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年谱 第七节 史料价值
年谱史料价值的总估计,不外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为历史人物的生平提供资料,使已有传志但却简略的人物资料得到丰富补充;没有传志的人物则填补了空白。二是为论史、证史提供论据。
年谱是一种人物传记,它记述了一个人物的生平事迹和某些评论。有些重要历史人物的传志比较简略,如仅记仕历,或有重点地选记,或只记最后官阶、最高官阶;而年谱则记其仕历的逐步过程,并记及宦海浮沉中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可以借此了解到这一人物在政治集团中的地位和派系关系。有些镇压人民的刽子手,传志只能综括其所谓“勋业”,而年谱则能见其镇压手段的阴鸷毒辣和镇压反抗的全过程。至于一些文人学者的年谱,大多是经过撰者研究探讨,比达官显宦年谱的单纯排比事实,更为有用。它可以借此了解谱主科举进学的程序、用功的标准、遗著佚作的梗概、师友的渊源和生徒传授的关系等等。对于一些湮没无闻而确有贡献的人则可因谱而知,如评剧创始人之一的成兆才,本不为人所知,但经撰者钩稽成谱,使人们对这一民间艺术家的生平和贡献就能有所了解。所以有人曾誉年谱为“最得知人论世之义”(孙德谦《古书读法略例》)。由于年谱所包括的既有重要人物,也有微不足道的人物,所以,它的使用价值较高。
年谱中所记的人物生平,还可用来校核某些有关人物生平的书籍。我曾用年谱校姜亮夫编的《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清人部分,结果校出一人两载之误,以及名号、年龄生卒、籍贯、出处、编者、书名缺误等达50余条(详见本章8“实用效应”)
但是,在借助年谱来了解人物生平事迹时,必须注意一个问题。因为年谱大多出于子孙和门人、朋友,他们对谱主的评论不能不有所虚美;即使是时代相隔的后人,也多是由于钦敬其人其学,方为撰谱,而不能不有所偏爱。因此,人物生平事迹或评论往往均须特别考虑。其中最能作为典型例证的莫若《是仲明先生年谱》。谱主是仲明名镜,康熙至乾隆间人。其门人张敬立据是镜日记编谱,叙谱主修身、讲学、论道诸事。如仅从年谱记事看,则谱主一生俨然为一“醇儒”,但考之其他著作,则此人甚不齿于时人。阮葵生的《茶余客话》卷九有《是镜丑态》专条,揭露是镜的丑行,并评论他是“诡谲诞妄人也,胸无点墨,好自矜饰,居之不疑”。董潮的《东皋杂钞》卷二记是镜为其胞弟告发不法之事30余款。段玉裁的《戴东原先生年谱》中记是镜被东原鄙弃,甚至拒绝和他讨论学问,并致书讥讽。江瀚的《石翁山房札记》卷九更指出《儒林外史》中人物权勿用“即指仲明”,可证此谱为不足征信。
年谱中除了对了解人物提供一些资料外,还蕴藏着一些可供证史论史的史料。对于这部分史料大致可作如下四种情况的估计:
一是年谱记事琐碎平庸,人与事都不足述,即使有点与史事有关的记载,也大多支离破碎,不能超出其他记载的范围而有所补益,如清初的王崇简是一个由明入清、碌碌平庸的官僚,他的《自订年谱》记本人和诸子的仕历及家事,无史料可供采择。又如嘉道时的杜受田是一个无所建树、尸位素餐的官僚,卒后,其子杜翰等记其仕历及受恩宠荣哀等事,用以代行状,也没有什么可用的史料。这一类年谱数量较少。
二是年谱记载的资料可与其他记载相互印证、补订。有些方面比其他记载丰富而具体,涉及的问题也较多。这部分年谱数量较多。这里略举几个方面的例证来说明:
⑴关于制度和政策
