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荒原水畔战马鸣 第三十章 “浪漫行为”

密营婚礼

1937年6月底,赵尚志参加北满临时省委执委扩大会,来到6军帽儿山被服厂一看,兴冲冲道:嗬,这么多大姑娘、小伙子,有没有意中人呀?用不用俺给介绍介绍呀?

赵尚志可能是兴之所至,信口道来,结果却是会议未结束,就有两对新人举行了婚礼。抗联通讯专家于保合,特别中意李在德,赵尚志就要往一块儿撮合。冯仲云是太了解李在德了。李在德和厂长裴成春的弟弟、6军2团政治部主任裴敬天,彼此爱慕,1935年订婚,第二年裴敬天牺牲了,现在李在德怎么想的呀?赵尚志叹口气,让冯仲云找裴成春,他俩当婆家的媒人,让裴成春做娘家的媒人,做做李在德的工作。

李在德说:俺谁也不嫁,就跟着你。裴成春道:傻丫头,你都二十岁了,谁能一辈子不嫁人哪?赵司令、冯省委这媒人当得不赖,俺仔细掂量了,“万内”(于保合当时的化名)这小伙子反日坚决,心眼儿也好,文化又高,俺看你们俩挺般配的。听姐的话,你跟他好好唠唠。

恋爱结婚,速战速决。

官兵采来一束束野花,把密营内外打扮得花枝招展。两对新人,一对是3军政治部宣传科长、二十四岁的满族新郎于保合,与6军被服厂党小组长、二十岁的朝鲜新娘李在德。另一对是6军4师政治部主任、二十六岁的朝鲜族新郎吴玉光,与6军被服厂女兵、和李在德同岁的汉族新娘李桂兰。

婚礼由应邀参加扩大会议的周保中主持,他说希望你们像马克思和燕妮那样,在革命征途上携手前进,永不分离。

赵尚志讲话,祝福两对新人夫妻恩爱,抗日到底,永不分离。

戴鸿宾讲话,说两对新人,三个民族,这也是中韩友谊的象征。

领导讲完话,许亨植、徐文彬、黄成植等人,就“那嘎扎那嘎扎”(朝鲜族舞曲《前进吧!前进吧!》)地唱着,手舞足蹈起来。汉族同志不会跳舞,随着舞曲拍手鼓掌,大声叫好。

冯仲云喊起来:上酒,快上酒呀。裴成春领着李敏等人,就盆呀钵地端上来请清亮亮的白桦树汁。

花是野花,菜是野菜,里面还有点儿狍子肉,酒是白桦树汁。除了还没端上来的大子小豆饭是山下送上来的,全是就地取材,地道的野味。

唱着跳着,就该两对新人忙活了。

满族习俗,婚礼上新媳妇要给婆婆“装烟”。一根细长杆的烟袋是必备的,新媳妇拿着去烟荷包里舀满了,用手按实点着了,双手敬给婆婆。婆婆要是不喜欢儿媳妇,就假装没看见,把媳妇晾一会儿。待到婆婆接过来吸几口,就把准备好的一包钱放到媳妇手里,叫“装烟钱”。钱多钱少,不仅因为贫富,还在于婆婆对媳妇的喜爱程度。如今,不分满汉,不论城乡,这风俗在东北一直延续下来,叫“点烟”。不光给婆婆点烟,还得给所有来宾点一圈。

密营里没有婆婆,也没装烟钱,但这个仪式还是少不了的,没有烟袋卷纸烟。李桂兰叼过大烟袋,那烟卷得有头有尾的。那时的朝鲜(族)妇女哪有抽烟的呀,就苦了李在德了,好不容易卷上一支,未等送到人家嘴边就张嘴散花了。赵尚志进密营时说的那番话,就让她羞红了脸,这回大家再七嘴八舌一逗,把她弄得大汗淋漓。

烟没装完,留守团长耿殿军从山下回来了,老远就听见那山东腔的大嗓门:酒来了!酒来了!

