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暗访血奴群落 第五节 血奴的“生产率”
那天早晨,我跟着长发去办身份证,长发知道我是民办教师后,一路上对我很客气。他说民办教师都很穷,他们村庄就有几个,穷得都没人愿意嫁给他。唉,连流氓都看出民办教师恓惶,为什么那些大肚子的人就看不到呢?
我和长发坐着一辆人力三轮车,蹬三轮车的是一个50多岁的人,腰身佝偻,像一个问号。长发一路向我炫耀他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社会的看法,他口若悬河,畅谈国家大事。他可能认为,能让一个教师佩服他的观点,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我一路都在听着,随声附和着,他兴高采烈,手舞足蹈。俗语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其实,流氓都喜欢装作自己有文化,喜欢装深沉,说话的时候也喜欢文绉绉的,一些人们不会用的书面语言,也会出现在他们的口头中,让人觉得莫名其妙。长发还喜欢在说话时夹杂一些成语,而这些成语要么使用不恰当,要么错字连篇。他说:“美国打伊拉克,简直是囫囵吞枣。伊拉克‘腊’手不及。”他把囫囵吞枣理解成“容易方便”了,他把措手不及说成了“腊”手不及。
我向长发讲起了我小时候的生活,真实的生活。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吃过一次饱饭,那时候的最高理想就是能够吃一碗凉粉,因为那时候的我认为凉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每次赶集的时候,经过凉粉摊,我都会大口大口地吞咽口水。其实那时候一碗凉粉也就两毛钱,可是父母舍不得给我两毛钱,因为两毛钱还能买到一斤盐,或者灌到一瓶醋。那时候的食盐和醋都是散装的。食盐像岩石一样颗粒巨大坚硬无比,需要用榔头才能砸开;醋是本地的一个老人用柿子自己酿造的,醋的上面经常会漂浮着一层白色的凝固物,有时候还会有几只被酸死的昆虫。上初中的时候,我是住校生,一周回家一次,每周日下午背着一周的干粮来到学校。我每天只能吃一个玉米面窝窝头,其余就用红薯充饥。冬天的时候,玉米面窝窝头非常坚硬,都能把狗砸死,窝窝头的表面结着一层冰凌,一咬,就留下几个牙印。周六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挖野菜,什么小蒜、荠菜、野苜蓿等等,凡是吃起来没有奇怪味道的都挖起来,回家后,母亲用开水把这些野菜烫熟,撒上盐,拌上醋,装在一个罐头瓶子里,这就是我一周的副食。那个罐头瓶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我初中三年一直用着……
长发也说起了自己的童年生活。他说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个民办老师,对他很好,天冷的时候,还会让他睡在自己生着土炉子的房子里。可是那时候他不喜欢学习,喜欢打架,总是惹那个老师生气。后来那个老师患病死了,他一直觉得很愧疚。初中的时候,他的父亲总是受到村长的欺负。有一次,他叫上几个哥们,躲藏在村口,夜晚村长回家的时候,他们用石头一顿猛砸,把村长砸得住院了。后来,村长知道是他干的,但是不敢找他的碴儿,因为这时候他已经有了一帮子弟兄,都喜欢打架……
长发是我在血奴群落中接触到的最可爱的流氓。
路上,我们还遇到了几辆拉着血奴卖血归来的车辆,长发说,这些都是别处的卖血人。这里有多少血奴,连他都不知道,“少说也有几千吧。这是我们这里的致富之道、发财之路。”
中午的时候,人力三轮车将我和长发拉到了我上次来到的那个卖血的地点,卖血点的周围依然聚集了很多人,都是血奴。长发说:“这里每天都是这样,血站的生意好得不得了,抽血的只有那么几个女子,一天给出去的钱就有好几万,你说他们能有多少钱?”长发羡慕地说。
距离血站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一家商店,商店掩映在一片浓密的树荫下。商店的货架上放着几瓶可口可乐和雪碧,还有几包方便面,外包装上蒙着一层尘土。商店有一个玻璃柜台,里面放着几个作业本,边角都已经卷了起来,显然放置了很长时间。作业本的旁边是几个烟盒,长时间的风吹日晒,让烟盒的颜色变淡变白,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香烟。和几乎所有乡间小店一样,这间商店经营各种日常用品,每种商品却都只有少数陈旧的几件。
这家商店和大城市火车站的那些商店一样,它们做的都不是商品生意,这些商品只是一个幌子,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它们有另外的见不得人的生意。
这家商店办理各种证件。长发说,老板以前是刻章的,生意一直不好,一年到头只有两身衣服,夏天一套,冬天一套。可自从做了办证的生意后,彻底发财了,整天穿西装打领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港商,“癞蛤蟆上大街,冒充绿色小吉普。”长发嘲弄地说。
我跟着长发走进这家商店,老板显然认识长发,他抽出一根香烟,讨好似地给他点燃了,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香烟放进口袋里。长发从老板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抽出一根递给我,说:“你他妈的也太吝啬了,生意来了,一根烟也舍不得发。”老板点头哈腰地说:“抽啊,抽啊。”
老板有四十多岁,满脸都写着油滑和奸诈,他前一秒钟还在笑着,后一秒钟就会拉下脸来,笑容像风一样突然消散了,你只能听到他在说什么,但是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想法就像女人的年龄一样,让人无法猜透。他穿着一条黄色军裤,黑色皮鞋,上面穿着一件大红毛衣,毛衣的下摆塞进裤腰里,用皮带扎紧,毛衣的外面还打着一条花花绿绿的领带,领带的外面是一件苍青色的西装。正像长发说的,老板果然发财了,果然喜欢穿西装。
办理身份证前,先要去照相。三轮车又拉着我和长发来到了相距二三里路的镇上。在一家照相馆里,照完相后,又等了两个小时,我就拿到了自己的一寸免冠照片。午后,三轮车拉着我们回到了商店里。
老板说:“最少要交六张照片,办六个身份证。”
我问:“身份证怎么办这么多?一张不就够了?”
