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的罪与罚
邱兴华的罪与罚(1)
曲折的成长道路,他在一夜之间成为杀人狂魔。激烈的专家辩论,是否应该为他做专门的精神病鉴定?人命关天,不可不慎。律师和家属提出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法院却予以拒绝……围绕这起案件所进行的讨论,已被很多法学专家认为是推动了中国的法制进程。
2006年7月1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一座海拔2000多米的道观中,当晚留宿的6名管理人员和4名香客全部被刀斧砍死,住持熊万成双眼被割下,心、肺被掏出,并被切细炒熟,现场惨不忍睹。警方调查分析,48岁的农民邱兴华被认为有重大嫌疑。然而,就在警方抓捕邱兴华的过程中,一场关于凶手是不是有精神病的争论已经开始。73岁的精神病领域教授刘锡伟开始为邱兴华奔走。他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总结了精神病人杀人的十大特点。根据邱兴华一案的情况,刘锡伟初步判断邱兴华有精神病,呼吁给他做一次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在刘教授的提示下,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开始回忆两年来邱兴华那些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怪异行为。子墨:什么时候发现他有变化?
何冉凤:2005年开始稍微有点变化,但是不太要紧。他的变化就是,无形之中总发脾气,在屋里走来走去,也不坐下。
子墨:你们之间会闹矛盾吗?
何冉凤:那段时间他老是不明不白地发脾气,我以为他是想到家里(经济不好),思想上有压力。变化最凶是在2006年,他突然说大女儿和二女儿不是他的孩子,把我气得没办法。我说,你晕了,从来没听你说这些话,现在孩子这么大了,你为啥说两个孩子不是你的?你从哪一点能证明?
子墨:他以前怀疑过吗?
何冉凤:以前他从来没有这个想法和说法。何冉凤和邱兴华从小同住一个院子。因为父亲死得早,邱兴华靠给人刻印章完成了自己的中学学业,之后靠修理机械挣钱谋生。邱兴华大何冉凤6岁,两人的婚姻遭到何家反对。他们选择了逃婚,但很快被人抓到,押了回来。邱兴华于是找人写好“状纸”,将岳父告到法院。最后乡法庭介入,批评何家“干涉婚姻自由”,两人才得以结婚。1999年,因为无力负担超生第三个孩子的罚款,夫妇两人被迫离开老家,然而生活却一直不顺利。
从离开家乡至今,邱兴华搬了6次家。原因各种各样,结果却都一致:越搬越穷。邱兴华3个孩子上学的学费几乎从未按时交齐过。他自己则至少从事过10个行业,唯一一个有着较稳定收入的是捕鱼。据何冉凤说,邱兴华一天能捕40斤鱼,两天可赚到100元钱。但是,由于要交房租、买粮食,给3个孩子交学费和借读费,所以一直无法过上宽裕的生活。2002年,汉江发了一场大水,没法下网捕鱼,只能另谋出路。之后,他陆续从事过建筑、养蚕、修补等数个行业,但均没有很好的收益。2005年下半年,邱兴华承包的一处土方工程发生事故,赔偿了一名受伤工人4000块钱,导致这一年几乎没有收入,邱兴华的情绪由此跌入谷底。他晚上经常一个人闷头抽烟,一坐就是一通宵。他与何冉凤的关系也越来越差,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成为夫妻吵架的理由。案发两个月前,邱兴华突然提出,两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因为走路姿势不像他。案发当月,邱兴华曾要求何冉凤和他一起去铁瓦殿。子墨:为什么要去铁瓦殿?
何冉凤:他说要去铁瓦殿问菩萨。我说,行。我想问了菩萨回来,我就不用受气了,这件事也有个了结。
子墨:他更相信菩萨的判定吗?
何冉凤:因为这不是小事情,要是他要求我去而我不去的话,他会觉得这里头有更大的问题。
子墨:做生意不顺利对邱兴华影响大吗?
何冉凤:肯定有影响,压力很大。每分每秒,他都在考虑家庭的生计问题。
子墨:这种压力会在他身上体现出来吗?
何冉凤:这两年他经常喊头疼、心慌、头皮发木。
子墨:他会跟你讲生意上的事吗?