他是昨晚下山买酒的,大家说上哪弄呀,再说也来不及了。他说酒席、酒席,没酒不成席,这婚礼就不热闹了。

有酒助兴,歌呀舞呀就更没个挡了,汉族官兵干脆扭起东北大秧歌。

耿殿军人称“耿破烂”,被服厂晚上加班,他把那盏油灯弄得萤火虫屁股似的。洞房花烛夜,几碗野猪油灯,可着劲儿亮了大半夜。

密营有间小房,收拾一下,给吴玉光和李桂兰当了洞房。于保合和李在德,在外面的林子里架起个小帐篷。

7月中旬,张寿篯与3军被服厂厂长金伯文结婚。

周保中与王一知结婚,是1939年10月6日。周保中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余与王禹智(王一知)同志当场握手,以代婚礼。余与王禹智从命,全场鼓掌示欢庆。并唱悠扬壮伟之国际歌,散会后作翌日工作准备。”

周保中的婚礼,是握手、唱《国际歌》。张寿篯的婚礼,赵尚志让于保合指挥少年连官兵唱歌助兴。《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长白山歌》等等,唱到《露营之歌》时,赵尚志急喊停,对大家道:这个歌应该让咱们的张主任来指挥,大家说对不对呀?

新郎倌站到队列前,挥起手臂。

铁岭绝岩,林木丛生,

暴雨狂风,荒原水畔战马鸣。

……

1937年夏,胡真一调到军部。两个多月后成立2路军总指挥部,周保中任总指挥,5军副军长柴世荣提为军长。

同时调去4个女兵,谁姓什么,大家就称呼“小什么同志”,胡真一自然就是“小胡同志”了。个把月后,柴世荣就叫她“小胡”了,有事没事,总爱跟她搭话,这几天干什么了呀,学文化挺好吧,记住多少个字了,胡真一也没在意。直到有一天,柴世荣直通通地说,你看俺这个人怎么样呀,你看咱俩结婚行不行呀?胡真一一下子蒙了。

六十三年后,胡真一老人说,那年我十七岁,他四十二岁,当时不知道准确岁数,那也能有个约莫呀。那时女兵凑一块,也唠些体己话,谁追谁了,谁看上谁了,你不好意思,我给你介绍介绍。有时我也说几句,都是说的别人,哪曾想一下子轮到自己头上呀?还是个军长。他见我那个样儿,就说你想一想,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别难心。约莫过了半个月,他从前线回来,问我想得怎么样,我说我要回被服厂,他嘴上答应,没有行动。这可怎么办呀?就去问一块调来的王玉环,她说这年纪是大了,可年纪大知道疼媳妇呀。老柴这人也真这样,缴获一把糖块,揣兜里几个月,弄得埋埋汰汰黏糊糊的,也给你留着,舍不得放嘴里一块。

老人说,过些日子,周保中找我谈话,问我什么时候参加革命,家里都有什么人,有没有对象。又说老柴有老婆孩子,他跟你说过没有,我说说过。老柴原来的媳妇是个小脚,不能跟随部队行动,挺贤惠个人,几年前去苏联学习了。那时夫妻离开几年后,好像就可以再结婚。周保中说老柴这人挺好的,组织上同意你们建立夫妻关系,但是不会强迫,你好好考虑考虑。第一次谈话,把我吓了一跳,犯了什么错误,值得总指挥亲自谈话呀?第二次再找,没见面就知道什么事了。

老人说,老柴又找我谈话,我说我是个野丫头,没文化,不会说场面话。他说来人我给你介绍这是谁,你伸手握下手就行。我说男女握手,那不叫人笑话呀?他说这是革命队伍的规矩,就教我握手、敬礼。我们是在喀上喀密营举行的婚礼。结婚后,我说他们怎么说我是你的“二人”呀?他哈哈大笑,说不是“二人”,是“爱人”,心爱的人,教我写“爱”字。

师长、团长到军部开会,见到军长就说哪个是嫂子呀?柴世荣摸着胡子,乐呵呵地道:哪个最丑就是。

柴世荣有个干儿子,是在救国军时认的,在团里当连长。见到胡真一就叫“干妈”,把胡真一臊得呀。

老人说,我们这些女兵,活下来的后来大都结婚了,大都是在苏联野营时结婚的。中国人嫁给朝鲜人的,朝鲜人嫁给中国人的,那是战斗中结下的情谊。王玉环嫁给崔庸健,郭铁坚牺牲后,李淑珍嫁给金京石,都是中国媳妇,都生的“双棒”(双胞胎)。大家开玩笑,说可不能嫁给朝鲜人呀,一下生俩,谁受得了呀?

