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风风雨雨:中国的粮食流通 一、统购统销:无奈的选择

不亚于淮海战役的“市场争夺战”

现在的人对粮食统购统销制度,似乎颇不理解,说起其弊端来,甲乙丙丁一长串。实际上,这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1949年全国解放,蒋介石仓惶而逃,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当时,共和国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并且也是威胁共和国政权的第一大危机,便是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在国民党统治的摧残下,中国的国民经济全面崩溃,尤其是粮食生产急剧滑坡,总产仅11318万吨,比1936年减少约25%。全国共有灾民4000多万人,其中濒临饿死者约700万人。

与此同时,粮食的需要量迅速增加。一方面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需要由国家供应粮食的军政人员数量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一些原来靠吃部分进口粮食的大城市,由于海口被敌人封锁,进口粮源断绝,也全部需要由国内供应,使粮食的供求矛盾更加尖锐。

当时粮食市场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实行自由贸易,资本主义粮食商业还占很大优势。国营粮食商业还来不及普遍建立,网点和人员都很少,能够在市场上收购的粮食数量不多,国家掌握的粮源主要靠从农村征收公粮。而由于新政权刚刚建立,土匪、国民党特务活动猖獗,他们公开或暗中进行破坏,阻挠公粮的征收。据不完全统计,1949年,全国为征收公粮而牺牲的干部在3000人以上。

在国家财政经济困难,粮食和其他物资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资产阶级投机势力乘机兴风作浪,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掀起过4次大的物价波动,往往是粮价带头,牵动其他物价全面上涨,使整个市场处于剧烈的动荡之中。据统计,北京市1950年3月份的粮食批发价格总指数,比1949年2月份上升70多倍;上海市1949年5月30日,每石大米的市场成交价是4200元(旧币,1万元旧币等于1元人民币),到1950年2月27日涨到28万元,上涨了60多倍。

当时国民党特务叫嚣:只要控制了“两白(米、棉)一黑(煤炭)”,就能置新中国于死地。能不能克服困难,把粮食局势迅速稳定下来,不仅关系到全国人民的生活,关系到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政权的巩固。1949年底,新生的人民政府与城市资本家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市场领导权争夺战。

1949年1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达了当时的政务院副总理、中财委主任陈云起草的《关于对全国物价猛涨应当采取的方针的指示》,提出12项措施,要求各地贸易公司“从各方调集主要物资于主要地点,并力争于11月25日(至迟30日)完成,预定11月底12月初于全国各主要城市一齐抛售。”为了调集粮食,以支持京、津两市和产棉区,决定东北从11月15日到30日,每天运粮1000万斤至1200万斤进关;财政部门从11月16日到30日拨交贸易部门2.1亿斤公粮。

根据陈云同志的部署,从11月20日起,由国家掌握的贸易公司逐步提高牌价,到24日与黑市价格相平,然后,从25日开始一齐抛售,抛售时的价格按市价逐日下降。到26日,物价开始回落,而且一泻再泻,投机资本家在这样的打击之下,手足无措,叫苦不迭。这次行动共进行了半个月,到12月10日,全国物价趋于稳定,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开始掌握了领导市场的主动权。

1950年新年春节期间又发生了第四次物价波动,但国家早已有所预料,并作了充足的物资准备,因而很快就稳定了市场。到1950年3月,国家对制止粮价波动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至此,这次波动也就成为抗日战争以后,持续十几年的粮食市场剧烈动荡的尾声。从1950年3月上旬到4月中旬的40天内,北京市几种主要粮食的价格分别下降12~34%;天津市分别下降11~39%;上海、汉口、重庆、广州等城市的大米价格分别下降7~40%。

在打击投机的同时,中央人民政府进一步采取了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措施。其基本内容是统一国家财政收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具体在粮食方面,则是加强公粮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统一全国的粮食贸易工作,以及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粮食统一调拨。这是当时打击投机资本家、保持新生政权稳定的惟一办法。在粮食等主要物资极度短缺的情况下,不集中物资,不统一贸易,就无法保持市场物价的稳定,也就无法避免大面积的粮荒出现。

