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剑之情

    杨元庆已经知道这位风姿绰约的公主是谁?乐平公主杨丽华,杨坚嫡长女,杨广的大姐,前北周宣帝皇后,这是大隋帝国地位最高崇的公主,杨元庆从小便听族人说起过她,多年来便一直以为她是生活在云端上的仙子,没想到她竟是生活在这么一处亲近自然的林木幽深处,就仿佛森林中的精灵女王。

    杨丽华慢慢转过身,尽管她已不再青春,但岁月并没有在她白皙的脸上刻下太多的痕迹,她依然清丽脱俗,不施一丝粉黛,天生丽质,一张略长的脸型显出她独有的贵族的气质,她的眼眸如梦一般朦胧,声音轻柔,却有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磁力。

    “你就是杨元庆?”

    她的眼眸注视在杨元庆脸上,眼睛里有一种亲切的笑意,正是这种亲切的笑意,使杨元庆一下子觉得她又回到了人间,不再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杨元庆身着布袍,他无法行军人之礼,只得躬身长施一礼,“晚辈杨元庆,参见公主殿下!”

    杨丽华微微点头,转身就向白玉平台尽头走去,那里有一座掩映在一片青翠竹林中的小楼,一圈白墙黑瓦的高墙将小楼围住,这里便是杨丽华的起居之处,院门上有一只匾牌,上写‘叠翠轩’三个字。

    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夕阳透过枝叶照在黄色小楼上,给小楼染上一层金黄色的瑰丽色彩,让杨元庆仿佛置身于一个奇幻的童话世界。

    杨元庆和杨昭跟着杨丽华进了院子,院子里种满了芍药,一条石板小径通向一座白玉石亭,石亭后是一株参天老杏树,树冠亭亭如华盖,将亭子遮蔽住。

    院子站着八名宫女,但让杨元庆惊讶的是,在院子一角,竟然养有一群黄绒绒的小鸭,争先恐后地奔到杨丽华的面前,围着她打转,杨丽华从宫女手中盘子里抓起一把谷子,向远处撒去,小鸭们又争先恐后地奔过去。

    这一幕看得杨元庆和杨昭面面相觑,杨昭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在他记忆中,姑姑从来都是性情清淡,不假于色,却没有想到姑姑竟然养了一群小鸭子,若说给父皇听,恐怕父皇压根就不会相信。

    杨元庆也有所悟,杨丽华热爱自然,并不仅仅是一树一草,也包括鸟雀鱼虫,包括眼前这一群小鸭,她是真正热爱生命之人,她胸中有一颗仁爱之心。

    杨丽华喂完小鸭,在铜盆里洗了手,回头对他两人道:“你们进来吧!”

    他们二人走进侧堂,侧堂内已经点亮了灯,光线明亮,三只坐榻呈‘品’字型摆放,榻上有小桌,晚餐已经准备好,都是清淡精致的小菜,没有大鱼大肉,连酒也是晶莹剔透的蒲桃酒。

    杨昭很惊讶,低声对杨元庆道:“我皇姑从来不留人吃饭,今天可是第一次,我们有面子啊!”

    杨丽华似乎听见他的话,便微微一笑,对杨昭道:“我知道你吃不惯我这里的饭菜,就随便吃一点,回去后再补充。”

    她又对杨元庆道:“杨将军请坐吧!”

    三人按主客之位坐下,杨丽华便笑着问杨元庆,“杨将军在边塞一般吃什么饭食?”

    杨元庆欠身笑道:“回禀公主,主要是麦饼和干肉,有时附近突厥牧民也会送一些新鲜羊肉,士兵们可以打打牙祭,但蔬菜瓜果之类很少见到。”

    杨丽华点点头,“我年少时也跟父皇去过河套,那里土地肥沃,气候温暖,你们可以自己种些粮食蔬菜,改善一下士兵伙食,这些朝廷一般不会过问。”

    “我们从前年开始种粮和豆类,去年起,基本上粮食已经能自给,多余的粮食用来和草原牧民换取牛羊,士兵们的伙食从今年开始已经有很大改善。”

    “这样最好,士兵们背井离乡为国戍边,应该善待他们。”

    杨丽华说完,便开始慢慢吃饭,她吃饭时不说话,但吃得也很少,只是一点瓜果蔬菜,又喝了一点蒲桃酒,白皙的脸上有了一抹淡淡的红色。

    很快,他们吃完饭,又品尝了几块点心,几名宫女把饭菜收了下去,又给他们上了香茶,杨丽华这才开始话题。

    “杨将军,我今天主要是想当面向你表达我的谢意,五年前,你救了我父皇一命,我又听萧妃说,不久前,你还在仁寿宫救了我兄弟,我就一直想找个机会感谢你,前几天,我听昭儿说起你,便让他有机会带你来我这里做客。”

    说完,杨丽华起身向杨元庆深深行一礼,杨元庆连忙回礼,“公主殿下请不必客气,这都是为人臣应做之事。”

    杨丽华又坐下,摇摇头道:“对他们而言,他们是皇帝,或许觉得无所谓,但对于我们这些家人,这就是救命之恩,就算没有什么奖励赏赐,但至少应该表示谢意,这才是人之常情,我听昭儿说,父皇临终前是得到你杀死达头可汗的消息,心满意足而去,这让我很欣慰,杨将军,真的是多谢你。”

    旁边杨昭挠挠头笑道:“皇姑,闹了半天是我沾了杨将军的光,我还以为皇姑是因为我才留客吃饭。”

    杨丽华膝下无子,只是一女,她很喜欢这个胖侄儿,便笑道:“你呀!总是自以为是,姑姑什么时候随便见人了,什么时候准外人进我内宅?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亲人,像你这样的胖侄儿,还有一种就是恩人,像杨将军这样救过父皇和你父亲的恩人,我以前给你说过的,你忘了吗?”