何冉凤:有些事他跟我们说了,有些事情不说。说了,我们一家思想上都会有负担。所以有时他说,有些不顺心的事,一直没跟你们说,我一人担算了。铁瓦殿坐落在海拔2000多米的山顶,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方圆10千米都是茂密的森林,除了庙会等日子,这里少有人来。据何冉凤回忆,2006年6月,在邱兴华的要求下,他们在殿里住了7天。第8天,邱兴华突然执意下山,这一天正好下大雨。
何冉凤:下山的时候,他走着走着,就走到坡里去。头几次他到坡里去的时候,叫我等他,我就等他,第四次他又要到坡里去。那两天连续下雨,又吹风又下雨,冷得很,把我一身的衣服裤子都弄湿了,挨着路边的树木把路也遮掩了。他就找了一个一米长的木棒,拿在手里往坡里走。
子墨:他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往坡里走?
何冉凤:我也不知道,坡里什么也没有。他走到坡中间,我叫他,他跑过来拉我的头发,把我摔倒了,然后一膝盖跪到我的胸口上,最后把我衣服脱了,满身搜。
子墨:他要搜什么?
何冉凤:他没说,走过来就扒我衣裳,把我衣服扣子全解开了,到处搜,啥也没搜到。在何冉凤的回忆中,在泥泞的下山路上,邱兴华不断往小山坡上跑,还把她按倒在地,突然扒光她的上衣,她和邱兴华的矛盾已经到了极点。接着,她选择了一条认为不会再遇上邱兴华的小路继续下山,却不小心摔倒了,扎伤了手,之后再次遇上邱兴华。何冉凤:手扎了,我就捏着伤口,走到山下,碰见他,他上来拉着我的手,往外硬扳。看到我手里流血了,他说,你这个手怎么搞的?为啥把手整成这样?他认为我是要自杀,所以把这手戳了个眼儿。
子墨:他看到你流血受伤的反应是什么?
何冉凤:他一下子坐到地下,把我也拉倒,抱到他身上。那时候我不想坐他身上,我气大得很。我说,今天你说了我这么多难听的话,一天都把我往死里逼。他就哭了。我说,你哭啥?
子墨:他为什么哭?
何冉凤:我也不知道他哭的啥。他说两个女儿初三要毕业了,说我们再苦一年就行了。
子墨:他在小溪边是不是还帮你洗脚了?
何冉凤:是。下山的时候,鞋子脏了,弄破的那只手疼,我就用另一只手洗鞋和袜子。后来他说要给我洗脚,他说,我这么多年还没给你洗过脚呢,我也不说话。最后他把鞋子袜子给我洗干净了。下山后的第二天,邱兴华让何冉凤回了几十千米外的住处,说自己办完一些事就回去。然而,当何冉凤再次见到他的时候,邱兴华已经成了一个杀人凶手。他在铁瓦殿犯下血案之后,几经逃亡,藏匿在深山中。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并把活捉邱兴华的赏金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警方出动大规模警力,调动数百名群众搜山,然而一直没有结果。直到2006年8月19日,邱兴华突然自己出现在家中。子墨:他是怎么出现在家里的?
何冉凤:我也不知道,我在屋里。
子墨:你见到他了吗?
何冉凤:见到了。他们把他抓到以后,我给他泡了一袋方便面吃,坐了可能有几分钟就走了。走了有快十里的路,才上了公安局的车。
子墨:他在家里停留了多久?
何冉凤:只有几分钟。啥都没说,就是叫两个孩子能上学就上,不能上就出去打工,叫小儿子上学多念点书。
子墨:最后他还是惦记着让孩子念书。他的样子变了吗?
何冉凤:变了,很黑,很瘦。逃亡了几十天的邱兴华在家中吃完最后一顿晚餐,被警方押走。大女儿和儿子追着他们走了十几里山路,这也是何冉凤见邱兴华的最后一面。邱兴华从被捕到两次判决,一直表现得异常镇定。邱兴华:杀人动机呀,反正你(熊万成)曾经摸过我的媳妇,我迟早要把你杀掉。
邱兴华的罪与罚(2)
记者:他一个人这么做了,你为什么要把其他人都杀了?
邱兴华:他们是不应该杀的,但我不把他们杀了,我又跑不掉。
记者:你这样杀人之前有没有过预谋呢?
