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竞赛 第二十二章
是自然决定了1918年这场浩劫,也是自然将这场浩劫交由流感病毒来完成。这意味着自然第一次以一种为人熟悉的、近乎连环漫画的形式在世界蔓延开来。它乔装而来,再脱去伪装,露出嶙嶙白骨。
随着病原体从军营扩展到城市,再在城市中扩散开来,然后从城市转移到小镇、乡村和农场,医学科学也开始行动,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决心与病原体展开了赛跑。
科学家们没有想当然地认为他们能够控制这场天灾,但也从未放弃过研究控制其造成损失的方法。他们依然努力在拯救生命。
这场战役和竞赛牵涉到全世界。在美国,这场战役依靠韦尔奇、戈加斯、科尔及其同事,还有他们所建立的研究所以及所培养的人才的并肩战斗。这些研究所及其人员从未经受过如此考验,他们也从没想过他们会经受如此考验,但是任何影响疾病进程的可能性都掌握在他们手中。
为了拯救生命,他们至少得回答出下列三个问题中的一个。一种可能是:即使只有一个大致的近似答案都会给他们足够的信息,在疾病的一些关键部位加以干涉和阻断;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就算他们能获得所有三个问题的详细答案,可能仍旧全然无助。
首先,需要了解流感的流行病学,即它会如何表现又如何传播。甚至在开发出疫苗或疗法之前,科学家们已然知晓疾病的流行病学而控制霍乱、伤寒、黄热病、腺鼠疫及其他一些疾病了。
其次,需要了解流感的病理学,即它在体内做了什么以及疾病的精确过程。这很可能让人们以某些方式介入而拯救生命。
第三,需要知道病原体是什么,即哪一种微生物导致了流感。这可以让人们找到一种方法来刺激免疫系统预防或治疗该疾病。当然,可以想见的是,即使不知道精确过程,科学家们也有可能开发出血清或疫苗。
关于流感最容易回答的问题是它的流行病学。尽管一些有名望的研究者仍然相信瘴气理论——他们认为流感在人和人之间传播太快要归咎于它,大部分研究者坚信它是一种风媒的病原体,吸入这种病原体可能导致流感。他们并不清楚确切精准的细节,如飘浮于空气中的病毒能在散布后的一小时至一天时间内到处感染人(湿度越低,病毒存活时间就越长)。但是,他们的确知道流感是“一种群聚疾病”,最容易在拥挤的人群中传播。
他们也作了一个精确估计,发现感染流感的人“散发”病毒——能感染其他人的病毒——通常是从他们被感染后的第三至第六天开始的。
他们也确信,人们不仅通过吸入,而且还通过手与口或鼻的接触而感染流感。他们确实想过,例如,病人在咳嗽时可能以手掩口,几小时后又同另一人握手,然后这第二个人可能在思考时摸下巴、揉鼻子或用手塞块糖到嘴里,于是被传染了。类似地,病人也可能捂着嘴咳嗽,然后去碰一个硬物表面(如门把),将病毒传递到下一个旋转门把的人手上,之后又通过手传到脸上(事实上,病毒在硬物表面上能维持感染力长达两天)。
流感的流行病学知识在当时基本没有什么用。只有彻底隔离和检疫能影响流感的进程,但科学家和公共卫生机构都无权采取这样的行动。一些地方权力机构可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没有国家机关这么做。即使军队也无视戈加斯中止部队转移的紧急号召。
科学家们对流感的病理学及其自然进程也有了较多的认识。他们主要认识到自己对一些严重病例几乎一筹莫展,如已发展到病毒性肺炎和ARDS的病例,甚至连输氧似乎都不起任何作用了。
