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汉化佛教僧人法服与常服 第二节 三衣和五衣
按照南亚次大陆原始佛教的传统,或者说是佛说律传,如法应法的法服只有“三衣”和“五衣”。
“三衣”是梵文Trini Civarani的意译,专指佛教“律”中规定的准许个人拥有的三种衣服。它们是比丘所服,比丘尼也可以穿。它们是佛教出家二众最基本最正规的衣着,故简称为“衣”,那是梵文Civara的意译,音译是“支伐罗”。三衣是:
僧伽梨(梵文Samghati的音译),用九条到二十五条布料缝制而成,故又称九条衣;因系由许多布料拼合,故又称杂碎衣。它是在外出和正式的交际场合穿用的,前者如上街办事化缘,后者如进王宫等均是。所以又意译为大衣、重衣、高胜衣、入王宫聚落衣等。它应该是佛家最正规的制服,其着装场合相当于中国古代的穿朝服、西方近现代的穿燕尾服。因为它的条数多,所以又按条数之不同,划分出下中上三位九品,统称为“九品大衣”,而以其下下品九条为代表性总称,称为九条衣。
郁多罗僧(梵文Uttarasanga的音译),用七条布料缝制而成,故又称七条衣。它是在礼诵、听讲、布萨时穿用的。也就是说,是在内部学习和在寺院中进行正规宗教性质工作时穿用的,所以又称为入众衣。在三衣中它居中位,故又称中价衣。它又称为上衣。
安陀会(梵文Antarvasa的音译),用五条布料缝制而成,故又称五条衣。它是在日常进行非宗教性质工作和生活、就寝时穿用的,又称内衣、中宿衣、中衣。
三衣的缝制方法,是把布料先割截成小形正方和长方布片,然后再缝合而成。纵向缝合称为竖条,横向缝合称为横堤。两者纵横交错再缝合,呈水田状,称为“田相”。
九条衣的裁缝方法是:下下品九条,下中品十一条,下上品十三条,都采取两长一短的接连方法;中品下中上分为十五、十七、十九条三种,都采取三长一短的接连方法;上品则有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条三种,都采取四长一短的接连方法。其中,后来在汉化佛教中最通行的是二十五条、十三条、九条这三种。七条衣、五条衣则用两长一短之法接连。据说,采用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杜绝防止法衣改作他用,也是为了使二众舍离对衣服的贪恋之心,还能避免盗贼起坏心偷窃。依其制法,又称为“割截衣”。按说,这种把新布料裁成小块的方式,多少有点大材小用的劲头,可能被人看作一种浪费。所以,又有一种“粪扫衣”的说法出现。粪扫衣是梵文Pamsu—kula的意译,略称“粪扫”,又译作“衲衣”、“百衲衣”。它就是拣拾扔在粪土尘埃之中的破衣碎布片,经过洗涤缝合而成的“袈裟”。
粪扫衣衣料的来源,《十诵律》卷二十七所载有四种,它们是:包裹完死者扔在墓地的“冢间衣”;包裹完死者再施舍给佛教二众的“出来衣”;扔在空地上没人要的“无主衣”;到处扔没人要的垃圾堆里的布片之类,称为“土衣”。《四分律》卷三十九又举出十种:牛嚼衣,鼠啮衣,烧衣,月水(女人的月经)衣,产妇衣,神庙中衣,冢间衣,求愿衣,受王职衣,往还衣。据《十住毗婆沙论》卷十六说,穿粪扫衣袈裟,最为殊胜,最受尊重。着此衣有十利:(1)惭愧;(2)障寒热毒虫;(3)表示沙门仪法;(4)一切天人见法衣,尊敬如塔;(5)非贪好;(6)随顺寂灭,非为炽然烦恼;(7)有恶易见;(8)更不须余物,庄严故;(9)随顺八圣道;(10)精进行道,无染污心。总之是远离世上一切贪恋。我们觉得,这种做法似乎合于释迦牟尼佛制定法服的本意。据《大智度论》等经典中记载,释迦牟尼佛初转法轮,首度五比丘,五人初得道,白佛言:“我等著何等衣?”