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四季收获
人类历史的划分很不平衡。首先是人的生物学进化时期,即将我们人类与我们的猿猴祖先分离开来的各个阶段。这花费了几百万年的时间。然后是人类文化史:人类文明浪潮的长久激荡,终于使我们与少数残存至今的非洲狩猎部落、或澳洲的采集食物者相分离。但各种文化形态之间的差别加起来也不过几千年时间。追溯起来,这段历史仅约12000年——反正远远不到2年。从现在起,我将只讲述发生在差不多包括人类上升全部历程中的这12000年之间的事。然而,这两个数据,即人类生物学进化的时间跨度与人类文化进化的时间跨度差距太大,我不可能完全置之不顾,不赞一辞。
人类花了至少200万年时间,才从非洲中部的“南方古猿”那种手握石块、又黑又小的动物,变成古人。这就是人的生物学进化的进度——尽管人的生物学进化要比其它任何动物的进化快得多。但是,古人则只花了不到2年时间,就变成了你我渴望成为的人物:艺术家和科学家,城市建设者和未来计划制定者,读书人和旅行家,以及自然现象和人类情感的热心探索者。这些人的阅历比我们的祖先更为丰富多彩,想象力也更加狂放不羁。这就是人类文化进化的进度;这种进化一旦开始,按照这两种进化速度的比率,至少比人类的生物学进化快出100倍。
一旦开始:这是一个关键的短语。为什么使人类成为地球主人的文化竟开始得如此之晚呢?2年前,在人迹所至的世界各地,人只是一个觅食者或狩猎者,其最发达的技艺莫过于像今天的拉普人那样,在迁移不定的动物后面紧迫不舍。到了距今1年时,情况改变了,在有些地方,人类开始驯养动物,种植庄稼,这是标志着文明起步的一大变化。仅仅在过去12000年间,人类文明才开始起步,对此切不可等闲视之。在公元前1年前后,一定有过一次不同寻常的爆炸性事变——也确实有过这样一次事变。但这是一次悄然无声的爆炸,这就是最后一次冰河期的终结。
我们可以在某种冰川一类的景观中去把握这次变化的情景。在冰岛,春天一年一度降临。而当冰河期的积雪消融之时,欧亚大陆也曾春光烂漫。人类从非洲大陆动身,漫游了100万年之久,历尽难以想象的艰辛,终于突然发现大地鲜花盛开,四周动物成群,从此开始了一种与从前迥然不同的生活。
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谓的“农业革命”。不过我却把它看作是含义广泛得多的“生物革命”。在这场革命中,植物的耕种和动物的驯养交织在一起,交替发展,有如蛙跳游戏。就这样,人类在最重要的方面,即不是在物质的水平上,而是在生命的水平上,实现了对自身生存环境的主宰,即对动物和植物的主宰,伴随这样一场革命,发生了同样强有力的社会革命。因为,对这时的人类来说,定居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了、这时,人这样一种浪迹天涯达百万年之久的生物,不得不作出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是否中止流浪生涯,而成为定居的村民。关于某个曾作出这种决定的民族所经历的良心斗争,我们有一些人类学记录:这就是《圣经.旧约》。我相信,人类文明的进程取决于这一决定。也有一些民族始终未能作出这种决定。至今仍有一些游牧部落,从一个放牧地迁到另一个放牧地,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流浪生活:例如波斯的巴克提亚利人(Bakhtiari)。要明白为什么在这种游徙不定的生活中不可能产生人类文明,就得亲自与这些民族一道漫游,一道生活。
游牧生活的一切都是无从追忆的。巴克提亚利人总是独自迁徙,难以找到他们的踪迹。
象其他游牧民族一样,他们也认为自己同属一个家庭,是同一始祖的子孙。(同样,犹太人也把自己称作以色列或雅各的后裔。)巴克提亚利得名于蒙古人时代的一个传奇人物巴克泰尔(Bakhtyar)。关于巴克提亚利人起源的传说是这样提及这个人物的:我们的始祖,山人巴克泰尔,在古代,来自南方山区荒僻之地。他的后代好似山上的石块,不可胜数,他的子民繁荣昌盛,随着这个传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圣经》式的回声一次又一次响起。《圣经》上说,始祖雅各有两个妻子,他作为收入分别为她们干了7年活儿。
