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冷兵器篇 第二节 卫体兵器
兵家常把这类兵器称作“短兵(器)”。主要制品有单面侧刃的短柄刀和两侧有刃、前端有尖锋的剑。由刀身、剑身和短柄构成,多用于近战格斗和卫体防身。
(1)短柄刀
短柄刀是用于劈砍的单刃防身兵器。由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石刀和骨刀演变而来。当青铜冶炼技术出现和不断提高后,人们开始铸造和使用青铜小刀作工具。到了商代,由于青铜冶铸技术的进一步提高,便制成了直脊薄刃、弯脊薄刃和刀刃上翘的三种青铜刀。由于刀类兵器的杀伤作用不如戈矛等直刺和横啄兵器,所以制造和使用较少,也没有普遍装备军队,直到秦代还没有改变这种状况。西汉时期,开始出现钢制环首刀,脊厚而刃薄,刀身平直而柄短,因柄端有环而被称为“环首刀”。河北省满城县西汉刘胜墓曾出土过一把官吏佩用的环首刀,环首用金片裹缠,套有制作精美的漆鞘。
东汉时期,钢刀的制造水平提高。造刀时,反复折叠锻打(当时称炼或湅〔lian练〕)刀坯的次数日益增多,以致出现了三十炼、五十炼、百炼钢刀。山东省苍山县曾于1974年7月搜集到一把环首刀,全长111.5厘米、宽三厘米、脊厚一厘米。环首呈椭圆形。刀身有错金隶书铭文:“永初六年五月丙午造卅湅大刀吉羊”等15字。可见此刀是制于公元112年的三十炼钢刀。铭文中的“五月丙午”为五月初五日端阳节。按古代的阴阳五行说,此日属阳日,冶炼金属最好。1964年,在日本的大和烁本东大寺古墓中,发现一把钢刀,其上刻有东汉“中平”纪元和“百练清刚”等字。说明此刀是制于公元184—189年间的“百练清刚(百炼精钢)”刀。
至三国两晋时期,铸造宝刀成风。曹操在建安年间,延请名师用三年时间造五把宝刀。其子曹植作《宝刀赋》称赞其刀能“陆斩犀革,水断龙舟”。吴主孙权亲自督造百炼、青犊、漏景等三把随身佩带的宝刀。蜀国造刀名师蒲元,对钢刀的淬火技术有较深的造诣,能够鉴别出用不同水质淬火的兵器。据说有一次,蒲元在斜谷为诸葛亮铸刀3000把。铸刀时,他采用了与众不同的淬火方法,专门派人取蜀江水淬火。有一个取水的人不小心,将从蜀江取来的水翻倒了不少,便就近取涪江水补上,希望能蒙混过关。不料蒲元用铸好的刀放入此水中淬火时,就说这不是蜀江水。取水人想要狡辩。蒲元说此水杂有八升其他的水,为什么你不说实情。取水人知道瞒不过去,便讲了实情。蒲元便改用蜀江水淬火,铸成的刀锋利异常,被人称为“神刀”。
隋唐时期,军中多用短柄横刀。宋军多用短柄手刀。元军使用短柄环刀。明军使用短刀、腰刀和仿日长刀等三种短柄刀。清军使用的短柄刀种类更多。
(2)剑
剑是用于刺劈的直身双刃尖锋兵器。由剑身和剑柄构成。剑身修长,两侧有刃,中间有脊,前窄后宽,后安带环短柄,柄与剑身之间有剑格(见图6),通常的剑都配有剑鞘,便于携带。
出土实物表明,早期的剑是西周早期使用的柳叶形青铜剑,中间无脊,缺少剑格和剑首,只有短茎,构造尚不完善。此后逐渐改进,剑身中央有脊,剑茎加长成柄,并增加剑格和剑首,剑的构造基本定型。
图6 剑的构造
春秋战国时期,南方的吴、越、楚等国,造剑业相当发达,涌现了一批神话传说式的欧冶子、风胡子、干将、莫邪等铸剑匠师据说楚王曾派风胡子到吴国请欧冶子和干将造剑,结果造成龙渊、太阿(亦作泰阿)、工布等三把名剑。又说欧冶子还为越王勾践制造了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等五把削铁如泥的稀世宝剑。春秋战国时期吴越等诸侯国所造的青铜剑,近年来多有出土。从剑身的铭文可知,它们中有三把吴王光剑、两把吴王夫差剑、一把越王勾践剑、一把越王朱勾剑。它们大多制造工艺精细,剑格嵌有宝石,至今光泽尤存,锋利异常,错金铭文仍清晰可见。这些剑的出土及其铭文中的内容,可以说明《吴越春秋》、《越绝书》等文献史籍的记载,也并非都是虚构,而是当时实际造剑盛况的一些夸张的反映。
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一把长94厘米的青铜剑,表面作过防腐蚀处理,是制作水平最高的青铜剑。
自西周晚期出现铁剑后,铁剑的制造和使用便逐渐增多。湖南省长沙市春秋楚墓曾出土过一把铁剑,经化验,系采用含碳0.5%的中碳钢,经七一九次锻打后制成,剑身比青铜剑长。据史书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一些传说中的铸剑匠师,不但铸造了许多著名的青铜剑,而且也铸造了钢剑。据唐代人陆广微在《记吴地·匠门》中记载:吴王阖闾令干将在匠门铸造钢剑时,铁汁流不出来。干将妻莫邪问该怎么办。干将说,从前先师欧冶子铸剑时,曾以女人配炉神。莫邪听说后即跃身炉中,铁汁豁然流出,铸成雌雄二剑,雄剑名干将,雌剑名莫邪。干将自藏雌剑而献雄剑于吴王,雌剑因思念雄剑而经常悲鸣。后人常以干将、莫邪为宝剑的通称。这些美丽动人的传说虽有夸张之处,却也形象地反映了当时吴越等国发达的造剑业的概况。由于这些诸侯国造剑事业兴旺发达,所以剑便成为这些国家步兵手中的利器。西汉时期的钢剑已经十分锋利。1978年,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出土一把东汉建初二年(公元77年)制造的钢剑,全长109厘米,剑身长88.5厘米。剑柄正面有隶书错金铭文:“建初二年蜀郡西工官王愔造五十湅□□□孙剑□。”经考古部门鉴定,此剑是用含碳量较高的炒钢为原料,经过反复锻造而成的,反映了东汉时蜀郡精湛的冶炼和铸剑的工艺水平。唐宋以后至明清时期,剑已经成为文武官员的佩饰品。
(3)匕首
匕首是一种以刺杀为主兼能砍击的两用兵器。是专用的卫体兵器。由短柄与短刃构成,构造形式与剑相似而更短,多为近战卫体之用。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用磨制的方法制成短柄骨匕首和石匕首。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的一把短柄骨匕首,长18厘米,呈扁平三角形,其一面的中央有凸起的棱脊,两侧磨成利刃,向前收聚成锋,后部有一个大方孔,便于穿绳携带。由于匕首短小犀利,容易藏匿,所以常被古人用作行刺的利器。战国时,勇士荆轲为了报答燕国太子丹的恩待,把匕首卷藏在燕国的地图中。秦王展示地图,在匕首即将显露时,荆轲执匕首刺秦王。此次行刺虽未成功,但“图穷匕见”却成为人们流传至今的一个成语典故。为了提高匕首的刺杀作用,人们常在其刃部涂上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