邱兴华:没有,我反正上去非得把姓熊的给杀掉。邱兴华所说的摸了他媳妇的人就是铁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因为这样一个简单的原因,他在铁瓦殿残忍地连杀10人,并且用鸡血在纸板上写下“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等字样。邱兴华:我在山上睡,在山上吃水果,遇到苹果吃苹果,遇到生包谷吃生包谷,遇到花生就吃花生。
记者:这么长时间你有没有发现警方在抓你?
邱兴华:我已经发现了。
记者:发现了以后,你采取了什么行动?
邱兴华:我就怕了,所以我白天趴着睡,晚上走路。
记者:你回到住的地方,准备干什么?
邱兴华:我准备回去见我儿子一面以后,把我所有的仇人都杀掉,最后再回来杀我媳妇。了结了我应该完成的事情,报了我应该报的仇。
记者:想没想到过杀人之后要去自首?
邱兴华:我不去自首,我想自己死了就对了。
记者:你家里现在还有什么人?
邱兴华:还有老婆和3个孩子。
记者:你现在有没有想对他们说的话呢?
邱兴华:我只想对我儿子说,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要成器。如此对答如流,邱兴华究竟有没有精神病?要不要为他做精神病鉴定?争执的另一方,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为邱兴华出了380个问答题,托记者捎给他回答,结果多数答对。李玫瑾据此认为邱兴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李玫瑾:我在基层当过警察。我们一般接触一个人,要是有精神病,是不会把他送到法庭上去的,那是会闹笑话的。也就是说,根据常识经验,我们能够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很多人就是因为这种判断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我们这些人不是傻子,这么多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他们经历过无数案子,他们不是没有办过案的人,难道他们没有自己的专业判断吗?一些人从来没接触过案犯,只是在电视上看几遍,就认为邱兴华是精神病。我觉得这种人是置事实于不顾,只凭着自己的偏见。
子墨:你提出过要给邱兴华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吗?
何冉凤:当时我想法院来问这件事情,就肯定要给他做精神病鉴定。我一直认为,法律对每个人总要公平对待,事情做错了是没错,但是法律上该做什么是要做的。他精神上如果没有问题,确实要负法律责任。法律上既然有规定,就要采纳,可是一直没有得到结果。
子墨:这些意见你向律师,向其他人反映过吗?
何冉凤:反映过,反映了很多次。每次记者问,我说他的母亲和他的外婆,还有他表亲都是精神病。邱兴华的家乡在陕西省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何家梁。何家梁8户人家中5户姓何,邱家是单门独户。邱兴华的父亲在当年土改时从外地来此落户,分到一间房。邱兴华的母亲则自他记事起便有精神病。她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发脾气,连续几个小时自说自话,几乎天天如此。邱兴华的哥哥邱兴富评价他“脾气大,不能惹”,但他很少发脾气,受到欺负时,尽管心里恼火,却一般不会外露。邱兴华爱看小说,常把自己与曾受“胯下之辱”的韩信相比。他常说的一句话是:不怕36岁死,就怕死后无名。
这起特大杀人案发生后,邱兴华成了媒体报道的焦点,成了一个全国皆知的传奇性人物。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邱兴华一案进行公审。对于检方出示的所有证据,邱兴华均无异议。唯一的争执出现在检方对其“好逸恶劳”的道德判断上。邱兴华抗议道:“我不是一个懒人。我每到一个地方都在拼命赚钱养家口。”
在为自己辩护的陈述中,邱兴华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认为我妻子和熊万成两人在行为上是不正确的,引起了我的愤恨,所以杀了他。再有一个,这个庙是一个圣洁的地方,不能够像他们(熊万成等被害人)这样调戏妇女。这一点在我的人格上不能接受,我认为,我愿意要名不要命。”
“85年(1985年),她(邱的妻子)娘家用暴力反对我的婚姻,法庭调解后,并没有得到解决,我也受过伤害。现在,我心里很难受,我也是爱家的,小孩让我想起15岁的儿子。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丧尽天良,杀了那些人,他们没有得罪过我。我在这里向被我杀害的死者家属谢罪。我在这里,想求个情,希望不要抛弃我的家人,在他们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他们。我再次向社会谢罪,向办案人员谢罪。”
法院一审判处邱兴华死刑,邱兴华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因为法庭认定的杀人动机他不同意。一审中,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勇并没有提出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媒体报道是因为律师“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二审中,张桦被指定为邱兴华的辩护律师。他起初也不认为邱兴华有精神病,然而在看过案卷以后,他产生了疑虑。子墨:作案的过程中有哪些细节反映出他的不正常?
