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风云突变中站稳脚跟 错误往往产生于转瞬之间
我们还是先从入关后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十四大正确决策谈起。
大清王朝的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深深地知道,打江山容易,保江山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的道理!
也正是因为如此,爱新觉罗·多尔衮在率领清军入关后,迅速利用其摄政王的职权,按照范文程的意见,完成了管理国家、巩固政权的一系列基础工程。
这其中,最为主要的是他的下列十四大正确决策。这下列十四大正确决策可以分为对全国、对汉族官吏和知识分子、对汉族各个阶层和各个行业的百姓三个方面。
对于全国的统治,爱新觉罗·多尔衮采取了下列三项正确决策。
第一,颁布法律。
爱新觉罗·多尔衮于1644年开始以《大明律》为蓝本,参考后金满制,于顺治三年制定了《大清律集解附例》。使清朝有了第一部全国遵守的成文基本大法。律是基本大法,436条;例是辅助法,824条;律文7篇。此法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续修,更名为《大清律例》,俗称《大清律》。律文相对保持稳定,而附例即条例不断续增,由原来的824条到同治时已增至1892条。
第二,设立职官。
爱新觉罗·多尔衮效法明制,设立职官,并根据清朝自身特点做了必要的改革,使国家机器得以顺利运行。
在政治体制上,爱新觉罗·多尔衮接受了明朝的现成制度:在中央机构中,仍以六部为最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尚书皆由满人担任。到1648年,爱新觉罗·多尔衮在六部实行满汉分任制度,但汉尚书的地位要低于满尚书。
总的来说,中央机构中虽承明制,但也保留了某些满族特有的制度。除满官权重这一点外,还引进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理藩院等机构,其内院的权力比起明代的内阁要小得多,并对原明臣试图增大内院权力的努力加以压抑。
第三,整顿吏治。
1647年,爱新觉罗·多尔衮确定了官吏的“四格六法”的考绩办法。
关于“四格六法”,中国历史上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四格六法”!我们要注意正确区分:
其一,是中国历史上东晋南朝时期谢赫关于绘画的理论“四格六法”。“所谓四格,乃画之神、妙、能、逸。神者,乃形神兼备,立意妙合;妙者,乃得心应手,笔墨精妙;能者,乃画物功能,生动表现;逸者,乃不拘规矩,意趣出常。”“所谓六法,其一为气韵生动,求内在之气质,本体之精神;共二为骨法用笔,求用笔之功力,出墨之风骨;其三为应物象形,求形象之生动,客观之规律;其四为随美赋彩,求色彩之内涵,墨迹之精神;其五为经营位置,求构图之精妙,透视之稀密;其六为传移模写,求笔法之精略,柔眼之自然。”
其二,是清朝初年的官吏的考核办法“四格六法”。四格是从守(廉、平、贪)、政(勤、平、怠)、才(长、平、短)、年(青、中、老)四个方面对官员做出评价;六法是从“不谨、罢(Pí,通“疲”)软无为、浮躁、才力不足、年老、有疾”六个方面处理不称职的官员,具体做法是不谨、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才力不足者降调,年老、有疾者退休。考核优异者可以得到引见、升官、晋级、赏赐、封赠等奖励,考核差劣者则给予罚俸、降级留任、革职等处分。
对于吏治,可以说爱新觉罗·多尔衮是加意整饬的。明代胥吏之弊遗留入清,他曾批示:“衙役害民,从来积弊……如果有巨奸,即加重治,严禁重蹈明朝故辙。”如,发现吏部中有四名小吏,为害甚多,他批示道:“三法司严审追拟,毋得徇纵。”府、州、县守一级,贪劣者亦不乏其人。如福建巡按周世科,其为非作歹,令人发指。被人参劾之后,爱新觉罗·多尔衮批示革职,并令督抚按审问定罪,最后将其就地斩首。此外,爱新觉罗·多尔衮还十分重视传统的京察大计,对各级官员严格考核。1650年正月,大计全国官员,对816名官员分别加以革职、降调、致仕。
对于汉族官吏和知识分子,爱新觉罗·多尔衮采取了下列五项正确决策:
第四,为崇祯皇帝发丧。
清军统帅爱新觉罗·多尔衮对仍然拥护明朝的地方官僚强调:“夫国家之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得之于明朝也。”随军大学士范文程在代表爱新觉罗·多尔衮接受吴三桂投降时,特别强调此次“兵以义动”,是为你们报君父之仇。此后,多尔衮又通过为明朝的崇祯皇帝发丧,吸纳了一批明宗室投降人员。
这项措施的实行,成功地达到了分化汉族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目的,导致大量与农民阶级有着深仇大恨的地主阶级纷纷投降清朝!
