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雄瞻浩博——清代文学 通天地人者曰儒——黄宗羲

读了这部书,可以知道过去历史上所有帝王制度的弊端。

——顾炎武

洲是中国过去民主思想的一个伟大的代表。

——张岱年

明末清初,中国有位大思想家宣布皇帝是“天下之大害者”,主张“无君”。他就是近代民主主义思想的启蒙者、爱国者黄宗羲。他的代表作《明夷待访录》,比卢梭的《民约论》还要早100年光景,有人称它为“人权宣言”。黄宗羲同时代的思想家顾炎武说:“读了这部书,可以知道过去历史上所有帝王制度的弊端。”《明夷待访录》反对君主专则,主张民权,对清末的维新变法运动影响很大。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一文中说过:“梁启超、谭嗣同辈倡民权共和之说,则将其书节抄,印数万本,秘密散布,于晚清思想之骤变,极有力焉。”黄氏的民权思想,一直影响到辛亥革命时期的孙中山、邹容和陈天华等爱国志士。

黄宗羲(公元1610年—1695年),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浙江余姚人。他生逢明末清初那“天崩地解”的时代,在明末作为东林党子弟和复社名士,同阉党作过坚决的斗争。明朝灭亡后,他积极投入抗清斗争,曾与钱肃乐在家乡组织“世忠营”,失败后又与张惶言在舟山进行抗清活动。后看到清廷统治已经稳固,复明无望,遂归乡以遗民自居,从事著述和讲学活动。《明夷待访录》是黄宗羲的政论和史论专著。该书通过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提出了独到的政治见解,具有鲜明的启蒙性质和民主色彩,被梁启超称为“人类文化之一高贵产品”(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明夷待访录》是他在经历了一系列政治斗争后于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潜心完成的力作。此前一年,南明永历帝被杀于云南,南明亡。此时清王朝已建立近20年,其统治业已巩固。黄宗羲复明灭清的希望可谓到了“潮息烟沉”的绝境。痛定思痛,在对历史和现实的冷静反思之后,黄宗羲以其犀利的笔锋将批判的锋芒刺向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明夷待访录》这个书名是有所寄托的。“明夷”,乃六十四卦之一,离下坤上,用晦而明,寓意希望与光明。黄宗羲引《易经?雪?雪“夷之初旦,明而未融”,以寓其意。一个旧的时代终止了,但黑暗的尽头,终将是光明的。对于人类的未来,思想家是充满信心的。黄宗羲认为自己的学说能把国家由黑暗引向光明,但学说的实现却有待“明主”的求访采纳。

黄宗羲认为,上古时代“以天为主,君为客”。国君不仅从属天下百姓,而且也直接为他们服务。所以“凡君之所毕世经营者,为天下也”。后来,情况就颠倒过来了。“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君王“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把天下看作是“一人之产业”。他大胆地指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把锋芒直指封建纲常礼教的最核心问题。黄宗羲又提出“君”“臣”关系这个封建统治的实质问题。他认为“臣”之“出仕”“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君臣的合理关系,应如“曳大木”时前唱后和的协力合作关系。臣应当是君的“师友”,而不应作君之“仆妾”。直截了当地批判了“君为臣纲”。黄宗羲激烈地抨击了君主专制下的封建法制,认为封建法制是“非法之法”,是“一家之法”,是祸乱之根源。他提出应该建立“天下之法”来取代“一家之法”,并强调“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有了好的法制不怕没有好的治理者,否则“非法之治”只能“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经不胜其福挽嫌疑之顾盼”。黄宗羲这些论述已包含有法治思想的萌芽。

在思想文化领域,黄宗羲强调突出个性解放和思想自由的原则,他以满腔的愤怒谴责了长期以来禁锢人民思想的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他明确指出:“盖道非一家之私。圣贤之血,散殊于百家。求之愈艰,则得之愈真。”向封建文化专制主义表示了公开的抗争。黄宗羲这种鄙弃日趋僵化的“一定之说”而诉诸“殊途百虑之学”的思想见解,反映着明清之际知识分子渴望思想学术自由、个性解放、探索真理的一种理性追求。具有积极的思想启蒙意义。

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黄宗羲有的思想不免有些虚幻,如他为实现“天下安富”,意欲恢复上古的井田制,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也有些思想并不可取,如在提倡“工商皆本”的同时,却将“机坊”这种带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新事物,视为“奇技淫巧”,列为禁止的对象。但这些并不足以掩盖《明夷待访录》作为一部启蒙主义文献的光辉。黄宗羲之杰出就在于他思想的深刻和敏锐。他超出了当时一般明遗民因为眷怀故国而研究明亡清兴之故的治学目的,也超出了传统儒家对无道君主的批判范畴。他的思想已突破传统的政治框架,开启了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先河。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今天所见到的《明夷待访录》已非全本,当初刻印时,因封建专制的严酷,已有删削。书出之后,在清代长期被列为禁书,直至清末梁启超等人倡导变法改良,才将其作为宣传民主思想的重要文献广泛传播,使之焕发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