试比较关于巴克提亚利人始祖的传说:巴克泰尔的第一个妻子生了7个儿子,即我们的7个有兄弟关系的父亲。他的第二个妻子有4个儿子。我们的儿子应从他们的叔伯那里娶得妻子,以免羊群与帐篷分离失散。
对以色列的孩子来说,羊群是最为重要的财富,故事讲述者(也就是婚姻监督人)一刻也没有忽视羊群聚散的问题。
在公元前1年以前,游猎民族曾紧紧追随野生动物的自然迁移。在大约1年前,绵羊和山羊首先彼人们驯养,唯有狗比它们更早成为人们游牧生活的伴随者。当人们驯养这些动物时,人就肩负起对自然界的责任,也就是说,这些游牧的人们必须引导那些无力自助的动物。
在游牧生活中,对妇女的作用有严格的规定。首先,妇女的职能是生育男孩;女孩过多;会很快导致不幸,因为从长远看,过多的女孩儿预示着灾难的降临。除此以外,妇女还得为人们的衣食操劳。例如,巴克提亚利妇女要烤制面包——以恰如《圣经》上记载的方式,在烧热的石块上焙制未经发酵的面饼。但女孩和妇人要等男人吃过之后才能进食。女人和男人一样,整天围着羊群忙碌。她们挤出羊奶,倒入挂在粗糙的木架上的羊皮口袋中,使劲搅拌,从中提取凝固的奶酪。她们采用的办法很简单,唯有如此,才能在每天迁徙的中途随时取用。这种简朴并非出于浪漫,这是关乎生计的大事。每一样东西都必须十分轻巧,便于携带,每晚能很快地安顿下来,第二天早晨又利索地收拾起来带走。妇女们还用简单而古老的方法纺制毛线,她们这样做也只是为了应付旅途中必不可少的缝补之需、仅此而已。
在游牧生活中,人们不可能制作那类在几个星期内都派不上用场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不便携带。而且,巴克提亚利人实际上也不知道怎样制作这种东西。如果他们需要金属锅,他们就从定居的人们那里,或者从专门制作金属用品的吉普赛人那里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换取。钉子、马镫、玩具或小孩玩耍的铃铛都从部落以外的换货交易中获得。巴克提亚利人的生活范围十分狭窄,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发展个人的特长。也谈不上创造发明。因此,在迁徒不定的生活中,人们从早到晚忙于生活琐事,无暇发展什么新方法或萌生什么新思想——也不可能有什么新的生活态度。他们至今保持的唯一习惯,就是自古沿袭下来的习惯。儿子的唯一抱负,就是做个像父亲那样的人。
这是一种乏味的生活。每一个夜晚都像前一天一样,不过是白天的终结,每一个清晨也和前一天一样,不过是旅行的又一次开始。东方初晓,每一个人都只想着同一个问题,羊群能被赶过下一这高高的山隘吗?在迁徒中,人们终究要翻越那最高的山隘。比如,在越过扎格罗斯山(Zagros)12000英尺高处的扎德库山隘(Zadeku)时,羊群必须奋力攀登,或沿着山崖突出部位小心翼翼地绕行。部落必须不断迁徙,牧人必须每天找到一块新的放牧地,因为在这高高的山上,一个地方的牧草一天之内就会被羊群吃光。
巴克提亚利人每年要跨越六座山脉(还得再次越过这些山脉,回到原来的地方)。他们在冰天雪地里艰难跋涉,在春天涉过那湍急的河流。只是在一件事情上,他们的生活方式要比一万年前的人们更为先进。那时,人们不得不肩扛背驮,徙步迁徒,而巴克提亚利人已经有自那时以来驯化的驮畜——马、驴、骡。除此之外,他们的生活井没有多少新鲜事物。也没有什么值得记忆的。游牧民族从不纪念死者。(有谁知道巴克泰尔在哪里?雅各又葬在何方?)他们堆砌的石块仅仅是为了在象“娘子关”(the pass of women)那样的地方标出路径。那里险状丛生,但对牲畜来说,要比那高山隘口更容易通过。
巴克提亚利人在春天的迁徙看起来真是一次充满英雄气概的冒险,但巴克提亚利人自己则不过是惯于吃苦耐劳而已。他们顺其自然,不知所终。夏季的放牧地仅仅是一个歇息之处——与以色列的子孙不同,对巴克提亚利人来说,没有什么由上帝赐予的希望之乡。一家之长,像雅各那样,操劳7年,可能会拥有50只绵羊和山羊。即使万事如意,他的这50只羊也许会在迁徙中损失10只。如果时命乖蹇,则可能损失20只。到头来,他只能像自古以来的人们那样逆来顺受。
