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隋唐的科举考试制度 第四节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和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设科繁多,不同时期其科目设立也不尽相同,前后总计不下几十种。其中常设的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此外,还有制科和武举科等。
秀才科 考方略策(计谋策略)五道题,依文理通顺透彻程度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录取。隋唐时代均以秀才科为最高,所以被录取也最难。隋代秀才科先后录取不过10人,唐代秀才科每次录取的仅一二人,秀才科录取后,按四等授予官位,即正八品上,正八品下,从八品上,从八品下。 由于秀才科录取的难度较大,唐初举行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停止了。所以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唐时秀才,则为优异之科,不常举。”
进士科 唐初仅考时务策(当世要事的对策)五道,后增加考试帖经和杂文。帖经是考默写经书的能力。杂文是指以规谏、告诫为主题的箴、铭,晋朝的陆机在《文赋》中说:“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经策全通为甲等,策通四道、帖通四道以上为乙等。唐中叶后又增考诗赋,并重视诗赋的考试。往往帖经不合格的,如果诗赋考得好也可以录取。这是唐诗兴盛的反映,同时又反过来促进了唐诗的进一步发展。进士科录取分为两等,甲等授予从九品上之官职,乙等授予从九品下之官职。
唐代进士科最受士子青睐,《唐摭〔zhi 职〕言》说:“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唐玄宗时每年参加进士科考试的,“常不减千余人”,及第者最多时不过30余人。《全唐诗》中有“桂树只生三十枝”,反映了进士科每次录取名额不过30人左右。据徐松的《登科记考》统计,终唐之世计289年,贡举进士为266次,及第进士为6442人,按《通典·选举三》每年应举数“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计算,唐代约计有50万人次参加过进士科考试,平均每年及第在23人到24人之间。这与《通典》所载“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百十一二”基本相符合。进士科之所以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与进士及第者往往受到重用有关。有的进士及第者位及宰相,从唐宪宗到唐懿宗期间共有宰相133人,而其中进士出身者有98人,约占宰相总数的74%,宰相中进士出身的人数已占绝对优势,反过来又促使朝野上下更重视进士科。唐玄宗时礼部员外郎沈既济曾说:“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jia佳〕辰而周闻天下,故忠贤隽彦蕴才敏行者咸出于是”(《通典·选举三》)。正是由于进士科及第者官位显赫,录取人数又少,所以进士科也最难考。
明经科 又可细分为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三传(即《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等。在唐代按经书的分量又把经书分作大、中、小三类:《礼记》与《春秋左氏传》被称为大经;《诗》、《周礼》、《仪礼》被称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被称为小经。《论语》、《孝经》为共同必试,要求参加科举考试的人都要掌握。明经科就是考以上儒家经典著作,方式分帖经、墨义、时务策与口试等。据《新唐书·选举志》载,唐代明经科,先考帖经,每经考十帖,每帖考三言,通六帖以上者为合格。然后墨义(或口试)经义十条,通十条为上上,通八条为上中,通七条为上下,通六条为中上,余者为不合格。然后考时务策三道,通二道为合格。帖经、墨义(或口试)、时务策三项考试皆合格的被录取。明经科的录取分为四等,分别授予从八品下、正九品上、正九品下、从九品下等官职。明经科的考试要求是不高的,只要求熟读经义注疏就行,对于经义也未必真懂。录取的比例也较大。进士科大约每100人只有一二人被录取,而明经科大约每10人就有一二人被录取。唐有重进士、轻明经的倾向,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意思是说30岁的人去考明经科,算是年纪老的了,而50岁的人去考进士科,算是年纪轻的了。说明考明经科容易,考进士科很难。
