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从汉字看中国古代兵器刑法 一、古代兵器

1.原始时代兵器

爱因斯坦说过:“我不清楚第三次世界大战将用什么武器相互厮杀,但是第四次世界大战将会使用棍棒和石块。”意思是说武器将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此,人类将从原始社会重新开始,战争所使用的武器也将从棍棒和石块开始。

棍棒作为武器,在古文字形体中有生动的反映。“干”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像有丫杈的木棒,并分别在其主干部分用短横线和圆点指出木棒的主体部分。“干”的本义就是“树木的主体或重要部分”,即木棒。木棒是古人狩猎和战争的重要武器,这一点可以从包含棍棒形构件的古文字形体中得到反映。如“狩”字甲骨文作“”,是有丫杈的木棒与猎犬的组合,说明木棒是重要的狩猎工具;“攴”的甲骨文作“”,像手拿棍棒之形;而“攻”“救”“政”“更”等字的古文字形体包含“攴”构件,这些字中的“攴”构件都像手拿棍棒之形,只是有的棍棒带丫杈,有的不带丫杈。这说明棍棒是重要的进攻性武器。而“捍”的异体字“㪋”的金文作“”,左边的“干”构件金文作“”,说明木棒也是重要的防御性武器。因此,“干”不仅可以用来表示树木的主干,也可以用来表示一种武器的名称。如“干戈”“干戚”等词语中的“干”就是指盾牌类防御性武器。

2.短兵器

我国古代的兵器有长短之分。短兵器主要包括斧、刀、剑、匕首等。斧是一种短柄砍斫武器,“斧”字从斤父声。义符“斤”甲骨文作“”,像曲柄斧之形,左边的尖头是斧刃的侧面图,右边的曲线表示曲柄。曲柄斧是古代一种砍斫工具。斧、斤都是古代常用的砍斫工具,《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说明斧斤常用来伐木。后来斧子逐渐演变为军事上的兵器,如月牙斧、凤头斧等。作为武器通称的“兵”,甲骨文作“”,像两手持曲柄斧形,说明“斤”(曲柄斧)不仅是砍物工具,也是重要的兵器。汉字体系中,以“斤”为部首的字大都与斧子有关,除了“斧”字外,如“斨”的本义是“方孔的斧子”,“斩”“斫”“斲”“断”“斯”的本义都是与斧子相关的动词。


与斧子类似的兵器还有“钺”(yuè)“戌”(xū)“戚”“岁”“我”等。

“钺”字最初写作“戉”,金文字形作“”或“”,像刃部呈弧形的长柄大斧。钺是中国先秦时代武器,为一长柄斧头,重量较斧更大。早在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遗址中,已发现玉制的钺。钺在当时具有神圣的象征作用。“戊”字商代金文作“”,与“戉”不同的是刃部呈内弧形。

“戌”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像一种刃部平直的长柄大斧。

“戚”字金文作“”,本义是一种两侧有齿牙的长柄大斧。《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其中“干”是盾牌,“戚”就是这种大斧。这段话的意思是:刑天与黄帝争夺最高统治地位,结果被黄帝砍断了头,被葬在常羊山麓。刑天虽断了头,却仍不泯志。他以乳头为目,以肚脐为口,操盾牌、大斧继续挥舞,与黄帝再决雌雄。

“岁”字甲骨文作“”,金文作“”或“”,像刃部两端的尖角向上卷曲环抱的斧钺之形,字形中间的两个点,表示环抱所形成的两个孔。

“我”字甲骨文作“”,西周金文作“”,像一种刃部有齿的斧钺形武器。这种武器盛行于商至战国时期,是一种短兵器,装上长柄后才能用于战场上砍杀。

斧钺类武器因形制沉重,灵活不足,最终退为仪仗用途,也作为权力的象征。春秋战国时期,君王授予将帅征伐权力时,往往用赐予斧钺的形式表示授予军事权力。《淮南子·兵略训》:“主亲操钺,持头,授将军其柄,曰:‘从此上至天者,将军制之。’复操斧,持头,授将军其柄,曰:‘从此下至渊者,将军制之。’”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君主授予将军军事权力时的仪式——把象征最高军事权力的斧钺交给将军。


“刀”的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像一把弯刀之形。刀是一种单面长刃的短兵器。无论是作为生产工具,还是作为兵器,刀都是基本成员,所以,以刀为义符构成的字特别多。