有谁知道,在某一年中,那些老人在越过重重山隘后是否还能经受住最后的考验?这考验就是涉过巴祖夫特河(Bazuft River)。每年有3个月时间,冰雪消融,河水猛涨。此时,部落里的男人、妇女、驮畜和羊群都已疲乏不堪。人们要花费一整天时间,用人力把牲畜牵过河去。而这正是人们经受考验的一天。在这一天,年轻人要成为男子汉,因为家人和牲畜的生死存亡取决于他们的努力,巴克提亚利人涉过巴祖夫特河,就好似犹太人渡过约旦河;这是男子成年的洗礼。对年轻小伙子来说,生活顿时会变得生气勃勃。但是,对老年人来说,生活便从此终结。
那么,当那些老年人不能涉过这最后一道急流时,他们会怎样呢?什么也不会发生。他们仅仅是留下来坐以待毙。只有那些狗看到有人被弃之不顾时会感到迷惑不解。这些人服从了游牧民族的习俗:他们走完了最后的历程,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从游牧到村居的变化,是人类在其上升历程中跨出的最大一步。是什么使这一变化得以发生的呢?当然,是人类的意志使然,但同时又是大自然奇特而神秘的造化之功使然。在冰河期终结时,新的植物突然间布满大地,一种杂种麦也在中东地区出现了。很多地方都发生过这种事情,而其典型之地则是耶利哥(Jericho)那片,古老的沙漠绿洲。
耶利哥早在有农业之前便存在了。最初。在这荒原上的泉水边定居下来的人们只知收获而不知种植。我们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他们制作了用于收割野生植物的石镰。这真是不同凡响的远见卓识。他们用燧石制成保留至今的石镰。约翰.加斯顿(J,Garstang)于本世纪30年代在这里进行考古发掘时发现了这些石镰。这种古老石镰的边缘表明,它可能是装在用瞪羚的角或骨骼做成的手柄上的。
在山岗和斜坡上,最早的居民收获的那种野生麦已不复存在。但是,今天这里仍育一些野草,看上去一定很像野生麦,那种最初用于采集、而后又用石镰飞快地刈割的野生麦。从那时起,收割者沿用这种镰刀达1年之久。这就是纳图夫(Natufian)的前农业文明。
当然,这一文明未能长久延续下去。但它已处于农业兴起的前夜。农业文明接踵而来,发源地就在耶利哥的山岗上。
几乎可以肯定,古代世界农业发展的转折点,是两种麦穗硕大、籽粒饱满的麦子品种的出现。在公元前8000年以前,小麦并不像今天这样是一种高产作物;它只是遍布中东大地的众多野草中的一种。由于某种遗传学因素的偶然作用,这种野麦与一种天然牧草杂交,形成一种丰产的杂交品种。最后一次冰河期之后,植物重又茁壮生长起来,其时必定发生过多次这种偶然事变。作物生长的遗传机制使野生麦的14条染色体和牧草的14条染色体相结合,产生出带有28条染色体的二粒小麦(Emmer)。二粒小麦籽粒饱满,可以自然而然地传播开来,因为麦壳包裹种子的方式使种子可以随风飘散。
就这种杂交品种而言,其产量之丰是十分罕见的,但在所有植物中,这还不是独一无二的。冰河期以后关于众多植物的变化的传说更加惊人。后来又发生了第二次遗传学的偶然事变,这时二粒小麦已得到人工的栽培。二粒小麦又与另一种牧草杂交,形成一种带有42条染色体的大型品种,这就是小麦。总之,假如不是因为某一条特定的染色体发生了遗传突变,小麦本来也不会成为丰产作物的。
有些事情还要离奇。现在我们有一种非常美观的麦穗。但是,由于这种麦穗裹得太紧,风力不能将它吹开,麦粒也就不能随风播散了。倘若硬把麦穗掰开,麦壳便会被风吹走,而麦粒只会坠落在它原来生长的地方。请注意,这一点和野生麦以及最初的杂交种二粒小麦大不一样。那些原始品种的麦穗是张开的,如果麦穗破裂,结果就不一样了——麦粒将随风而去。耐小麦已不复具有这种特性。于是,突然之间,人类的生活方式与这种植物的生长特点配合起来了。人类获得了他所赖以生存的麦子,而此种麦子也依附于人类,因为只有依靠人们的播种,它才得以繁衍。小麦要靠人们的帮助才能增殖,人类必须收割麦穗,撒播麦种,人类和小麦休戚相关,相互依赖。这是一个关于生物遗传的美妙的真实故事,似乎人类文明的产生,事先已得到修道院院长格里戈?孟德尔(Gregor Mendel)遗传学说精神的庇佑。