第五,吸收明朝官员为清朝效劳。
清廷入关后需要大批政府官员。当时唯一快速有效的途径是吸收明朝官员。
清军进京后,爱新觉罗·多尔衮立即下令,“故明内阁部院诸臣,以原官同满洲官一体办理”,实际上是一揽子包下了在京明官,概不追究他们“从逆”大顺的“政治问题”。如爱新觉罗·多铎克南京后,把南下途中招降的明将吏372人分别任命各级职务;洪承畴总督江南军务后,也一次推荐旧官149名,这些都得到爱新觉罗·多尔衮的批准。爱新觉罗·多尔衮把明朝遗留下来的国家机器全盘继承下来,乃是为适应清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施行的明智之举,但急于补缺,宽于任人,难免把明皇朝的弊习带到新皇朝来。由于政策得体,所以清兵颇得汉人的协助,此后在华北、西北的军事行动,几乎通行无阻。
第六,恢复科举考试制度。
除整顿旧官之外,爱新觉罗·多尔衮还注意选用新人。他自称:“别的聪明我不能,这知人一事,我也颇用功夫。”所以自入北京伊始,爱新觉罗·多尔衮便多次下诏各地征聘“山泽遗贤”。清军入关后,范文程上疏说:“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请再行乡、会试,广其登进。”爱新觉罗·多尔衮接受了他的意见。1644年“定以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1645年就在实际上恢复了科举考试。在1646年到1649年的3次会试中,共取进士1100人。首科之中,出了4位大学士、8位尚书、15位侍郎、3位督抚,还有都察院副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内院学士等6位高官。
其他人也都充实到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机构中,成为新朝统治的骨干力量。
这一举措有助于吸纳汉族知识分子,有助于巩固政权。
第七,创建绿营。
绿营兵是清军入关后,爱新觉罗·多尔衮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
当时,爱新觉罗·多尔衮注意到了下面两个方面的史实。
第一方面:八旗兵力太少,不足以控制全国。
当时的八旗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和打胜八旗4个部分。这4个部分除了满洲八旗是爱新觉罗·多尔衮的父亲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建立的之外,其他3个部分24旗均为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同父异母的哥哥爱新觉罗·皇太极时期建立的。这4个部分的八旗共32旗的兵力总共只有约20万人。其中守卫京师的京营和守卫其他地方驻防两部分各占一半左右。京营旗兵驻京城四周,保卫皇宫和京师,主力是骁骑营、步军营和护军营。驻防八旗分驻各省要冲地点。
第二方面:各地还存在着大量投降清朝的明朝军队,共计60万人左右。
对于这60万汉族投降的兵力,爱新觉罗·多尔衮一时还没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但是,爱新觉罗·多尔衮知道,如果不正确地引导这些人,如果不给这些人以好的出路,那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给清朝对于全国的统治带来巨大的、灾难性的后果!
正是因为如此,爱新觉罗·多尔衮面对上述两个互相对应的内容,迅速下令:改编明朝降卒与招募汉人而成的地方军使用绿旗,故名绿营或绿旗兵。当然,满洲地区没有绿营的存在。
绿营兵的兵源,开始实行招募制,后来转向世袭制。绿营兵除少数配合驻防八旗拱卫京师以外,绝大部分都驻扎在各地,维护地方安全。在京绿营统一由八旗步军统领,地方上的绿营由地方长官统领,因此绿营在地方上的最高军事长官是总督,没有总督之省则是巡抚。操练和征战则由提督和总兵负责。绿营分陆营和水师两个兵种,各有马兵、步兵、守兵3个等级。绿营总人数一般保持在60万人左右。绿营的驻军组织有标、协、营、汛4级。
第八,准许满汉联姻。
1648年,爱新觉罗·多尔衮下令,准许满汉官民联姻。其实,这里的准许满汉官民联姻中的汉族军民,是仅仅指包括汉族官员在内的汉军八旗以上者而言的,并不是所有的汉族人都可以与满洲军民联姻。
虽然这个规定仍然没有完全放开所有满汉官民的联姻,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这个规定对于消弭民族隔阂,还是起到了一定的好的作用的。
对于汉族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百姓,爱新觉罗·多尔衮采取了以下第九项到第十四项的正确决策:
第九,严格军纪。
爱新觉罗·多尔衮听从范文程的建议,命令旗兵入关后不得滥杀无辜,不得抢掠财物,不得焚毁民宅,凡是违抗命令者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这是一条使全国所有百姓都受益的措施!这样就初步稳定了社会秩序,减少了普通百姓因为战争而引起的流亡。
第十,废除三饷。
爱新觉罗·多尔衮紧紧抓住“救民”“安民”这两条汉族统治者长期以来总结出来的“祖训”不松口,在进入北京以后,立即宣布废除明末加派的三饷,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这是一条使全国所有农民都受益的措施!这项措施赢得了中原百姓的衷心拥护,大大降低了平定全国的阻力。