原始社会,先民用石头、蚌壳、兽骨打制成各种形状的刀。商代开始出现青铜刀,最初的青铜刀较小,刀形较宽,刃端多向上翘,形如石刀,说明青铜刀由石刀发展而来。青铜刀主要用来砍削器物,宰牛羊,或防身自卫,还未正式用于战争。西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大刀,柄短刀长,有厚实的刀脊和锋利的刀刃,刀柄首端呈扁圆环形,所以又叫“环柄刀”。北京昌平区白浮村西周木椁墓中出土两把青铜刀,一把刀身长41厘米,刀背微弓;另一把长24厘米,类似冰刀形。那时的青铜刀质地较脆,缺少韧性,劈砍时容易折断。秦汉时期,钢铁问世以后,刀的制作工艺得到改善,首先是刀身加长,而且已有专门的战刀和佩刀之分。佩刀讲究式样别致,镶饰美观;战刀则注重质地坚韧,做工精良。在诸国战争中,兵车已渐渐退出战场,取而代之的是骑兵队成为作战主力。因此单纯的刺兵器不足以发挥效力,擅长劈砍挥杀的钢刀的制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据史书记载,三国时刘备令工匠造刀五千把;孙权则命造刀一千把;司马炎也曾一次遣人造刀八千把。这些刀是用来装备军队的,那时刀已成为主要兵器之一。最通用的刀要算“环首刀”,这种刀直背直刃,刀背较厚,刀柄呈扁圆环状,长度一米左右,便于在骑战中抽杀劈砍,是一种实战性较强的短兵器。在战场上的厮杀格斗中,许多将领往往长矛短刀并用,远刺近劈,威力无比。西汉时大将李广之子李敢“左持长槊,右执短刀,跃马陷战”。《三国演义》中南蛮首领孟获的妻子祝融夫人善使飞刀,百发百中。她曾手提丈八长标,背插五口飞刀,重伤张嶷(nì),活捉马忠。

钢刀不仅用于战场上,在官场上同样地位尊贵。汉朝时,自天子至百官无不佩刀。佩刀表示达官贵族的身份等级。东汉时,对天子百官的佩刀形制及装饰都有极严格的明文规定,谁也不准许逾越。这种佩带用刀,从外形上要求精致美观,刀身通体雕错花纹,刀环铸成各种形态的鸟兽图案。例如东汉中山穆王刘畅生前的佩刀,全长105厘米,刀身饰有线条流畅的错金涡纹和流云图案。两汉三国时,诸国君臣莫不看重佩刀,有的几近嗜好,不惜花费重金,延请名师,耗用几年甚至十几年功夫,炼制宝刀。隋唐时采用更为先进的“灌钢法”代替了百炼法,炼出的刀更加坚韧锋利。唐朝的刀有仪刀、障刀、横刀、陌刀四种。仪刀是皇朝禁卫军使用的武器;鄣刀是一般官吏佩带用刀;横刀是专门装备军队的战刀。唐代制刀不仅注意保持汉民族传统的制作技艺,而且随着各国及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还吸收了不少外来的制刀技艺,促使战刀的制作更趋于实用。明朝军队使用最多的是“腰刀”。腰刀的刀体狭长,刀身弯曲,刃部延长,吸收了倭刀的长处,使劈砍杀伤的威力增大。明朝著名将领戚继光非常重视腰刀的制作,在其军事著作《练兵实纪》中对腰刀制作方法有着详细的研究与记载。清朝,刀的种类更为繁杂,有腰刀、滚背双刀、脾刀、双手带刀、背刀、窝刀、鸳鸯刀、船尾刀、割刀、缭风刀等等。

“剑”字籀文作“”,从刀佥声,小篆作“”,从刃佥声。《说文解字》说解为“人所带兵也”,本义就是一种古代兵器。这种兵器的特点是两面有刃,前端尖,中间有脊,安有短柄,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传说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根据《黄帝本纪》“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而葛天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由此可见,剑的历史极为古远,故后人称之为“短兵之祖”。从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最初的剑为铜质,呈柳叶形或锐三角形。《周礼·考工记》详细叙述了制剑之法。汉代以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xín),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东汉以后,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隋唐时期,佩剑盛行,根据《隋书·礼仪志》记载,隋朝时佩剑有相当严格的礼仪规定;唐代文人墨客把剑看作能够表现其尚武英姿或抒发凌云壮志的饰物。后来,剑与道教结下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关于宝剑,有一个流传很广的“干将莫邪剑”的故事。楚国干将、莫邪夫妇二人,给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楚王很生气,想杀他。剑有雌雄二柄。当时妻子莫邪怀孕快生产了,丈夫对她说:“我给楚王铸剑,三年才成功。楚王发怒了,我去一定被杀掉。你生下的孩子如果是男的,长大后,告诉他:‘出房看南山,松树长在石上,剑在它的背面。’”于是干将拿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生气,叫人去仔细查看。验剑人说:“剑有两把,一把雌一把雄,雌剑带来了,雄剑没有带来。”楚王发怒了,把干将给杀了。