自然界与人类生活实现了一种令人可喜的结合,从而缔造了农业。这种结合于1年前发生在旧大陆中东的“肥沃新月”地带(Fertile Crescent)。但是,它决不止发生过一次。几乎可以肯定,新大陆的人们也独立地发明了农业——或者,根据现有材料,我们可以确信,在新大陆,玉米之于人类,恰如旧大陆的小麦。至于在中东,农业传遍了从死海延伸到约地亚(Judea)、耶利哥荒凉地区这样广阔的地带,这仅仅是一个颇具特色的地区而已。实际上,在这个“肥沃新月”地带,农业很可能曾经有过好几个不同的发源地,有的可能早于耶利哥。
然而,耶利哥自有一些使它在历史上无与伦比、并使它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的种种特点。和别的那些早已被人遗忘的村落不同,耶利哥是一个比《圣经》还要古老、耸立在层层累积的历史陈迹之上的不朽城市。这座古老的、拥有淡水水源的城市是这片荒漠边缘的一块绿洲,从史前时代到于今,那里的泉水源源不断地流入耶利哥城。在那里,麦子与清泉相得益彰,也正是在那儿,人类开始了自己的文明历史。贝都因人(Bedouin)用头巾蒙住脸:从沙漠中冲出来,满怀妒意地望着这种新的生活方式:那里的人们把这块土地变成了一个奶和蜜不尽流淌的希望之乡。麦子和水源使这片往昔的不毛之地耸立起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
曾几何时,耶利哥旧貌换新颜。来到这里的人们很快成为邻近人们嫉恨的对象,于是,他们不得不构筑城防,使耶利哥成为一座有城墙环绕的城市。早在9000年前,他们就修建了一座高塔。这座塔的塔基有30英尺宽,与此相应,其地基也差不多深达30英尺。考古发掘展示了层层相叠的过去的文明:早期陶器发明以前的人类文明,随后是早期陶器发明时的人类文明,7000年前陶器的出现;早期铜器,早期青铜器,中期青铜器。每一种文明相继产生,先后占据了耶利哥,并把它埋在自己脚下,使自己站立起来,因此,在今天看来,这座塔并不是埋在45英尺厚的泥土之下,而是埋在45英尺厚的文化积累之下。
耶利哥是人类历史的一个缩影。今后,还可能发现别的文化遗址,从而改变我们关于人类文明起源的描述(现在已经有了一些重要的新发现)。然而,站在这个地方,回顾现代人类上升的历程,在我们的思想和感情上都留下了十分强烈而深刻的印象。在我年轻时,人们认为人类对自然界的主宰地位来自人类对其生存环境的控制。现在我们懂得了,对自然界的真正主宰,来自人类对其生存环境的理解和改造,在这“肥沃新月”地带,人类与植物和动物不期而遇,他们学会了与这些植物和动物共同相处并进而改造客观世界,以适应自身需要,人类文明就这样开始了。当凯瑟琳.肯尼恩(Kathleen Kenyon)在20世纪50年代重新发现这座古塔的遗址时,她看见里面空空如也,一无所有,而在我看来,这阶梯就是一条主要线索,一个探知人类文明坚实基础的窗口,人类文明的坚实基础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物质世界。
到了公元前6000年,耶利哥已成为一个广大的农业定居区。肯尼恩估计那里容纳了3000人,城墙以内占地面积达8至10英亩。妇女们用石制工具播种和收割小麦,这种沉重的工具也表明这是一个定居的社会。男人们则揉合、拍打粘土,制作建房用的泥砖,这是人们知的最早的砖。制砖人手指的印迹至今还清晰可辨,人类,就像小麦那样,从此固定在他们生长的地方。一个定居社会对生者与死者关系的处理也就不同以往了。耶利哥的居民保存了一些死者的头骨,在上面精心装饰。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只知道这是一种出于敬畏之情的行为。
没有一个按照《旧约》信条教育成长的人,例如笔者,可以在谈及耶利哥时不提出这样两个问题:约书亚(Joshua)最后真的毁掉了这个城市吗?这里的城墙真的轰然倒塌了吗?
