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名和字的组合方式 第五节 辨物统类
就名所代表之物品,加以辨别,以说明其种属关系。如:
〔春秋〕孔·鲤字伯鱼
鲤乃鱼之一种。
〔春秋〕韩·籍字叔禽
籍,假作“鹊”。古籍、鹊音近。鹊为禽之一种。
〔汉〕周·璆〔qiu求〕字孟玉
璆为美玉,乃玉之一种。
〔三国〕周·鲂字子鱼
鲂为鱼之一种。
〔晋〕卫·瓘〔guan贯〕字伯玉
瓘为玉名,玉之一种。
〔五代吴越〕钱·元瓘字明宝
玉乃宝物的一种。
〔明〕周·鼎字伯器
鼎乃上古烹饪器具之一。
〔明〕张·宗琏字重器
《论语·公冶长》:“曰:‘瑚琏也。’”何晏集解引包咸曰:“瑚琏,黍稷之器。夏曰瑚,殷曰琏,周曰簠簋〔gui鬼〕,宗庙之器贵者。”琏为宗庙中贵重礼器的一种。
〔明〕倪·元璐字玉汝
《说文·玉部》:“璐,玉也。”璐为玉的一种,因《诗·大雅·民劳》有“王欲玉汝”之言,遂因“玉”而以“汝”为缀饰。
〔清〕周·篆字籀书
篆为汉字书体之一,籀则是篆体的一种,指大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