第十一,奖励垦荒。
爱新觉罗·多尔衮令各地垦荒,永为己业。清初,农业生产收入不好,钱粮征收困难,为解决土地不足问题,范文程提出了在湖广、江西、山东、陕西、河南等主要产粮区实行屯田的建议。这项措施因为得到了多尔衮的赞同而逐步推向全国。这也是一条使全国所有农民都受益的措施!这项措施也赢得了中原百姓的拥护,大大降低了平定全国的阻力。
第十二,废除匠籍制度。
1646年,爱新觉罗·多尔衮下令,废除明朝匠籍制度,将匠户编入民籍,与农民一体纳税当差,禁止官府以各种名义无偿役使手工业工人,使其获得了与农民相同的法律地位。
第十三,放宽对手工业的垄断。
爱新觉罗·多尔衮还放宽了国家对手工业的专擅垄断,除武器制造、货币铸造及宫廷所需重要物品由官府经营外,其他行业经过官府批准,并按规定纳税,都允许民间手工业者经营。
第十四,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
为了发展私营商业,爱新觉罗·多尔衮下令废除明末加征于商人的各项税负,并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
我们知道,中国,自从战国时期的秦国商鞅变法以来的两千多年的所有的封建王朝,就一直实行的是重农抑商的政策。我们不可否认,这一政策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封建制度的巩固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消极作用也日益增加。它妨碍了国内市场的扩大、自由劳动力的形成和资本的积累,极大地压制了工商业的发展,严重地桎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使中国封建社会陷于长期停滞的困境。同时,它还限制了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导致经济结构过分单一。甚至为了扩大耕地面积,人为地毁林开荒、围湖造田,导致了环境的恶化。
在中国历史上,像爱新觉罗·多尔衮这样下令废除加征于商人的各项税负,并提高商人社会地位的做法,还是很少见的!也可以这么说,爱新觉罗·多尔衮这个人,还是很有见地的!在这个方面,爱新觉罗·多尔衮之后的历代清朝皇帝,都不如爱新觉罗·多尔衮开明!
有的读者说了,哎,不错呀!爱新觉罗·多尔衮这个人不错呀!这样做很得民心呀!在爱新觉罗·多尔衮这样聪明睿智的摄政王领导之下,清朝军队应该很快完成统一中国的任务呀?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很快就发生了!
转眼之间,这个聪明睿智的爱新觉罗·多尔衮迅速地改变了自己原来制定的正确政策,又制定了一些与此完全相反作用的政策!从而使事态迅速向着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他没有能够领导大清王朝完成中国的再度统一这个任务!
大清王朝的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为什么会迅速地改变了自己原来制定的正确政策呢?他改变正确的政策,会给大清王朝带来哪些后果呢?
在我看来,促使爱新觉罗·多尔衮这样聪明睿智的摄政王改变既定政策的原因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爱新觉罗·多尔衮自身造成的。爱新觉罗·多尔衮毕竟是一个封建王朝的摄政者,他的思想觉悟还不可能很高,他的执政能力也很有限。他还不可能从理论上到实践上深刻地认识应该如何彻底征服一个从内到外都完全高于自己民族的一个民族。所以,当他一旦遇到挫折,他的思想意识就会向着完全相反的方向靠拢。这就是我们中国人通常所说的一句俗话“矫枉必须过正”的道理。爱新觉罗·多尔衮也绝不会超出他的阶级和时代赋予他的局限性!
第二方面,是八旗官兵和满洲贵族造成的。八旗官兵和满洲贵族打天下的目的是为了坐天下。与那些历史上杰出的人物不同,这些普普通通的八旗官兵们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他们是不会想那些诸如应该如何彻底征服一个从内到外都完全高于自己民族的一个民族等问题的。他们只是需要享受,需要向征服者显示出自己的权威。爱新觉罗·多尔衮作为八旗官兵和满洲贵族利益的代表,他必须努力去维护八旗官兵和满族贵族的利益,这些八旗官兵和满洲贵族才能去支持他这个摄政王。因此,他只能采取一些政策,来适应这些八旗官兵和满洲贵族,他才能保持住他的摄政王的位置。而他实行的这些政策,恰恰引起了广大汉族人民的强烈不满,激化了满汉民族间的矛盾。
第三方面,是投降清朝的原明朝的官兵造成的。由于多种原因,在清军入关的过程中,很多明朝的官兵不是去努力抵抗,而是迅速投降了大清王朝这个大明王朝的死对头。不但迅速投降了大清王朝这个大明王朝的死对头,而且还加速地助纣为虐。他们面对着大清王朝的军队是极尽卑躬屈膝之能事,而面对着没有投降大清王朝军队的汉族知识分子和农民武装,他们则毫不手软,高高举起了杀人的屠刀!他们面对着这些宁可死亡也决不投降大清王朝的精神世界的胜利者,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是杀掉他们来缓解自己内心的空虚和无助!
