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别号 第四节 称字和称号

原先为了敬名,所以才称字。两个陌生人相见,彼此寒暄时,必然是问:“贵姓?”“台甫?”或“尊字?”这就是敬名问字。而回答者必是先回答名某,后回答字某。因为对方所问者实际是名,这“台甫”、“尊字”,是问名的委婉语。号推广开之后,人们觉得称字不够恭敬了,称号才最雅、最恭敬,于是“台甫”、“尊字”变成了“尊号”和“大号”。其实这仍然是在问名。不过,经过这样长时期的使用后,号受到字的同化作用,号竟成了字的同义语。譬如《儒林外史》第十五回中就是字号混用的:

马二先生着实恻然,说道:“你且不要伤心。你尊讳尊字是什么?”那少年收泪道:“晚生叫匡迥,号超人。”第十七回则这样说:

(景兰江)便道:“先生贵处那里?尊姓台甫?”匡超人道:“小弟贱姓匡,字超人,敝处乐清。”

可见号就是字,字也叫号。有时也可能指名。如《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五》:

其祖姑闻客出视,又大骇曰:“是东光赵君耶?三十余年不相见,今鬓虽欲白,形状声音,尚可略辩。君号非某耶?”

这里说的究竟是名还是字,我们虽不能十分肯定,但近代民间问人的大名时,却说:“你大号叫什么?”

综上所述,不难看到号的普及和影响之广之深。

号不但取得表字的词汇意义和作用,更重要的是,它一出现即具有表字所没有的一种特殊表敬功能。

封建社会是讲究避讳的,父祖之名是叫不得的。有句古训一直在流传,叫作:“父母之名,耳得闻而口不得言。”就是说,父母之名别人叫得,自己可以听,但自己不能讲。话虽如此,但在大庭广众场合,当人面直呼其父祖之名,也是一种失礼行为。所以《世说新语·方正》说,卢志在大庭广众中,向陆机问道:“陆逊陆抗是君何人?”陆机便毫不客气地回敬说:“如卿于卢毓卢珽!”由此可见中古时代对直系亲属避讳之严。

上古时代,在叙称中本可以称呼父祖之字的,但后世也不允许了。这可能因为字和名的关系太贴近的缘故吧。如果父祖有官爵,有谥号,或者有科举功名,对人称说起来还方便,如没有这些荣身的称号,就不好措辞了。自从有了号,改变了这种尴尬局面。因为号完全同名脱离了关系,无避讳之可言了,不论在书面表达,或是口头称说,都可自由运用,不过还得加上“先生”、“公”或“翁”等敬词。

宋人称父祖之号的还少见,元明就多起来,至清而大盛。元代吴师道在《跋杜端父墨迹》中说道:“盖先大父碧溪翁之友。”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他的尊亲都称号,如称其外祖为雪峰先生,称其曾伯祖为光吉公,称其舅父为健亭公,称其叔父为仪庵公,称其祖父为宠予公,等等。其父曾为姚安知府,称为姚安公。梁章钜在自订《年谱》中,称其父为翼斋公,称其叔为九山公,称其祖为天池公。蒲松龄五世孙蒲庭橘在《〈聊斋文集〉志》称蒲翁为柳泉公。梁绍壬在《两般秋雨盦〔an安〕随笔》中,称其曾伯祖梁同书为山舟学士,号与官职合称。本来称字的,清人也改为号了。如王渔洋在《香祖笔记》中,称其兄王士禄为西樵、西樵先生,纪昀则称其兄为晴湖,都是称号。

中国人有尊老敬贤的美德,对前哲,对时贤,一向都是敬名称字的。自有了号之后,多改称号。宋人已称杜甫为少陵,称苏轼为东坡先生、坡公、东坡,称辛弃疾为稼轩,称陆游为放翁。明清时此风更盛。以何良俊为例,他在《四友斋丛说》中,对他的前辈和朋友,几乎全都称号:徐阶为存斋,文征明为衡山,皇甫汸为百泉,康海为对山,陆师道为五湖,顾清为东江,华夏为补庵,沈周为石田,祝允明为枝山,等等;于晚辈则仍称字,如称文征明之子文彭为寿承(号三桥),文嘉为休承(号文水)。清人称号更是普遍,随笔、笔记,诗话、词话类作品中,几乎触目皆是。在社会交际中,甚至可以说是泛滥成灾。一些正统思想严重的士大夫,对社会上流行的称号现象,曾有过刻毒的讽刺。《儿女英雄传》第三二回,作者就曾借邓九公在戏园中的所见所闻,对那位长得像虾米样的状元公和那位胖阔少,同小旦们互相称呼号,作过绘声绘色的描写和挖苦。

尽管称号比称字显得风雅而尊敬,但到底还是有字的多,有字又有号的少,号并没有取代字而成为一尊。因为字是傍名而生的,名不废,字也不会废,号却是游离于名之外的,难以起“表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