要稳定市场,必须首先控制市场,而关键是要确立国营商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1950年3月1日,中国粮食公司成立,随后,省、市、县等地方各级粮食公司也相继成立并开始运转。当时的经营方针是,根据全国粮食产销的情况,以国营粮食商业为主调剂有无与多少,在经营管理上贯彻企业化的原则。从此,粮食批发价格、粮食及资产调拨和现金回笼三项由中央统一管理,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及干部的调配、调动、补充都由地方政府管理。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部决定建立统一的垂直领导的国家粮库,统一管理和调度公粮。1950年3月,按中央部署,各地相继成立了各大行政区、省及省以下的地区、县等各级粮食局和中央公粮库。1950年10月1日,中国粮食管理总局在财政部原粮食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当时明确,粮食管理总局的任务主要是进行公粮接收、保管、供应、调剂和兑换,与中国粮食公司共同完成粮食的收购与供应工作。

到1952年8月为止,粮食部门这两大系统紧密配合,前者运用经济手段,由贸易部门在自由市场上运用价值规律在全国收购粮食;后者采用行政手段,由财政系统按照农业税的规定,向全国农业征收公粮,二者协同作战,共同完成了保障粮食供应、稳定粮食局势的任务。但其中不免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机构设置重叠,环节手续繁复等,于是,中央为了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调度,以加强对全国粮食的掌握和运用,9月1日,中央决定将中国粮食公司和粮食管理总局合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当时确定的方针是“行政管理与企业化经营的结合,在组织上是行政机构管理企业机构。所谓行政化管理,对内是管理公粮入库,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计划和经济核算;对外是配合商业部门管理市场,领导私营企业。”这在当时粮食供求紧张而粮食市场又相当混乱的情况下,为保证国家掌握粮源、控制市场是非常必要的。但如此一来,也造成粮食部门政企不分、职责不明的弊端,并一直延续到现在。这次国务院组织实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将粮食部门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分开,实行“两线运行”。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质,在粮食经营中国营商业的比重应该逐步增加,这是当时实行粮食统一管理的出发点。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国营粮食商业逐步发展壮大,很快便取得了粮食市场的领导地位。1950年,国家粮食收购数量占社会公私收购总量的23%左右,1952年上升到73%左右;国营粮食商业销售量占社会上公私销售总量的比重,1950年占20%左右,1952年上升到51%左右。同时,中央贸易部逐步掌握了19个城市的粮价。相应的,大批私营粮行、粮店因无投机余地,而停业、关闭。1950年初,上海共有米行、米店、米厂及经售商等3040户,到4月底已有1270户关店歇业,1100户半开半闭,照常营业的只剩下670户,原来的近400户大米批发行庄,在四五月份几乎全部停止活动。

掌握市场,稳定物价(主要的是粮价),是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后在经济战线上进行的第一战。这次战役的胜利,成为共和国稳定的基础。外国资本家曾预言新政府将因无法解决5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而垮台,至此宣告彻底破产;国民党残余势力计划用粮食短缺打败新中国的幻想,也宣告破灭。加上农村土地改革的成功,全国市场稳定,人心稳定,没有发生大面积的粮荒,也没有出现严重的饥饿死人的情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大大提高。当时,毛泽东不无高兴地说,它的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当时,全国的粮食产量也逐年增长。1950年达到13218万吨,1951年达到14369万吨,1952年增加到16392万吨,比1949年增长44.8%,并超过解放前最高年景1936年的9.3%,人均占有粮食达到285公斤,比1949年净增76公斤,增长36%。广大农民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的约350亿公斤粮食的苛重地租,平均每人每年多收入100~150公斤粮食,大部分改变了旧社会糠菜半年粮的生活状况,基本上能用粮食吃饱肚子。城市粮食供应稳定,价格逐年下降,1952比1950年下降了12%左右。尤其是国家拿出了相当数量的粮食救济灾民,实现了新政府“不饿死人”的口号。1949年全国灾民比1931年少1200万人,而用于救济的粮食多25.6万吨。1931年饿死370万人,1949年基本上保证了不饿死人。

