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名和字的组合方式 第五节 辨物统类

就名所代表之物品,加以辨别,以说明其种属关系。如:

〔春秋〕孔·鲤字伯鱼

鲤乃鱼之一种。

〔春秋〕韩·籍字叔禽

籍,假作“鹊”。古籍、鹊音近。鹊为禽之一种。

〔汉〕周·璆〔qiu求〕字孟玉

璆为美玉,乃玉之一种。

〔三国〕周·鲂字子鱼

鲂为鱼之一种。

〔晋〕卫·瓘〔guan贯〕字伯玉

瓘为玉名,玉之一种。

〔五代吴越〕钱·元瓘字明宝

玉乃宝物的一种。

〔明〕周·鼎字伯器

鼎乃上古烹饪器具之一。

〔明〕张·宗琏字重器

《论语·公冶长》:“曰:‘瑚琏也。’”何晏集解引包咸曰:“瑚琏,黍稷之器。夏曰瑚,殷曰琏,周曰簠簋〔gui鬼〕,宗庙之器贵者。”琏为宗庙中贵重礼器的一种。

〔明〕倪·元璐字玉汝

《说文·玉部》:“璐,玉也。”璐为玉的一种,因《诗·大雅·民劳》有“王欲玉汝”之言,遂因“玉”而以“汝”为缀饰。

〔清〕周·篆字籀书

篆为汉字书体之一,籀则是篆体的一种,指大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