不过他们相信,如果他们能对继发性感染菌作出快速判断,并对其引发的恶化较缓慢的肺炎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话,他们就可以拯救生命。某些预防措施仅包括给予适当的指导,如感染流感后卧床休息,或给予悉心照料。但随着病患人数的增加,随着医护人员也自身难保,这也变得愈发不可能了。
但如果他们能找到病原体的话……他们已经有了工具,能够操纵免疫系统,也能预防和治疗一些肺炎——包括最为常见的肺炎,细菌性肺炎的攻克似乎就在科学触手可及之处,就在科学家们可以望及的边缘——或堪堪超出。只要他们能够找到病原体……
所有的科学力量都接受了这一挑战。
韦尔奇本人将不会站出来接受这一挑战。他从德文斯军营直接回到了巴尔的摩,既没有在纽约停留,也没有向华盛顿的美国公共卫生部部长办公室报告。这个义务可由别人去履行,而他已在电话中说了他必须说的。
在此期间,韦尔奇一直自我感觉欠佳。毫无疑问,他曾试图对此置之不理,但他毕竟刚结束了一段艰辛的旅程。就在去德文斯之前,他、科尔和沃恩已经议定了军营视察的最新路线,刚到北卡罗来纳州的阿什维尔准备休息数日。他甚至考虑辞去委员会的职务。某个周日,他们又突然受命去军医署长办公室,然后就动身直接赶往德文斯营,在那里发现了这种可怕的疾病。
因此,韦尔奇完全有理由感到疲倦与不适,很可能他对自己也说过类似的话。火车的哐当哐当声令他心神不宁,加剧了他的头痛症状。像他这样的大块头,在火车上无论怎样都很难感觉舒适。
随着火车南行,他感觉越来越糟,也许是因为突发的剧烈头痛及干咳(咳嗽时无痰排出)并伴有发烧,他冷静、客观地对自己进行检查并作出了一个正确诊断——患上了流感。
他的确切诊断过程并没有记录在案。整个巴尔的摩、整个东海岸已陷入流感的汪洋大海之中。霍普金斯大学本身也受到了病毒的猛烈侵袭,于是它关闭了医院,只对自己的教工和学生开放。霍普金斯医学院死了三名学生、三名护士和三名医生。
韦尔奇没有去医院。将近70岁的他,比死亡率最高的年龄段要大出约40岁,他刚刚逃离德文斯的恐怖,深知这一病毒的强大,即使是在设备齐全的霍普金斯,护理也很可能起不到作用,他后来说:“那时我做梦都没想过要去医院。”
他没进医院,而是马上就在自己房间卧床休息并待在那里。他知道现在这样比硬撑要好:感染这种疾病后还硬撑很容易让继发性感染菌趁虚而入而导致死亡。在家卧床10天之后,他觉得自己已经好到完全可以旅行了。为了恢复得更好,他彻底退出了工作,前往他最钟爱的位于大西洋城的丹尼斯宾馆,这个艳俗的地方就是他的避难所。
周围一片混乱,而他回到了这个令他心绪平静的老地方。他一直喜欢这个地方的什么呢?也许是贯穿其间的喧闹生活吧。疗养胜地令他觉得乏味,他形容孟汉克——一个距纽约150公里的山区度假胜地——“有点像双湖胜地,可以在宽敞门廊间和达雷斯小姐一起坐在摇椅上……那里没有9点上班的概念,人们都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睡觉……彩色领带也不允许戴。”但看看大西洋城!“最可怕、最神奇、最令人毛骨悚然的莫过于过山车了……它就造在伸入大西洋的一个长码头上……你从二十多米高处往下冲……头向下脚朝上,若它不是飞速前进的话,你就会从车内甩出。这样一圈转下来的感受真是难以言表……许多人在一旁围观,纷纷说即便给1000美元他们也不会作此尝试。”
