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代服饰 第一节 官服

明代官服恢复唐制,但比唐代的“品色衣”等级的差别更加明显。这与朱元璋夺取政权后,改变农民立场,大量接受儒家思想有关。

官服中最高等级的冕服只限于皇帝、皇太子、亲王等皇室成员专用。冕服用于祭祀或朝会等大典。明初冕服一如传统形制,洪武(公元1368—1398年)初至嘉靖(公元1522—1566年)年间曾有几次变更,只是在质料、花纹位置上作些调整。历次改变,都使规定更加具体,制作也更为考究。明代冕服与前稍有不同的地方:一是将原冕服下裳的前三后四改作连属一起如帷幕的式样;二是规定所绣日、月的直径为五寸;三是用黄玉作充耳;四是将古制的五彩玉旒改为七彩玉珠,又将火、华虫、宗彝绣在袖上,日、月、龙绣于两肩,星辰、山绣于后背等等。皇太子在陪同皇帝祭祀天地、社稷、宗庙,以及大朝会、受册等重大典礼时,也服衮冕,但较皇帝次一等,衮服用九章纹,冕为九旒,旒用九玉。世子衮冕又次一等,为七章、七旒。旒上所用珠玉的质料、色彩都稍有不同,以示区别。

皇室冠服,还有皮弁服、武弁服、通天冠服、常服、燕弁服等,用于不同的场合。以上冠服,由于时代不同,也略有改变。如武弁服,在明初时用于皇帝亲征或遣将,以后就不多用了。几种冠服中用途最多的是常服,常服为折角向上的乌纱帽,盘领窄袖黄袍,袍的前后及双肩各绣金织盘龙,金、玉、琥珀束带。因乌纱帽折角向上如“善”字,后名“翼善冠”。与唐代相比较,明代“翼善冠”要简化得多。今天我们还能看到的这种冠的实物,是明十三陵中定陵出土的万历皇帝朱翊钧的金制翼善冠。全冠用极细的金丝编织而成,上面镶嵌两条金龙戏珠,姿态生动,制作精致,体现着皇帝的尊贵及特权地位。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更定燕弁服,作为皇帝燕居休闲的服装。世宗朱厚熜〔zong总〕认为,古代的玄端上下通用,有失皇帝威仪,于是告谕礼部:“今非古人比,虽燕居,宜辨等威”(《明史·舆服志》)。后更名“燕弁”,寓有深宫独处,以燕安为戒的意思。燕弁服的冠匡如皮弁,用乌纱为帽,全帽有12瓣,各瓣间压以金线,帽前装饰五彩玉云,帽后列四山,朱缨,双玉簪。衣服仍如古玄端式,两肩绣日、月,衣前盘一圆龙,后面盘二方龙。同年,在燕弁服的基础上制定保和冠服,作为亲王、郡王、世子等燕居时的服装。保和冠乃是明代的创制,但也并未脱离传统的冠制体系。


翼善冠(明宪宗像)

明代的文武官服,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等。

祭服,最为尊贵,只用于祭祀的特定场合。明朝初立,学士陶安即请制五冕。朱元璋认为古制太繁,于是删繁就简,规定皇帝“祭天地、宗庙,服衮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绛纱袍。余不用”(《明史·舆服志》)。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制定品官祭服。一品至九品都是青罗衣,白纱中单,黑领黑边。赤罗裳,赤罗蔽膝。冠带、佩绶等都依朝服品级。

朝服用于大祀、庆成、正旦、颁诏等国家大典。戴梁冠,穿赤罗衣、裳,佩赤、白二色绢大带,革带,佩绶。明延宋制,也以冠上梁数划分等级。公冠为八梁,加笼巾貂蝉,立笔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后玉蝉。侯七梁,笼巾貂蝉,前后金蝉,其余皆少于公冠一等。伯为玳瑁蝉,其余较侯再减一等。都插雉尾。驸马与侯相同,但不插雉尾。梁数之外,官员所佩的带、绶也是区分品级的标志。官一品,冠七梁,不用笼巾貂蝉,革带用玉,绶用云凤四色(黄、绿、赤、紫)花锦。二品,冠六梁,犀革带,绶同一品。三品,冠五梁,金革带,绶用云鹤花锦。四品,冠四梁,余同三品。五品,冠三梁,银革带,绶用盘雕花锦。六品、七品冠二梁,银革带,绶用练鹊三色(黄、绿、赤)花锦。八、九品冠一梁,革带用乌角,绶用鸂鶒〔xichi西翅,一种水鸟,色多紫〕二色(黄、绿)花锦。御史冠用獬豸。所拿的笏板,一至五品用象牙,六至九品用槐木。

公服用于早晚朝奏事、侍班、谢恩、见辞等,以后改为常朝时穿便服,只在初一、十五朝参时穿公服。这种服制为盘领右衽袍,袖宽三尺,用纻丝或纱罗绢制作。袍服颜色,一至四品为绯色,五至七品为青色,八至九品为绿色。按品级绣织各种大小不同的花纹。八品以下官员的公服没有纹饰。穿公服时,头上须戴幞头。


明代官员公服

常服用于常年理事,也是公服,形制比较简便,由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三部分组成。乌纱帽前低后高,两旁各插一翅,通体圆形,外表用黑皱纱,帽里为漆藤丝或麻,既轻又牢固,可以自由戴脱。明代以乌纱帽作为官帽,此后即引申为官职的代称。郑板桥的“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tuo陀,袋子〕萧萧两袖寒”(《予告归里,画竹别潍县绅士民》),就是以乌纱帽代指官位。束带,依品级区别,一品用玉带,二品花犀,三品金钑花,四品为素金,五品银鈒花,六品、七品素银,八品、九品乌角。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定职官常服使用补子。这是一种有固定位置、形式、内容和意义的纹饰,以金线或彩丝织成飞禽走兽纹样,缀于官服的前胸后背处,通常做成方形,前后各一。文官绣禽,表示文明;武官绣兽,表示威武。公、侯、伯及各品官各不相同。明代这一创制,延续到清代,成为区别官员品级的又一显著标志。其具体规定所绣图案如下:

公、侯、伯、驸马 麒麟、白泽

文官一品 仙鹤

二品 锦鸡

三品 孔雀

四品 云雁

五品 白鹇〔xian闲〕

六品 鹭鸶

七品 鸂鶒

八品 黄鹂

九品 鹌鹑

杂职 练雀

武官一品 狮子

二品 狮子

三品 虎豹

四品 虎豹

品 熊罴〔pi皮〕

六品 彪

七品 彪

八品 犀牛

九品 海马

风宪官 獬豸

明代对补子品级图案的规定还不十分严格,一些没有正式官职的杂职人员也可以用杂禽、杂花补子。其他还有用应景补子的,如:正月十五的“灯景”补子,五月端阳的“艾虎”、“五毒”,七月的“鹊桥”,以及“葫芦”、“菊花”等正式品服之外的补子,大多是内臣、官眷等人触景生情自己置办的。

明代在本色官服之外还有赐服,初意是由皇帝特别恩准赐予有功勋的官员,以后朝政腐败,赐服也已变质,主要是视皇帝的喜好、需要了。一种赐服是官品未到而赐予的,如官未至一品而赐佩玉带,正二品赐服公、侯的麒麟服,或品级低的赐服一、二品的仙鹤、锦鸡服。嘉靖时,皇帝朱厚熜好道教,学士严讷、李春芳、董份因能撰写青词,都以五品官得赐服仙鹤(《明史·舆服志》)。另一种是赐服蟒衣、飞鱼、斗牛服。蟒的纹样与龙相仿,仅比龙少一爪;飞鱼为有鱼鳍、鱼尾之蟒;斗牛是蟒头上多两个牛角。这三种纹样像龙,是衮龙服外最为尊贵的纹饰。因为三者形象近似,容易相混,有时难免错认。《明史·舆服志》载有这样一桩事: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朱厚熜出行,群臣朝于驻跸〔bi毕〕所(途中停留暂住的地方)。兵部尚书张瓒〔zan赞〕“服蟒”朝见。皇帝见了大怒,质问:“尚书是二品官,为什么自穿蟒服?”阁臣夏言答:“张瓒所穿是皇帝赏赐的飞鱼服,鲜明像蟒,并不是蟒。”朱厚熜仍以其多有冒犯,要严加禁止。结果是礼部奏定,文武官员不准擅用蟒衣、飞鱼、斗牛服,以及其他违禁的华异服色。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定忠静冠服,作为品官燕居时的服装。取名“忠静”,意思是“进思尽忠,退思补过”(《明史·舆服志》)。这是一种仿古冠服,乌纱帽,冠顶有三梁,各压以金线,沿有金边,四品以下官员去掉金边用浅色丝线。忠静冠也是明代的创制。这种冠服使用范围较广,王府将军中尉,在京七品以上官员,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官,在外的各府堂官、州县正堂、儒学教官,及武官都督以上都可以穿用。崇祯时曾令百官燕居时都用忠静冠服。

内臣服饰。朱元璋取得政权后,深以历史上宦官的祸国乱政为鉴戒,严禁宦官干政,对宦官作了种种限制。明初规定:凡内臣(宦官)不许读书识字;不得兼外朝文武官职衔;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内臣有公文来往;内臣的品级不得超过四品;内臣不许戴朝冠、幞头,不得穿外朝官员的服装。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规定:内使监参与朝会,按品用朝服、公服。平时的常服,是葵花胸背团领衫,不拘颜色;乌纱描金曲脚帽;犀角带。没有品级的,只服用团领衫,衫上没有胸背花。并在宫门铸一铁牌,上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做出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使宦官成为名副其实的宫廷仆役。但是,事与愿违,有明一代宦官之为害,却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朝代之一。朱元璋晚年,已经违背初衷,让内臣参与了一些政府的经济活动。这当然还是极有限度的。到明成祖朱棣时,由于他是依赖宦官取得政权的,所以,永乐时期,宦官的地位大大提高,不仅名称上“改监正曰太监”,事实上,也参与了国家大事,出使地方,有的还成为地方的监军。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置东厂,令宦官刺探臣民隐事。这是一种特务活动,而宦官的权力已凌驾于朝臣之上了。此时内臣的冠服,早已非复往昔,制度上明确规定,陪侍帝王左右的宦官“必蟒服,制如曳撒,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其“贵而用事者,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明史·舆服志》)。明熹宗时,大宦官魏忠贤把持朝政,他的朝服不仅与外廷相同,且有超越。他的朝冠已加至九梁,并戴上公、侯、伯爵的簪缨。直到熹宗死去,才有所收敛。

冠服之外的佩饰有牙牌。这是内官及在京各司常朝官都需随身悬挂的,用来作为出入关防的凭证。官员牙牌以象牙为料,上面刻有官职。拜官时由高宝司颁给,转官时须缴还,不得转借,否则就要坐罪。内使、小火者用乌木牌,校尉、力士、勇士、小厮等用铜牌。明武帝时太监刘瑾图谋不轨,不仅私制兵器,伪造宝印,且改制牙牌。抄没他家时,除金银珠宝、蟒衣衮袍外,牙牌竟有两大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