佛言:“应著纳(衲)衣。”从这里似乎可以揣测制定法服的初心:即使不用粪扫衣,大略也得用些废旧布片来凑合,才是我佛舍弃世上荣华的本意。汉化佛教的僧人被称为“衲子”、“衲客”、“衲师”、“衲徒”、“衲僧”;自称“衲”、“衲子”,老和尚自称“老衲”,看来契合我佛深仁奥义。后来中国民间妇女常用各色绸缎碎片拼成被面或婴儿的小衣服(也称为“百衲衣”),说是盖了和穿了,能因惜福而得福。这类衣物虽然看起来五彩缤纷,有些华丽,但是原其爱惜物力之本意,恐怕倒是与我佛体物之心暗合呢。
三衣展开来像一条方形大床单,因而又被称为“方袍”。僧人被文士称作方袍客,简称也叫方袍。它的穿着方法,一般是拿着两角,由左肩绕披到右胁之下,用绦子或扣襻〔pan盼〕之类固定。后来,特别在汉化佛教中,用一个牙、骨、香木等质料制成的圆环(称为“哲那环”)搭上钩子或系上绦子来代替,显得方便和漂亮多了。这时右肩袒露在外,礼佛时应如此,称为礼拜相;坐禅时则可搭在两肩上,称为通肩相或福田相。附带说一下,“哲那环”这个专有名词大约是音译加意译,音译是“跋遮那”或“跋哲那”,它究竟是哪种语言的对音,笔者还没有查出来,愿以质之高明。
据《四分律》中记载,释迦牟尼佛初夜在露地坐,穿一衣;到了中夜,感到寒冷,加上第二衣;到了后夜,更为寒冷,再加第三衣。因此,我佛认为三衣已足,不得过蓄。原来出家二众都只许穿三衣,可是,据《摩诃僧祗律》和《五分律》等记载,比丘尼只穿三衣,盖不住肩部和胸部,有时被人调戏耻笑。所以,佛又制定出尼众“五衣”来。五衣是梵文Panca civarani的意译,特称“尼五衣”。它是三衣之外再加两衣。一衣是僧祗支,乃梵文Samkaksika的音译,意译是“掩腋衣”、“覆膊衣”,简称“祗支”。它是一块长方形的布,就像一条单人床床单。穿着时,一端披在左肩上,遮护左臂;另一端斜披,掩护右腋。另一衣是厥修罗,乃梵文Kusula的音译,是一种筒状的下裙。这两衣原来归比丘尼专用,后来比丘也有穿僧祗支的了。
从上述情况可以推论出:要按后来汉化佛教的区分方法,南亚次大陆原始佛教僧人的衣着中,够得上称为“法服”的,也就是能在正规场合穿的,只有三衣中的前两种;其余的,包括“五衣”在内的剩下的三种,按其用途来看,不过是内衣一类,相当于“常服”而已。
还有一种“缦衣”,是梵文Patta的意译,音译是“钵吒”。它是用两幅整幅的布料缝制而成的“袈裟”。它没有“田相”,因而又称“缦条衣”,简称“缦条”。它是专为出家二众以外的五众准备的制服。在汉化佛教中,沙弥和沙弥尼、式叉摩那这三众必须穿。但优婆塞和优婆夷在礼佛拜忏和参加法会时必须穿,进行八关斋戒时更得穿。据《四分律》卷四十所载,我佛听许比丘和比丘尼穿着不割截的安陀会,汉化佛教以缦衣当之,因此,出家二众在非正式的场合及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穿。实际上,这是让在家二众和未受具足戒的三众把缦衣当法服穿,而出家二众却把它当常服来穿。这种办法也是汉化佛教发明的,古代南亚次大陆原始佛教的僧人只不过拿不割截的安陀会当内衣穿,相当于我们现代人穿的衬衣、背心之类贴身小衣罢了。
佛教法服,特别是三衣,在使用颜色方面有两项主要规定:一则不许用上色或纯色。二则在衣服上,尤其是在新制的衣服上,必须点上一块别的颜色。点上的也不能是上色或者纯色。用意是破坏衣色的整齐,从而防止二众对衣服产生贪著心理。这种做法称为“坏色”或“点净”。
我们先说颜色。什么是上色和纯色呢?据《五分律》卷二十中说:
“不听著纯青黄赤白黑色衣。”还说,黑色的衣服是产母所着,二众穿了,就犯“波逸提”(梵文Payattika的音译,意译“应忏悔”)的轻罪;其他四色,犯者“突吉罗”(梵文Duskrta的音译,意译“小过”)。《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八中也提出,不能用“黄赤青黑白五大色”,还举出一些纯色如黄蓝、郁金、落沙、青黛等也不能用;但某些颜色如浅青色和碧色,以及赤黄白色不纯大者,许作衣里。只可用皂色、木兰色(音译为“乾陀”色,据说是一种赤黑色)作衣。此经中还举出一些不如法的颜色,所说颇为细致,请参看,不赘引。此外,《摩诃僧祗律》卷二十八举出十种染色为不可用,对应地举出五种染色可用;《毗尼母经》卷八也举出十种树皮、树叶等可用于染色;这些都是从染色的角度来作区别与规定的。在此本段结尾之处,还可对“乾陀”饶舌几句:它是梵文Gandha的音译,是一种产在南亚次大陆南部的乔木,树皮可供染色用。有的《律》中说,它染出的颜色是赤黄色;也有的如上述所说是赤黑色。古代染色常为多次染,颜色有深浅之分不足怪。这种树和中国的木兰树是否同属一科,笔者可就不知道了,还得质诸高明。
三衣的颜色,按各种律的规定,以“三种坏色”为主,称为“三如法色”。这三种色是不纯正的青色,还有泥色和木兰色。“坏色”的意思是“颜色不正,不美而浊”,梵文中有一个专门表达的词叫“Kasaya”,它的本义是指一种草,引申为由这种草取汁染色而成的“赤褐色”,再进一步引申出的意译就是“不正色”(色儿不正的颜色)。据说,古代南亚次大陆的“猎师”等人就常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大约取其可作伪装色彩之故。从来,有强烈欲望的喜爱华丽衣饰的贵族和青年(特别是其中的女性)是会选择亮丽的色彩的;暗淡无光的或是过浅过深的色彩,总会被目为颜色不正。佛教不许贪恋一切可以使人贪恋的事物,追求朴实无华的生活,所以规定法服的颜色必须是一种不正色,大约最初首选的是“kasaya”这种赤褐色。据《大唐西域记》卷一和卷二记载,释迦牟尼佛留下的僧伽梨袈裟是黄赤色的,阿难的弟子留下的九条衣袈裟是绛赤色的;《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二十九说,佛的姨妈和五百释女出家穿的袈裟是赤色的,《善见律毘婆沙》卷二中提到的和尚所穿的衣服也是赤色的。这就说明,早期佛教僧人所穿衣服的颜色,大约都是这种红里带黑的或者红里带黄的“Kasaya”色。因色以称衣,便以“袈裟”作为佛教法服的通俗性称呼。原来只用的是“加沙”两个字,后来用“加沙”两个字下面加“毛”的办法,创造出两个新字来。东晋时,葛洪创作《字苑》,又给“加沙”下面加上“衣”旁,从此沿袭下来。
以上,把南亚次大陆原始佛教对法服和“常服”颜色的选择作了简单介绍。这种选择是有它本身的理论上的意义的。从清净修行这一方面看,此类规定可以说是好的。可是,从宗教传播扩大影响方面看,这种作法也有欠考虑之处:一大群僧人出外传教、化缘,从三衣和粪扫衣的裁制看,可以说是穿得破烂不堪;从袈裟的颜色看,则是暗淡无光。这种类似乞丐的形象,对传教未必有利。汉化佛教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对此进行了大胆改革。
再略说“点净”。“点”有“弄成小脏污、小作涂抹”之义;“净”按佛教教义,则有“离弃过失与是非而为清净”之义。具体到在袈裟上的做法,据《毗尼母经》中说,要用“三点作净法”,即是:“一用泥,二用青,三用不均色。用此三种三点净衣。”后来汉化佛教二众在受用新袈裟时,以少部分故衣缝贴在新袈裟之上,或者用墨在新衣上点上几点,就算是点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