是的,大西洋城的生活是热闹的——青年男女以及他们的嬉闹声、汗水、浪花、海水、在海上和海边木板路上朝气蓬勃的身躯,所有这些——让人觉得不可以仅仅做个旁观者而要投身于此。但现在大西洋城一片寂静。10月成了淡季,这个度假胜地悄然无声。这里同其他地方一样也爆发了流感。同其他地方一样,这里医生短缺、护士短缺、医院短缺、棺材短缺。学校关闭了,公共娱乐场所也关闭了,就连过山车也未能幸免。
韦尔奇在床上又多待了几周以进一步恢复。他告诉侄子,这个病“似乎已逗留在我的肠道里了,也许是我运气好,它并没有在呼吸道里停留”。他还坚持要他的侄子(后来成了美国参议员)保证,如果家里有人出现了任何流感症状,在“体温恢复正常并稳定三日”之前一定要卧床休息。
韦尔奇原打算参加洛克菲勒研究所举办的一个关于流感的会议,但抵达大西洋城近两周后,也就是在第一次患病的一个月后,他取消了这个计划。他还没有恢复到能去参加会议的状态。他将不再插手这次流行病发展的医学研究,也将不再参与寻求流感的解决方案。他已有好些年头没接触实验室工作了,但知人晓事的他,常能提供一个极为有用的渠道,就像异花间传粉的媒介一样,能看出某个研究者的工作可能会是另一个的补充,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两人牵线搭桥。不过,现在即使是这样的角色,他也不再充当了。
无巧不成书,当流感在美国爆发的时候,弗莱克斯纳和戈加斯因各自的事务都到了欧洲。改造美国医学的这一代已经撤出了这场竞赛。倘若科学上有什么需要突破,他们的精神追随者会继续前进的。韦尔奇离开了马萨诸塞州。其时,沃尔巴克正在做更多的尸检,罗西瑙已经开始在志愿者身上做实验,而埃弗里则着手细菌调查。其他一些杰出的科学家也已经投入了这个问题的研究——纽约的帕克和安娜·威廉斯、费城的刘易斯、芝加哥的凯斯以及其他一些人。如果这个国家幸运的话(的确非常幸运),那么他们中的某个人可能很快就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在任何紧急情况下,研究者都不能让自己乱了方寸,混乱只会让人一无所获。他们应从自己所知道的和能够做到的入手。
他们能杀灭体外的病原体。有多种化学药品能对房间或衣服进行消毒,他们精确了解所需化学药品的剂量以及对一个房间熏蒸消毒所必需的持续时间;他们知道如何消毒器材、如何培养细菌、如何将细菌染色使其能在显微镜下观察到。他们知道被埃尔利希称为“神奇子弹”、能杀灭感染病原体的东西是存在的,他们已经开始顺藤摸瓜去寻找这些“神奇子弹”了。
可是人们被困在这场危机中,满目皆是死亡,知识百无一用。熏蒸和消毒是规模庞大而又耗时耗力的工作,找到这种“神奇子弹”需要的知识超出当时所能。研究者们很快意识到一般药物毫无帮助。
不过,即便还没能完全掌握,医学界也已知道如何去利用一种工具:免疫系统自身。
研究者们了解免疫系统的基本原理。他们知道如何利用这些原理来预防和治愈一些疾病,知道如何在实验室培养细菌,知道如何减弱或增强其活性,以及如何在动物身上刺激免疫应答。他们也知道如何制备疫苗,知道怎么制备抗血清。
他们了解免疫系统的特异性。疫苗和抗血清也只对特殊致病因子、特殊病原体或致病毒素见效。当朋友、家人和同事身染疾疴之时,很少有研究者会去关心他们的实验有多么出色。但怀着以疫苗预防或以血清治疗疾病的美好愿望,研究者们需要分离出病原体。他们最先要回答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几乎可以说是唯一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疾病?