第四方面,是爱新觉罗·多尔衮与孝庄皇太后关系的日益加深,自己的思想也随之受到对于汉人怀有满腔深仇大恨的孝庄皇太后的影响,从而改变了他原来的命令,即“命令旗兵勿杀无辜,勿掠财物,勿焚民宅,不听命令要处罚”,多尔衮也逐渐开始放纵自己的八旗军队滥杀无辜,造成了遍及全国各地的大屠杀。
正是因为以上的几个方面的原因,才促使爱新觉罗·多尔衮这样聪明睿智的摄政王逐渐地改变了自己既定的正确决策,向着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从而最终造成了他没有能够完成中国的再度统一这个他本来应该完成的任务!
在上述四个方面作用的影响之下,大清王朝的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的思想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很快实行了导致民族压迫的六项弊政。
这六大弊政的第一项就是颁布圈地令。
我们要注意,世界历史上,英国有过圈地运动,英国贵族圈地是为了养羊,养羊的目的是为了卖羊毛,是商品经济的一部分。但是我们说,爱新觉罗·多尔衮为首的大清王朝的圈地运动与英国贵族的圈地运动的目的不一样。入关以后的清军,为了解决自身的吃饭问题,就展开了大规模的圈地运动。根据《清世祖实录》记载,大规模的圈地有3次。第一次,1644年11月2日,爱新觉罗·多尔衮颁布圈地令,将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死于战乱留下的荒田分给诸王、勋臣、兵丁。第二次,1645年9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直隶的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江苏的徐州、山西的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因驻扎八旗兵,这些地方的无主荒田也分给他们。第三次,1647年正月第三次圈地,范围在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这三次圈地运动被圈的土地达16万余顷。
满清将被圈土地分给皇室、王公、八旗官员和旗丁,又称旗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地或明朝贵族的官庄,其实在圈占过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为官庄,把熟地硬说是荒地,把私田硬说成无主的荒地。同时,“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倾家荡产,无以为生。结果大量汉人失去土地,流落他乡或沦为满洲人庄田的农奴,成为供他们奴役、剥削的农奴。圈地运动前后持续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
清军入关后,还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当于今日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满、蒙、汉三个八旗的将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则全部被迫迁移至京师外城——大致相当于今天北京的原崇文、宣武两区。
这六大弊政的第二项就是颁布剃发令。
根据《清世祖实录》记载,1644年夏天,爱新觉罗·多尔衮颁布剃发令。
所谓剃发,就是男子必须按照满洲人的习俗,把额头前面的头发剃干净,周围剃去寸许,然后,没有被剃的头发必须编成辫子,所有不听命令的,一律枭首示众。按照常理来讲,穿什么服饰、留什么发型,和统治并无多大关系,但满洲人入关并建立政权后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为什么清朝的统治者诸如爱新觉罗·多尔衮等人会在发型和服饰上面不惜对汉族民众痛下血手呢?在我看来,一方面,是其固有的民族歧视与游牧民族对武力的迷信;另一方面,是满洲皇帝的深谋远虑。
早在爱新觉罗·皇太极统治时期,就曾经总结以前契丹、女真入主中原“数世之后,皆成汉俗”的历史教训,认为满洲入关之后,也会不可避免地汉化,自己的民族有被汉化而消亡的危险!
为避免这一点,爱新觉罗·皇太极认为,关键是要保证满洲人的“骑射”传统。为保证骑射,满洲人的辫子、胡服是绝对不能放弃的!这是皇太极留给后世的“祖训”!既然“祖训”不可更改,而且要保证其统治的长久,那么唯一的牺牲品就是汉族人民!改换发式、衣冠可以营造一种“同类”的假象,避免汉人因为发式、衣冠的差异而引发“华夷之辩”与“亡国之痛”!
汉民族的发式、衣冠到这时候,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它集中凝结着汉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剃发、易服其实就是从精神、文化上灭族!