    杨昭拍拍脑袋,自责道:“我这个浆糊脑子,整天只想着吃,把姑姑的教诲都忘记了。”

    杨元庆却是个极为聪明之人,他救杨坚,那是五年前之事,有什么感激的话,杨丽华五年前就应该表达了,不会等到现在,事情都早已淡了,至于救杨广,那更有点牵强,如果是杨广之妻萧后还有点说得过去,可杨广的姐姐,这份救命之恩就有点稍远了一点,杨元庆便猜到,杨丽华召见自己,必然有别的缘故。

    果然,杨丽华沉吟一下便问:“还有一件事,有点难以启口,但对我很重要,我想问杨将军,我父皇赐你那把金鳞剑,还在你身边吗?”

    杨元庆这才恍然,原来是为了金鳞剑,这把剑是杨坚五年前赐他,一直不离他身,他从身后将剑取出,双手呈给了杨丽华,杨丽华接过剑,轻轻抚摸剑身,眼中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感情。

    杨昭也很奇怪,便问:“皇姑,这把剑.....”

    杨丽华有些伤感道:“这把剑是我丈夫,也是周宣帝的贴身佩剑,曾是他最心爱之物,连睡觉也要放在枕下,我几次求父皇把这把剑赐给我,可每次都被父皇斥责,说我不该再念旧朝,他把关于我丈夫的所有东西都毁掉了,只有这把剑能让我再睹物思人。”

    说完,她满眼期盼地望着杨元庆,杨元庆点了点头,“这把剑应该归公主所有,今天就让它物归原主。”

    “真的吗?你肯把这剑给我?”

    杨丽华眼中射出惊喜之色,但杨元庆的痛快,也使她心中产生一丝惊愕,“这可是父皇赐你之剑,你真的舍得放弃。”

    杨元庆淡淡地笑了笑道:“我有一个养母,已经失散了,音信渺茫,如果谁愿意把她的消息告诉我,条件是要这把剑,我会毫不犹豫把剑给他,虽然这把剑是皇帝所赐,是一种荣耀,但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荣耀,而是亲情,这也是我把它还给公主的缘故。”

    杨丽华注视着杨元庆,渐渐地,她眼中流露出了一种深深的感激,但她脸上却没有任何表露,她默默点了点头,“杨将军能说出这番话,足见将军是有情有义之人,这份人情,我杨丽华记住了。”

    ........在回程的马车里,杨昭躺靠在车壁上,微微叹息道:“元庆,你给皇姑的这份人情很大啊!我感觉得出,她对你非常感激,如果是换做别人,未必肯把这把剑给她。”

    杨元庆笑了笑,“我觉得任何一人,都会把这把剑还给她。”

    “不!那说明你并不了解金麟剑的重要,那是我皇祖父的三把佩剑之一,任何时候,你拿出这把剑,就俨如皇帝亲临,你不知道,当初皇祖父把这把剑赐给你,曾引起朝野多大的轰动,连你祖父都没有这荣耀,只因为你长期在边塞,所以感受不到,我姑母根本就没想到你会把金麟剑给她,她本意只想看一看。”

    杨元庆这才想起当年宇文成都看见这把剑时的羡慕之色,原来它还有这么重要的作用。

    “你后悔吗?”杨昭凝视着杨元庆问道。

    杨元庆摇摇头,“它本来就该归乐平公主,如今能物归原主,我也感到很欣慰。”

    “元庆,你确实很不错。”

    杨昭也对杨元庆的心胸充满了赞许,虽然他笼络杨元庆是有目的,他是想把杨素拉拢到自己这一边来,但杨元庆的重情重义也让他有一丝感动,更让他感到,杨元庆不是一般名利之徒,如果他肯为自己所用,他必将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这么一个良才,他怎么舍得让他去边塞,至少在父皇确定太子之前,他能帮助自己。

    尽管杨昭肥胖,但并不代表他愚笨,相反,杨昭非常聪明,他知道不能急于求成,要想让杨元庆对自己忠心,那他就必须以诚待人,一步步去感动杨元庆。

    “元庆,你准备什么时候回丰州?”

    “等祖父回来,和他告别,我还想再去一趟江南,然后就回大利城。”

    这时,杨昭倒想起一事,便笑道:“五天后是我皇姑的寿辰,父皇要为她在宫中举行一个盛大寿宴,遍请百官及家眷,你也来参加吧!”

    “这个....我恐怕没有资格。”杨元庆其实不太想参加这种宴会。

    “这个不是问题,我给你弄一份请柬,其实我皇姑也不想搞这种宴会,是父皇意思,想借她的寿辰笼络人心,所以一定要为她祝寿。”

    杨昭笑着道:“如果你肯参加,皇姑也会很高兴。”

    杨元庆想了一想,便点点头答应了,“那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