《蒙斋年谱》(田雯)记康熙前内阁中书的不为人重视;《易斋冯公年谱》(冯溥)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条记派汉官考察满员一事,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条记议派大臣二员在各省督抚衙门旁设署考察督抚而遭反对一事,都和官制有关。
《孙宗彝年谱》(孙宗彝)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条记高邮地方按房征役的苦累状况是“倾家丧命,年年有之,惟有献房于豪家或拆屋逃去,以避差徭”。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条记高邮地方按田、按丁征役的苛烦,而丁差尤苦的情状,可见清初徭役制的残民。
《漫堂年谱》(宋荦)、《范忠贞公年谱》(范承谟)、《楼山省身录》(王恕)等记康雍乾时的江南漕运的状况,与漕运制度有关。
《仁庵自记年谱》(魏成宪)道光元年条记山西丁徭合办事,与田赋制度有关。
《陈恪勤公年谱》(陈鹏年)、《栗大王年谱》(栗毓美)等所记多与河工有关。
《介山自订年谱》(王又朴)、《先水部公年谱》(许惟枚)等所记多与盐政有关。
《述庵先生年谱》(王昶)、《海梁氏自叙年谱》(杨国桢)等所记多与铜政有关。
《开封府君年谱》(孙孟平)、《撝〔hui挥〕庐氏自编年谱》(童以谦)、《惜分阴轩主人述略》(周憬)等记太平天国在安庆、嘉定、无锡等地推行乡官制度之事。
《容庵弟子记》(袁世凯)记新建陆军的建制与扩展等事。
⑵关于人民的反抗斗争
《阿文成公年谱》(阿桂)、《沈端恪公年谱》(沈近思)、《德壮果公年谱》(德楞泰)、《忠武公年谱》(杨遇春)、《王壮节公年谱》(王文雄)、《罗壮勇公年谱》(罗思举)、《弇〔yan眼〕山毕公年谱》(毕沅)、《韩桂舲〔ling灵〕手订年谱》(韩崶〔feng风〕)及《恩禧堂年谱》(英和)等谱都记有与台湾朱一贵、林爽文起义,各少数民族起义、川楚教军大起义、天理教起义和棚民反抗等有关的资料。
《独学老人年谱》(石韫〔yun运〕玉)嘉庆八年条所附《教匪始末》记川楚诸省白莲教史事较详,其中记有白莲教分土地的号召;谱后所附《竹堂治谱》则有与啯噜会及其他秘密结社有关的记载。其他如《黄昆圃先生年谱》(黄叔琳)之记无为教、《思补老人手订年谱》(潘世恩)、《稚圭府君年谱》(周之琦)之记江西编钱会都有参考价值。
《吴文节公年谱》(吴文镕)、《裕庄毅公年谱》(裕泰)、《张制军年谱》(张亮基)等谱所记鸦片战争后湖北崇阳钟人杰起义资料,《稚圭府君年谱》(周之琦)记耒阳杨大鹏起义资料,都可补清朝官书及疆臣奏疏的不足。
⑶关于社会经济
《敬亭自记年谱》(沈起元)、《病榻梦痕录》(汪辉祖)等记乾嘉时米价、田价、木棉价及银钱比价的具体数字比一般记载为详。
⑷关于自然灾害
《黄昆圃先生年谱》(黄叔琳)记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六月山东53个州县蝗灾和山东曹县黄河泛滥,以致73个州县遭受水灾。
《吴文节公年谱》(吴文镕)、《绳其武斋自纂年谱》(黄赞汤)都详细地记述了鸦片战争后,由于五口通商使旧交通线上的运输工人和某些相应行业的人员失业的情况,以及这种情况将对社会秩序所产生的后果。
《马端敏公年谱》(马新贻)、《崇德老人自订年谱》(曾纪芬)等记太平天国失败后,封建剥削制度恢复和发展的具体事例。《王文勤公年谱》(王庆云)记有清代的田赋和徭役。
⑸关于文化
《蒲松龄年谱》、《孔尚任年谱》、《洪昇年谱》和《吴敬梓年谱》对研究文学名著《聊斋志异》、《桃花扇》、《长生殿》和《儒林外史》等书的创作情况、流传和评论等都有所裨益。