正如顾炎武先生的“断发”所说的那样,“一旦持剪刀,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
这就是为什么发式、衣冠的更改能够引发惊人血案的原因!清军入关后,全国因服饰、发式而被杀的汉人不下几十万,当时在中国的一位西方传教士看到这些情景写道:“全世界像汉族这样因服饰、发式而遭屠杀的民族绝无仅有。”
这六大弊政的第三项就是颁布投充法。
1645年春,爱新觉罗·多尔衮颁布投充法。
什么是投充法呢?投充法规定:第一,允许八旗官民招收贫民役使;第二,被投充的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
投充法造成的结果是:满洲贵族才不管这些汉人是否是贫民呢,他们只是在需要的时候就去任意逼迫汉人为奴!因此,任意逼迫汉人为奴的现象也随之日渐严重!这也就日渐出现汉族百姓人心惶惶的现象!在各地汉族人民中间引起了巨大的骚动,激化了满汉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
这六大弊政的第四项就是颁布逃人法。
清兵入关后,由于忍受不了虐待,大批奴隶逃亡。1645年春,爱新觉罗·多尔衮颁布逃人法,下令:
第一,对逃跑的奴仆严厉惩罚,将逃人鞭一百之后归还原主;
第二,凡窝藏逃跑奴仆的人,本人处死,财产没收;
第三,还要罪及邻居和地方官员。
逃人法造成的结果是人人自危,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加深了人民的灾难,激化了满汉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
这六大弊政的第五项就是颁布禁关令。
清兵入关后,爱新觉罗·多尔衮就在1644年下令严令禁止汉人进入满洲“龙兴之地”垦殖。这就是“禁关令”。
清初,满洲人倾族入关后,东北人口更加稀少。满清统治者视东北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借口保护“参山珠河之利”,长期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
与“禁关令”相关的词汇除了“禁关令”外,还有两个:“柳条边”和“闯关东”。
“柳条边”:为了严格执行“禁关令”,从顺治年间开始,清朝政府不惜代价于满洲境内分段修筑了一千多公里名为“柳条边”的篱笆墙——满洲长城,也称柳条边墙、柳墙、柳城、条子边,至康熙中期完成。从山海关经开原、新宾至凤城南的柳条边为“老边”;自开原东北至今吉林市北的为“新边”。边墙以东的满洲严禁越界垦殖,边墙以西则作为满清的同盟者蒙古贵族的驻牧地。
“闯关东”:有“禁关令”就有“闯关东”。直到历史已经进入到了19世纪,黄河下游广大地区连年遭灾,成千上万的农民破产,满清政府却禁关令依旧。于是,破产农民不顾禁令,冒着被惩罚的危险,源源不断地“闯”入东北,这就是“闯关东”的来历。至1840年,东北人口仅突破300万人,虽然比100年前相比猛增了七八倍,但此时的全国人口已达4亿多,两相比较,东北的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到了清末,国际上列强步步进逼,尤其是沙俄对东北虎视眈眈。在此形势下,清廷不得已于1860年在东北局部驰禁放荒,1897年全部开禁,至1910年东北总人口增至1800万人。民国建立后,“闯关东”的洪流仍然源源不断,新中国成立前夕达到近4000万人。
我们说,爱新觉罗·多尔衮的上述错误政策,毫无疑问会助长本来已经激化的满汉民族矛盾!这就会造成一种非常恶劣的后果,延长中国的再度统一这个任务的完成,加剧中华民族的灾难!
这六大弊政的第六项就是屠城。
在清朝军队对中原地区的征服过程中,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百姓如不顺从清王朝,敢于抵抗的,破城之后,大杀百姓。有名的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外还有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常熟之屠、苏州之屠、海宁之屠、广州之屠、赣州之屠、湘潭之屠、大同之屠、四川之屠,等等。
下面只举一例说明——“嘉定三屠”。
1645年闰六月,嘉定左通使侯峒曾、进士黄淳耀为抵制清朝剃发令,与嘉定全城民众抗击李成栋的清兵入城。死守12日,毙敌七万五千多人。因援绝矢尽,大雨坏城,终为所破,侯峒曾与二子指挥作战,敌不过,便相抱投水。
七月初四嘉定城破,李成栋下令屠城,放纵部下大肆劫掠屠戮,明人朱子素的笔记《嘉定乙酉纪事》载:“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僵尸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嘉定乙酉纪事》,下同)。李成栋则“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满载而去了。此为嘉定第一屠。
杀戮的恐怖并未吓倒民众,李成栋一走,四散逃亡的民众又再度聚集,一位名叫朱瑛的反清义士率50人进城,纠集民众,又一次控制了嘉定。“乡兵复聚,遇剃发者辄乱杀,因沿路烧劫,烟焰四路,远近闻风,护发益坚。”李成栋遣部将徐元吉镇压,因嘉定居民闻风逃亡,这一次的目标主要是城郊,“数十里内,草木尽毁。时城中无主,积尸成丘……民间炊烟断绝”。尤其是外冈、葛隆二镇,因为组织乡兵进行了抵抗,几乎被烧杀殆尽。此为嘉定第二屠。
抵抗的余波还在继续。八月二十六日,绿营把总吴之藩造反,此人本是吴淞守军将领冯献猷部下,随冯投降了李成栋,但这是一次无望的起义,很快就被覆平,李成栋恼怒,嘉定也再遭浩劫,连平息吴之藩的造反外带屠戮平民,嘉定城内外又有两万多人被杀,这是嘉定第三屠。
此时的爱新觉罗·多尔衮一面杀人,一面道貌岸然地说:“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
屠城,残害百姓,惨绝人寰,只能激起汉族人民的民族仇恨!
