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长永明白,何冲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

那么大的一个工程,他只投入了八千万元,那其中还大都是银行的钱。如果他真的放弃继续操作下去,那等于把金典投资公司完完全全套了进去,而他拔腿就可以走掉,这就是他在自己面前之所以敢那样嚣张的原因所在。眼下,拿他是没有什么办法的。

那天晚上,何冲在卫生间里说的那番话,更是他的别有用心。

那天,与何冲告别之后,金长永准备马上回家。于芳菲建议道:“董事长,出去唱唱歌?”

金长永又看了看贺传胜,其实,贺传胜已经看到金长永正在看他,但并没有什么表示。于芳菲并不知道那一刻,金长永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她竟然错误地理解成金长永已经同意去唱歌。客人们早就先离开了酒店的大门,剩下的只有金长永他们几个人。

金长永和贺传胜的司机已经将车开到酒店门口,把车门打开,等着他们上车。于芳菲走到他们身边,“你们先回去吧,一会儿,我送领导回去。”

两个司机刚要上车,金长永这才反应过来,“你说什么?上哪儿去?你想上哪去?”

于芳菲有点儿不解,“不是已经说好出去玩玩吗?”

“玩什么玩?都什么时候了,还有那个心情?”金长永是严肃的。

于芳菲觉得在司机面前显得没什么面子,便大声说道:“你看你这点儿胸怀,还能办点儿什么大事?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坐到董事长的位置上的。”

于芳菲失去的面子挽了回来,可她却没有在司机和贺传胜面前给金长永留一点儿面子。她并不是意识不到这一点,而是她在他的面前从来就没有在意过这一点。

她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她早就以为自己是他金长永的宠儿,是他金长永的这位“皇阿玛”的“格格”。而这位“皇阿玛”在公司里的儿子有不少,“格格”似乎并不多。

金长永并没有多说什么,倒不是他的修养达到了这种程度,而是他早就习惯了于芳菲在她面前这样与众不同,他已经顾及不了自己在贺传胜等人面前的面子。他私下里曾经不止一次地在于芳菲面前认真地劝过她应该看在什么场合,尤其是在那种公开而正式的场合,要考虑到君臣关系,应该多顾及他在别人面前的形象。每次她都是答应的,可每次到了关键时候,她都会全然忘记她曾经有过的无数次的郑重承诺。

她的骨子里,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格格”。公司内凡是了解她的人,也都把她当成了“格格”。尽管那不是发自内心的称谓,可传达给于芳菲的却是真实的感觉。

面对着于芳菲这样数落自己,金长永还是表现出了一点儿董事长的威严,“什么时候不能去玩,非得现在去?”说话时,他的态度比刚才显得强硬了许多。他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走,送我回家。”

轿车启动后,他从轿车的反光镜里,看到于芳菲还傻傻地站在那里。

此刻,金长永的心里,并没有像他表面上所表现出的那般威严,他的心里仿佛多出了一分胆怯。他害怕她,他害怕她会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

他的脑海里不时地浮现出何冲那狡黠的形象,还不时地浮现出于芳菲的蛮横与霸道。

他回到了家里,随手想把灯打开,平常习惯性的动作,却并没有给房间带来光明。他又反复按动了几下开关,还是什么反应也没有。他试探着朝另一个房间的开关走去,匆忙与醉意之中,他的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让他差点儿摔一跟头。他直了直身子,辨别出那是临时摆放在客厅沙发前的一把椅子挡住了去路,他气不打一处来,起脚就朝那个椅子踢去。就在那一刻,他“哎哟”一声,蹲在了地上,两手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脚。也正是随着那声“哎哟”的叫喊,那把椅子也应声倒下,椅背正好砸在了玻璃茶几上,一大堆玻璃扩散开来,像是天女散花……

在黑暗的世界里,他捂着那只受伤的脚呻吟着,他已经感觉到脚肿得很高。

几分钟后,他还是坚持半蹲半站地挪动到另外一个开关前,灯终于亮了起来。他的判断是对的,原来是那个灯管坏了的缘故。

他坐到卧室的床上,将那只脚慢慢地抬了起来,这时,他才看到那个受伤的地方,已经俨然成了一个大腹将军。

会不会骨折?他问自己。

此刻,他的心中顿时升腾起了一股怒火,他恨,他恨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他恨何冲的到来,他恨于芳菲会在那么多人面前又一次表现出了她的霸道与蛮横。

他不时地呻吟着……

正在这时,响起了门铃声。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他猜不出这会是谁人所为,会不会是什么人敲错了门?