明法科 即法律科,主要考律、令等知识。试策共10条,其中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等,通八条以上为乙等,通七条或七条以下为不合格,不能录取。明法科的考生来自律学的学生和州、县的乡贡。明法科主要是试考生对朝廷刑法和国家组织制度的了解程度。录取人数很少,有史可查的有李朝隐等(《旧唐书·李朝隐传》)。
明字科 也称“明书科”或“书科”。明字科先试帖经,然后口试,最后试策。帖经试《说文》六帖,《字林》四帖,共十帖;口试“不限条数,疑则问之”;口试通过后再笔试《说文》、《字林》20条,答对18条为合格。并且“凡明书,试《说文》、《字林》,取通训诂,兼会杂体者,为通”(《唐六典·礼部》)。明字科考生来自书学学生,合格者再经祭酒审定,而后参加省试,省试及第,仅取得了科举出身,再经吏部铨选才能放官。明字科及第叙任的品阶是从九品下。明字科考核的是文字、训诂知识和书法,明字科的设置也反映了唐代重视书法的风尚。古代著名的楷书家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和草书家张旭、怀素,除欧阳询生于隋唐之际外,其余四人都生于唐代,另外还有虞世南、褚遂良等书法家也生于唐代。宋代朱翌曾言:“唐百官志有书学,故唐人无不善书,远至边裔书吏、里儒,莫不书字有法,至今碑刻可见也。往往胜于今之士大夫,亦上之所好,有以劝诱之。”(《猗觉寮杂记》卷上)
明算科 即算术科,着重考核算术,要求详明术理。主要考《九章算术》三条,《周髀〔bi 毕〕算经》、《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者为合格。《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者为合格。另一说,“试《缀术》、《缉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术,不失义理,然后为通。《缀术》七条,《缉古》三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落经者,虽通六,不第。”(《新唐书·选举志》)明算科考生主要来自算学生,算学生学业完成后参加国子监考试,合格者再参加科举省试,及第后待铨选后叙任官员为从九品下。
诸史科 即历史科。“一史”,主要考《史记》。“三史”,主要考《史记》、《汉书》、《后汉书》。史科为唐穆宗时所设。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70条策通二道者合格。
开元礼科 即礼制科,主要考唐玄宗开元年间所制定的礼仪制度,为唐德宗贞元年间所设。应试者通大义70条、策二道者为合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授官。
童子科 规定凡10岁以下能通 一经及《孝经》、《论语》的,皆可参加童子科考试。能背诵十卷的可以授官,能背诵七卷的可以授予出身。
道举科 唐玄宗时举行过,主要考《老子》、《庄子》、《文子》、《列子》等,这是唐朝注重道家思想、扶持道教势力的反映。
制科 皇帝的命令称为“制”,皇帝特别召集一些人举行的考试科目,称做“制科”。考试的时间及内容都由皇帝临时决定,随皇帝的一时高兴而举行,名目很多,发“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帅”、“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等,前后不下八九十种名目,甚至还有“不求闻达”(不求显达)科、“高蹈丘园”(隐居丘园)科,甚为可笑。一般说,制科要考“时务策”,即对当世要事的对策,自唐玄宗以后加试诗赋。制科是皇帝亲自网罗人才的一种办法,考试成绩优等的,可以得到较高的官职,考试成绩次一等的,可被授予出身。制科虽是皇上恩准的特殊科考,但制科出身的人,却不被人们敬重,以为非正途出身,远不如进士出身的人荣耀。应科举考试得官以后,还可以再投考制科,如诗人贺知章,先曾考进士科,获得官职,以后他又应考制科,考取了“超拔群类科”,再获更高的官职。
武科 创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由兵部员外郎主持,又分为平射、武举二科目。主要考步射、马枪、马射、负重、语言、身材等等。《旧唐书》载,郭子仪就是“以武举高等,补左卫长史”的。唐代武举,由州县考选后,以乡饮酒礼贡举至兵部进行考试,每年应试的常有数百至数千,而能及第者不过数十人。其考试内容主要有:长垛、马射、马枪等。所谓长垛,置帛五规(圆形)于垛(土筑的箭靶)上,相距百有五步,内规广六尺,橛〔jue 决〕广六尺,余四规,每规内两边各广三尺,悬高以30尺为限,列坐引射。所谓马射,穿土为埒〔lie 列〕(矮墙),其长与垛相同。