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查处工作异常艰难

  根据笔录和书证材料所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奔赴香港从货物发运地“追源溯本”,通过明查暗调,获取了1996年1月至3月香港远华公司租用“闽台2号”、“闽台4号”轮先后5个航次出口588辆汽车到厦门的货物舱单。舱单上写明国内经营单位为厦门象屿新中原公司,进口环节采用闯关方式走私进口汽车332辆,以伪报品名方式进口汽车172辆,以假转口方式进口汽车84辆。

  这是个重大的收获。但是走私汽车到哪儿去了?如何上牌照?谁在具体操作?也就是说,走私事实存在,但落实不到具体人头上,向谁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解决不了。

  在查私组第二次组建“汽车组”进行调查的同时,审理组的老吴发现了厦门机电设备总公司开具了700余张缉私汽车交易专用发票的重大线索。这家公司是厦门市被指定惟一能开具缉私汽车交易专用发票的单位,凭专用发票汽车便可到车管所上牌照。

  700余张发票涉及15个省、市、区,远到新疆、西藏、内蒙、辽宁等地。这条线索意味着700余辆走私汽车有了上牌照的机会。

  汽车走私环节多,从进口到最后挂牌上路“环环相扣”。为此,老吴做了一份调查汽车走私的计划,集查私、公安、金融、纪委之合力,抽调60余人组成“大军团”联合作战,一环套着一环,要彻底清查汽车走私案。

  然而,此计划的要点是沿着700余张发票“顺藤摸瓜”,先找到走私车的买主,再通过买主挖出走私分子。

  侦查局副局长吕滨明确发表意见:此计划是查全国的走私汽车,到头来有多少走私汽车能归到远华集团头上,尚是个未知数。查下去的结果是费大力而不一定有好结果。

  此计划已胎死腹中。

  到1999年底,“两油”组、香烟组均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成果显著,并陆续将卷宗移交审理组,进行第二环节的工作,可汽车组却连连受挫。

  远华集团本来就是个走私智囊团、专业户,大规模的走私活动必然牵出一大批的走私参与者。这些走私参与者又将被“拔出萝卜带出泥”,扯出五花八门的走私线索。

  侦捕组于1999年10月18日将远华的“代总管”赖水强抓获,施以富有成效的攻心策略。赖水强在党的政策感召下,率先向专案组靠拢,表示要有重大立功表现。专案组于12月29日为赖水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感受到政策温暖的赖水强,返回晋江烧厝老家后第一个举措便是向专案组递交了一份“1997年全年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收取水费明细单”。这份明细单一直由赖水强慎重保管着,他之所以“和盘托出”,是想用此举来明证自己戴罪立功的决心。

  明细单上详细列有:走私汽车到货日期、车主姓名、柜数、车辆数、应收水费数。并附有一表,横排是汽车名牌,如奔驰、丰度、亚洲龙、佳美、凌志等不下20余种,竖排是车主姓名,表格中填写着数量;最后还有统计:多少柜、多少台车,云云。

  这份几十页码一大沓的明细单确实叫专案人员如获至宝,因为它无疑是赖水强交给专案组的一把破解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活动的钥匙,是对缉私警掌握政策转化罪犯工作的最高回报。

  这一沓明细单落在赖水强手中,还有一段走私集团内部走私主犯之间利益倾轧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