谁不说这是一次伟大的战役、一个伟大的胜利呢?中国共产党枪林弹雨中南征北战几十年是为了解放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国人,现在则是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呕心沥血保护中国人的生存与发展,而这正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艰苦奋斗的目的所在。

对付资本家的“临时政策”

第一次战役的胜利,使中国长期动荡不安的粮食局势稳定下来了,但共和国领导人的心里,却仍稳定不下来。因为粮食产需矛盾和供求矛盾仍相当严峻,当时仅仅还只能达到基本上不饿死人的地步。粮食短缺依然成为影响共和国稳定与发展的首要问题。

解放后,我国的粮食产量,以每年1000多万吨的速度递增,增长幅度不谓不大,但消费需求量增长更多更快。从1953年开始,国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国民经济全面发展,致使城镇人口急剧增加,1953年达到7826万人,比1949年增加2016万人。与此同时,广大农民过去长期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粮食生产发展后,农民首先要增加自己的消费量,改善自己的生活。据统计,1949年全国农民的人均粮食消费量为185公斤,1952年增加到222公斤,每人平均增加37公斤,全国5亿农村人口,增加粮食消费量近2000多万吨。

短暂缓和了的中国粮食产需矛盾,现在又开始尖锐起来。社会上一些粮食投机商趁机又兴风作浪,抢购粮食,与国营粮食部门争夺市场。在江苏省苏南地区,投机商利用变相提价、拦路收购等方式争购新稻,1952年10月、11月间,个别地方私商收购比重高达90%以上。江西省吉安市,1952年12月18日到22日5天内,上市稻谷全部被私商收去。1953年,黄豆上市时,不法私商王雨农、马彦清、陈生、黄荣等人从无锡、苏州赶到徐州抢购,其中王雨农在邳县、新沂等县集镇上安排10多家“代理店”,抢购黄豆50多万斤,陈生一次就抢购黄豆6万多斤。一些不法私商在农村还大肆买青苗和购禾花谷,有的地方74%的农民卖了青苗或禾花谷。湖北省潜江县腰河乡就被私商买去青苗谷13万多斤。

由于不法私商的扰乱,使得国家粮食收购计划完不成,而销售计划又在大大突破,由国家供应的粮食销售量比上年猛增31%,粮食形势再度紧张起来。从1952年下半年起,全国许多地区出现抢购粮食的现象,到1953年继续发展,河南南阳市各供应点经常聚集上千人排队争购,江苏如东县的白蒲镇发生万人请愿,要求卖掉棉花、生猪而购买粮食。粮价又迅速上涨,大部分地区的市价高于牌价10~20%,有的地区高出30%。9月4日,北京一些粮商在两小时内把市场上能够抢购到的大量粮食统统抢购了去。国家收购的粮食急剧减少,连湖南、湖北这样的产粮区,国家收购的比重,也由60~70%下滑到10~30%。一些地区开始出现粮食脱销,而一些私营粮商趁机以掺假、短秤、以次充好、抬高粮价等恶劣手段坑骗群众。市场剧烈波动,群众又开始恐慌和紧张。

稳定粮食市场,已刻不容缓。当时主管财经工作的陈云同志比喻:“我现在是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要选择一个,都是危险的家伙。”

但我们又必须选择,并且是火上眉头,刻不容缓!经过反复权衡利弊,陈云同志在8种方案中选定了统购统销的政策:“政府为了掌握必需数量的粮食来保证供应,使私商和富裕农民不能够操纵粮食市场,就必须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1953年10月1日晚,党中央在天安门城楼会议室里对这一重大决策拍板定案。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接着11月13日由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全国除西藏和台湾外,其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一律从12月初开始实施。

这就是统购统销的由来。它具体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农村余粮户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量将余粮售给国家。”二是对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人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销),对一般市民发给购粮证,凭证购买,对熟食业、食品工业及饭店、旅馆定额供应。三是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四是在中央统一管理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粮食管理。