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所谓马枪,断木为人,戴方板在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板落,而人不踣〔bo搏〕。长垛、马射为试弓法;马枪为试马上舞枪。此外,还有步射(射草人)、翘关、负重、身材及言语之选。《新唐书·选举志》载:“翘关,长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举。”“身材”和“言语”之选,取其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才艺和堪为统帅者。如果是文官要求参加武科,取身材六尺以上、年龄40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者。通得五成以上的为合格。
医举科 是唐代设置的专门为选拔医学人才的科举考试科目。最早开设于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考试内容:各试医经方术策十道,《本草》《二道》,《脉经》《二道》,《素问》《十道》,张仲景《伤寒论》二道,诸杂经方义二道,通七成以上的为合格。考生主要来自医学学校的学生。
从以上常科来看,经常采用的考试方法,主要有帖经、墨义、策问、诗赋等,间或还采用口试。
帖经 这是唐科举考试常用的方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通典·选举三》)即将经书上某行帖上三个字,要求将所帖的三个字填写出来,这和现在流行的“填空”有些类似。这种考试方法原是很简单的,只要把经书文注读熟即可应付。这种考试方法适合于考查记诵性的知识,对于测试认识能力、思辨能力及应变能力,是无能为力的。故即使考生对一般帖经(填空)均能回答,也使考官难以分出优劣。为了便于取舍,考官挖空心思提高考题的难度,出些孤章绝句、疑似参互、易于混淆的题目,如出一些偏题、怪题,“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通典·选举三》)这样把本来容易应付的帖经考试,变成考生的一道难关。于是历年考生就想方设法搜索偏怪难题,把孤绝幽隐的句子编成便于记诵的歌诀,称为“帖括”。考生们热衷于记诵帖括的歌诀,而对儒经的大义反而知之不切了。针对这种情况,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国子祭酒杨玚〔yang 杨〕上奏道:“窃见今之举明经者,主司不详其述作之意,曲求其文句之难,每至帖试,必取年头月日,孤经绝句。且今之明经习《左传》者十无二三,若此久行,臣恐左氏之学废无日矣。臣望请自今已后,考试者尽帖平文,以存大典。”(《旧唐书·杨玚传》)当朝重视杨玚的意见,特下制令:“礼部举人,比来试人,颇非允当,帖经首尾,不出前后,复取者也之乎颇相类之处下帖,为弊已久,须是厘革。礼部起今,每帖前后各出一行,相类之处,并不须帖。”(《册府元龟·贡举部》)根据此项命令,礼部考试开始实行开三行,不再在断绝疑似之处帖题了。
墨义 是一种简单的对经义的问答,只要熟读经文和注疏即能回答。如原题:“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谓四者何?”对:“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谨对。”又如原题:“‘见有礼于其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对:“下文曰:‘见无礼于其君者,如鹰鹯〔zhan沾〕之逐鸟雀也’。谨对。”还有原题“请以注疏对”的。如答不上来,就写上:“对未审。”
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增加了“口问大义”,即用“口试”这种新的考试方法。规定问义应当众进行,问义结束时当即宣布考试成绩,以此来限制考官以个人好恶而取舍,让众人对口试进行监督。但执行时往往由考官单独口试,问答时又不做记录,因而出现舞弊现象。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为平息众怒,重申命令“举人帖及口试,并宜对众考定,便唱通否。”建中二年(公元781年)中书舍人权知礼部贡举赵赞曾奏请:“以所问录于纸上,各令直书其文”。 贞元十三年(公元797年)尚书左丞权知礼部顾少莲也奏称:“试义之时,独令口问,对答之失,复视无凭,黜退之中,流议遂起。”元和二年(公元807年)礼部贡院又请皇帝废除口试。元和七年(公元812年)权知礼部侍郎韦贯之奏请恢复口试。口试的方法比较灵活,但随意性较大,确实有复查无凭的缺点,容易给一些考官和考生提供联合舞弊的机会。