由于爱新觉罗·多尔衮的上述六大错误决策,毫无疑问会助长本来已经激化的满汉民族矛盾!这就会造成一种非常恶劣的后果,延长中国的再度统一这个任务的完成,加剧中华民族的灾难,最终导致他没有能够看到中国统一在他的手里。
由此就引出了下面的问题:爱新觉罗·多尔衮的上述六大错误决策,哪个是最错误的呢?
第一,我认为,圈地这项错误决策不是最为错误的决策。
您想呀,圈地一项虽然对于普通百姓有些伤害,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项措施只是对于汉族人中的极少数——家财万贯的地主阶级的损失更大一些!而相对来说,对于穷苦的农民百姓的损失则要小一些!
您想呀,封建社会的中国人,最大的问题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是?因此,圈占有钱有势的地主阶级的土地,穷苦的农民百姓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们会说,这一回,你完蛋了吧!有人收拾你了吧!活该!谁让你们家贪占那么多地呢!活该你们家的地让别人圈占了去!
他们会说,这一回,可解了我的心头之恨了!
他们会说,这一回,好!满洲人替我干了一件大好事!干了一件我自己想干而干不成的事!好!太好了!我支持你们!
明朝末年遍及全国的农民起义,就恰恰证明了我刚才说过的话是正确的!
因此,这项措施不会引起汉族人民全体一致的广泛反抗!因此,我要说,圈地这项错误的措施不会引起汉族人民广泛的反抗!
第二,我认为,投充法和逃人法这两项错误决策也不是最为错误的决策。
您想呀,对于广大被压迫、被剥削的穷苦百姓来说,他们给谁干活不是干呀!您想呀,他们在选择工种的时候,还会看看主人的脑袋后面有没有一根长辫子?
对于广大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被压迫、被剥削地位的穷苦百姓来说,找个能给口饭吃的工作就行了!哪里有那么多的要求呀!奴仆就奴仆呗!买卖就随他们买卖呗!他们还担心投充法?
而因为反抗投充法而逃跑的人自然就应该是少数人,这些少数人逃跑以后,自然是或偷偷还乡,或聚集山林而已!一般来说,还不会造成全国所有的逃人在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的领导之下发动大规模反抗!
因此,投充法和逃人法这两项错误决策不会引起汉族人民全体一致的广泛反抗!
第三,我认为,禁关令这项错误决策更不是最为错误的决策。
您想呀,这里的“关”,是指山海关而言!对于广大汉族人来说,山海关外本来就不是他们的家!那个时候,即使百姓为生活所迫,想要离开自己的家庭,一般而言,也是流浪到大的城市里面来讨个工作,哪里会跑到东北山海关外生活呀!
我们之前所说到的大量汉人“闯关东”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则是广大的汉族人民对于当时的“关外”这一“神秘”地区的向往而已!并不能真正说明清军入关前后的“关外”是多么的富庶、繁华!并不能真正说明清军入关前后的“关外”是多么让人感到更加容易生存!
因此,我要说,这项错误的措施,要想引起汉族人民广泛的反抗,是很难的!
第四,我要说,屠城这项措施本身并不是激起人民反抗的原因,而是某种措施激起了人民的反抗,激起人民反抗后的一种结果!
当然,这项极端错误的措施,只能是错上加错!而不是错误本身!
第五,我要说,最能引起汉族人民广泛反抗的当属剃发令!
为什么剃发令最能引起汉族人民广泛的反抗呢?其实原因很简单。
几千年来,汉族人民一直沿袭儒家思想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丝毫不可损伤也”这一传统!对于汉族人民来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丝毫不可损伤也”就是古训,就是根基!
比如说,在中国古代,即使再有钱的汉人,他们也不会把黄金、白银挂在耳朵上。因为什么呢?你在耳朵上打一眼儿,这就违背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丝毫不可损伤也”的古训,这是要折寿的。
既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损伤,现在你大清朝给我规定,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这个就和我受到的传统的教育发生了冲突,这对于广大的汉族人民来讲,剃发与被处死,它是相等的概念。我们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故事那是太多了。
我们学过一篇课文,根据《三国志·卷一·武帝纪》记载,讲的是曹操犯了罪,他给人规定,谁都不许马踏青苗,结果呢,刚说完这个规定,转眼之间他骑上马,他的马惊了就踏了青苗,按规定就得处死。后来他说算了,我这个命令已经颁布了,我就死吧,属下人三番五次地拦,最后他自己拿起剪刀割发代死。在汉族人看来,你把头发剪了,就相当于你死过一次。
因此,剃发,在汉族人看来,这是大不敬的罪过!剃发,对于绝大多数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儒家思想耳濡目染的汉族人民来说,无异于死亡!