概括起来说,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包括计划收购政策、计划供应政策以及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的政策和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中共中央在《决议》中指出:“上述四项政策,是相互关联的,缺一不可的。只实行计划收购,不实行计划供应,就不能控制市场的销量;只实行计划供应,不实行计划收购,就无法取得足够的商品粮食。而如果不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和中央统一的管理,就不可能限制投机商人以更多的捣乱,结果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亦将无法实现。”应该说,在当时的情况下,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仅打击了资本家的兴风作浪,而且比较妥善地处理了国家和农民的关系,国家和消费者的关系,国家同私营工商业主的关系,中央同地方的关系,体现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

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关系到5亿农民和8000万城镇居民的吃饭问题,党中央号召全体党员和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把这项工作作为极端迫切的经济任务和政治任务担当起来。经过深入的宣传教育,这项在我国涉及面最广、影响面最大的粮食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国家收购的粮食迅速增加,当年就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划统购任务,一举稳定了粮食局势。

从此以后,中国的农民按分配任务向国家上交“公粮”,城市居民则捧着购粮本,每月到粮店购买分配的粮食。国家掌握了充足的粮源,既能保证城镇人口的供应,又能统筹调剂缺粮地区、灾区以及经济作物产区的粮食需要,基本上实现了“在社会主义的社会人人有饭吃”的目标。因此,客观地看,在当时粮食供需矛盾日趋尖锐的情况下,在城市资本家和不法商贩垄断控制粮食经营的情况下,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是稳定粮食市场、保证粮食供应的较好措施。虽然它存在着许多弊端与不足,但这是当时别无选择的选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并且事实证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当时对稳定我国的粮食局势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我们不能用现在的观点去评判当时的历史,也不能用后来的发展去指责当时的决策。况且客观地分析,其中有些思路和措施,对于现在也是非常有借鉴价值的。包括国家必须掌握足够的粮源,国家必须严格地控制粮食市场,不仅在当时是非常必要的,就是现在也是同样需要的。90年代初,一些人片面理解市场经济的含义,全盘否定统购统销政策,结果酿成一场剧烈的粮食风潮。

“梳辫子”梳出农村“大锅饭”

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仓促出台,虽然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容易导致盲目性,很快暴露出许多问题。有些农民交了过头粮,而有些落后农民隐粮不报或少报,该卖的又未卖足。加上1954年长江、淮河流域发生特大水灾,国家为了以丰补歉,在非灾区多购了70亿斤粮食,灾区粮多减产,非灾区又征了过头粮,结果到1955年粮食形势又趋紧张起来。许多地方不缺粮的农民也和缺粮的农民一道,纷纷要求国家供应粮食。后来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办法,以乡为单位,确定全乡每户的常年计划产量和全乡粮食统购统销的数量,并一律向农民公布,消除了农民的顾虑和不满,统购统销继续推行。

但从这一次的风波,却使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对如何坚持统购统销制度有所顾虑。实行粮食统购统销,要核定各户余粮,动员各户交售,同上亿户农民直接打交道,非常繁难。由此,毛泽东同志生出一个念头:“把太多的小辫子梳成较少的大辫子”。他认为这不仅使粮食统购统销变得简单、容易,而且还将极大地促进粮食生产。因为粮食增产靠小农经济潜力很小,靠在农业中实现大规模的机械化是工业发展以后的远景,在目前的情况下,必须依靠合作化并在合作化基础上适当进行技术改革。他指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是曾经遇到了的,苏联是用有计划地领导和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方法解决了,我们也只有用这个方法来解决它。”毛泽东当时的考虑不无道理,问题是我们后来把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演变为了一场政治运动,成为违背客观规律、不切实际的盲目行动。

在恨不得一步跨入共产主义的狂热急躁情绪驱动下,农业合作化运动从1955年底掀起高潮,到1956年底止,全国建起农业社99.2万个,入社农户达91.7%,其中高级社31万多个,入社农户占62.6%。当年9月,党的“八大”宣布:现在已“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同志当时要求新成立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用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完成农业合作化的任务,现在不到两年就基本完成了,这种大呼隆的群众运动,显然是不切实际,违背客观规律的。

