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实现停战的决策 三、中、朝、苏协商排除实现停战的最后一个障碍
在志愿军进行反登陆作战准备的同时,中国政府仍然希望通过谈判结束朝鲜战争,并一再表明了这种态度。在1952年11月28日,周恩来以外长名义代表中国政府发表了声明,12月14日,周恩来又以外长名义致电第七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均表明,如果联合国大会愿为朝鲜带来和平,那么,就应该坚持日内瓦公约和国际公法的战俘遣返原则,严正地要求美国方面立即恢复板门店谈判,并根据苏联政府所提方案,首先依照双方业已获得协议的朝鲜停战协定草案,实现交战双方的完全停火,而将全部战俘的遣返问题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一起交由苏联提议的“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委员会”去解决。
1953年1月20日,艾森豪威尔就任美国总统,并于2月2日发表国情咨文,继续鼓吹全球侵略政策和叫嚣战争,并唆使台湾的蒋介石集团进攻中国大陆。对此,在2月4日至7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第四次全体委员会上,毛泽东和周恩来再次表明了中国政府的态度。毛泽东在2月7日的讲话中指出:
我们是要和平的,但是,只要美帝国主义一天不放弃它那种蛮横无理的要求和扩大侵略的阴谋,中国人民的决心就是只有同朝鲜人民一起,一直战斗下去。这不是因为我们好战,我们愿意立即停战,剩下的问题待将来去解决。但美帝国主义不愿意这样做,那么好罢,就打下去,美帝国主义愿意打多少年,我们也就准备跟它打多少年,一直打到美帝国主义愿意罢手的时候为止,一直打到中朝人民完全胜利的时候为止。
2月4日,周恩来在会议上的报告中也指出:
中国人民爱好和平,但是并不惧怕战争。如果美国新政府还有意于用和平方法结束朝鲜战争,那么它就应该无条件地恢复板门店谈判。中朝方面准备按照已经达成协议的朝鲜停战协定草案,立即先行停战,然后再由“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委员会”去解决战俘全部遣返问题。因为这样,既可迅速满足有关战争各国人民及全世界人民对于立即停止现行战争的热望,又可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及远东其他有关问题开辟道路。如果美国新政府仍然执行杜鲁门政府的政策,仍然无意于恢复板门店谈判而继续和扩大朝鲜战争,那么,中国人民在这方面也将继续斗争下去,并且是有了充分准备的。
这时中共中央对朝鲜停战谈判形势的分析认为:美国在朝鲜战场上耍不出什么花样来,解除台湾海峡中立化,只是自欺欺人的拙劣把戏;两栖登陆困难更大。艾森豪威尔欲吓人,殊不知人未吓倒反吓倒自己。但面孔已板起来,要就此转弯,尚非其时。美国搁起板门店而转到联合国,本想借此压我们,但联大压不成,战场上又无多少办法。美国对联大尚未死心,在战场上也未完全绝望,因此,虽有的国家主张回到板门店试试,美国现在还不愿意。如果我方正式提出在板门店无条件复会,美方的态度将是拒绝的可能性为大。如此,一动不如一静,让现状拖下去,拖到美国愿意妥协并由它采取行动时为止。
中国政府一再表明的态度,不能说对美国当局没有影响。加之志愿军和人民军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美国的军事冒险企图只好化做泡影。因而,不得不在谈判问题上试探转弯。在4个月之前,是美方代表在谈判会上单方面宣布无限期休会,此时美国想恢复谈判,但碍于政治脸面,还不便于直接向朝中方面提出。美国当局遂指令克拉克,以“联合国军”司令官的名义,致函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建议双方派出联络官进行协商,先行遣返病伤战俘。克拉克于2月22日发出信函,建议“按照日内瓦公约第109条的规定,立即遣返那些身体适于旅行的重病重伤被俘人员”。艾森豪威尔政府的国务卿约翰·杜勒斯,1953年4月18日在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发表的演说中,明确道出了克拉克建议的用意,他说:“我们在2月22日为了设法探测朝鲜敌人的心理,曾不声不响地建议交换伤病战俘。”
对于克拉克的建议,毛泽东和志愿军代表分析认为,一方面,可能是美国为了配合将于2月24日开始的联合国后半期会议,而在政治上对朝中方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艾森豪威尔政府企图从杜鲁门政府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争取主动,“有意在板门店转弯的一个试探行动”。为稳妥起见,“在观看发展后再行决定是否予以答复”。
此时的战场军事形势对志愿军和人民军很有利,如果再打几个月,军事形势会更加有利,这样就有可能迫使美国在遣俘问题上有所松动。但3月5日,斯大林病逝。苏联要解决内部问题,不想朝鲜战争再打下去了,朝鲜也有这种愿望。中国派出了以周恩来为团长的代表团,于7日前往莫斯科参加斯大林的葬礼。3月11日至21日期间,苏联领导人马林科夫、贝利亚、莫洛托夫、赫鲁晓夫等,多次就朝鲜问题同中国代表团进行了讨论,并征求了朝鲜方面的意见,确定在遣俘方式上作一让步,尽快实现朝鲜停战,并确定由金日成、彭德怀对克拉克的建议作出答复;接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威代表发表声明;随后朝鲜政府发表声明,支持中国政府的声明;再后,苏联外交部发表声明,支持中朝两国政府的态度。3月19日,苏联部长会议就此作出决定,批准将上述方案致函毛泽东和金日成。