张桦(律师):他说熊万成调戏他妻子,所以对熊万成非常憎恨,导致对其他几个道观管理人员也憎恨。他把熊万成杀死以后,掏出熊万成身上的小刀,把死者的眼睛剜下来,然后又拿刀把胸口剁开,把心肝肺掏出来,掏出来以后,又把脚底板的肉皮割开,把脚底的两根筋抽出来。邱兴华说,他把这些东西放到案板上切,切了小半碗。傍晚的时候,放上香油炒,炒熟喂狗吃。狗不吃,他以为没炒熟又炒了第二道,狗还是不吃……这就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他杀人以后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呢?有这个必要吗?我们认为比较荒诞,不太正常。另外,他还把罗土生父子俩(受害人)的尸体从厕所旁边的道门拖回来,塞到熊万成住的床铺底下。为什么要放?他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好,因为他们俩是无辜的,死了以后就让他们去一个好地方,类似上天堂一样。这一点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你把人杀了以后,在白天还搞这些事情,我作为律师来说觉得不可思议。除此以外,案卷显示邱兴华杀人之后还从容地整理了熊万成包里的功德钱,详细地计算了金额,并在一个笔记本上写下了702元的欠条,注明了日期。研究完案卷之后,张桦见到了邱兴华,他希望通过和邱兴华的会谈能够解答他在研究案卷中产生的疑虑。子墨:在看守所里面见到邱兴华以后,为什么会加深他精神可能有问题这种印象?
张桦:其实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对他精神有问题的印象还不太深。我只是对这个人非常感兴趣,认为他不像是一个在押的人犯,倒像是一个传奇人物,新闻人物、一般罪犯见到律师时的那种恐惧啊、空虚啊,他都没有,反而像见了一个非常熟的老朋友一样。特别我说明来意以后,说我是省高院为你指定的辩护律师,他很高兴,主动说,能不能让我抽烟?给人感觉,他是谈笑风生的一个人。
子墨:他一点焦虑、恐惧、担心都没有?
张桦:没有,在他身上找不到,他非常健谈。第二次见他的时候,我把开庭之前做的亲子鉴定给他看,打消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这种怀疑。他看了以后,半天没说话,既没说信也没说不信,最后说了一句,如果要给我做精神鉴定,把我鉴定为精神病的话,那我写的书谁还看?他反而担心这个问题。他说,实际上我的脑袋不值钱,我写的书可能要值十个脑袋的钱。据媒体的报道,邱兴华在看守所中一直在写书,他给张桦律师的信中也提到了这两本书,一本叫《金笔定江山》,另一本是他的自传。邱兴华:有生这段时间,我把我的那部书写好,作为一个社会上有用的人的反面教材。
邱兴华的罪与罚(3)
子墨:他给你的信中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
张桦:信当中着重谈到了他在1985年的时候被干涉结婚的问题。另外谈了他在杀人以后逃跑的这么多天里,他觉得国家的管理人员不太尽职,工作不太认真。还有就是他准备写的书《金笔定江山》,要为以后收复台湾作些贡献。就说了这些问题。
子墨:他认为自己有精神病吗?
张桦:没有。他倒没有拒绝我说他可能有精神病。但是他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2006年12月10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5位教授在互联网上联名表示,“对于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必须交由精神病专家来判断”。精神病专家刘锡伟说:“没有做就说明情况不明,没有做就说明证据不足。情况不明,证据不足,就不能保证判决的完备性。当务之急是应该给他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就在法学界争论着是否应该为邱兴华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何冉凤也回到老家,为邱兴华可能有精神病搜集证据。何冉凤:我回去之后,找到知道他妈妈、他外婆有精神病史的人,让大家签字,写不了字的盖章,能写字的签上名。
子墨:征集了多少人的签名来证明他妈妈和外婆是精神病?
何冉凤:十几个。
子墨:这份证据被送到法院了吗?