把1亿多户农民用政治手段捆在几十万个农业合作社里,辫子固然少了,但未必就好管理了。遗憾的是这点当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相反还要梳“更大更粗”的辫子,这就是大办人民公社。

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好,好在“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将原来的一二十户的合作社合并成为四五千户甚至一二万户的人民公社;所谓公,就是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并实行部分的供给制。1958年8月,中央作出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仅仅4个月时间,到年底,全国74万个农业社改组为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9%。

“梳辫子”梳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合一的全功能的人民公社,也梳出了农村“大锅饭”。农民突然成了不穿军装的军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劳动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青壮年甚至还要集体食宿、集体出工、集体军训、集体学习。农业生产实行大兵团作战,由公社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指挥。

在生产上搞大呼隆,在生活在上则吃“大锅饭”。为了体现人民公社的共产主义特色,全国办起了390万个公共食堂,4亿多农民“吃饭不要钱”。90%的农村人口取消了口粮定量,集中到公共食堂吃饭,叫做“粮食由我管,吃饭由我包”,号召人们“鼓足干劲生产,放开肚皮吃饭。”

“吃饭不要钱”,果真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于是,许多人开始敞开肚皮吃饭,一些食堂则开流水席,从早到晚,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吃,结果浪费粮食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有的公共食堂半个月就吃掉了三个月的口粮,有的地方寅吃卯粮,亏了一大截。但是,口号充不了饥,狂热也终究填不得肚子,于是,不到半年时间,粮食又开始紧张起来。“吃饭不要钱”的小调还没唱熟,到处又开始饿肚子了。共产主义没有实现,倒先让许多人浮肿、饿死,先去见马克思了。

事实说明,人民公社的建立,并没有达到毛泽东设想的发展生产、增产粮食的目标,相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粮食生产方面是连年滑坡,由1958年的20000万吨下降到1961年的14750万吨,回落到了1951年的水平。粮食消费方面由于公共食堂的开办,浪费了大量的粮食,使粮食紧张局势更加严重。尤其受人民公社这种特殊体制的影响,虚报、浮夸普遍成风,结果从1959年到1961年,虽然粮食产量每年平均比1957年减少413.8亿公斤,而平均每年征购的粮食则比1957年增加47.9亿公斤,1958、1959年两年就大约多征购贸易粮100亿公斤左右。这表面上是有利于统购统销政策,实际上却人为加剧了粮食紧张局势,广大农村每人每天平均口粮不足1斤,局部地区仅几两口粮,对维持再生产所必需的饲料、种子粮也未留够,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处于极度困难的状态。国家不得不对农村返销大量粮食,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

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始重新认识粮食生产和粮食分配工作。1959年4月,毛主席写给省、地、县和社队各级干部的一封信中指出:粮食“要十分抓紧,……每年一定要把收割、保管、吃用三件事(收、管、吃)抓得很紧很紧。”“在十年内,一切大话、高调,切不可讲,讲就是十分危险的。须知我国是一个有6.5亿人口的大国,吃饭是第一件大事”。1960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加强农业是全党的长期的首要任务。

把上亿户农民“梳辫子”梳成人民公社,没有促进粮食的生产和流通,反而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这是当时的决策者始料未及的。但当时谁也不敢破坏作为共产主义过渡形式的人民公社形象,公共食堂关闭了,人民公社这种大锅饭体制却没有消除。与此相适应,当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定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便由“临时”实行变为长期坚持了。并且,也是为了适应人民公社这种高度集体化的体制,接着在全国范围内又实行了油料的统购和食油的统销,棉花的统购和棉布的统销,生猪的统购和猪肉的统销,以后连鸡、鸭、蛋、鱼……几乎主要的农产品都实行了统派购制度和统销制度。

从此以后,以粮食为核心的许多农产品都失去了它的商品功能,既不能进行市场流通,又不能体现价值规律,纯粹是一种国家的计划物资。人民公社成了国家直属的一个车间,被纳入了国家计划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