些只用亲妹妹就能解释得了吗。
我站在阳光里面,觉得头晕得厉害。
晚上坐在沙发里面发呆,忽然想起陈默来。我真的已经很久都没有见到他了,他大概以为我赌气赌到底了。罗夏回来以后,我几乎再也没有想起他来。我忽然想打电话给他了,想告诉他,其实我早就已经不生气了。
电话打过去的时候陈默正玩游戏玩到高潮,很不满地数落了我一顿,奇怪的是我居然一点都不计较。后来我给他讲罗夏的事情,我说陈默,你说,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啊。
陈默叹了口气,他说你别总是轻易地活在假设中。
假设?陈默,这些都是我亲眼见到的东西,怎么可能假得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没有谁会比他更了解我。
可是这只是一种习惯,和感情并没有关系。
陈默,罗夏对我很好,他一直都对我很好。我和他在一起,大家都会很放心,难道你不希望这样吗?我拿着电话,突然就下了决心。
陈默没有说话,半分钟以后,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忙音。
妈妈端着水果盘过来坐在我身边,小诗,我觉得罗夏真是个好孩子。快二十年了,一直都对你那么好。我讪讪地笑了笑,陈默的话像魔咒一样箍住了我的脑袋。
罗夏一如既往地来看我,我坐进他的宝马里面,不知道他要带我到什么地方去。但是坐在他身边,我就心如止水了。直到十二年之后,我仍然如此依恋着他,就像小时候,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他都会保护着我。
我想,也许他会一辈子都保护着我。
只是自那以后,我和陈默,真的很久都没有联系过。
那天太阳很大,大得匪夷所思。人们都像缩头乌龟一样地待在空调房里。那些放在没有树荫的空地上的自行车,我甚至都担心车胎随时要爆掉。
我撑着伞站在校门口等着罗夏来接我,不断地掏出纸巾来擦汗。心里恨恨地想,再这么流汗的话,脸上的粉底就成花的了。
罗夏的车停下来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冲上前去拉开车门,突然看见他旁边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女孩子。我下意识地笑笑,僵硬地打开后门坐了进去。罗夏对身边的女孩子说,这就是我经常和你说的妹妹。
女孩子把头转过来对我微笑,她说,是小诗吧,你的名字真好听。
我费劲地挤出一个难看的笑,然后我万分悲哀地发现,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漂亮。
我坐在空调开得很大的车里,心脏有一拍没一拍地跳着,脑袋都要被抽空了。罗夏一直在和我说话,我只听见了诸如"德国"或者"结婚"的字眼。他不用开口我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兀自的一阵难受之后,我觉得眼泪就要淌出来,我咬紧了牙,不想哭得那么丢脸。在眼泪掉下来之前我说,罗夏哥哥,我突然想起来一会儿要开会,我就在这里下车吧。
罗夏停下车来,诧异地看看我,他说小诗你怎么眼睛红红的?