正是这些问题把人们带到了这处遗址,并使关于这个遗址的故事成为生动的传奇。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简捷地回答:是的。以色列人的部落曾极力想进入这片上至地中海岸、并沿安纳托利亚山脉延伸到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肥沃新月”地带。而耶利哥正好是扼制他们通过约地亚山岗进入富饶的地中海沿岸地区的要冲。这是他们不得不占领的地方,他们也确实这样做了,大约是在公元前1400年——距今3300年或3400年以前。而直到大约公元前700年时《圣经》故事才写成问世。这就是说,作为一种文字记载,《圣经》所描述的大约只有2600年的历史。
但是,这里的城墙真的轰然倒塌了吗?我们无从得知。关于这处遗址,在考古学上没有证据表明某一天这里的全部城墙无端夷为平地。但在不同时代,这里的城墙的确曾经多次坍塌。仅在青铜时代,这座城墙就至少被重修了6次。这里是地震频仍的地区。大地每天都在微微震动;在一个世纪以内,就发生了4次大地震。仅仅是在过去几年里,人们才开始明白为什么地震总是沿着这条山谷发生。红海和死海位于东非裂谷大断层的延伸地带。两块大陆板块由地幔托着,紧紧相依。当这两块板块沿着这条断裂带相互挤压时、地面上就相应地受到来自地下的震动。因此,这里的地震总是沿着死海所处的中轴线爆发。而且,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圣经》里充满了关于自然界灾变的记载的原因:古代的洪水泛滥,红海和约旦河地区的持续干旱,以及那利哥城墙的坍塌等。
《圣经》是一部奇妙的史书,一半是传奇,一半是纪实。当然,历史总是由胜利者写成的。而当以色列人不期而至时,他们就成为历史的载运者。《圣经》故事就是他们的故事:这就是,一个民族不得不中止游牧和畜牧生活,成为农业部落的历史。
种田和放牧看上去都是些简单的行道,但在纳图夫地方发现的镰刀表明,这些行道并非静止不前。植物和动物驯化的每一阶段都需要人们做出发明创造,而这些发明创造开初只是一些技术手段,然后才从中萌发出科学的种种原理。人们始料不及,这些通过人类精巧的头脑发明的基本方法,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村落中都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针、钻头、锅、火盆、铲、钉和螺钉、风箱、绳子、绳套、织机、铠甲、挂钩、纽扣、鞋——人们可以一口气举出上百种——制作之精巧,及其在人类上升历程中的重要性,不下于今天任何一种原子物理学仪器。人类发明的丰富多彩,是各种发明相互影响的结果,一种文化,就是各种思想成果的乘法器,其中任何一种新的方法都加速了其它新方法的产生,增强了其它方法的威力。
稳定的农业生活创造了一种技术,并且从中产生出今天整个物理学和全部科学。我们可以从早期镰刀到晚期镰刀的变化中看出这一点来。乍一看去,这两种镰刀非常相似:采集觅食者在1年前使用的镰刀与9000年前人们收割小麦时使用的镰刀。但是,只要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收割用的镰刀上有一条锯齿状的刃,使麦子在收割时能保持完整:如果撞击麦穗,麦粒就会掉落在地上,而如果轻轻锯断麦杆,麦粒仍然裹在里面。从那时起,镰刀都制成这个样式——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我还是个孩子,那时人们还在使用带锯齿的弯曲的镰刀收割麦子。这样一种技术,这样一种物理学知识,如此不着痕迹地从农业生活中产生出来,以致于使我们觉得是这些思想发现了人类,而不是相反或别的什么。
当然,整个农业中最强有力的发明是犁的发明。我们把犁看作是开垦土地的楔子。而楔子本身也是一件重要的早期机械发明:它是掘起土壤的杠杆,也是一项杠杆原理最初的应用成果。很久以后,阿基米德(Archimedes)在向希腊人解释杠杆原理时说,只要有一个杠杆的支点,他就可以移动地球。而早在几千年以前,中东地区的犁夫就已经在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将养活这个世界。”
我已经指出,在晚得多的时候,人类至少又在美洲再一次发明了农业。但是,他们却没在那儿发明出犁和车轮。而这些东西的发明有待于驮马耕畜的使用。除了单纯的农业耕作本身,在中东地区,人类上升历程中重要的一步是驮马耕畜的驯养。正是由于没有取得这一生物学上的进展,新大陆的农业仍然停留在掘土棍和背筐的落后水平上;在那里,甚至连陶轮也没有出现过。
