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先秦官制 第三节 西周官制
西周(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是继商王朝之后又一个奴隶制王朝。西周自武王发至幽王涅〔nie聂〕,共12个王。王,又称周天子,既是内服百官的首脑,又是外服诸侯的共主。西周官制比商朝官制更加完备。
(1)内服官
西周内服官有卿事寮和太史寮之分,为专管内服官的两大官署。古代同官称寮。卿事寮是卿士及下属百官的概括,其中最重要的是师、保、傅和尹。周武王曾以姜尚为师,号“师尚父”。周成王又以召公奭〔shi式〕为太保,周公旦为太傅。《大戴记·保傅篇》说:“保,保其(指王)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此三公之职也。”三公地位很高,对周天子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尹与三公地位相当。据《令彝》记载:周公的儿子伯禽曾作过周王的三公,也被任命为“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即负责管理三事大夫、四方诸侯,统辖朝中百官。
三公之下,主要的政务长官有“三事大夫”和“三有司”。三事大夫是指任人,也称常任,负责执行政务;准夫,也称准人,负责司法;牧,也称常伯,主管民事。三有司与三事大夫分权。有司徒,一称司土,管理土地、赋税;司空,一称司工,管理筑城、开沟、修路等工程;司马,管理军政。此外,还有司寇,掌管刑狱。大行人,负责天子与诸侯间朝觐〔jin近〕、聘问等事。
太史寮包括史、卜、祝等官。史官除太史、内史等外,又有御史。太史为太史寮之长,掌历法、记事,同时参与机要,可对朝政提出谏议。内史,又称大史、作册内史、大内史等,负责代天子起草任命诸侯大夫的简策。御史又称柱下史,与商朝守藏史职务相当。卜的数量比商朝要少。祝,除掌管宗教事务外,更多地负责宗庙祭祀,所以又称宗祝、宗伯。乐正,负责音乐及教育国学贵族子弟。这些职务与卿士一样,大都是世袭的,称世官。
西周为王室服务的宫内官日渐增多。太宰是周王室事务的总管。周公旦曾兼任此职。虎贲〔ben奔〕,负责宫廷守卫,由师氏统领。缀衣,管理王室衣物。趣马,管理王室马匹。膳夫,管理王室饮食。庶府,管理王室库藏。左右携仆,管理王室器物和车舆。小臣、小尹,是王室近侍随从。九御,宫内女官,掌管侍女。
(2)外服官
西周外服官的设置与封建制和宗法制密切相关。古史中的封建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封建不同,指分封,也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方分封给诸侯,诸侯的封地称“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又划出一部分土地封赐给卿大夫,卿大夫的领地称“采邑”。卿大夫又有自己的家臣,称士。宗法制是由原始社会敬祖崇尚演变而来的一种制度。在周族中,王的嫡长子称大宗,享有继承王位的权利;其余诸子称小宗,只能受封诸侯。在诸侯国中,诸侯的嫡长子称大宗,其余诸子称小宗,封卿大夫。在卿大夫采邑中,卿大夫的嫡长子称大宗,其余诸子称小宗,封士。周天子就是运用这两种制度来维系统治。因此,国、邑也就成了西周地方行政区,诸侯、大夫是这两级组织的最高长官。诸侯的名称有公、侯、伯、子、男。诸侯国官制与中央略同。卿或正卿掌管军政,下面也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行人、太史、太宰等官。大夫采邑则以“宰”为总管。
诸侯对周王要承担镇守地方、出兵从征、缴纳贡赋、朝觐谒〔ye叶]见等项义务。如果诸侯不履行义务,周王可以兴师问罪。《史记·周本纪》记载了一个烽火戏诸侯的故事:西周末年,周幽王昏庸无道,为了博得宠妾褒姒〔si四〕一笑,竟然多次点燃烽火。当时只有敌人进攻王畿才点烽火。各诸侯见烽火大作,纷纷率部来援。以后诸侯得知真相,虚以应付。公元前771年,犬戎真的进攻王畿,幽王举烽火征兵,诸侯不至,幽王被杀。这一事件虽然说的是周幽王腐败,但也反映出直到西周末年,诸侯仍然承担着对王室的各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