我说没什么,天气太热了,我有点头疼。
他又很不放心地看了看我,他说,你自己小心点。
我下了车,看着他们离开。中午的街道,人群销声匿迹,热浪一点一点地从地上冒出来,然后感觉身体就要沸腾了。
我无奈地发现,在这样的时候,我只能想起陈默。
我给他打电话,我说,陈默,你告诉我,一个人会不会二十年的时间都对另外一个人好,但是喜欢的人却不是她。
陈默是如何回答的我不知道,因为我说完这句话以后,眼前就猛地一黑,然后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我又一次躺在了同一间医院,睁开眼睛的时候,有好几个人围着床边,我看见爸爸妈妈,看见罗夏和他身边的女孩子,还看到陈默。妈妈一见我醒来就哭了,她说小诗你知不知道你一个人倒在马路旁边有多危险。罗夏走到她身边拍拍她的肩膀,他说阿姨,对不起,我明明知道小诗不舒服,我不该让她一个人回去。陈默一个人站在墙角,脸绷得很紧,不说话。
可是我觉得我居然那么累那么累,我一句话都不想解释。除了陈默,没有人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妈妈显然被我接连晕倒吓坏了,坚持要我在医院多待一段时间。看着我渐渐稳定下来,大家也不那么焦虑了。罗夏每天都会带着他美丽的未婚妻来看我,我见到他们的时候就努力地笑一笑。他对我总是那么好,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是陈默,只有陈默,我每一次最狼狈的时候,他都会出现在身边。
陈默推门进来的时候我正望着窗外的天空发呆,我在医院里每天都不怎么说话,经常望着天发呆。两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的事情。
陈默走过来,站在我的床边上,看着我,不说话。他或者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过了很久,他艰难地张开嘴,他说,肖诗。
我突然转过头去,我已经惧怕了这样的怜悯。一看到他沉默的样子,我就会想起严哲,想起罗夏,想起我一个人站在马路旁边孤零零的样子。然后,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淌出来。
陈默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出病房,把门关上了。
然后他再也没有来看过我。
一周以后罗夏来接我出院,坐在车里面,妈妈一直拉着我的手,不停地问我,你感觉舒服吗?你想吃些什么吗?我看着她笑了笑,抱歉地摇摇头。
我把头靠在座位上闭起眼睛。我真的已经快要想不起原先肆无忌惮的模样。
每天在家里无所事事,看电视,或者看着天空发呆,常常大段大段的时间里一言不发。妈妈每天都在忙碌,做很多我爱吃的菜,一点家务活都不让我碰。除了睡觉,所有的时间我都在沉默。
突然有一天,我吃饭的时候抬起头来,我说妈妈,陈默这么多天都没有来过吗?
妈妈诧异地眨了眨眼睛,陈默出国了呀,他在医院里没有告诉你吗?
脑袋里突然嗡地一声。
我撂下筷子跑到门口的邮箱里面翻,不停地翻,我不相信陈默会这样不声不响地走掉。邮箱里堆积了好几天的报纸,显得凌乱不堪。然后我在一堆报纸中间找到了那个薄薄的信封,三天之前的信,地址是:加拿大。
肖诗:
我没有和你辞别。实际上,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你,而当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时候,你已经不愿意给我机会。
我和爸妈一起移民到了加拿大。这是很早之前就知道的事情。
我们在一起厮混了那么久,突然就这样分开了,感觉硬生生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中的一个人离开另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希望再看到你的时候你还像原来一样飞扬跋扈。
你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一个人会不会二十年的时间都对另外一个人好,但是喜欢的人却不是她。其实,我也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待得久了,连自己都搞不清楚。
你说过我是你的蓝颜知己的,这句话,一百年都不许反悔。还有,我欠你十顿必胜客,这句话,也一百年都不会反悔。
你很喜欢的那枚戒指被我买走了,我一直放在身边。如果你哪一天想要它,你知道该如何找到我。
肖诗,我会一直担心你的。呵呵,一直担心你。
我是陈默,我是你一辈子的蓝颜知己。
我合上信封,记忆忽然变得翻江倒海。
我在医院的时候他对我说,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给别人削苹果呢,你别不知足!
我满腹牢骚向他抱怨的时候他对我说,其实男生都是这样的,只是我把你惯坏了。
我在夜里饥饿难耐的时候他对老奶奶说,能不能卖给我们两个面包?
我在他床边削苹果给他的时候他对我说,明明是你失恋,现在我躺在病床上,这事儿有点蹊跷啊。
我赌气不理他的时候他对我说,大小姐你先补补身子,赶明儿好了我请你吃十顿必胜客来赔罪。
我给他讲罗夏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别总是轻易地活在假设中。
可是,可是这些,为什么在他走了以后,我的思维才变得这样清晰条理。
我走到窗台旁边,眼泪突然汹涌地掉下来。因为我想起来在医院睁开眼睛的时候,从人群中看到陈默的那一刻,我突然就踏实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