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权力游戏的世纪 海盗产业
即使是仅为获利的海盗(pirata),实际出海干海盗勾当的人数也很少。人数虽少却能持久,是因为在这个“核心”周围有许多同情者和利害一致的人。这些人不仅是家人和亲属,还有逃回时窝藏他们的人、出售抢来的赃物和处置被绑架者的人、造船和修船的人等等。有了这些相关人等,海盗业才成其为一种职业。
而官方认可的海盗(corsair)是一些得到国家官方认可而干海盗的人,其“核心”周围的人群规模更大,内部也更加有组织,堪称企业。让这种大规模组织发挥作用,是当然的想法,阿尔及尔即是典型。16世纪后半叶的阿尔及尔呈现出惊人的繁荣,据说城市和港口的建设直追同时代的热那亚和拿波里。
即便如此,从意大利各港口出口到阿尔及尔等北非港口的物产与这些船从北非带回的物产之间,其区别之大令人印象深刻。从欧洲出口到北非的是钢铁制造的武器、帆布等各种工业制品,而从北非出口到欧洲的则几乎都是农产品,且不是小麦、橄榄油等主要农产品,多为椰枣,欧洲不产椰枣。
这样,欧洲完全是贸易出超。通过进口“撒哈拉黄金”保持进出口贸易平衡的情况10世纪以来不曾改变。可是北非非但没有因此衰退下来,反而繁荣起来,其原因就是海盗已成为一大产业,并长年得以延续。
海盗收益的分配也一直随着时代不断“进化”。
海盗当作基地的是面朝地中海的港口城市。统治这些港口城市包括周边一带的,以前是“酋长”(amir、begh),从16世纪开始称为“总督”(pasha,又译帕夏)。
海盗的收益中百分之十二上缴给“总督”。
此外,还要拿出百分之一作为港口建设费。
还有一项重要支出,海盗必须拿出百分之一作为清真寺及其附属学校的费用,这是规矩。
另外必须为救济穷人捐款。捐赠没有比率的规定。《古兰经》里说过,帮助穷人是伊斯兰教徒的重要义务。通常的做法是向实际救助穷人的组织和团体捐款。
付完这些之后剩下的收益大约有百分之八十到八十五左右。这些收益将一分为二,一半在船主和船长之间分配。船长是海盗的头目,收益的百分之四十以上由出资人和经营者分红。
剩下的一半根据船长决定的比例分给海盗船上的所有人。划桨手是奴隶,船长在出港前必须向“浴场”的管理人支付租金。“浴场”的管理运营似乎归“总督”管辖。
看到这些,我在想,海盗业在北非是主要产业,却不是国营企业。这倒不是因为没有法人税的缘故,而是感觉像在租用国家的设备而支付使用费,使人想起同时代的威尼斯共和国把国有加莱商船租借给贸易商人的制度。北非的海盗业不是国营企业,并不在所有方面都有规定,生产力大概很高,能聚集优秀人才也理所当然。
另外,海盗世界比同时代的基督教开放得多。
威尼斯当时是欧洲唯一一个合理且没有忘记照顾社会上失败者的国家。但在威尼斯,要进入领导层光有业绩是不够的,他还必须拥有“威尼斯共和国市民”的资格,这个资格只赋予有威尼斯人血统者。
与此相比,海盗世界的市民权不是根据“血统”,而是根据“能力”授予。像红胡子那样的希腊人、西纳姆那样的犹太人、乌尔齐·阿里那样的意大利人,只要改信伊斯兰教,便前途无量。
这种人一旦有了自信结果会怎样?如果有大国毫不犹豫地起用他们,在身后支持他们,结果又会怎样?
进入16世纪后半叶后,基督教世界也一直被迫面对这一难题。
“杰尔巴屠杀”的直接影响是,人们在“杰尔巴冲击”的状态下把保护自己家庭放在了第一位。
马卡提尼奥·科隆纳10年后在黎凡特海战中担任教廷海军司令,他有两块领地安齐奥和涅图尔诺,不幸都在海滨。他曾从所住的罗马给领地的居民代表写去一封信,落款日期离“杰尔巴屠杀”过后仅有10天。不过,“杰尔巴屠杀”的新闻恐怕早就传到了罗马教皇的耳朵里。
“顷接我王(腓力二世)军队在北非对奥斯曼军作战遭到惨败的消息。损失船只超过30艘。可以想见这些船只将直接用于海盗船队,加强他们的力量。从今以后海盗的袭击将更加疯狂。
“因而,我吁请居民立即避往山区。妇女和儿童务必全员避难。我在山区没有领地,不能指示逃往何方,希望大家相互商量,选择你们认为安全的地方,尽早避难。避难生活必定漫长,出发时务必携带所有必需品。
“是否留下男人防御,我自忖无法决定。如果你们认为有效果则可留下。不过我希望,只有在上帝还不希望你们去死的情况下,你们才可以去考虑效果。
“我与教皇陛下商量过这事,陛下也同意我的想法。”
这可不是意大利半岛南端的故事,在那里遭到海盗袭击并不会成为新闻,这是距罗马只有50公里的安齐奥和涅图尔诺的事情。这两个港口面对的大海是教廷海军巡逻的海域。教廷海军派出三艘加莱船远征的黎波里,损失了其中的两艘,司令奥尔西尼战死。作为对居民安全负有责任的领主,所能做的只是劝告全体居民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