25年前,菲佛就相信自己已经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他曾是科赫研究所最有才华的学生之一,是柏林传染病研究所的科学主管,也是一名德军上将。1918年他已经60岁,变得有点傲慢了。纵观其职业生涯,他参与过一些重大医学问题的研究,并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无论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他都堪称巨擘。
1889—1890年流感大流行期间及其后——1918—1919年除外,是近三个世纪中流感最严重的时期——菲佛一直在探究着病因。虽然取自流感病人的细菌形态时常略有不同,他还是细致而艰苦地从流感病人身上分离出了微小而细长的、两端圆形的杆状细菌。他发现,这种细菌是单一存在的生物体形态,并且“数目惊人”。
虽然这种病菌具有致人于死地的能力,但它在动物身上引发的疾病与人类流感并不十分相似。因此,有人就以不符合“科赫法则”来反对它。然而,人类病原体通常不会令动物致病,或者不会在它们身上引发不同症状,而且很多病原体虽不完全符合科赫法则但也已被公认为致病原因了。
菲佛确信自己已经找到流感的病因了,他甚至命名了这种细菌——流感杆菌。今天,这种细菌被称为流感嗜血杆菌(Hemophilus influenzae)。
这种病菌在科学界很快就以“菲佛氏杆菌”而闻名,也带给了菲佛理所当然的名誉,几乎没人怀疑这个发现的正确性。
确定是力量之源。确定能给人藉以依赖的东西,而不确定则使人软弱。不确定若不令人畏惧也会使人犹豫,即使行走在正确的方向上,战战兢兢的步伐也是无法跨越重大障碍的。
成为一名科学家不仅需要智慧和好奇心,而且需要激情、耐心、创造力、自足和大无畏精神。不是无畏地闯入未知领域,而是敢于接受——事实上是拥抱——不确定。正如19世纪法国伟大的生理学家伯纳尔所言:“科学教我们怀疑。”
一名科学家必须接受一个事实:他(或她)所有的工作,甚至是信念,可能会因一个独立的实验室发现而崩解。就像爱因斯坦在自己的预言被检验之前一直拒绝接受自己的理论一样,一个人必须寻求这样的发现。说到底,一名科学家能相信的就只有探求知识的过程。为了积极有力地前行——即使面对的是不确定——需要比不怕牺牲更甚的信心和力量。
所有真正的科学家都是冲在前沿的。他们中哪怕最没野心的也在涉足未知领域,只要能超越已知;最出色的则深入对他们来说知之甚少的空白领域,而能用来扫除这片空白领域里的迷雾并厘清其脉络的技术工具偏偏并不存在。他们在那里进行训练有素的探究;单单前行一步就能使他们透过窥镜观察到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只要他们有几分正确,他们的探测就如同结晶一样,促使混沌趋于有序,进而出现形状、结构和趋势。当然,单单一步也可能使人走入死胡同。
在这一空白领域,科学家必须创造……一切!这是一项艰苦而乏味的工作,首先要判断需要哪些工具,然后才能制造它们。铁铲可用来挖土但无法穿透岩石;那么用鹤嘴锄好还是炸药好呢——而炸药是否毫无选择地破坏一切呢?如果岩石很难穿透,而炸药可能破坏岩石本貌,有没有另一种方法可以得到岩石的信息呢?有一条溪流穿过岩石,可否通过分析穿过岩石的水来揭示有用的信息呢?又该如何进行分析呢?
最终,如果研究者取得成功,就会有大量的同行在这条小路的基础上铺设大路,这些道路有序而平直,后来者只需几分钟就可以抵达前人花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到达的地方。还能购买到理想的工具,就像现在能通过供应商定购实验用小鼠一样。
不是所有的科学研究者都能够自如地应付不确定性,那些能够应付的研究者也可能不具备足够的创新能力来理解和设计实验去阐明某个问题——知道在何处以及如何去观察。另一些人则可能缺乏坚持的信心。实验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效的。尽管做了设计和准备工作,实验——尤其是在最初,当人们基于合理猜测而着手实验时——很少能得到想要的结果,而研究者却必须让实验见效。可是,由于知之愈少,研究者需要操控的东西就愈多,甚至强迫着实验得出一个答案。
这就可能导致另一个问题:人们如何知道自己已经知道了呢?接下来这又会带来更多实际问题:人们如何知道何时该继续推进实验呢?又如何知道何时该放弃某个线索(比如一个错误迹象)呢?