周恩来于24日起程返回北京,26日,将在莫斯科与苏联领导人共同协商的关于解决朝鲜停战问题的方案向毛泽东作了汇报。27日,毛泽东致电金日成,指出:“现拟以金、彭名义复克拉克一信,表示我方完全同意关于在战争期间先行交换双方病伤战俘的建议,以重开谈判之门,然后再由北京、平壤、莫斯科相继发表声明,准备在遣返战俘问题上作一让步,以争取朝鲜停战,但也准备在争取不成的情况下继续打下去。”
3月28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致函克拉克,阐明了对克拉克2月22日来函的态度,指出:
关于优先遣返双方重病重伤战俘问题,双方谈判代表本已根据人道原则达成停战协定草案第五十三款的协议。只因朝鲜停战谈判中断,此项协议无法实现,致双方重病重伤战俘至今未能遣返。
现在你方既然表示准备对双方收容下的病伤战俘实施日内瓦公约的规定,我方为表示同一愿望起见,完全同意你方所提出的关于在战争期间先行交换双方病伤战俘的建议。这个建议应按照日内瓦公约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处理。同时我们认为关于在战争期间交换双方病伤战俘的问题的合理解决,应当使之引导到全部战俘问题的顺利解决,使世界人民所渴望的朝鲜停战得以实现。因此,我方建议:双方谈判代表应即恢复在板门店的谈判,我方联络官并准备与你方联络官进行会晤,以商定恢复谈判的日期。
3月30日,周恩来以政务院总理兼外长的名义,关于朝鲜停战谈判问题发表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共同研究了“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将军于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提出的关于在战争期间先行交换双方病伤战俘的建议之后,一致认为根据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公约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这一问题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关于交换病伤战俘问题的合理解决,对于顺利解决全部战俘问题显然具有极重大的意义。因之,我们认为,解决全部战俘问题以保证停止朝鲜战争并缔结停战协定的时机,应当说是已经到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一致主张,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停战谈判代表应立即与“联合国军”停战谈判代表开始关于在战争期间交换病伤战俘的谈判,并进而谋取战俘问题的通盘解决。
过去一年多的朝鲜停战谈判,已经奠定了在朝鲜实现停战的基础。在开城和板门店的谈判中,双方代表除对战俘一项问题外已对所有问题达成协议。首先,举世关心的朝鲜停火问题,双方已经同意,“双方司令官命令并保证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装力量,包括陆、海、空军的一切部队与人员,完全停止在朝鲜的一切敌对行为,此项敌对行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战协定签字后十二小时起生效。”(朝鲜停战协定草案第十二款)其次,双方还曾商定各项重要停战条件。在关于确定军事分界线和建立非军事区问题上,双方已经同意,以停战协定生效时双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各由此线后退二公里,以便在敌对军队之间建立一非军事区……作为缓冲区,以防止发生可能导致敌对行为复发的事件。”(草案第一款)在关于监督停战协定的实施及处理违反停战协定事件的问题上,双方已经同意由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与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所共同指派的五名高级军官和由“联合国军”总司令所指派的五名高级军官组成军事停战委员会,负责监督停战协定的实施,包括对于战俘遣返委员会的督导,并协商处理任何违反停战协定的事件(草案第十九、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五十六各款);双方同意由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与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所共同提名的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指派两位高级军官作代表和由“联合国军”总司令所提名的瑞典、瑞士指派两位高级军官作代表组成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并在其下配备由上述各国派出的军官为组员组成中立国视察小组,分驻于北朝鲜的新义州、清津、兴南、满浦、新安州和南朝鲜的仁川、大邱、釜山、江陵、群山各口岸,以监督与视察双方对于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军事人员和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的条款的实施(条款中准许轮换和替换者除外),并得至非军事区以外据报发生违反停战协定事件的地点进行特别观察与视察,以保证军事停战的稳定(草案第三十六、三十七、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各款)。此外,双方还商定“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草案第六十款)
