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汉一度灭亡
平帝亡后,汉将幼儿刘婴定为帝位继承人,却尚未举行即位大典。刘婴只被称为“孺子”。由于尚未登基,所以,相传传自秦始皇的“传国之玺”至今尚保存于长乐宫。在往昔的中国,这传国玺是皇统之证明。
长乐宫的主人是太皇太后王政君。年近八十的她是王莽之姑妈。这个人令王莽十分犯怵。她是王氏族人,嫁给汉皇室刘氏已六十年。
太皇太后果然暴怒如烈火。料到她会愤怒,所以,王莽特地派了姑妈最中意的王舜来传话。但纵然派来的使者是自己中意的人,她的怒意还是无法平息。
“王氏一族是靠汉家的权力才发迹的。不图报恩,更趁恩人力量薄弱时篡夺其位,这是人做的事情吗!这种人吃剩的东西,恐怕连猪狗都不吃吧?这个世界会有这种事吗?井啦、铜版啦……哀家知道那些都是王莽搞的鬼!他还变更正朔、更改服制。既然如此,他大可自己造出传国之玺啊!何必计较这个亡国的不祥玉玺呢!哀家是汉家老寡妇,余命无几。待哀家死后,这玉玺将与哀家埋葬在一起!”
听到她的这段话,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潸然落泪。
王舜也当场哭倒,泣不成声地说:
“可是……王大人志在得到传国玺……这一点……以太皇太后的力量也抗御不了他的……”
“说得也是——”
八十岁老寡妇深深叹了一口气,放弃了抗御念头。想要的东西使出任何手段都得取到——她对王莽个性知道得很清楚。王莽是为达成野心、连杀死自己两个儿子都狠得下心的人!为得到天下之主的证明物件——传国之玺,他还会在乎杀害一个姑妈吗?
太皇太后想起从家臣口中听到的处刑叛徒的场面。某次处刑时,王莽曾经让医生将叛徒活活解剖。他这样做,为的是要知道人体内脏的位置、大小、重量等,以供医疗上的参考。
——用细竹捞起时,那些脏器还在蠕动呢!
听到这句话的那一天,她整日都忍不住要作呕。倘若坚持不交出传国之玺,自己说不定也会有同样的遭遇吧?
哀家什么都不管了!
太皇太后拿出传国之玺,掷到地板上说:“拿去吧!我已经衰老,很快就要撒手西归。我看,你们也活不久的!而且一定不得好死!”
翌年——由于正朔更新,这一年的十二月就是新年。王莽将原来预定继承汉王朝的六岁“孺子”刘婴封为“安定公”。
王莽朗读的“策”(诏书)内容如下:
咨尔婴。昔皇天右尔之太祖,历世十二,享国二百一十载。历数(命运)在予之躬。诗(经)云:“(殷之子孙亦)为侯服周,天命无常。”兹封尔为安定公,永为新王室之宾(客)。于戏!
宜敬天之休,践乃(诸侯之)位,勿废予之命。
而后,他牵着六岁刘婴的手,流着眼泪道:“往昔,周公曾经以摄政身份辅佐年幼成王,于成王成长后,将大政奉还。我本来有意仿效周公,奈何迫于皇天威命,不得如愿以偿。我是于不得已情况之下成为天子的。”
宦官将刘婴一度带出宫殿外,然后使这名幼儿北面而坐,对王莽行臣下之礼。
百僚陪位,莫不感动。
《汉书·王莽传》如此记载这个场面。
意思是说,在场的百官没有一个不大为感动。可是,他们为何感动呢?
他们是因思及迫于皇天威命、不得不登基的王莽的苦衷而感动呢?抑或眼看不懂事的孺子刘婴改向往日臣属王莽执臣下之礼的情形,为其命运多舛而洒下同情之泪呢?