莫邪生下的儿子叫赤。后来赤长大了,问他母亲:“我父亲在哪里?”母亲说:“你父亲给楚王铸剑,三年才成功。楚王发怒,把他杀了。他走时嘱咐我告诉你:‘出房看南山,松树长在石上,剑在它的背面。’”于是儿子出房,往南看没有山,只见堂前松柱下有一磨剑石,就用斧头砸开它的背后,得到雄剑,整天都想找楚王报仇。

楚王梦见一个男子,眉间广阔,约一尺宽,说要报仇。楚王悬千金重赏捉拿。赤听说了这件事,便逃走,跑进山里悲歌。碰到一位侠客,说:“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哭得这样伤心?”赤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的父亲,我想报仇!”侠客说:“听说楚王以千金重赏购买你的脑袋,请把你的脑袋和剑都交给我,我为你报仇。”赤说:“太好了!”于是自杀,双手捧着脑袋和剑,尸体却僵立不倒。侠客说:“我决不会辜负你!”这样,尸体才倒下。

侠客提着赤的脑袋去见楚王。楚王很高兴。侠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用大汤锅煮。”楚王照着他的话做了。三天三夜也煮不烂,头还跳出汤锅,瞪着眼睛充满愤怒。侠客说:“这小孩的头煮不烂,请大王亲自到锅边看看,就一定能煮烂。”楚王立刻走近去看,侠客用剑砍了一下楚王,楚王的脑袋就掉进汤里;侠客也砍掉自己的头,头也掉进汤里。三个脑袋都煮烂了,没法分辨。于是把肉汤分成三份埋葬了,笼统称为“三王墓”。如今这墓在河南省汝南县西南。

3.长兵器


“戈”字商金文作“”,甲骨文作“”,像古代兵器戈之形,中间长竖表示戈柄,上部左边是戈头,右边是戈头上的装饰物,下端表示戈柄的镦,上端的短横表示枝杈,古人选取戈柄时有意保留一段枝杈,以防止戈头脱落。戈作为啄勾兵器,是古代战争中一种主要的进攻性兵器。这不仅可以从用“戈”组成的“干戈”“倒戈”等双音词得到体现,也可以从用“戈”为构件组成的合体字得到体现。如“戎”最早字形作“”,像人一手拿戈一手拿盾之形,后中间的人形构件省略,金文做“”,进一步简化为“戎”,本义为“兵器,武器”;“戒”字甲骨文“”和金文“”均像双手持戈之形,本义是“防备,戒备”;“伐”的甲骨文作“”,像以戈斩首之形,本义是“砍杀”;“杀”甲骨文作“”或“”,像以戈断人首之形,本义就是“杀死”;“歼”字甲骨文作“”,像戈击二人之形,本义是“尽灭”;“何”的甲骨文作“”,像人荷戈之形,本义是“担,挑”。武器不止一种,可以用肩扛的东西也很多,可是这些字都选择“戈”为构件,说明造字时期戈十分常用。此外,“战”“戡”“戢”“截”“戳”“戏”“或”等字也以“戈”为部首。这也体现了戈在当时的重要性。


矛是古代用来直刺的进攻性武器,长柄,有刃。“矛”字金文作“”,像没有安柄的直刺兵器矛头之形,右侧的圈,表示设在矛头侧面的环孔——将矛头紧绑于矛柄时用来穿绳子。

如果在戈的顶端安上矛头,就成为既可以直刺,又可以横击的戟。最初的戟就是将戈和矛头安装在一起。后来才出现将横刃竖刃铸在一起的戟。


殳是用以扑击的无刃兵器。“殳”的甲骨文作“”,像手持殳之形,从字形看,殳这种兵器的特点是顶端粗大;从出土文物看,秦代的殳有的长达3米以上。殳在远古时期广泛用来装备部队,后来将殳头改造成有棱无刃的金属头,杀伤力更大了。《诗经·卫风·伯兮》“伯也执殳,为王先驱”,诗中伯所持的武器正是殳,说明殳在当时军队中广泛使用。另外,“殳”作为部首,构字能力比较强,也说明殳比较常用,如“殴”“段”“殿”“毁”“殷”“毅”的本义都与“击打”有或远或近的联系。