他起身向大厅门口挪去。拿起对讲机,他惊讶地发现敲门的人竟然是于芳菲。

于芳菲走进了客厅,“连灯都关了,回来这么一会儿就睡下了?”

金长永并没有说什么,转过身挪动起脚步。

“这是怎么了?怎么还一瘸一拐的?”于芳菲有些吃惊。

她伸手去开客厅里的开关,灯没有亮。

于芳菲早就不止一次来过这里。

“灯管坏了。”金长永说道。

于芳菲往客厅中间走去,借着卧室里透出的灯光,看到了地板上白花花的玻璃,“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金长永坐了下来,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他并没有告诉她那一刻他的情绪坏到了什么程度。

于芳菲走到金长永跟前,想看看他的脚伤。光线太暗,她抬头朝卧室看了看,金长永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扶着他向卧室走去。

卧室,她是熟悉的。此刻,她只是不愿意明确表示去卧室,尽管没有以往那般需求。

金长永坐在床边,擎起了那只受伤的脚。于芳菲也低下头看着,她用一个手指按了一下,“是不是非常疼?”

“我怀疑很可能是骨折了。”

“那还是去医院吧。如果真是骨折了,拖时间长了不好。”

不到二十分钟,金长永坐着于芳菲的轿车,来到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外科值班大夫建议拍一个片子。片子很快出来了,只是轻微骨裂,并不严重,但最好在医院里住几天。

当他住进外科三零二号病房时,病房内一个小伙子已经睡着了。

于芳菲帮他安置好了以后,便离开了那里。

此刻,金长永对于芳菲的抱怨仿佛已经烟消云散。要不是她坚持让自己连夜来医院,自己可能还在犹豫呢。

他受伤的部位还是疼痛难忍,按照医生的嘱咐吃了两片止痛药,算是好了许多。

此刻,他躺在那里并没有什么睡意,他的脑海渐渐地开始活跃起来。白天那些情景,晚上突如其来的变化,甚至是于芳菲这些年来与自己往来的过程,都不时地涌进他的脑海……

当年金长永接任董事长的时候,于芳菲就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那时,她只是金典投资公司的一个普通职员,当时金典投资公司还远没有现在的影响和规模。不过那时公司每做一个项目都是挣钱的,公司内部,不论是普通员工,还是上层人物都看好了它的发展前景。公司开会时,不少管理层人员都不同程度地表示过,如果这个公司有好的项目,可以适当地将资金向这里倾斜。于芳菲看准了这个机会。当时,在别人看来,她看准了这样的机会,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为那时,不管她怎样努力,她离那个说了算的位置都十分遥远。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不到一年时间,于芳菲的命运竟然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注定了她新的人生的开始,也奠定了她在这个公司举足轻重的地位。

其实,此前,因为她在金典投资公司的倾情投入,她的物质条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就连她妈妈位于农村老家的房子也重新翻盖了一遍。那可不是一般的翻盖,而是由普通的草房一跃为外边全部贴上了白瓷砖的二层小楼。农村的邻居们看上去都很眼红,因为那是当时在整个几百户的村子里开了先河的。谁都知道那家老太太是沾了在城里工作的女儿的光。

老太太是自豪的。

于芳菲从来就没有为此自豪过,她甚至从来就没有对此满意过。

后来,公司里发生了一件大事,那是一件这个公司自建立以来从未发生过的大事。她所在的公司领导,也就是她的经理马和平出事了。

那是缘于一封匿名检举信,信中检举他在城市的东郊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盖了一栋别墅,建设那栋别墅的费用全部都是公款。

虽然是匿名检举,但说的具体内容不容别人不相信。这件事最后惊动了上级纪委,最终结果还是查实了。马和平在被审查的过程中,连杀了于芳菲的心都有。那是他出事以后告诉别人的。

他首先怀疑到于芳菲,因为只有她才有可能知道这么多。她老母亲的那栋农宅,就是他帮助用公款盖起来的。而他的那栋别墅盖起来后,就连他自己的老婆都不知晓,只有她经常光顾那里,和他云天雾雨,倒海翻江……

那时,他们之间算是情人,是那种只要对方需要,什么都可以舍弃的情人。那时,她早就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儿子。

