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官制 第二节 两晋官制

两晋指西晋(公元265-316年)和东晋(公元317—420年)。官制大多遵循曹魏制度。重要官员多来源司马氏宗室和士族阶层。

西晋初年不设丞相,八王之乱后才又置丞相,一般由诸王或权力很大的士族担任。丞相位高权重,《宋书·百官志》说:“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丞相之下,有所谓的“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由诸王或世家大族充任。八公之下,又有“位从公”之名,始于曹魏。凡开府仪同三司者都是位从公。开府指开设府第,设官建署。仪同三司,指仪仗同于太尉、司徒、司空。多加给各种名号的将军和光禄大夫,前者是武官位从公,后者是文官位从公。

晋朝最重要的机构是尚书台、中书省、门下省。尚书台,也叫尚书省,魏晋以来并用,直到南朝后期才固定称省。晋朝尚书台组织比东汉、曹魏时候更加严密。公卿权重者录尚书事。尚书令为首,尚书仆射为副。尚书令、仆射办公处称都座,有左、右丞。左丞负责尚书台内部禁令及庶务。右丞负责库藏庐舍及远道文书奏章。都座以下有列曹尚书,初设有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后改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东晋则设吏部、五兵、左民、度支、祠部五曹。尚书下有三十五曹郎(尚书郎)。东晋时只设十五曹郎。从组织构成上可以看出,尚书省是朝廷内外、中央地方各项政务的集汇处。尚书台转为处理行政事务的机构,中书省就成为机要之司,地位日渐重要。中书省设中书监、令。其下有中书侍郎、中书通事舍人。《通典·中书令》说:“魏晋以下,中书监、令掌赞诏命,记会时事,典作文书,以其地在枢近,多承宠任,是以人因其位,谓之凤凰池焉。”说明遵照皇帝的旨意制作诏令是中书省的主要职责。《晋书·荀勖〔xu序〕传》记,西晋时荀勖任中书监24年,专管机密,后改任尚书令。有人向他祝贺,他生气地回答:“夺我凤凰池,有什么值得庆贺的!”可见中书省所受皇帝宠任和实际上的权力已经超过了尚书台。晋朝中书监、令大多出自高门华阀,常由三公兼任。如东晋时候领中书监的三公有王导、庾亮、谢安、刘裕等人,都是当时朝中握有实权的尊官。门下省由东汉的侍中寺演化而来。前文已述,曹魏的时候已有“门下”之名,西晋正式称门下省。门下省是皇帝的近侍顾问机构,凡涉及到重要的政令和军国大事,皇帝一般都要向门下省咨询。此外,门下省有“驳奏”之权,即尚书台奏事在呈报皇帝前,须先经门下省审阅,门下省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进行论驳,或另拟方案,与尚书台奏事同呈皇帝定夺。东晋时门下省又有“驳诏”之权,即诏书在下受诏者之前,先下门下省审核,如有不妥,门下省可提出建议,或不下发,或改诏再发。门下省长官为侍中,下有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给事中、散骑侍郎等官。三省各有分工,彼此制衡,是继宰相制度之后,辅政形式的一个重大变化。

两晋仍设有列卿,但朝中庶政总领于尚书台,地位明显下降,职务也有所并省。西晋时候无中尉。东晋时候不设卫尉、光禄勋,大鸿胪、太仆、将作大匠也不常设置。御史台仍以中丞为主官,“督司百僚”(《晋书·傅玄传于咸附传》)。晋武帝时,又把谒者台并入御史台。西晋仍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东晋仅存尚公主者为驸马都尉。

宫职中,太后三卿、皇后卿的设置与曹魏时相同。惟太后三卿的地位不同于曹魏,而与东汉相同。晋武帝时候设太子官,以太子太傅、少傅领之。以后又有师保、詹事等官的设置,但省置不常。属官有中庶子、中舍人、食官令、庶子、舍人、洗马、秘书、左右卫率、家令、仆等。

地方上实行分封制和州郡县制。晋初,分封皇族27人为诸侯王。王国有大、中、小三等。大国有民20000户,军队5000人;中国有民10000户,军队3000人;小国有民5000户,军队1500人。各王国可以自辟文武官属,长官称内史,职如太守。西晋沿用汉魏旧制,置司隶校尉统司州,监察京师和所辖各郡。东晋建都于建康(今南京市),以扬州刺史代司隶校尉。司州之外各州设刺史,郡设太守(京师所在郡称尹),县设令、长。州郡长官通常是一身二任,军民两政,浑然不分。绝大多数州的刺史,乃至郡守,往往带有都督、将军的称号。他们既握兵符,又管民政;既有州郡佐官,又设将军幕府,文武僚佐,纵横捭阖〔baihe摆盒〕。东晋时候,中原士族及其部曲南迁,在江南重置州郡县,即称侨州、侨郡、侨县。

西晋封爵除王外,有公、侯、伯、子、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等名号。职官等级则品与石混用。俸禄以斛(谷)、匹(绢)、斤(绵)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