对事实感兴趣的人从不会曲解数据本身,但一名科学家能够(也应当)对实验加以拷问而得到数据,进而得到结果,这在研究一个新领域时尤为重要。一个科学家能够(也应当)寻求任何方法来解答一个问题:如果用小鼠、豚鼠和兔子不能获得一个满意的答案,那就用狗、猪、猫和猴子试试看吧。如果某个实验显露出能得到某个结果的迹象,如信息基线上最为微小的波动,科学家就能聚焦在这个波动上而设计下一步实验,为得到尽可能多的此类波动创造条件,直到这些波动一致并具有意义,或者证明起初的那个波动只是无意义的随机扰动。
这样的操作有一些限制。即使在曲解的情况下,自然也不会撒谎,也不会得出一个稳定的、可重复的结果,除非事实就是如此。但是如果被太过曲解,自然也会误导人们;它会承认有些事情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研究者在实验室创造的条件——是真实的。这样的事实是人造的,是一个实验事实。
科学的一个关键之处是工作是否可重复。其他实验室的人做同样的实验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才可靠到能作为他人进一步工作的基础。而最该谴责的是草草处理一个“不可重复的”发现,由此引发的问题不仅是能力上的,而且是职业道德上的。
然而,如果一个可重复的结果来自对自然的曲解,它就没有用处。一个有用的结果不仅是可重复的,还必须……可能该叫做可拓展的。人们必须有能力扩展这个结果,探索它、从中学到更多,并能以此为基础建立结构。
这些发现在事后都很容易辨别,但当时人们怎么知道何时该坚持、何时该继续尝试实验工作、何时又该做调整、何时该最终放弃错误的或以现有技术无法解决的思路呢?
人们又如何知道何时该做何种工作呢?
这个问题是一个判断力的问题。科学上的区分因素不是智力而是判断力,也许只是简单的运气问题。斯滕伯格没有继续其肺炎球菌的发现,也没有继续其白细胞吞噬细菌的发现,因为这样做将使其偏离对黄热病的研究,而当时他对黄热病的研究还未成功。以他的能力,倘若他将注意力置于其他两个发现中的任何一个,他的名字将被广为熟知而不是被科学史所淡忘。
判断是如此之难,因为一个阴性结果并不意味着假设错误。10个或100个也同样不能说明问题。埃尔利希相信“神奇子弹”的存在,即化合物能治愈疾病。他的推理引导他尝试用某个化合物对付对应的某种感染。他一共尝试了900多种化合物。每一次实验都是满怀希望地开始,小心翼翼地进行,结果均以失败告终。最后,他终于发现了奏效的化合物。他的结果不但催生了治疗感染的第一种化学药物,还确立了一条引导成千上万同行的推理路线。
人们如何知道自己已经知道了呢?当人们已经唾手可得时却不自知,那就只能靠试验了。
赫胥黎建议:“的确,有时需要遵从指导,有时又需要进行各种风险尝试。”里弗斯是军队肺炎调查团中一个来自霍普金斯的年轻人,他后来——只是几年后——定义了病毒和细菌的区别,成为世界杰出的病毒学家之一,并继科尔之后担任洛克菲勒研究所医院的院长。他以洛克菲勒的两位同事萨宾(Albert Sabin)和奥利茨基(Peter Olitsky)为例,说明人要知道自己已经知道有多么困难。里弗斯回忆道,萨宾和奥利茨基“证明脊髓灰质炎病毒只存活于神经组织。完美的工作,令人心悦诚服。每个人都相信这一结论”。
每个人都相信这一结论——更确切地说,除了恩德斯(John Enders)之外。恩德斯因在其他组织中培养出了脊髓灰质炎病毒获得了诺贝尔奖,这项工作使人们可以直接得到脊髓灰质炎疫苗。而萨宾和奥利茨基研究的这个病毒已在实验室使用了很长时间,已产生了突变,似乎只会在神经组织上生长。萨宾的职业生涯几乎因这个失误而毁于一旦,但他继续开发了最好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奥利茨基做得也非常好。然而,假设恩德斯坚持自己的直觉而发现自己是错误的,那么他大部分的职业生涯就会白白虚掷。
菲佛坚信自己已经找到了流感的发病原因及致病因子。他自信满满,甚至已将其命名为流感杆菌。他卓有成就,地位仅次于巴斯德、科赫和埃尔利希。诚然,他比战前任何一个美国科学家的名望都要高。谁会向他发起挑战呢?
他的名望使他的发现具有相当的分量。全世界许许多多科学家相信他的结论。事实上,一些人将之视作公理:没有这种细菌就不会有流感。“由于这些病例中没有找到流感杆菌”,一位欧洲研究者如是作出结论,因此这种疾病“不是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