如上所述,在朝鲜停战谈判中,只有一个战俘问题阻碍着朝鲜停战的实现。而且就在战俘问题上,除战俘遣返问题外,双方在停战协定草案中对于有关战俘的安排问题的一切条款亦均已达成协议。如非朝鲜停战谈判中断五个多月之久,则这个战俘遣返问题可能早已找出解决的办法来了。
现在“联合国军”方面既然建议按照日内瓦公约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解决在战争期间先行交换病伤战俘问题,我们认为,随着病伤战俘问题的合理解决,只要双方都真正具有互相让步以促成朝鲜停战的诚意,全部战俘问题的顺利解决,是完全应当的。
关于战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向认为、现在仍然认为,只有根据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公约的规定,特别是该公约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停战后战俘即予释放并遣返,不得迟延,才是合理的解决。但是鉴于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是目前达成朝鲜停战的唯一障碍,并且为满足世界人民的和平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本着一贯坚持的和平政策,本着一贯努力于迅速实现朝鲜停战,争取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以维持和巩固世界和平的立场,准备采取步骤来消除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以促成朝鲜停战。为此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提议:谈判双方应保证在停战后立即遣返其所收容的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而将其余的战俘转交中立国,以保证对他们的遣返问题的公正解决。
必须指出,我们这一提议,并非放弃了日内瓦公约第一百一十八条关于停战后战俘即予释放并遣返,不得迟延的原则,也非承认了“联合国军”方面所说的战俘中有所谓拒绝遣返的人,只由于终止朝鲜流血战争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是关系到远东及世界人民的和平与安全问题,所以我们才采取这一新的步骤,准备将在对方恐吓和压迫下心存疑惧、不敢回家的我方被俘人员,提议在停战后转交中立国,并经过有关方面的解释,以保证他们的遣返问题能得到公正解决,而不致因此阻碍朝鲜停战的实现。
我们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结束朝鲜战争所采取的这一新的步骤,完全符合于有自己子弟在朝鲜作战的双方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完全符合于全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联合国军”方面对于谋取和平具有诚意的话,我方这个建议是应该能够被接受的。
周恩来就这个声明,于4月3日政务院第173次政务会议上作了说明,指出:停战谈判进行快两年了。美方在谈判中采取拖延政策,凡是对他有利的就谈,不利的就拖。而我们在全部谈判中一贯坚持了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方针。因为美方蛮横无理地坚持其“自愿遣返”的原则,所以我们不能与他妥协。当他虚张声势,吓唬人的时候,我们必须坚决地顶回去。我们坚持原则是对的,但是不能老僵着,因此在时间上让了一步,分成两个步骤来实现。我们提出的这个遣俘方案,与美国方案和印度方案不同,我们这个方案是交中立国。在这种情况下恢复谈判是定了的,结束战争的可能性是大大增强了,但打的可能性还存在。我们还是两句话,争取和平,但是也不怕战争。
周恩来的声明,在坚持全部遣返战俘原则的前提下,在遣返方式上表明了灵活性,提出在停战后立即遣返一切坚持直接遣返的战俘,而将其余战俘转交中立国,以保证对他们遣返问题的公正解决。这样就排除了实现朝鲜停战的最后一个障碍,打破了双方在战俘遣返问题上的僵局。
3月31日,金日成发表声明,完全支持周恩来提出的建议。4月1日,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发表声明,支持周恩来、金日成的声明。
周恩来的建议,得到了包括英国、法国在内的国际舆论的支持。美国也就此下了台阶。4月20日,谈判双方开始交换病伤战俘。4月26日,被美方单方面中断6个月之久的停战谈判重新恢复。志愿军以丁国钰接替边章五、柴成文接替解方为谈判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