李敏和陈雷是自由恋爱。

陈雷,原名姜士元,1917年生于黑龙江省桦川县,1930年考入桦川中学,曾任佳木斯市委书记,1938年上队任6军组织科长,之后为3军3师政治部主任、联军总司令部宣传科长、1支队政委。

从6军到3军,陈雷经常给官兵讲课。古今中外,女兵都是军中一道风景,自然都是瞩目人物,当然也就认识,两人却从未说过话,连一声招呼都未打过,没有任何别的感觉。

剧变是瞬间的。那是1940年3月,抗联在苏联北野营训练,射击、投弹、刺杀、滑雪、班排进攻。真刀真枪跟鬼子干了那么多年,这是第一次正规的军事训练,官兵的汗水洒在了异国的冰天雪地。有一天的一个瞬间,两个人的目光突然碰到一起,倏地一种异样的感觉迸出火花,就注定了他们将携手一生。

之后,也就是见面打招呼了,有机会两人唠上几句,也都是政治学习、军事训练的话题。有人对此好像有种特殊的敏感,很快发觉了其中的“问题”,就向领导报告了,北野营就满营风雨了。有人还在墙报上贴出小字报,说他们是到“阶级祖国”谈恋爱、搞腐化来了。

压力几乎都是冲着李敏来的,起码首先是冲着她来的。因为陈雷跟着赵尚志犯了“错误”,此前已被开除党籍,起码挽救难度是比较大的。

李敏老人说,我这人那时一直挺顺。革命家庭,十二岁参军,后方前方都不落后,政治上好像肚脐眼都没疤。可这回不行了,领导一个个跟我谈话,翻来覆去就是不能跟陈雷谈恋爱。说我各方面都好,组织上要好好培养你,回国后担任重要工作,眼下这一关一定要经得起考验。说陈雷出身不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情调,跟赵尚志划不清界限。后来又说像他这种职务,不够结婚条件。我说我们是恋爱,也没结婚哪?后来党委会上又谈,撤了我妇女排党小组长的职务。

老人说,那时我有两个问题想不开。一是赵尚志打鬼子那么厉害,敌人都怕他,为什么要把他开除党籍呀?二就是谈恋爱这事。我们这代人和我们上一辈的人,有的就是为逃脱封建婚姻,投身革命的。我们党主张自由恋爱,我和陈雷既没影响革命、抗战,也没妨碍谁的利益,怎么就不行呢?

当时,不少战友为他们捎话传纸条,苏军官兵更是公开支持。不知苏军在这方面有何规定,但在这些苏联人的眼里,青年男女谈恋爱是自然的、正常的,爱情是非常美好的东西。

之后,包括陈雷和李敏在内,野营中的婚礼就多起来了。十来年过去了,连李敏这样的小丫头都变成十九岁的大姑娘了,更不用说那些二十来岁就参军的了,况且又有这么个相对安定的环境。

前面写过的1军的杨效康,还娶了个苏联媳妇。

1941年秋,杨效康和王传圣,还有个2军的迟秉学(后来为朝鲜人民军少将),过界后被送到集体农庄劳动。一天,农庄主席说小杨呀,给你介绍个对象怎么样呀?杨效康以为是开玩笑,就说行啊,是谁呀?主席说出名字,杨效康认识,是塔见特医院的护士,金发碧眼,年轻漂亮,还有文化。杨效康知道不是开玩笑了,可还觉得像开玩笑。王传圣和迟秉学说,人家姑娘可能早就看上你了。第二天傍晚,农庄主席把姑娘领来了,说你们自己谈吧,两个人就坐在白桦林边谈上了。