《纪晓岚先生年谱》(纪昀〔yun云〕)、《查他山先生年谱》(查慎行)、《澄怀主人自订年谱》(张廷玉)、《雷塘庵主弟子记》(阮元)等都较详细地记述了《四库全书》、《佩文韵府》、《续文献通考》、《康熙字典》和《经籍纂诂》等书的纂辑过程。
《张力臣先生年谱》(张弨)所记为梓板写书事,可备清初精刻本的书林掌故。
《仪卫轩年谱》(方东树)记清代前期汉宋学之争颇详。
《卢抱经先生年谱》(卢文弨)、《黄荛〔rao饶〕圃先生年谱》(黄丕烈)、《校经叟自订年谱》(李富孙)、《顾千里先生年谱》(顾广圻)、《臧在东先生年谱》(臧庸)、《可读书斋校书谱》(钱泰吉)等记清代版本目录和校勘学等资料颇备。
《查东山先生年谱》(查继佐)、《吕留良年谱》(吕留良)、《查他山先生年谱》(查慎行)、《南山先生年谱》(戴名世)、《张文恪公年谱》(张泰开)记清代庄廷〔long龙〕、吕留良、查嗣庭、戴名世、胡中藻等文字狱案始末颇详。
《湘绮府君年谱》(王闿运)所记撰《湘军志》始末以及时论纷纷等情况甚详。《侯官严先生年谱》记其译《天演论》之事。
⑹关于重大历史事件
《雅园居士自叙》(顾予咸)记有清初“哭庙案”的资料。
《李文襄公年谱》(李之芳)、《平南王元功垂范》(尚可喜)、《范忠贞公年谱》(范承谟)、《陈恪勤公年谱》(陈鹏年)等谱都记有“三藩事件”的资料。
《海梁氏自叙年谱》(杨国桢)、《梦庵居士自编年谱》(程庭鹭)、《葛壮节公年谱》(葛云飞)、《兰史自订年谱》(王锡九)、《稀龄追忆录》(黄恩彤)等谱均记有与鸦片战争史事有关内容。
《惕盦年谱》(崇实)记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军声势甚大,清廷向包括崇实在内的18家富宦勒捐饷银的情景,可见清廷财政之枯窘。
《张文襄公年谱》(张之洞)、《吴兴周梦坡先生年谱》(周庆云)中记有戊戌变法时期“东南互保”的情况。
这类年谱中虽然有些可供采择参证的史料,但也必须注意到其中许多年谱或出于自订、或出于子孙及友生之手,不免有夸大炫耀的成分,如徐广缙的《仲升自订年谱》就掠取群众抗英斗争之功为己有。林绍年编的《张制军年谱》说“湘军之发现”始于张亮基,都不符事实。有的年谱甚至还为谱主的污行曲加讳辩,如金鹤冲编的《钱牧斋先生年谱》(钱谦益)就有意为谱主的降清辩解,其跋中竟称:“先生当危亡之际,将留身以有待,出奇以制胜,迄无所成,而为腐儒所诟詈,亦先生之不幸也。”并以此观点搜集资料,恣意论列。又如严璩编《侯官严先生年谱》为其父严复参加“洪宪帝制”反复辩护。类此都应该详审事实,严加剖析。有些年谱摘引奏疏、著作甚多,便于翻检,但如所据原书有刊印传本,则应溯本求源去检核原始材料,以尽量避免传讹之误。
三是年谱所记资料为他书所未及,有助于论证问题使其更加全面、更为有力,有的甚至还能解决存疑的问题。这类年谱的数量也较少。择要举例如下:
⑴《赵客亭先生年谱略》(赵于京)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条记河南卢氏棚民反抗斗争情况甚详。南山棚民的反抗,清人著作多有论及;但河南棚民的反抗尚不多见。
⑵《冯旭林先生年谱》(冯春晖)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条记山东临清马进忠起义甚详。此次起义虽为时不过三个月,但声势遍及河北、山东,立“天心顺”年号,设大将军、军师、尚书等官职,最后惨遭杀害和处刑的有500余人。这是李文成起义失败后的一次较大起义,其他著述中尚不多见。
