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川事件”的实质 第二节

先从昭和二十四年夏天发生的这个事件的经过谈起吧。可是即使单把这一点原原本本写出来,也足够写成一部长篇小说了。再者,我所着眼的并不在于直接证明现在的被告无罪,所以只在和我的叙述有关的地方适当地插入一些事件经过,简单地记述如下。

关于事件的开端,这里引用的是广津先生的文章。其实,引用法庭记录就行了,可是记录文字既冗长芜杂,又枯燥无味,所以还是引用广津先生条理分明的文章吧。

“从福岛站准时开出的四一二次客车在八月十七日上午三时九分行驶到金谷川至松川之间的弯道(东京以北二六一公里二五九米附近)时,机车出轨翻车,后边挂的几节车皮也都出轨,机车司机石田、正三和另外两人都遭惨死。据现场调查,铁轨的鱼尾板被人拆下,枕木的道钉也被拔掉,一根长二十五米、重九二五公斤的铁轨飞落在距线路十三米远的地方,仍是直直地倒在地上,丝毫没有破损,宛如被人搬过去似的。在附近的稻田里发现了通常用来拔除道钉的撬棍一根。侦查当局接着又拿出一支全长不过二十四厘米的活口扳子,说这也是在现场发现的。据侦查当局声称,那支活口扳子和撬棍一样,也是在稻田里找到的。奇怪的是,当局竟说始终也没有查明活口扳子是谁发现的。

“由于这是继‘下山事件’、‘三鹰事件’之后,国营铁道发生的第三次骇人听闻的事件,全国人民都感到不安,怀疑这些事件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可怖的阴谋。第二天(十八日),吉田内阁的官房长官增田甲子七对新闻记者发表的谈话,更加剧了这种不安。他是这样讲的:

“‘这次事件是前所未闻的凶恶的犯罪。它和“三鹰事件”以及其他各个事件有着同样的思想潜流。’

“事后一想,十七日刚刚发生事故,连在现场上进行侦查的人都还如在五里雾中,关于凶犯连一点眉目都没有;除非具有什么预断,远在东京(距现场二六一公里多)的吉田内阁是不可能在第二天(十八日)就了解事故的真相的。然而在内阁里居重要地位的官房长官竟发表了这样的谈话,可以想见这是多么轻率和荒唐的举动。可是当时,连笔者都迂阔到相信了增田宫房长官的谈话,以为这是‘思想性犯罪’。这是由于六月半以来有关妨碍列车行进的新闻报道和政府就相继发生的‘下山事件’、‘三鹰事件’所进行的宣传,不知不觉地在我们心里打下了基础,以致使我们不分青红皂白、盲目接受增田官房长官的谈话。当时,像笔者这样认为国营铁道工会和共产党干了多么轻率的事情而表示不满的国民,恐怕不在少数。

“侦查当局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就开始清除福岛和松川附近的所谓少年流氓,可是,侦查的目标是针对着国营铁道福岛工会的干部和共产党员。从福岛各报在事件发生后两三天起开始刊载的报道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不久,又报道侦查目标扩大到东芝公司松川工厂工会的干部。

“可是,在二十四天后的九月十日,最先被捕的既不是工会会员,也不是共产党员,而是根据‘定员法’被解雇的当时只有十九岁的少年养路工赤间胜美。头年,他会和朋友打过架,当局以伤害嫌疑的名义予以逮捕,但那只是名义而已,随后就针对‘松川事件’对他进行了审讯。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又以盗窃嫌疑的名义从东芝公司方面逮捕了十八岁的少年菊地武。值得注意的是,他既不是工会会员,也不是共产党员。所谓盗窃嫌疑,只是指他在工厂里偷了配给的纸烟这样一桩小事,并且立即查明事情是揑造的。但是当局并没有释放他,而开始就‘松川事件’对他进行了审讯。后来由于他偶然患了盲肠炎,才被释放。

“考虑一下整个事件,就能够明白当局有这样一个阴谋:先逮捕那些既不是工会干部又不是共产党员的少年,然后再向工会干部和共产党员拉开逮捕的罗网。读者不久谅必就会了解这种情况。

“过了十天光景,侦查当局就录下了少年赤间的供词。这份供词究竟是他主动做出的,还是在侦查当局的诱导下做出的,尚待研究;但是根据赤间的供词,嫌疑分子依次被逮捕了。

“九月十日 赤间胜美(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福岛分会会员)。(罪名:伤害。)

“九月十八日 菊地武(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罪名盗窃。不久因患盲肠炎获释。)

“九月二十一日 赤间供认他造成了列车翻车事故。罪名即改为造成列车翻车,据同一供词开始逮捕其他人。(十月十三日起诉。)

“九月二十二日 本田升(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共产党员),二宫丰(同上,共产党员),钤木信(同上,福岛分会委员长、共产党员),阿部市次(同上,福岛分会书记、共产党员),高桥晴雄(同上,福岛分会委员、共产党员),滨崎二雄(东芝公司松川工厂工会会员),佐藤一(东芝工会联合会组织干部、共产党员)。(以上均在十月十三日起诉。)

“十月四日 杉浦三郞(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主席、共产党员),太田省次(东芝松川工厂工会副主席、共产党员),佐藤代治(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共产党员),大内昭三(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小林源三郞(同上)。(以上均在十月二十六日起诉。)

“十月八日 菊地武再度被捕。(十月二十六日起诉。)

“十月十七日 二阶堂武夫(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二阶堂园子(同上)。(以上均在十一月七日起诉。)

“十月二十一日 武田久(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长、共产党员),斋藤千(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共产党员),冈田十良松(同上,兼福岛地区工会会议书记长、共产党员),本田嘉博(《赤旗报》记者,后释放),加藤谦三(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福岛分会会员、共产党员)。(十一月十二日,对斋藤、武田、加藤起诉。十二月一日,对冈田起诉。)

“检察当局说明的内容可以归纳如下:这些嫌疑分子当中,有一些人在八月十三日和十五日在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办事处集会,共同策划使列车翻车的阴谋;东芝工厂内也有人进行了几次策划。结果,国营铁道工会分会方面由本田、高桥、赤间三人,东芝方面由佐藤一、滨崎二人出动,破坏了路轨。用以破坏路轨的撬棍和扳子是由东芝方面的小林、菊地、大内等三人从松川车站的养路班仓库里偷出来的。

“以上就是‘松川事件’的大致经过。被告们和许多辩护人一致认为上述犯罪行为是侦查当局所揑造的,继续抗诉,但是在福岛地方裁判所进行的第一审和在仙台高等裁判所进行的第二审时,审判官们都不予受理,分别作了判决。

“第一审判决全体被告有罪,第二审判决三人无罪,十七人有罪,而十七名被告马上就向最高裁判所上诉。”(见广津先生着《松川审判》)

众所周知,最高裁判所在昭和三十四年八月十日对被告的上诉作了七对五的判决(七人主张发回重审,五人主张驳回上诉),结果这一案件又发回仙台高等裁判所重审。在这次审理中,主张驳回上诉的田中最高裁判所首席法官发表了居于少数的反对意见。他说:

“多数意见拘于司法技术,没有看到事件的全貌和真象。而且司法技术本身在对证据的评价和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四一一条方面也犯了重大的过错。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使我本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