您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我投降就投降了吧,您还要在我的身上留下一个在我心目中比死亡还要难受的记号——剃发——来羞辱我!这就太让人感到不自在了吧!您想啊,要是不留下这样一个记号,谁能知道我是投降了呢还是没有投降呢?您这一留记号不要紧,谁都知道了我投降不说,这个记号还是违背我的信仰的、比死亡还要让人难受的记号!您这不是逼着我们造反嘛!
因此,剃发令的颁布,最能引起汉族人民广泛的反抗!
这中间,最为典型的反抗个案当属江阴八十一日。
江阴八十一日是指1645年夏,江阴人民为抵制清朝剃发令,在阎应元等领导下进行的反清斗争。因为前后长达81天之久,故被称为“江阴八十一日”。
1645年夏,江阴降清!这里,我们要注意到这样一个史实,江阴本来已经降清!
就在这个时候,清朝派出了一个更早一些投降清朝的前明官吏——方亨继任为江阴新的知县。方亨依照清朝惯例,颁布了剃发令!
这样一来不要紧,迅速激起了民变!
阴历六月二十八日市民请愿留发留衣冠。方亨破口大骂!众人大怒,骂道:“你身为中国进士,头戴纱帽,身穿圆领,来做鞑靼知县,不知道羞耻吗?”方亨羞愧不已,暂停所议。
此后,方亨召集诸生百余人及乡绅、百姓会于文庙。众人问道:“现在江阴已尽归顺,应该没有什么事了吧?”方亨道:“只剩下剃发了。”众人道:“发可不剃吗?”方亨道:“这是大清律法,不可违背。”说罢就回衙了。
诸生许用等人聚集不去,在明伦堂共同立誓道:“头可断,发不可剃!我中国男儿岂可失身!”
正在这时,常州府发来严令剃发的文书,其中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话。方亨叫书吏把府文写成布告张贴,书吏写到这句话时,义愤填膺,把笔扔到地上说:“就死也罢!”消息很快传遍全城,立刻鼎沸起来。
方亨见士民不从,秘密报告常州府,请上司派兵“多杀树威”。
结果,这封密信被义民搜获,于是在闰六月初二日擒住方亨,斩杀清差,推陈明遇为首,以“大明中兴”为旗号,自称江阴义民,正式反清!
陈明遇虽然胸怀忠肝义胆,却感到自己缺乏军事组织才能,在他的推荐下,江阴士民把乡居的原任典史阎应元迎接入城担负守城重任。
典史,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相当于我们说的一个县的公安局长。
江阴不过是一座小小的要塞,全城仅九万多人。被百姓们推举为守城统帅的阎应元既无在扬州抵抗清朝军队的一品大学士史可法的10万大军,又无在嘉定抵抗清朝军队的三品通政使侯峒曾的地位显赫,但他居然应全城百姓重托,于24万清兵的大炮、强弩之下,担当起了9万平民百姓的指挥官!
阎应元入城后,立即把全城的户口分别丁壮老幼详加调查,挑选年轻力壮的男子组成民兵,会合乡兵分班上城,每个城垛10名,按时换班,分守四门!
在81天的血战中,阎应元与全城百姓同仇敌忾,击毙清兵万余,其中3位王爷、18位大将!
阎典史几乎使用了三十六计中的所有计谋,诈降、设伏、火攻、草人借箭、装神弄鬼、声东击西、夜袭敌营、城头楚歌,居然连人体炸弹也用上了!
阎应元招募自愿老者出城诈降,将炸药放在装银两的木桶夹层中,献纳时引燃导火索,几位须发皆白的老者与清军王爷一、上将三及贼寇三千玉石俱焚,清军不得不三军挂孝!
城破之时,阎应元端坐于东城敌楼之上,要了一支笔,在城门上题到: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题罢,阎应元带着千人继续上马格斗,杀死清兵无数,欲从西门突围而不得。他环顾从者道:“为我谢百姓,吾报国事毕矣!”自拔短刀,刺胸血出,投水自尽,被清兵拉出水面后刺断胫骨令其下跪,他倒地后膝盖不弯直至气绝!
当清军开始屠城的时候,百姓或力战到底,或坦然就义,都以先死为幸!妇女多贞烈,投河而死!七岁孩童,毅然就义,无一人顺从!