首次发现的轮子是公元前300年以前的遗物,地点在今天俄国南部。这些早期发现的遗物是坚硬的木制轮子,人们把这些轮子安在木排或雪橇上,用来拖运货物,于是,这种木排似的东西或雪橇就变成了一驾马车。从此,车轮和车轴成为人类发明创造不断推陈出新的双重根源。例如,它后来又成为磨麦的器具,而且利用的是自然力:首先是畜力,而后是风力和水力。这种轮子成为一切旋转运动的典范,成为解释物质运动的准则,成为科学和艺术中超乎人类力量的绝妙象征。太阳是装有轮子的凯旋之车,而天空本身也是一个轮子,当时巴比伦人和希腊人就是这样描绘灿烂星空的旋转运动的。按照近代科学理论,自然运动(即未受干扰的运动)是直线运动;而对希腊科学来说,看起来自然的(即自然固有的)和事实上纯粹而完美的运动是圆周运动。
大约在约书亚进攻耶利哥城时,即公元前1400年,苏美尔(sumer)和亚述(Assyria)两地的机械工程师把车轮改变为一种滑轮,用来提水。同时,他们设计了大规模的水利灌溉体系。垂直的蓄水竖井至今像标点符号一样遍布波斯大地,这些竖井深入地下300英尺,与在地下构成水利系统的暗渠或地下水渠相通,只有在那样的深度,天然水才可免于蒸发。在这些工程建成3000年以后,胡齐斯但(Khuzistan)的乡村妇女仍然从井中提取定量的水,以敷古老村社居民的日常之用。
暗渠是一种城市文明的晚近建筑结构,这意味着当时已有控制用水权、土地所有权以及其它社会关系的法律的存在。在一个农业社会(如苏美尔这样从事大规模耕作的社会)中,法律准则的性质与游牧民族的法律不同,后者只涉及一只山羊或一只绵羊被盗窃的问题。到了这时,社会结构和影响整个社会事务的规则发生密切关系:获得土地的权利、饮用水的控制和管理,以及轮流使用这些四季收获丰歉所系的珍贵水利设施的权利。
这时,村里的手艺人已经凭借自己的本事成为发明家。他们在制作精巧的工具中综合了各种基本的机械原理,这些工具实际上就是早期的机器。这些工具在中东地区已经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例如,旋弓(boW-lath )就是把直线运动转变为圆周运动的经典设计之一。这一设计十分巧妙,用一条绳子缠在一个滚筒上,把绳子的两端分别拴在一种类似小提琴琴弓的装置的两端,再把准备加工的木料固定在滚筒上,然后前后拉动弓弦,绳子和装有木料的滚筒也跟着转动,凿子开始来回切削着木料。这种综合性工具已有几千年的历史,1945年,我在英国曾亲眼看见吉普赛人用这种工具制作椅子腿。
一种机械就是开发自然力的一种手段。从最简单的巴克提利亚妇女携带的纺锤,到历史上第一座核反应堆,以及后来的种种成就,无不如此。然而,当这种机械开发出更大的能量来源时,它就越来越超出它原来的自然效用了。不过,现代形式的机器似乎已经成为我们今天的一种威胁,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对这个惊人问题的回答,取决于机器所开发的能量的大小。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功率是在机器的设计能力范围以内呢,还是二者完全不相称,以致使用者无法驾驭机器,正常地使用机器呢?这样,我们又回到那个古老的问题上去了,当人类第一次利用超乎自身的力量,即动物的力量时,这个问题就产生了。每种机械都是一种挽畜——甚至核反应堆也不例外。机械的应用,增加了人类开始从事农业生产以来从自然界获取的剩余产品。因此,每一种机械的发明都重复地引出这个原来的二难推理:机械开发能量,是为了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呢,还是要成为一种超出建设性应用范围的自行其是的力量源泉?关于机械力的限度的这一冲突,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历史的泰初时代。
农业的兴起只是这场生物学革命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是牲);的习iI【t和使用。,动物驯I【t的进程井然有序。首先是狗的驯!养,其时可能早于公元前1年。接着是食用牲畜的驯!l养,开始是山羊和绵羊,然后是驮言,如中亚地区野驴的驯1养。这些动物增“。的剩余产品远远超过它介〕所消耗的。不过,只有这些动物俗守本份,甘愿充当人类从事农业的仆没时,才是如此。