何冉凤:我对张桦律师说了。然而,当庭审中,律师张桦出具这份有着村委会印章和13人签名的证明时,陕西省高院却拒绝采纳。高院发现村委会之前曾出具过邱兴华的母亲没有精神病的证明,两者矛盾。
法庭审理后审判长宣判:
上诉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12月28日,邱兴华案件二审开庭。当天,邱兴华被执行枪决。
邱兴华案件二审开庭的消息,何冉凤是通过记者知道的。当她连夜从家里赶到法庭的时候,庭审已经结束了。子墨:你没想到在他被执行之前见他一面吗?何冉凤:我很想跟他见面。
子墨:司法机关没有通知你,他即将被执行死刑了吗?
何冉凤:没有,一直没通知我。
子墨:看到他的遗物吗?
何冉凤:没看到。
子墨:遗体呢?
何冉凤:没有。我听说是开了4分钟的庭,然后就上路去刑场了。打了一枪,血流了一米多远。还听说他早上就吃了一个馍,喝了一杯水,就吃了那么点东西。当时我听到这个话,心里好难受,像刀割一样。
子墨:他留下什么话了吗?骨灰交给你了吗?
何冉凤:骨灰的事情,现在打电话问呢。说是还要收钱。骨灰盒最便宜的是500块钱,还有火化的钱。
子墨:他生前在看守所里写的书,你去要过吗?
何冉凤:看守所和公安局的说法是,邱兴华的东西都被拿走了。看守所说是法院拿走了,法院说啥东西都没拿,就拿了两本书,把书拿回去之后已经销毁了。邱兴华的死和他的杀人案件一样引起了诸多媒体的关注。甚至有专家提出,邱兴华死后,精神病学专家依然可以根据他的行为鉴定他在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而一项网络民意调查显示,60%的人都认为应该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鉴定。子墨:司法鉴定的请求最终被拒绝,在您意料之中吗?
张桦:不在预料之中。我们认为我们提出的问题具有一定合理性,而且那些案卷,法院和公诉人都看了,又不是我们满嘴胡说的。虽然我们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他是精神病,但至少有一定的合理怀疑性。那么,警察和法院就应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聘请专家对他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我们当时都认为这个鉴定是很可能做的。但最后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我感到很遗憾。
子墨:司法鉴定的请求为什么会被拒绝?民间有各种各样的猜测,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本身缺乏自信,担心如果他真是精神病的话,不能执行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张桦:从现行法律来说,真正启动对被告人和嫌疑人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权利在公检法。这个权力,国家是赋予公检法的。我们律师虽然提出来了,但是法院在审理当中,根据他们所调查认定的事实,认为邱兴华在精神方面没有问题;可能就像媒体所说的,他仅仅有人格障碍方面的问题,所以他们就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目前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没有规定说律师可以独立地启动一个司法程序。对于何冉凤而言,邱兴华的死也并没有了结一切。在2007年初,她已经正式委托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状》。申诉状指出,陕西高院在审理被告人邱兴华杀人、抢劫案过程中,违反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7条、《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没有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人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终审裁定认定被告人精神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没有排除对被告人精神异常的合理怀疑。同时,还指出陕西高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43条的规定,没有全面收集本案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还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第58条的规定,剥夺了被告人的抗辩权利,影响本案公正判决;最后,陕西高院违反法定程序,没有提前3天通知辩护人第二次开庭时间。何冉凤希望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并为已经执行死刑的邱兴华做缺席司法精神病鉴定。子墨:你会一直坚持去申诉吗?
何冉凤:我肯定要得到结果,他有没有精神病,需要得到法律上的答复,给几个孩子也等于是减轻一些负担。
子墨:你自己呢?今天提起邱兴华,你会想到什么?
何冉凤:我想到该给他做的没做。想到这个事情,心里相当难过。至于他有没有精神病,起码精神鉴定专家可以给予一个结果,让我心里有个安慰。
子墨点评: 邱兴华已经被执行了死刑,然而尘埃并没有完全落定。中国的法学专家们还在继续地争论,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于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和规定是否完善;心理学家也在继续地研究,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变成杀人狂魔。当然,传播学者也会继续地反思,媒体的关注对于一个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会起到什么样的影响。无论如何,我们都相信,反思、争论会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理性,也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