有人统计,江阴小城,城内被屠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被杀者七万五千余众,江阴遗民仅53人躲在寺观塔上保全了性命。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江阴军民这视死如归,以身殉国之精神,真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矣!
因此,我们说,爱新觉罗·多尔衮的这六大错误决策,尤其是这剃发令的颁布,只能激起汉族人民的民族仇恨!从而使事态迅速向着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他没有能够领导大清王朝完成中国的再度统一这个任务!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出现三大抗清力量:官僚地主知识分子;各地农民起义军;南明军队。更有甚者,这三部分人还打起了联合抗清的旗帜,而且愈演愈烈!而这,恰恰最终导致了爱新觉罗·多尔衮完成中国再度统一大业的失败!
由于清王朝实行民族压迫政策,一部分汉族官僚地主和知识分子逐步认清了清王朝的实质,从而走上了抗清道路。这部分人中大人们的事迹我们不说了,说一个少年英雄夏完淳的事迹。
夏允彝、夏完淳父子是明朝末年著名的文学家。1645年,清兵破南京,夏氏父子毁家倡义,起兵抗清,成为明末抗清领导人物。后战斗失利,夏允彝投水殉节。其子夏完淳继续抗清,1647年不幸失败被捕。清军派重兵把他押到南京提审。主持审讯的是洪承畴。
洪承畴是明朝进士,曾任兵部尚书。1639年督师蓟辽,1640年为清兵所俘。皇太极派范文程劝降他,发现他爱惜衣服,梁上掉下一点灰尘,撒在他的衣服上,他拍了又拍。听了这个报告,爱新觉罗·皇太极便亲自去看洪承畴。将身上的御衣解下披在洪承畴身上。洪承畴睁大眼睛感激地看着皇太极,于是归顺了清朝。与此同时,在北京的崇祯皇帝却主观地认为洪承畴已经自杀殉国,所以亲自设祭痛哭哀悼!
1645年,洪承畴来到了南方,负责招抚江南。
洪承畴面对着少年英雄夏完淳,装出一副温和的神气说:“我看你小小年纪,未必会起兵造反,想必是受人指使。只要你肯回头归顺大清,我给你官做。”
夏完淳假装不知道上面坐的是洪承畴,厉声说:“我听说我朝有个洪亨九(洪承畴的字)先生,是个豪杰人物,当年松山一战,他以身殉国,震惊中外。我钦佩他的忠烈。我年纪虽然小,但是杀身报国,怎能落在他的后面。”
这番话把洪承畴说得啼笑皆非,满头是汗。旁边的兵士以为夏完淳真的不认识洪承畴,提醒他说:“别胡说,上面坐的就是洪大人。”
夏完淳“呸”了一声说:“洪先生为国牺牲,天下人谁不知道。崇祯帝曾经亲自设祭,满朝官员为他痛哭哀悼。你们这些叛徒,怎敢冒充先烈,污辱忠魂!”
说完,他指着洪承畴骂个不停。洪承畴被骂得脸色像死灰一样,不敢再审问下去,一拍惊堂木,喝令兵士把夏完淳拉出去!1647年9月,这位年仅17岁的少年英雄在南京西市被害。他的朋友把他的尸体运回松江,葬在他父亲的墓旁。
回过头来,再来说说各地农民起义军余部与南明残余部队的联合抗清问题。
话说自从山海关之战失败后,李自成迅速离开北京退到西安。1645年,李自成两次战败后放弃西安,进入湖北,在九宫山为地主杀害。李自成死后,余部坚持抗清。到1650年年底,爱新觉罗·多尔衮去世前后,他们活跃在易守难攻的长江三峡地区,形成了著名的“夔东十三家”,势力盛极一时!
张献忠于1644年建立大西政权,1646年张献忠在四川西充与清军作战牺牲。此后,张献忠手下四大名将孙可望、李定国、艾能奇、刘文秀进驻滇黔,与南明桂王政权联合抗清。
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清廷入关后,连续出现了几个与清王朝对立的南明政权:福王政权、鲁王政权、唐王政权和桂王政权,等等。
其中,前三个政权的抗清斗争并没有多少战绩,命也不长,只有丁魁楚和瞿式耜拥立的明思宗的堂弟朱由榔为首的桂王政权(年号永历,也称永历政权)在农民军和反清将领的帮助下坚持了十五六年,有些作为。
到1650年年底,桂王政权已经拥有云南、贵州、湖南、广西、四川、江西、广东七省之地。与此同时,桂王手下的郑成功也占领了厦门,大有收复福建之势。桂王政权的抗清斗争已经达到高潮!
大清王朝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六大错误决策,客观上造成了到1651年年初三大抗清力量的抗清斗争几乎同时渐入佳境。也就是说,爱新觉罗·多尔衮直到死,也没有看到他率领的清朝八旗子弟统一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