4.抛射兵器


“弓”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像弓张弦形,小篆字形演变为“”。本义是用来射箭或打弹的器械。弓很早就用于战争,《尚书》《诗经》《左传》都有相关记载。弓主要用来射箭,如“射”字甲骨文作“”,像箭在弦上之形,金文“”又增加了手形构件,表示用手拉弓射箭。

所射之箭又称“矢”,“矢”的甲骨文作“”,金文作“”,上像箭头,中间是箭杆,下端是箭在飞行过程中起平衡作用的箭尾。箭的作用主要是杀伤敌人,而箭的威力主要通过箭头来实现。《左传》记载,齐国将领子渊捷与鲁国将领声子相遇,子渊捷拉弓射箭,箭飞过车辕,声子赶紧用盾牌一挡,箭射入盾脊中整整有三寸,可见子渊捷之神力。声子不甘示弱,放下盾牌,也拉弓射箭,射人先射马,他瞄准子渊捷战车上的马匹,一箭飞出,穿透勒在马脖子上的皮带,马匹当即倒毙。如果箭头没有了,箭的杀伤力就会大大减弱。《孟子·离娄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子濯孺子和庾公之斯同是射箭高手却各为其主。不巧的是,战场上子濯孺子突然发病,他说:“今天我的病发作了,不能拿弓,我是必死无疑了。”他问驾车人:“追我的人是谁?”驾车人说:“是庾公之斯。”子濯孺子说:“我能活了!”驾车的说:“庾公之斯是卫国善于射箭的人;您(反而)说‘我能活了’,这是为什么呢?”子濯孺子说:“庾公之斯是跟尹公之他学的射箭,尹公之他是跟我学的射箭。尹公之他是正派人,他看中的朋友一定也是正派的。”庾公之斯追到跟前,说:“先生为什么不拿弓?”子濯孺子说:“今天我的病发作了,无法拿弓。”庾公之斯说:“我向尹公之他学射箭,尹公之他是向您学射箭,我不忍心用您传授的技术反过来伤害您。虽然这么说,可是今天这事,是国君交付的事,我不敢不办。”说完便抽出箭来,在车轮上敲掉箭头,向子濯孺子射了四箭之后返身回去了。


为了保护好箭,有专门盛箭的箙。“箙”甲骨文作“”,金文作“”或“”,都像矢在箭袋中之形,本义就是箭袋。表示盛箭之器还有“函”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取象装有箭矢的箭袋,本义就是装矢之器,泛指匣子。

弓不仅可以用来发射箭,也可以发射弹丸。这可从古文字形体上得到证明,“弹”(读作“dàn”)字甲骨文作“”,像弹丸在弓弦上之形,小篆字形作“”,左边的构件是“弓”,右边是“丸”,会意字,本义就是弹丸。也可从文献中找到例证,汉刘向《说苑·善说》:“弹之状如弓,而以竹为弦”,说明弹是利用竹片的弹力发射弹丸的兵器;《左传》记载:“晋灵公不君……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意思是晋灵公不行国君正道。他还从台上用弹弓射人,观看人们躲避弹丸来取乐。

后来,我们的祖先又发明了一种利用机械力量将箭射出的古代弓箭,这种弓箭叫做“弩”。


“炮”也是一种抛射兵器,它最初是将石头抛出砸向敌人,即是一种飞石车,又叫“抛车”、“抛石车”、“抛石机”等。后来为它造了专用字“𨋛”,显然,“𨋛”字“从车从抛省,抛亦声”。后又为“𨋛”重造了形声结构的异体字“砲”。直至现在,象棋中“炮”也有的写作“砲”。火药发明后,砲发射出去的不再是石头,而是更有杀伤力的炸弹,于是借用“炮烙”的“炮”字记录该词。