老板说:“一张怎么能够呢?人家一般都是办十几张身份证,每次卖血的时候拿一个,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
长发也在旁边说:“老板说得对,大家都是这样。你必须最少办六张。”
老板拿出一张纸,让我把所要办理身份证的地址和姓名写上去。我拿着圆珠笔,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写。老板一把抢过了圆珠笔:“这有什么难写的?”他在纸上一下子就写出了六个名字,张明强、李德生、胡山海等等,然后,又在每个名字后面填写了江西省、河南省等六个不同的详细地址。“我办的证多了,全国各地的地址提笔就写。”他得意地说。
这样,我照了一张照片,洗成了六张,就变成了六个人,出生在全国各地不同的地方,叫着六个不同的名字。
下午,六张身份证办好了。每张身份证上都是同样的一张我的照片,而名字不同,出生地址不同,身份证号码也不同。我捧着这些身份证,惊讶万分。
三轮车将我们拉到居住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远山近水,静默无语,树影疏淡,炊烟袅袅,高高的天空中,有几只鸟的翅翼无声划过,这一切看起来就像一幅水墨画一样美丽,然而,没有人知道这里掩藏的血腥罪恶。
我回到房间,看到同寝室的四个人都在。他们刚刚吃过晚饭,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地铺上,有的用手指抠着脚趾甲;有的无神地望着门外;有的用手掌在干瘦的身上揉搓,一搓就会掉下一层泥垢;还有一个和我床铺挨着的,正在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好像有心事。
我刚在自己的铺位上坐稳,血头肉瘤就走过来了。他站在门口,他不屑走进这间散发着异味的房间,他指着我说:“89号,明天你上班。”说完,他就离开了。我的编号是89号。在这里,血头称呼每个血奴都不用名字,都是用编号或者外号,就像囚犯一样。
抠脚趾甲的停止了动作,右手食指仍然做出一个勺子的形状,他问我:“你是什么血型?”
我说:“O型。”
勺子说:“我也是O型,明天一块儿去。”
勺子说:“我一月要卖血十几次,每次都用不同的身份证。”他挽起胳膊,让我看他两条手臂上的针眼。手臂上,针眼密密麻麻,就像是包了一层纱布。
我问:“你隔一天就去卖血,护士难道认不出来你?”
勺子轻蔑地垂下嘴巴,嘲笑着我说:“你真是一个书呆子,谁管谁呀?只要你愿意卖,他们巴不得买。400毫升血只给我们200块钱,你知道他们卖给受伤需要输血的人,会要多少钱啊?一倍还不止!”
我说:“即然这样,还办什么假身份证?浪费我们的钱。”
搓着身体的那个人接过话来说:“身份证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害怕我听不懂,他又说:“血站的人总得给上面一个交代,要检查的时候,看到这个身份证的人一月只卖了一次血,他们也说得过去。”
望着门外的那个人一直一言不发,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个聋哑人。每当需要他卖血的时候,血头拉起他的胳膊,手指戳在他的血管上,他马上就明白了什么意思。
在这里,每天黄昏的时候,血头都会出现在这些房间门口,通知第二天哪种血型的人去卖血。而血头的消息来源,则是血霸。血霸的信息则来自于那些血站。血站会在当天收完血后不久,就电话通知血霸,第二天会需要什么血型的血。那时候,手机还是一个稀罕物件,血霸们都是大款,所以他们都有手机。大款喜欢上街打手机,越是在人多的地方,越要打手机。大款边打手机边散步,成了那时候大街上的一道独特景观。那时候的手机像块砖头一样沉重,比对讲机还要大几倍,拿在手中招摇过市,倍儿有面子!血霸们不仅仅有一个手机,而是有好几个,他们喜欢把手机挂在腰间,挂成一排,像挂着一排手榴弹。他们这样从大街上走过来,腰悬一排手榴弹,那种得意的神情和场景,让很多人多年后还能记起来。
抽烟的那个人少言寡语,一副很愁苦的样子,勺子说:“来新人了,发一支烟嘛!”他缓慢地从口袋里抽出烟盒,抖抖索索地弹出几根,很不情愿地给了我们一人一根。我看到这种香烟仅仅两元五角一盒,在附近的商店里都有卖。这种劣质香烟也是血奴们最常抽的一种香烟。
勺子抽完香烟后,从席子下面摸出了一个小瓶,从里面倒出几粒药丸,仰头吞了下去。
我想,莫非勺子有病?有病怎么能卖血?这种病血能够检查出来吗?血站会收病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