策问 这是沿袭西汉以来的“射策”、“对策”的考试方法,它是设题指事,由被试者做文章,题目的范围是当世要事和计谋策略,要求对现实中诸如政治、吏治、人事、教化、生产等问题提出建议,或写出政论性的文章。它比帖经、墨义要求要高一些,这是一种较好的考试方法。但是,这种考试方法行之既久,后来的读书人将每年考试的考卷旧策编缀起来,熟读烂背,“束书不观,专读旧策”,以应付考试。传说李白这样的大诗人,考试时也曾和其他考生一起将此类书“携以就试,相顾而笑”。可见,久而久之,靠策问也难以考出真正的人才。太和三年(公元829年)因有人反对诗赋而连及策问,结果诏令将二者并停,改试议论各一道。但由于议论空泛,难于把握取舍标准,未及推行而又复旧。太和七年(公元833年)八年(公元834年)又经过一次反复,变通之后又复旧。要求考生对经史和时务并加重视,在策问题目上,提出经史与时务兼顾,如策问五道题,其中经史三道,时务两道。其用意在于使考生古今并习,不致偏废。几经反复调整后,策问这种方法被延续使用。应该说,策问本身属于一种较好的考试方法,但由于科举考试内容限制了它的作用,后来,策问也渐重骈俪〔li 吏〕,也就同帖经一样,逐渐成为束缚考生思想的一种手段。
《昌黎全集》卷十四录有进士科策问13道,兹录其二道如下:
“问:古之人有云:‘夏之政尚忠,殷之政尚敬,而周之政尚文’,是三者相循环终始,若五行之与四时焉。原其所以为心,皆非故立殊而求异也,各适于时救其敝而已矣。夏殷书存者可见矣,至周之典籍咸在,考其文章,其所尚若不相远,乌所谓三者之异云乎?抑其道深微不可究欤〔yu 愚〕?将其词隐而难知也。不然则是为谬说矣。周之后秦、汉、蜀、吴、魏、晋之霸,亦有尚乎?无也。观其所为,其亦有意云尔。循环之说安在?吾子其无所隐焉。”
“问:夫子曰:‘洁净精微,易教也。’今习其书,不识四者之所谓,盍〔he 何〕举其义而陈其数焉。”
诗赋 是后来加试的一种考试方法。鉴于考生多背诵经义和旧策,没有实才,于是就在经义策问的基础之上加试一诗一赋,也称之为帖诗。诗赋比帖经、墨义更能考察考生的思想,且能反映出一个人的文学修养和文化水平。不过这种诗赋格律体裁均有固定格式,语句用词又必端庄典雅,堂皇矞〔yu玉〕丽。白居易于唐德宗贞元十四年(公元798年)以《性习相近远》赋和《玉水记方流》诗及第中选。我们且看他后一首应试的诗:
矩浮光滟滟〔yan厌〕,方折浪悠悠。
凌乱波文异,萦〔ying迎〕回水性柔。
似风摇浅濑〔lai赖〕,如月落清流。
潜颍应旁达,藏真岂上浮。
玉人如不记,沦弃即千秋!
这种试帖诗,多为12句,共六韵(也有16句,共八韵的)。首两句见题,中间八句,两两相对,最后两句作结。这种格式在以后的科举考试里慢慢发展成一种禁锢思想的形式主义的八股文。
试帖诗中被世人传为佳作的,有中唐“大历十才子”钱起在天宝十年(公元751年)所试《湘灵鼓瑟》诗:
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
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
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
流水传湘浦,悲风过洞庭。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祖咏的试帖诗《终南山望余雪》,写得也很洒脱:
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
这首诗构思新颖,诗境似画,但不符合考试规定的诗六韵的试律格式。据《唐诗纪事》卷二十载:祖咏交卷时,考官诘问他为何尚差四韵,如此离格?祖咏答曰:“意尽。”诗四句已将终南景色尽收笔底,何须画蛇添足?
以诗赋取士也造成士子追求文章形式,着意词藻华丽,形成“争尚文辞,互相矜炫”的浮华之风。这与汉以来以儒术取士之方针相去甚远。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诏书曰:“以声律为学,多昧古今”;“六经则未尝开卷,三史则皆同挂壁”。
读书人经过省试(尚书省礼部试)合格了,只不过是取得了“出身”,还不能马上去做官。要想做官,还得参加吏部考试。吏部考试包括“书、判、身、言”四个方面。第一考“书”,即书法写字,试其“楷法遒〔qiu求〕美”。第二考“判”,即写另一种文体的文章,试其“文理优长”。第三考“身”,考察其相貌是否端正,试其“体貌丰伟”。据说有一读书人名叫方于,由于他缺唇连应10余科而不得录取。第四考“言”,考察其口齿是否清楚,试其“言辞辨正”。如果“书、判、身、言”这四项全能够通过,便可以授予官职。像韩愈这样的文豪,竟四试于礼部,三试于吏部。就是说韩愈参加过四次省试,方才通过,又参加过三次吏部考试,一直未能通过。于是他企图通过当朝宰相推荐而得官,但他三次上书均无结果,最后只好离开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做幕僚,以后由董晋荐举,由此他才走上了仕宦之路。可见科举考试之艰难!即使通过了吏部考试,所授官位无非八、九品,其秩位并不高。不过从此便登上仕途,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因而读书人仍把科举考试看成是一生之中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