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与技法 技法
执笔法
又称“执管”。握笔的方法。正确的握笔方法,是写好字的首要条件之一。执笔之法,说法很多,有合理的,也有不尽合理的。但也有一些基本的原则。苏轼《论书》就说:“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归纳起来,最重要的是指实、掌虚、平腕、管直四项。其他可能因单钩、双钩、撮管、搦管而有所不同。
五字执笔法
最常用、最正确的执笔法之一。即由唐陆希声所传的“擫、押、钩、格、抵”五字法。
擫。大指以指尖内侧斜向上按住笔管。位置在食指和中指之间。
押。即“压”。食指第一关节内侧在大指对面略高一点处钩住笔管,指尖向下。
钩。中指第二关节贴住食指第一关节,第一关节内侧在大指下一点之处钩住笔管,指尖向下。
格。无名指在后面,以指甲和肉相接处抵住笔管,与拇、食、中三指相呼应。
抵。小指不接触笔管,在无名指后面,紧挨无名指,起到稳定和帮助无名指的作用。
使用五字执笔法时,最重要的是指实、掌虚、平腕、管直(笔管垂直)。唐韩方明《授笔要说》说:“平腕双苞,虚掌实指,妙无所加矣。”
拨镫法
运指法。这个方法,从古至今,几乎人人都讲错了。据载,晚唐卢肇说他从韩吏部处得到“拨镫四字法”,即“推、拖、撚、拽”。对这四个字,后人理解极为混乱。清朱履清《书学捷要》说是聚大、中、食三指撮笔管,就像执灯(镫即灯)一样,也就是双钩执笔法。元陈绎《翰林要诀·执笔法》说“镫”是马镫,“足踏马镫浅,则易出入;手执笔管浅,则易转动”,说得连边都沾不上。清包世臣也接受这种说法。近人沈尹默《书法论》说:“就这四个字的意义看来,实是转指法。”算是理解得最准确的了。
一般作书之人,对如何用指用腕用臂并不是很了解,尤其是用指。许多人写字根本就不会用指,使得指腕僵硬。
拨镫,就是拨灯。古时没有电,晚上照明,点蜡烛或者油灯。油灯以浅盘盛菜油,以灯草浸油中,露一小截在外点燃。一定时间以后,灯草烧焦,就要把灯草推出去一点,剪去烧焦部分。即古人说的剔银灯、剪灯花。因为灯草很轻,所以无论用什么去剔,都不会用大力,只需用手指之力即可。“推、拖、撚、拽”四字,不过是四个动作而已。
七字拨镫法
执笔用笔法。南唐李后主也是一个书法家,他在“五字拨镫法”的“?、押、钩、格、抵”后面加上“导、送”二字,即成“七字法”。按他的解释,“导”“送”都是小指辅助无名指使笔左右运动。他把执笔法和运笔法混在一起了,但所说的道理还是没有错的。
双钩
执笔法的一种,又叫“双苞”。有两种说法,一说即“五字执笔法”,是最常见的执笔法。另一说,大、食、中三指同“五字执笔法”,但无名指和小指弯曲,不接触笔管。
单钩
执笔法的一种。又叫“单苞”“单包”。以大指、食指、中指三指执笔。大指和食指前后握住笔,中指以甲肉相接处在后托着笔管。无名指和小指弯曲,不接触笔。这种执笔法和今天执钢笔的方法差不多,转动挥洒不及双钩灵活。宋苏轼就采用的是这种执笔法。
龙眼
执笔法之一。也叫“虎眼”。此法手掌与地面垂直,五指弯曲成弧形,虎口向上,五指皆用指尖轻握笔管。此法追求形式,运笔时臂、肘、腕、指皆不灵活,用者极少。但清何绍基用此法。
真一行二草三
因书体不同,执笔高低的一个参考比例。同样大小的字,真书执笔如果距笔毛一寸,那么行书就得两寸,草书就得三寸。字越大,距笔毛越远;字越小,距笔毛越近。宋黄伯思《东观余论·论书八篇示苏显道》说:“逸少(王羲之)书法有真一行二草三,以言执笔法去笔跗远近耳。”明解缙《春雨杂述·书学详说》说:“真书去毫端二寸,行三寸,草四寸。”
悬肘
运笔法之一。执笔的手肘、腕都不接触书案,悬空作书。中楷以上的字,都必须用此法。只有肘、腕悬空,才能上下左右,运用自如。清朱履贞《书法捷要》说:“悬臂作书,实古人不易之常法……凡后世之以书法称者,未有不悬臂而能传世者。”悬肘作书,肩臂肘腕都要放松,应沉肩堕肘,不要使肘部高抬,致肘臂僵硬。
悬腕
运笔法之一。作书时肘轻放案上,腕部高抬。许多人都把悬腕和悬肘混为一谈。包括沈尹默,也认为“肘不悬起,就等于不曾悬腕,因为肘搁在案上,腕即使悬着,也不能随己左右地灵活运用”。肘着于案,左右运笔确实不能灵活,尤其是向右运笔,很受影响。但运笔较稳,作中楷以下的字是可以的。宋苏轼就用此法。苏字左展右蹙,就是受这种运笔法影响的。
枕腕
运笔法之一。以左手枕于右腕之下,肘不着于案。也有直接以肘腕轻着于案上的。用此法作书,笔的运动很受影响,但作小楷,尤其是蝇头小楷,用此法是可以的。
回腕
运笔法之一。此法与“龙眼”(也叫“虎眼”)执笔法一同使用。此法掌心面对自己,手臂弯曲成圆形。清周星莲《临池管见》说:“回腕法,掌心向内,五指俱平,腕竖锋正,笔划兜裹。”用此法,肘、腕、指俱僵,用的人很少。但清何绍基用此法。
身法