人类并未料到,从这时起,这些家畜已经孕育着对定居社会所赖以生存的剩余粮食的威胁。这确实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因为正是这些牛和驴,作为挽畜或驮畜,帮助人们增加了剩余产品。(《旧约》郑重其事地告诫人们要恰如其份地对待这些动物;例如,它禁止农夫把一头牛和一头驴套在同一张犁上,因为它们劳作的方式各不相同。)大约在5000年前,一种新的驮畜出现了——这就是马。这种动物比起先前的家畜来,速度快得多,强壮得多,从而拥有更多的优势,但是,从这时起,马却成为对村社的剩余产品的威胁。
马起初用来拖曳有轮子的大车,就像牛一样——但马拉的车豪华得多,那是首领们络绎出巡时乘坐的战车。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人类学会了骑马。骑马的念头在那时必定像当初发明飞行机械的念头一样,令人惊愕不已。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更高大、更强壮的马——马本来是很小的动物,就像南美洲的无峰驼一样,不能长时间地驮载人。因此,煞有介事地把马当作坐骑这件事,开始于那些饲养和繁育马匹的游牧部落。这是一些来自中亚、波斯和阿富汗等地的民族;在西方,他们被称作“西徐亚人”(Scythians),这是对一种新兴的、惊人的东西,一种自然现象的统称。
骑在马上的人看上去要比一个寻常的人神气得多,他比别人高出一头,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奔驰向前,好像是高踞于世人之上似的。当那些植物和动物已被驯化,并为人使用时,骑马驰骋就不仅仅是一种超人的姿态,或是一种凌驾万物的象征性行为了。我们知道,当骑马的西班牙人于1532年扫荡从未见过马匹的秘鲁军队时,马在历史上又一次引起人们的恐惧和敬畏。因此,西徐亚人当时已戍为席卷一切不懂骑马术的国度的恐怖之物。当希腊人看见西徐亚骑兵时,他们也以为马与骑手浑然一体;于是,他们创造出有关半人半马的怪物的传说。希腊人想象中的另一个半人半兽的杂种林神萨泰尔(Satyr),最初也是半人半马,而不是半人半羊的模样;来自东方的这种奔驰的动物引起的不安竟是如此之深。
今天,我们已不能指望重现当人骑着马第一次出现时,给中东和东欧等地民族带来的那种强烈的恐怖情景。我只能用1939年德国的坦克开到波兰,把面前的一切压得粉碎时的情景与之相比,两者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我相信,马在欧洲历史上的重要性历来被人们低估了。在某种意义上,作为游牧民族的活动,战争也是马创造出来的。匈奴人(Huns)带来了战争,弗里吉亚人(phrygians)带来了战争,最后蒙古人带来的也是战争,这在后来的成吉思汗(Genghis Khan)时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特别是,这些能跑善追的动物改变了战争的组织方式。它们造成一种不同以往的战略战术——这种战略战术就象一种战争游戏,而战争贩子们又总是那么热衷于玩弄这种游戏。
骑马作战的策略取决于驾驭马的技术、迅速的联络、一连串出其不意的实战动作,这些特征仍然残存于亚洲的各种模仿战争的游戏之中,如象棋和马球。战争的策划总是被赢得战争的人看作是一种竞赛。直到今天,在阿富汗,人们仍然举行一种叫作“布日卡什”(BuzKashi)、由当年的蒙古人流传下来的骑马竞赛。
参加“布日卡什”竞赛的都是职业骑手——就是说,他们都是受雇者,他们及其坐骑都经过训练,目的是争取胜利的荣誉。在盛大的节日庆典上,有来自不同部落的300多人参加角逐,不过,直到二、三十年以后我们才来组织这种竞赛。
参加“布日卡什”的人们并不组队。举行这种竞赛的目的不是要证明这一队比另一队更强,而是要产生一个夺标者。自古以来,竞赛中涌现出不少冠军,他们为人们所深深怀念。
这种竞赛的主持人由不再参赛的往届冠军担任。这位主持人通过一位传令官传达他发布的各种号令,这位传令官也可能是以前参加过比赛的人,只不过不那么杰出罢了。在竞赛中,我们看到的不是一只球,而是一只砍了头的牛犊。(这个形容可憎的玩物正在诉说着什么,似乎这些骑手正在玩弄农夫们的身家所系之物。)牛犊身躯重约50磅,竞赛的目的是看谁能抓住它,而不让别人夺去,并带着它通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纵马奔驰,绕过赛场边上竖立着的旗帜。然后,最困难的是返回出发点,夺得牛犊的人在掠过旗帜后,不断受到挑战,但这位骑手仍不顾一切往回跑向最终目标,冲向混乱争夺的人群中、地上画有一个圆圈的地方。