马和平还在经理的位置上时,他耳边听到的是一片赞扬声。当时,他也确实是为公司财富的积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那时,没有人对他加以约束,甚至是都没有人在他面前说上半句可以让他冷静的话。他渐渐地背离了原始轨道,金钱和女人渐渐地在他的头脑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那时,对于于芳菲来说正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她是走得离他最近的一个人。她是他认识的所有女人中,最善解人意的一个。她更清楚地知道一个男人,在什么时候需要什么。

她的搔首弄姿果真迷住了马和平多情的肉眼。她从选择什么样的外衣开始,到选择什么样的内衣内裤更性感,再到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做爱更刺激更神秘,都为他设计得周到而滋润。而那一切都是由马和平埋单,而马和平又会非常巧妙地将那些开销都算在公司的财务账上,甚至连她所用的卫生用品都会成为报销的对象。

男人有时候往往又是很愚蠢的,马和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像于芳菲这样的女人的欲望是永远都无法满足的。而那时,她的欲望早就在迅速地膨胀着。

她似乎和所有的女人对自己的评价一样相似,作为一个女人,不论她的形象如何,都不会有谁认为自己长得不漂亮,在男人面前没有魅力。即便不是倾城倾国,也会倾倒一大批男人。那时,于芳菲对自己的估价还远远地超出了此种程度。

这是她铤而走险的资本,可她最终并不是凭借着这种资本战胜了对方,战胜了自己,而是凭借她手中掌握的关于马和平问题的第一手材料,走出了她的平庸。

后来,她又遇到了救星金长永,是他让她替代了马和平的位置。在调查马和平的过程中,她竟然没有受到丝毫牵连。马和平为她母亲盖起的那处二层楼的宅院,她对调查人员表示她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他动用的公款。当需要追回那笔非法所得时,她对那点儿钱早就不在意了。而马和平并不想把事态扩大,因为如果扩大,他完全可能会暴露出更多问题。他以辞职走人和退回部分赃款为代价,平息了风波。事情过后,他还是庆幸自己避免了牢狱之灾。关于他与她的那段经历,都是在事情平息下来之后,他喋喋不休地告诉局外人的。而那时,于芳菲根本就不在意别人怎样评价她了。

金长永和公司的其他人一样,对此是了解的。只是当他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太晚。那时,她早就是他的床上宾。

于芳菲也并不是一开始就奋不顾身地与金长永这样一个比自己大出将近二十岁的老男人上床的。当他女儿去美国留学时,她巧妙地打到了他的工资卡上三十万美元,那三十万美元像是感情的催化剂,催生了雌雄荷尔蒙的加速分泌。

那是金长永的女儿去美国留学后的一天晚上,于芳菲说是要与一家客商谈一笔生意,很可能就在那天晚上达成意向,她希望董事长参加,那样会更有利于促成这桩生意,他去了。她在送走了几位客人之后,又回到了饭桌前,重新与金长永喝了起来,直到接近午夜,她才将醉着的金长永送进了一家宾馆的客房。那是于芳菲提前预订好的房间。

那天晚上,她并没有离开他。她本来就没想过要离开他。

金长永一头躺在了床上,那一刻,他已经是酩酊大醉。

当他醒来时,已经是下半夜,他一眼发现了身边坐着的于芳菲,她已经身着一袭透明的睡衣。

坐在他面前的,尽管是一个中年女人,可他两腿之间的那个物件,还是做出了强烈的反应……

那一刻,就像死亡将要来临一样无法抗拒,他一下子扑了过去……

那一刻,就像胜利将要来临一样充满欣慰,她一下子仰面倒下……

那天晚上,他们纠缠在一起,足足一整夜,直到天亮。

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金长永才渐渐地明白,他在她面前已经无法清醒了。

她是需要回报的。其实,她并不需要他肉体与激情的回报,而是他手中的几乎无人可以管束的权力……

此刻,金长永躺在医院里,再一次想到了这些陈年旧事,他的心里还是不免有几分紧张。止痛药的作用渐渐淡去,他在半睡半醒之间终于靠到了天亮。

上午八点刚过,于芳菲就又一次来到了病房。

走进病房没有多久,她发现了同一间病房里那个小伙子已经醒来。

小伙子并没有引起他们太多的注意,小伙子却注意到了他们。

这个小伙子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