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 说史 二十七 搜寻外星人国际公约

早在1974年,德雷克就主持了人类历史上的首次METI行动,利用阿雷西博射电望远镜发射了阿雷西博信息。在阿雷西博之后全世界就有越来越多的科学家站出来质疑和反对人类的这种行为。但是,反方一直也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依然有很多知名的科学家热衷于METI。

分别于1999年、2001年和2003年进行的三次大规模的METI行动,把反对阵营的所有科学家都激怒了。很快,这场辩论升级,引起了全球性大辩论,越来越多的名人开始加入这场论战,霍金就是一个坚定的METI反对者。慢慢的,反对方的意见越来越多地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在这种背景下,2005年3月,在圣马力诺共和国召开了“第六届宇宙太空和生命探测国际讨论会”,这次会议重点讨论了METI行为到底会给人类带来何种危险。各方观点激烈交锋,其激烈程度不亚于我上一节虚构的那场辩论赛。最后,一个叫做伊凡·艾尔玛(Iván Almár)的科学家提出的观点取得了较为广泛的认同。

艾尔玛认为正反两方的观点都有点极端,地球上的电磁波发射行为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发射行为给地球带来的危险程度是不一样的,我们首先要把不同的发射行为的危险程度量化出来,然后再讨论哪些行为应该禁止,哪些行为可以谨慎为之。然后,艾尔玛展示了他的工作成果,一份评估信号发射和危险系数的对照表,这就是著名的“圣马力诺标度(The San Marino Scale)”。

圣诺玛力标度(SMI)主要基于两项参数的考虑:所发射信号的强度(I)和特征(C)。

信号强度(I)I数值信号特征(C)C数值
ISOL(太阳背景辐射强度)0  
~10*ISOL1不含有任何内容的信号(如星际雷达信号)1
~100*ISOL2以发射给外星文明,且以被其接收为目的的稳定非定位信号。2
~1000*ISOL3为引起地外文明的天文学家注意,在预设时间向定位的单颗或多颗恒星发射的专门信号3
~10000*ISOL4向地外文明发射的连续宽频信号4
≥10000*ISOL5对来自地外文明的信号进行回应(如果他们仍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5

通过这种方式,从地球传送向其他星体的信号,所产生的25种可能结果,其危险程度可量化为10个等级:

评估等级10987654321
潜在危险极端显著很髙偏髙偏低低微

圣马力诺标度使用的数学模型,与1997年由行星天文学家理查德·宾泽尔(Richard P. Binzel)提出的“都灵标度(The Torino Scale)”类似,它是试图对小行星和彗星对地球造成的危险程度进行量化分级的一项指标。而这两种标度之所以采用了相同的数学方法,是因为在科学人士看来,人类所发射的信号被地外文明接收到,与小行星和彗星撞击地球,二者同属极端低概率事件,是类似的。

如果在这份危险系数的量化表上科学界能取得共识,那么再争论起问题来,就会比较有基础,避免陷入空对空的纯辩论当中。现在,整个科学界对这份标度的认同度正在逐日提升,对于METI行为,人类正在逐步地取得共识。从上面两个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有一天我们的SETI取得了成果,确定地收到了外星文明的信号,那么对这个信号的回应将是极端危险的行为,因为我们的回应行为将直接导致地球在宇宙中的精确位置暴露给外星文明,这会使我们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换句话说,对方在暗处,我们在明处,那么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外星人的手中了。

于是,在一些天文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国际航空学会搞出了一份国际公约,号召所有从事地外文明探索的组织和个人遵守这份公约。当然,它目前尚不具备强制性的法律效力。下面,我们就来看下这份公约的具体内容:

寻找地球以外智慧生命国际公约

我们是寻找地球以外智慧生命的研究团体和个人。

我们认为寻找地球以外的智慧生命是人类进行空间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维护人类和平、满足人类求知欲必不可少的科研项目。在深知获得其他智慧生命信息的可能性较小的情况下,我们仍然被这个激动人心的课题牵引着努力前行。

参照人类开发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及其他天体的国际公约,考虑到早期探测可能有的不周密性或不确定性,所以要尽量确保寻找地球以外智慧生命的高度科学性及确实可信性。我们同意对有关探测到的地球以外智慧生命的资料不加任何推测,坚决遵守下列条约。

1.任何国家、集体、个人的研究所或者政府机构,认为探测到地球以外智慧生命存在的依据后,一定要从多个方面证明确实是其他星球的人工信息,而不是自然现象或者地球上人类造成的结果。在没有确认前,不允许做任何公开宣传。如果不能确认是地球以外的人工信息,那么发现者不可以将其推测为任何不可知的现象。

2.发现者自己确信可能接收到了地球以外智慧文明的信号或者现象后,应尽快告之从事此项研究的其他观测团队或参与者,让他们在各自观测地单独地进行观测,这样便形成一个监测这个特殊信号或者现象的监测网。在没有确认前,任何人不得公开此消息。

3.上述监测网确认已发现地球以外智慧生命后,发现者将此报告给国际天文学会的天文报道中心,通过他们报告给全世界各个国家的科研人员。发现者同时将有关发现的确切数据及记录告知下述机构:国际电信联合会、国际科学学会的空间探测分会、国际宇航联合会、国际航空学会、国际空间理论研究所、国际天文学会51组和国际无线电科学学会的J组。

4.将确认发现地球以外智慧生命的事实不加任何推测地迅速、准确地利用新闻媒介做公开报道。发现者享有首先报告此项发现的优先权。

5.所有关于探测的数据应尽可能地以公共媒介、会议、讨论等形式向国际科学界公开。

6.有关确认及检测地球以外智慧生命存在的证据一定要长期保存。以便将来可以做进一步分析、解释。这些资料可供上述国际组织及科研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参考。

7.如果探测到的信息是无线电信号,此公约的遵守者们可以申请国际无线电联合会批准保护此频率的信号。

8.未征得国际组织研究批准前,不允许发任何信号或者信息给那个地球以外的智慧生命。

9.国际航空学会和寻找地球以外智慧生命学会与国际天文学会一起,将研究制定继续探测地球以外智慧生命计划及处理后续接收数据方法。并负责成立一个由科学家及专家组成的专门国际组织,来分析收集的所有资料,解答公众的提问。为确保该组织能够在将来的任一时间迅速建立起来,国际航空学会负责创建并保存一份上述各组织中适合加入新建组织的人员,以及其他有此项专长的个人名单。国际航空学会将每年向所有遵守此公约的团体及个人或国家机构宣布一次这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