从高祖刘邦成为汉王的公元前206年算起,汉王朝算是于第二百一十四年,被王莽篡位而一度灭亡。
光武帝于十年后复兴汉王朝,以后的部分称为后汉,但这实应视为另一个王朝。
被王莽篡夺的汉王朝——即前汉,以长安为首都。后汉则以位于较东边的洛阳为国都。因此,前汉亦称西汉,后汉亦称东汉。
汉高祖刘邦于秦灭亡后,自项羽处拜领汉中之地而为汉王。汉王原本只是地方领主,于统一全国后,仍然以“汉”为国名。
以地方领主时代的领国名为全国政权之名的作风,后来被沿袭下来。以魏封侯的曹家、以隋封侯的杨家及以唐封侯的李家等,全都用领国名作为王朝之名。
王莽以复古主义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他所谓的“复古”就是回到有圣代之称的周代。为此,他采取连官名也改为周代体制的形式主义。
例如:大司农改为“羲和”,后来又再度改为“纳言”。此外,太常之职改为“秩宗”,大鸿胪和少府则分别改为“典乐”和“共王”。这些都是周代职官之名。
不只职名,连宫殿名也有所更改:长乐宫改为常乐宫,未央宫改为寿成宫。首都长安也更改为常安。
由于王朝已变更,所以悉数收回汉王朝过去授予各地之王、诸侯以及百官的印绶,改授新王朝核发之信物。此际,王莽又搬出周之古制,基于“往昔之‘华’与‘夷’截然不同”的观念,打出了如下新方针:
以匈奴为“王”乃违反古制之举,因而将之降格为“侯”。
过去汉授予匈奴单于之印绶叫做“玺”,现在改为“章”,这是非常明显的降格。匈奴要求照旧给予“玺”,却为王莽所拒绝。匈奴在盛怒之下攻打边境之地,杀害官吏及住民,并大行掠夺。
王莽因此将匈奴单于之名称改为“降奴服于”。之所以避免直接使用“降服”之字眼,为的是怕激怒匈奴。
对于高句丽,则因其于攻打东胡之际未派援兵前来,乃将其名改为“下句丽”。
以将“高”改为“下”而乐,不是如同儿戏吗?
回归古代的倒行措施,在经济政策这最为现实的层面失败,是理所当然之事。
王莽将全国土地称为“王田”,将之归为朝廷所有,此外,称官奴以外的民间奴隶为“私属”,与王田一样,严禁买卖。触犯这项规定者,重则处以死刑,轻者则处以流刑。
而事实却是,土地与人身之兼并无处不在进行当中,王莽所发布的一切“禁令”,在莫之能御的状态之下,未有充分之准备或对策,仅以沿袭周制为理由,一想到就随便发布命令,这样的措置当然引起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而为了作调整,就非将业已订定的法律修改不可。
这真的是“朝令夕改”。
政府发行新货币,并且禁止使用汉之五铢钱,而这项措施大大使人民的经济生活产生混乱。
私钱铸造和王田及私属买卖一样横行天下,使得王莽不得不予以承认。
酒、盐、铁等之国家统制,也由于措施过严,压迫了人民的生活。
在失政情形如此严重之下,社会若不陷于混乱才是怪事一桩。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发动了对匈奴的战争。他召集三十万壮丁,兵分十二路攻打匈奴。后来,攻打的对象不只匈奴而已,对西域以及西南,也屡次派遣远征军。
为掩饰失政,使人民的注意力移到国外,这是古今中外为政者惯常采用的策略。
为外征而扩大动员时,将有可能会造反的大批血气方刚年轻人带到边疆,使之在该地阵亡或饿死——这是最高妙的一石二鸟方法。
攻打西南之句町国时,被动员的二十万军队,十之六七不是饿死就是死于疫病。
各地频频发生农民暴动。
实际上,农民暴动在汉之政治开始紊乱的成帝时代就有。只是,那些暴乱都属局部性纷争,规模并不很大。
王莽之失政,使已经有此倾向的农民暴乱规模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