只有达到这个唯一的终点,才算赢得了比赛,因此没有宽客怨让可言。这不是什么体育竞技,日此无所谓“弗厄泼赖”。这纯粹是蒙古人式的战术,是一种突袭的训练方式。在这种竞赛中,令人惊叹的是那使蒙古人的敌手溃不成军的东西:看起来粗野无文的混乱争夺,实际上诡计多端。一旦胜利者胜券在握,争夺便突然停息下来。
人们的印象是,旁观的人们比参赛者还要狂热,感情更加难以自制。相形之下,参赛者倒显得沉着冷静;他们仪态万方地骑在马上,却又分明冷酷无情,他们关注的不是竞赛,而只是获胜。只是在竞赛结束之后,胜利者才会陶醉在胜利的兴奋之中,久久不能平静。他还得要求主持人认可他达到了目标,如果在混乱之中忘记这个仪式,他的成功可能不会被承认。最好记住每一个人都可以争取达到目的。
“布日卡什”是一种战争式的竞赛。使人惊心动魄的是那种有如美国西部牛仔式的道德原则,以临战的姿态骑马奔驰。这表现了那种偏执于征服的文化状态;强盗显得像英雄,只是因为他骑在马上,风驰电掣般地掠过。但这股风是空虚的。无论是马,还是坦克,成吉思汗,还是希特勒,都是靠别的民族辛勤劳作养活的。游牧民族在历史上扮演的最后一个角色,就是战争贩子,但这是一个时代错误。而更糟糕的是,在迄今发现的世界上,在过去12000年中,不是游牧民族,而是那些定居的民族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本章通篇贯穿着游牧生活与定居生活的冲突,波斯萨尔坦尼亚(sultaniyeh)高原上,狂风劲吹,人迹罕至,阻挡了企图以游牧生活方式征服一切的蒙古人、成吉思汗的最后一次进攻。谈及这一切,就像吟诵一首悠长的哀歌。问题在于,12000年前兴起的农业发明本身并没有建立或确立定居生活方式。与此相反,与农业同时发展起来的动物驯养,却给游牧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例如,绵羊和山羊的驯养,以及马匹的驯养,使成吉思汗具备了征服中国和穆斯林城市的力量和组织形式,使他得以挥师直叩中欧门户。
成吉思汗是一个牧人,又是一种强有力的战争机器的发明人——这种关系,道出了人类历史上战争起源的重要特点。而人们往往对历史事实视而不见。推测战争起源于人类的某种动物本能:似乎我们人类就像狮子一样,不得不以杀戮来寻求生存,或者像知更鸟一样,只知捍卫自己鸟巢的领域范围。但是,战争,有组织的战争,决不是一种人的本能。战争是人们经过周密计划、以合作方式进行的窃掠,1年以前,就有了这种窃掠,当人们收获了麦子,把余粮积蓄起来时,这些游牧民族从荒漠深处突然冲出来,抢走那些他们自己不能生产的粮食。从耶利哥的城墙和它那史前时代修筑起的塔楼,我们已经看到这方面的证据。这就是战争的发端。
成吉思汗及其蒙古王朝,把这种窃掠的生活方式带到人们想象中的黄金时代。从公元1200年到1300年,蒙古人作出了最后的努力,试图建立强盗的世界霸权,这些强盗,什么也不生产,无所用心,只知道从无处逃逸的农民那里抢劫农业生产所积蓄的粮食。
但是,他们的努力失败了,其所以失败,是因为对这些蒙古人来说,除了采取被他们征服的民族的生活方式之外,别无它途。当他们征服了穆斯林民族,他们也就变成了穆斯林。
他们后来也成为定居者,因为他们无法长期忍受战争、抢劫之苦。成吉思汗死后,他的遗骸仍由他的军队当作纪念物带到战场上去。但他的孙子忽必烈汗则成为中国的一个建设者和一个定居的君王,你们一定还记得柯勒律治(coleridge)的诗句:在夏那都(Xanadu),忽必烈汗发号施令。
无比威严,令人欢欣。
成吉思汗身后的第五个继承人是完者都(oljeitu)苏丹,他来到波斯这片荒凉的高原,修建了一座叫作萨尔但尼亚的宏伟的新都城。他本人的陵墓遗留至今,成为许多穆斯林建筑的样板。完者都苏丹是一位开明的君主,他的臣民来自世界各地。他是一位基督教徒,又是一位佛教徒,最后成为一位穆斯林,而且他确实试图——在这座宫殿中——建立一个世界性王朝。这个游牧民族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就在于此:从世界各地汇集各种文化,使它们熔铸为一体,再传播开来,使这个世界更加丰富多采。
蒙古这一游牧民族谋求霸权的结果真是一个辛辣的讽刺,完者都苏丹身后享有“建设者”的声名。但事实上,农业和定居生活方式已在人类上升历程中逐步确立,而且为人类和谐的生活树立了一个新的标准,这在遥远的将来将结出丰硕的果实:这就是城市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