5.防御性兵器

“盾”的小篆字形作“”,《说文解字》说解为:“瞂也。所以扞身蔽目。象形。”意思是,盾是古代打仗时防护身体,挡住敌人刀箭等的牌。金文中有“”(毌字),形象描绘了古时候盾牌的样子。古代将士在作战时,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体,防卫敌人刃矢石的杀伤,右手持刀或其他兵器击杀敌人,二者配合使用。古人称盾为“干”,与戈同为古代战争用具,故有“干戈相见”等词。传说我国最早的盾,远在黄帝时代就有了。《山海经》中有关于“刑天”这位英雄人物的神话,描写他一手操干,一手持斧挥舞不停的雄姿,其中“干”就是盾。成语“自相矛盾”语出《韩非子·难一》,是说楚国有个卖盾和矛的人,称赞他的盾说:“我这盾非常坚固,没有东西能刺穿它。”又称赞他的矛说:“我这矛非常锋利,没有它刺不穿的东西。”有人说:“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会怎么样?”这个卖东西的人不能够回应了。

显然,如果战斗者一手持盾防御,一手持兵器进攻,在乱军中很难有所作为,因此,有人认为盾牌最初可能主要用于遮挡远距离射来的箭。为了适应短兵相接的战斗,先民发明了戴在头上的“胄”。

“胄”金文作“”或“”,上边的构件像头盔,下边的构件用眼睛代表人头,整字像人戴头盔之形。“胄”的本义就是作战时戴的头盔。“胄”不仅遮掩保护头的顶部和后部,也遮挡保护面部,因此戴上胄之后,别人就看不清他的脸了。《左传·哀公十年》记载叶公子高平定楚国白公之乱时:“(叶公子高)及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为不胄?国人望君,若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若见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开始有人建议叶公子高带上头盔,理由是如果盗贼之箭矢伤害他,将使国人伤心失望,于是他戴上头盔;后来又有人建议他不戴头盔,理由是要让国人能看见他的脸,知道他活着,这样心里踏实,更有斗志。于是叶公子高又摘下头盔。可见,戴胄是为防矢,但也会把人的脸遮盖。

按周礼,头上戴胄时,见到尊长就要摘掉,《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秦军经过周北门,为表示对周的尊敬,“左右免胄而下”。两国交战时,一方的臣遇见对方的国君要行君臣之礼,《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晋楚鄢陵之战时,晋郤至在战斗中每次遇见楚王都下车免胄,此事传为佳话。


“介”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像人穿戴铠甲之形。本义就是铠甲。《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介胄生虮虱,民无所告愬”,其中“介胄”指的就是铠甲和头盔。古代战争中,不仅人要穿上铠甲,马也要披上战甲。《左传》记载,成公二年,齐晋在鞌地展开大战,当时兵力占优势的齐侯非常轻敌,竟然“不介马而驰之”,意思是不给马披上战甲就驱马进攻,结果大败。“介马”包括给马戴上面罩,在前胸挂上护甲,把马尾捆束起来装在套子里。保护马尾的套子,也叫作“马尾韬”。其中前胸上的护甲主要将马的胸腹包住,后来就称没有袖筒的夹袄为“马甲”。马甲的样子与背心相同,只是要比背心厚实,大都有里有面。

“甲”字甲骨文作“”或“”,像鳞甲之形。本义就是鳞甲,如“甲骨”;引申为“铠甲”,如“甲胄”“盔甲”。作为防御性武器的甲,周以前,仅以皮革制成,无铠片。西周时期皮质甲上钉缀青铜饰件,以增强防护效能。战国出现铁甲。秦汉革甲、铁甲、铜甲并用,卫体部位增多,防护部分为胸、背、腹。南北朝时,保护腿部的甲裳“腿裙”和护臂的“披膊”“简袖”相继问世,全套铠甲形成。唐代出现制作精良的甲,有细麟甲、乌锤甲、锁子甲等。在唐代铠甲的基础上,宋代的甲胄形成了较完整的制度,盔甲的材质分为铁、皮、纸三等,铁甲最为贵重。南宋中期以后,铠甲的重量有所减轻,但甲叶的数目有所增加,说明铠甲的质量又有所提高,更加精细了。甲胄一直沿用了数千年,其间形制不断得到改进,制作甲胄的材料亦多种多样,其防护功能逐步完善。


“武”的甲骨文字形作“”,由“止”“戈”两个构件组成,“止”像脚形,表示行走,“戈”是武器,整个字形表示拿着武器去征伐。后来,“止”字引申有“停止”的意思,而且成为“止”的最常用义项,于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庄王对“武”字构意进行了重新说解:“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意思是说,“武”的作用就是建立功业,制止战乱,因此用“止戈”(意思是“制止战争”)组成“武”字。楚庄王的这个解释正与儒家思想相合,所以许慎拿来解释小篆字形,这种说解一直以来成为“武”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