“浪漫行为”——腐化行为

周保中1937年11月2日日记中写道:

由9军军部调遣临时参加五军工作之孟兆庆,视其青年有为,工作中加以督促和教育,乃孟兆庆不习于好,第一次受王师长光宇之派遣,以百元钱入土龙山胡伦浪用,谎言归报,曾加以申儆,并督勉之,于下江工作中带二百两烟土入富锦、集贤镇购买迫切需要之弹药。该孟兆庆竟敢花酒自娱,将二百两烟土浪费尽净,回报损失。嗣经王师长此次西行调查明白,以款巨数,嫖吃殆尽,不但使军需受损失,而失去对民众捐纳之信仰,若不严惩纪律坏矣。乃召集兵士代表会议判决执行处死。青年因属可惜,然不堪教育无长进,犯罪致死,亦有应得。

1940年12月,《抗联第五路军(原文如此——笔者)南部活动记录》中说:

妇女申莲云因乱婚过甚,经全体会议通过处死刑。

周保中同年5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

本部副官张永和原属第三军随赵尚志同志,此次转调第二路军本总部。于五月二十五日夜,张永和利用机会拟向本部妇女工作者李英淑乘睡后,(高丽同志)施无礼。李于觉醒时呵斥之。张犹无赖。李大责斥。时余闻声,悉其事。立传张至,解除武装。此种卑污行为破坏纪律,为从来所未有,决严处治之。乃召请尚志同志及部中干部诸同志,讨论结果。均认为张永和系罪犯行为不可容恕,决处以死刑。随即绑赴刑场,执行枪毙。翌晨向部队全体宣布。

下面为1939年10月10日《革命军事临时审判庭审判书》中的《判决书》之“五”:

李凤仙,她东满党领导下参加儿童团转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再转到中共党成为党员,党的年龄很深,经过多年的斗争。可是她思想上的表现最落后,在工作上并没有任何进步,而为乱爱犯过好多次的错误(在东满的时[候])。最近她为爱情而牺牲革命,同时和最坏的刘永财结婚,又复提出离婚,对党不忠实,破坏纪律,完全(是)反革命的行为,因此处以死刑。

曹曙焰老人说,姜信泰和姜信一是亲哥俩,都是5军3师的团政委。有个女兵李生金,中等个,清秀、漂亮,爱唱爱笑挺活泼,党员。她的丈夫西征了,好像是牺牲了,我说不大准,反正是和姜信一好上了,形同夫妻。上级批评他们,两个人就跑了。这是1939年初的事。秋天,姜信泰带我们到桦川县南边筹粮,听说他们在那儿,仍然打着5军8团的旗号抗日,还发展了几个人。姜信泰指挥,把他们包围了,一喊话,就打不起来了。姜信泰说你为什么脱离队伍,姜信一说我和她离不开了,知道影响不好,就离开了。姜信泰说男女关系是小事,开小差、逃亡是大事。姜信一说,我们没投敌,也没当胡子,还打日本子。我和连长王庆云的意见,是把他们带回军部处理。姜信泰说咱们到这筹粮,不能耽误工作,再说路上跑了怎么办?这是个原则问题。结果,把两个人绑树上勒死了,那几个人跟我们走了。

1937年,无月有日还有地点(“五日写于晚十一点三道通”),《宋一夫关于五军内部情况致周保中同志的信》中说:

经济支出,现在我看来真是如流水般向外淌,已不像我从前困难的五军了,骤变成资产者。如走狗军来一兵,招待费也要超过十几元,走后还要拿个三二十的钱,我们虽然说讲联合不能使他无政治部分认识,只以金钱引诱,他们拿花言巧语来欺骗我们,为(未)免太糟了。

如此种种甚多,不用多说,特别是我干部同志的生活真是不亚于高官富贾一类,鱼盒子、果子点心类——一师同志更甚——舛不多每日皆用。

这种情况,各军或多或少都存在。

同年12月1日,《赵尚志关于整饬军队纪律问题给各师负责同志的信》,在回顾了从珠河游击队开始的光荣历程,取得的成就后,写道:

正因为在整个革命形势的开展,不断的胜利中数量的增大,同时也因队伍各地分散活动及忠实英勇的中心干部先后伤亡,结果使队伍内发生许多不良的现象。首先是诸负责干部同志逐渐放弃以往过去对工作的紧张性,不把全部精力集中到革命工作上,对各部活动方策上的指导缺乏,对队内的政治军事教育的放松,对宣传、组织领导群众斗争工作的放弃,近几年来军长个人生活上的浪漫,历次的不正当的错误的浪漫行为等等的恶劣现象的影响,不严格检查干部的工作及行为,特别是允许和纵容了各级同志犯着各种错误,放弃政治军事工作,逐渐同化于义勇军的危险现象。如张寿篯、张连科之在巴木,关化新、王玉生之在二三师,孟广才、康山、王德富之在六师,(未)站在革命需要上来公正分配,而表现了任意取用,如许多干部同志在每次军事胜利行动中所得来的胜利品,首先滥行取用,服装用品的讲求漂亮(如二师的远征北黑,首先由景永安及蔡近葵同志挑选一切美好衣服及用物为自己享用,魏宝林等人浪漫行为;三师的远征梧桐河,由上级领导者首先取用,雷炎、张建邦等的浪漫行为。西方各师在数次胜利中,如李熙山、王德富、康山、李泰、李靖宇、雷炎、吴新才的任意取用重要物品及支配等等)。

借故支用公款,如孟克曼、赵一曼、马宏力等同志假借养伤养病的关系,每人支出均在五六百元以上的疗养费(普通的指战员最多没有超过五六十元的),侯启刚同志假借治病为由,支出竟达数百元以上的医药费,生活脱离群众,如张寿篯、关化新、侯启刚、周庶范等同志历次不正当的浪漫行为,如张寿篯、关化新、周庶范等同志认干亲事实上丧失本军威信,甚至对公款的不加撙节,如雷炎、李靖宇、景永安、王德富、吴新才、于保合诸同志的滥支公款,并且有的假公济私及自私自利的现象,如蔡近葵同志的偏私分配公物,如康山、雷炎、景永安、蔡近葵对队内军事纪律的执行,表现着打骂,特别是有的干部甚至腐化到私自吸食鸦片、酗酒等程度,如刘海涛、李广、□□□(原文3字不清)、高品一、魏连山、毕锡笏等。特别有许多人有打骂群众的现象,而张连科则更加堕落,如在巴木等地舞弊多端,假公济私,滥行支配,私用公款,奸宿民家等等,老敏的奸杀妇女行为,被服厂诸女同志的不正当浪漫行为,并因为争对象的冲突互相用许多危害革命的战争行为,不顾运输与采买之艰难而大兴土木及缴纳毛毯等奢侈的现象。

同一天,还有《抗联三军党委会为纠正腐化现象、实现共产党员在三军中光荣模范的决议》,主要内容与前者几近一模一样。

关于义勇军失败的原因,除前已叙述,还有一条,就是腐化。比如辽宁民众自卫军,其主体存在不过半年左右,可以往官吏那些腐败糜烂的东西,好像是不用学而自来会的。总司令唐聚五、参谋长张毅,贪图享乐,沉迷女色,结果自然是军心士气受到打击。赵尚志所言“逐渐同化于义勇军的危险现象”,即在于此。

五个月前召开的省委执委扩大会议,提出“反对党内腐化,扩大和巩固党,保障党纯洁,防备敌人奸细混入组织,彻底改善三军党政工作,求得三军质量数量上新的转变,使要成为北满各抗日军中模范军”。具体动作,是调整各师政治干部,同时加强各级党的建设,像执法处、后方办事处和学校、医院、被服厂、军械所等非战斗单位,也都建立起党支部,严密党的组织生活。至于“浪漫”的人和事,不管是谁,批评教育决不含糊。

