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正俗字·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 第四节 繁简字

繁简字就是同一个字,写起来笔划有多有少,多的叫繁体字,少的叫简体字或简化字。

只要不变成另外一个字,同一个汉字的笔划或多或少是常有的事,例如:亂—乱、(上啟下口)—启、氣—气、網—网等。

汉字的繁简现象,在甲骨文里就时常遇到,例如“星”字早期曾有五个小口,也有只写两个,就是简体字了。

在汉字不同的书体之间,存在的繁简现象更是普遍,例如草书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减省笔划,后来有不少草书形体被行书、楷书吸收,为社会普遍接受而通行了,例如:专—專、书—书、马—馬等。

为了广大群众学习和使用汉字的方便,运用政府的力量,有意识而较大规模地推行简化字,是历代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常有的事。这一点下文还要专门进行介绍。

本世纪50年代以来推行使用的简化字,与相对的繁体字之间,存在种种关系,这里初步归纳三点:

第一种,繁简字是一对一的,比较单纯,例如:爱—愛、笔—筆、罢—罷、习—習等,这可以说是大多数。

第二种,繁简字虽是 一对一,但是一方的特有用法,不能让另一方代替,例如:云—雲,都可用于“云彩”,但“子曰诗云”的“云”不可写作“雲”;后—後,都可用于“前后”,但“皇后”的“后”不可写作“後”;干—乾,都可用于“干净”,但“乾〔qian前〕坤”的“乾”不可写作“干”。

第三种,繁简字是多对一的关系,多个繁体字不能通用或混淆,例如:当—當(应当)、噹(象声词),坛—壇(土台)、罎(陶器),发—發(发射)、髮(头发),干—干(盾牌)、乾(干净)、榦(树干)、幹(干劲),等等。

以上关于正俗、古今、异体、繁简的几种现象,都是在汉字发展的历史中常常发生的,也是古书和现代文献中多见的情况,因此是了解汉字所必备的知识。但就这几个术语来说,又常常只是同一现象从不同角度而作的考察和说明,彼此间不免有所交叉,例如:俗体字有许多是正体字的简化字;今字有许多是古字的繁体字(就其可以通用的范围说); 异体字之间,多数表现为繁简写法不同。诸如此类,是不难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