作书时便于挥毫运笔的坐姿或立姿。这是许多写字的人最容易忽略的。坐的姿势,应该是双脚与肩宽,全脚掌触地,上身端正,胸部离书案一拳左右,绝不可以靠于案上。头与身都要正,肩、臂、肘、腕都要放松。左手与右手相对,轻扶案上。坐姿一般用于写不大的字,写大字或作大幅书,多用立姿。立姿作字,双脚与肩宽,腰背微向前倾。包世臣说学书如学拳。立姿作字,如太极拳站桩,外松内紧、神气内擫。身体微向右侧,左手不可用力据于书案。古人主张题壁时,右手握管,左手把腰,大概就是取的这种姿势。不过坐姿也好,立姿也好,不可过于拘泥,以便于书写为要。
笔法
使用毛笔作书的原则和方法,也叫“用笔”,这是书法最基本最重要的技法和要求。因为一切技法,最终都是要通过使用毛笔去实现对点划的创造,并以此去实现结体和章法。而中国书法特殊的书写工具,尤其是毛笔,只有正确地、科学地使用它,才可能写出好字。王羲之说“夫字贵平正安稳,无须用笔”;张怀瓘说“夫书用笔第一”;解缙说“今书之美自钟、王,其功在执笔用笔”;冯班说“书法无他秘,只有用笔与结字耳”;刘熙载说“书重用笔,用之存乎其人,故善书者用笔,不善书者为笔所用”。学书者于此最应用功。
笔力
透过书法作品点划所表现出的艺术张力,既具象,又抽象。书法作品艺术成就的高下,此为第一要素。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第一,作书时须用力。晋卫夫人《笔阵图》说:“下笔点划波撇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这里说的“力”,和物理学上所说的“力”完全不同。这里是指作书时的全神贯注的精力,书家多年练习所有的艺术功力,在作书时贯注于点划创作之中。第二,在点划中所表现出的艺术感染力和形势张力。卫夫人《笔阵图》又说:“善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所谓“力透纸背”“入木三分”,都是指这种笔力而言。
笔锋
有两个含义。第一,指毛笔的笔毫或者尖锋。第二,指作书时对笔锋使用的不同方法,以及由此而成的字划锋芒。作书时,如何运用处理笔锋,至为重要。有中锋、侧锋、藏锋、露锋、实锋、虚锋、全锋、半锋等。字的好坏成败,半在笔锋的运用。所以米芾说:“作字需善用笔锋。笔锋有法,则欹侧仓卒亦自生妍,不善即端庄着意,终是死形。”
中锋
用笔法之一。作字时,始终保持笔锋(尖)在点划的中间。中锋行笔,则点划丰润饱满,“锥划沙”“印印泥”“屋漏痕”等,都是指中锋用笔。清王澍说:“中锋者,谓运锋在笔划之中,平侧偃仰,惟意所使,及其既定也,端若引绳。如此则笔锋不倚,上下不偏,左右乃能八面出锋。笔至八面出锋,斯施无不不矣。”此法历来为书家所重,甚至主张“笔笔中锋”。
侧锋
用笔法之一,又叫“偏锋”。运笔时笔锋偏在点划一侧。曾国藩说:“偏锋者,用毫腹著纸,不倒于左,则倒于右。”此法作字,点画一边光滑一边毛燥。绘画中写山石竹木,多用此法,以表现木石等的质感,但在书法中,则被视为大忌。但侧锋用笔,时有奇趣天成,明王世贞就说:“正以立骨,偏以取态。”所以许多书家也时时间用。甚至有人以为苏轼、黄庭坚等人全用偏锋。近现代书家,甚至有专用侧锋的。
藏锋
也叫“隐锋”,重要的用笔法之一。指运笔时将笔锋隐藏在点画中间而不外露。笔法中的欲左先右、欲下先上、逆入平出、无往不收、无垂不缩等,都是藏锋。南派书家,书重蕴藉,所以特重藏锋,如唐徐浩就说:“用笔之势,特须藏锋。锋若不藏,字则有病。”北派书家,书重劲健,所以不废“露锋”。
露锋
也叫“出锋”,用笔法之一。指运笔时露出笔锋,成尖锋之势。主要用在一些点划的收笔。但有些书家也常用露锋起笔。尤其是北派书家和碑刻。甚至有“八面出锋”之说。清蒋和《书法正宗·笔墨精解》说:“唐宋碑刻,多出锋,芒铩铦利。运笔之法,斜正上下。平侧偃仰,八面出锋,始筋肉内含,风采焕发有神。”
提
用笔法之一。与“按”相对而言,向上轻提笔。向下按、顿之后,必须上提。有时提、按动作会重复多次。
按
用笔法之一,与“提”相对而言。向下按笔,有点划收笔和转折处常用。
顿笔
用笔法之一,又叫“驻笔”。与“按”很相似,也是向下按笔。但顿笔较重,且一般会顿、提多次。
行笔
用笔法之一,与“顿笔”相对。指笔在横竖转折地运动。一般来说,顿笔宜慢,快则不能成形;行笔宜快,慢则气脉阻滞。
内擫
用笔法之一。用笔内擫,成方笔之势,有人释为“骨书”。方笔刚劲峻整,含而不露,秦、汉隶书及《始平公造像》《杨大眼造像》《张猛龙碑》以及欧阳询、柳公权等碑,都属内擫。
外拓
用笔法之一。用笔外露成圆笔之势,有人释为“筋书”。圆笔圆润婉转,灵动开张。《郑文公碑》《爨龙颜碑》《刁遵墓志》及颜真卿、徐浩、李邕等都属外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