有老人说,在一次讲话中,把师团级干部几乎点名批评个遍,这在当年也是少见的。

“赵尚志毙他舅——公事公办”,一句歇后语道出个故事。说的是1934年春,被珠河游击队改编的“丑殿五队”,从游击队中叛出,重新干起打家劫舍的勾当。有个李某,是赵尚志的亲戚,论辈分还是赵尚志的舅舅。此人好吃懒做抽大烟,受不了游击队的纪律约束,也跟着惯匪丑殿五跑了,并为其出谋划策。赵尚志率队将这支叛队包围、缴械,然后召开全体队员大会,大家一致同意将丑殿五枪毙,轮到李某时就没人吭声了。赵尚志问了两遍这个人怎么办,才有人说他是初犯,打几棍子就行了。赵尚志瞪了这个队员一眼。有个队员说他犯了军法,也该枪毙。赵尚志大声道:这个弟兄说得对,就这么办。

“荒原水畔战马鸣”——在向自身的疾患开战时,这支队伍的突击力也是非同一般的。

1937年6月25日,《周保中同志给王克仁信》中,有这样一个自然段:

李华堂同志个人生活在未提出参加党以前,他有不合条件、乱婚之爱。你不等这问题解决以前,你向他宣布同意介绍入党,这事差不多使我们感受相当困难,可是经过寿篯和我的解释和要求,李军长表明愿在共产党的原则下去自己解决这问题。

看过《东北地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乙68本书的人,对于本书写到的一些英雄人物的这样那样的错误,自然心中有数。而对于“乱婚”、“乱爱”,非夫妻而“发生极热情的肉体爱”的人,同样也会了然于心,有的还是很有名的人物。有老人指名道姓地批评几个人,说他们在这方面不检点。有老人说×××(老人是说出了姓名的,下同——笔者)是老毛病了,被他看上的女的没个跑。有老人说,有的坚决不干,说军事命令、政治命令俺服从,这种命令不服从。有人说这就是政治命令,威胁人家,要把她送回家去。不是送回家去做地方工作,而是开除了,不要了——这不就是给敌人送去了吗?

在某红地盘,有老人说×××来了就住老×家,后来把×大姑娘带走了,再没回来。有的还说老子冰天雪地打日本子,你们老婆孩子热炕头,也得给俺做做贡献。

有老人说,×××被派到苏联学习后分配工作,说什么也不回原部队,因为那儿有许多人追她,她谁也不爱,谁也得罪不起。分到另一支部队还是这样。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了。结果被开除党籍,后来牺牲了。这是个女英雄啊!

有老人说出时间、地点,谁让他们把个女的绑在树上,用树条子抽她,说她扰乱军心,问她还敢不敢“乱爱”了。那时年纪小,不大懂,心里也不大是滋味儿,这事能都怪她吗?

“浪漫行为”——违纪行为

关于“浪漫”一词,词典中有两种解释,一是富有诗意,充满幻想,二是行为放荡,不拘小节(常指男女关系而言)。而在本书叙述的那个年代,第二种解释则几乎囊括了所有负面的东西,批评人时经常把“浪漫”挂在嘴上。像“这个同志很浪漫,临走时跑到烟馆里去抽大烟和一个韩国人大闹,结果被日本宪兵司令部抓去”。

从游击队到抗日联军,自始至终抓得非常紧的,是“不抢不夺”的群众纪律。

赵明山老人说,俺参军不久,在老乡家睡觉,房东大婶给俺个枕头。早晨醒来,班长说你犯纪律了。用纸糊个高帽子,上面写上几团几连几排几班几号战士,领着俺在堡子里转了一圈,边走边说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俺也没抢没夺呀?那也不行。那时叫你睡地上,你就不能上炕,没叫你枕枕头,你枕了,就是犯纪律。

1935年1月,1军攻打碱厂镇,战后行军,一个小战士总掉队,问怎么了,说脚疼。负伤了?没有。那是怎么了,脱鞋看看吧。不让。这就蹊跷了,更得看看了。原来脚趾上套着个金戒指,把两边脚趾都磨烂了。戒指怎么戴到脚上了?是打进镇子后,从一个老太太手上撸的。开会后处死。战场上发现抢劫者,各军几乎都是当即执行战场纪律。