⑶《文文忠公自订年谱》(文祥)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二月条记太平军攻克金陵后,北京的“阖城钱铺于二月初同日关闭,……任京职者纷纷告假出都”。同年九月条又记太平军北伐至天津时,“内外城均设严防,京官甚有不待请假即仓惶出城者”,于此可见革命声威之盛和京城震惊的具体情况,为其他记载所不及。
⑷《余孝惠先生年谱》(余治)咸丰三丰(公元1853年)至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间各条,记谱主先后撰写《劫海回澜文》三卷及《公侯赞》、《劝农同胞案》、《英雄谱》、《绿林铎》、《皇恩歌》、《亲恩歌》、《解散歌》等反动诗歌戏曲,并绘《江南铁泪图》42帧到处劝捐,大肆攻击革命,妄图从思想上瓦解和破坏革命。谱主竟因此而由附生被保举为训导加光禄寺署正衔。此可为地主阶级对太平天国革命进行反动的思想斗争的实例。
⑸《恬退老人自订年谱》(许鋐)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条记谱主父春荣始为布贩,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就开设了大丰洋布号,成为洋布商。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条则记春荣已于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由洋布商出任德华银行华方经理,成为金融买办,而谱主则先后入英商有利、汇丰及德华银行供职,成为金融买办的候补者。由此可见一个普通布商如何转化为金融买办的具体转变过程。
⑹《乐农自订行年纪事》(荣德生)是一部民族资本家的发家史,记荣家由经营钱庄,进而经营面粉、制米、纱厂各种企业的过程,可以看出一个高利贷者如何转化为民族资本家的具体过程。
⑺《鹤间草堂主人自述苦状》是嘉道时人王清瑞(一名王清亮)的自谱,附刊于《华亭王氏族谱》中,因此未被人注意。此谱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六月条下自注说:“余辑《溃痈流毒》一书”。谱后所附姚椿一诗的自注中也说:“君辑《溃痈流毒》一书,详载(口英)夷反复事”。此可解决一直不知《溃痈流毒》一书作者为谁的疑问。
四是有些史料在一些正式史籍中没有记载,但又对了解社会有重要关系,如科举得功名后,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的显著变化,众人皆知,年谱对个人荣枯、家族兴衰往往有较详记录,如《黄劬〔qu渠〕云年谱》中记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谱主中秀才时,就可免胥吏之勒索:“是时余幸得一衿,庶吾父得免里甲之株连,胥役之逼勒,不至以非辜受楚,被羁挚。”而十一年(公元1654年)中举后情状更为改观,谱云:“迨念五日发榜,余中式第五十一名而后,喜可知也。四方亲友或馈米,或予银皆来称贺。且公言曰:此祖业悉听赎回。由是奕叶箕裘,借以不坠。昔日之屡空者,一朝而充裕;昔日之徒步者,一朝而舆从。功名之际,盖可忽乎哉!”可见范进中举之稗说亦当有据也。又如《梁燕孙先生年谱》,因谱主浮沉于晚清民初政坛时间较久,又参与机要,年谱编者又从政治着眼,所记多有关政局变幻而系统记事之下多罗列资料,颇便稽考,对研究晚清民初史事有较大参考价值。
上述数例可证年谱中确有有价值的史料,但可惜这类年谱的数量较少,又较零散。若能细加翻检则所获有助于论证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