1937年6月,后来改编为11军的独立师攻打富锦县洪家店,有个士兵从老百姓家抢个包袱出来,正被祁致中看见,一枪打死在门口。

赵文喜曾因鞋小,跟老乡换双合脚的,被撤销大队长职务。

1942年春,3路军6支队机枪手陈才,一双鞋破烂得只能用绳子捆绑在脚上。路过个屯子,农民在田里插秧,鞋放在田埂上,陈才就拿了一双。政委发现了,当即将他处死。

另一个抓得非常紧的,是哨兵职责、纪律。

警卫队队员曲日文(原属四军教导团)平日不断过犯,尤以每值步哨勤务,不问情况如何,屡屡在警戒勤务睡觉,虽经多次严责不改,今晨又在步哨勤务睡觉,处死刑,执行枪毙,就地埋葬。

吕司务长本厚不堪造就,放弃警戒职责已处死刑。

一双鞋,一条命,哨位上睡个觉也没命了,“乱婚”也要处死,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1935年(无月日),《东北抗日联军部队内婚姻简则》中规定,未婚男女自由恋爱,“须于订婚、结婚之前,男女双方须向所属部队上级长官或相当上级机关申告”,“认为与游击队内、队外的军事的政治的利益没有重大妨碍时,应予批准”。“男女双方应保持夫妻的正常关系”,不得与他人“有私通、恋爱之乱婚行为”。“凡违反上条规定者按其情节事实的大小,应受军事纪律处分。处分法:由严重警告、强制隔离、开除出队、以至死刑”。

1938年(无月日),《东北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关于〈步哨日常守规〉和〈特别守规〉的规定》中,第13条为:“在步哨线上绝对禁止睡眠(违者重罚以至死刑)。”

从奖惩、组织、纪律、士兵优待条例,到婚姻简则、步哨守规等等,都是各军、路军制定的。即便如上述婚姻简则前冠以“东北抗日联军”字样,也只能属于某一地区的联军。因为在过界成立抗联教导旅之前,东北抗联并未建立起统一的领导机构,条例、规则也就不能没有差异。比如3军、3路军,包括政军干校,其步哨规定多则20余条,少则10余条,笔者所见最严重的处分为开除。

游击队成立之初,晚上宿营,有的不知道派出哨兵警戒。马不吃夜草不肥,庄稼人知道何时该起夜给牲口添草料,把它们伺候得周到妥帖。但是,让他当哨兵去站岗,即便是猎人出身的神枪手的队员,也难得懂得在哨位上如何才能便于隐蔽自己,并发现敌人。半夜三更,睡眼蒙眬爬起来,摸出烟袋抽袋烟,提提神吧。更大的可能,是抱着枪在那儿睡着了。

那时令各级领导头痛不已的,是被称之为“跑排”的走火。那时枪少,是个稀罕物,都爱摆弄,摆弄摆弄枪就响了。一个人站岗,这回得机会了,鼓捣鼓捣枪响了。至于打伏击,第一次参加战斗,紧张,老远看到敌人来了,不知不觉就把枪弄响了。

怎么惩戒呀?赵明山枕了老乡个枕头,被戴高帽游街,显然是跟关内苏区学的。犯了纪律、错误,更多的是打军棍,再就是罚站,有的还举支枪,这就是旧军队传下来的了。传下来的也不一定见过,打法就不一样,有的脱裤子打,有的不脱裤子。有人学文化不认真,也被打军棍,一边打,一边问你还好不好好学了。

站岗走火,虚惊一场没什么。若是敌人来偷袭了,哨兵睡着了,那后果就严重了。实际上,从游击队到抗联,这种苦头各军都没少吃。各军、路军的条例、规则,就是在这样的经验教训中建立、并细密起来的。而随着斗争环境愈来愈残酷,比之后面将会陆续写到的那些难以下笔的惩戒行为,上述这些已是小巫见大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