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纳粮——李自成的死穴

程九伯是什么人?

对很多人来说,他是谁一点也不重要,甚至很少有人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的确,原本他也应该像这个星球上曾经来过的绝大多数人一样,无声无息地湮灭于永恒的沉寂中,就如同大海里的一个浮沫。

三百六十一年前五月的一天,无意间,程九伯一脚踩入了历史,留下了泥泞的足印。

《明史》、阿济格与何腾蛟的奏疏、清初史家费密的《荒书》、与当地的县志、《程氏宗谱》等资料组织在一起,把这么一桩疑案用白纸黒字套在了他的头上:

纵横天下的闯王李自成,应该就是死在了这个程九伯手里!

于是,作为杀害农民起义英雄的刽子手,程九伯当然成了农民阶级的死对头——地主阶级——的代表。教科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李自成败逃至湖北九宫山时,死于当地的“地主武装”。

然而,却有很多资料证明,程九伯不过是湖北通山的一个普通农民罢了,当地族人流传中,只是个“力扛千斤”的“蛮子”,天天在山上种地砍柴,典型的劳动人民一个。更有人说,程九伯杀了闯王只是因为闯王要抢他娘送来的午饭。

于是在那个红色的年代,对一些有余力有胆量偏离轨道思考的人,这成了个有些尴尬的问题。他们最后大多只好如此圆通自己的阶级理论:这姓程的,即使本人不是地主,也一定是地主的爪牙——乡勇团练一流!更有人费劲心机考证他的身世,力求能提拔九伯进入他们希望他存在的那一个阶级。

当然也有很多人对程九伯不屑一顾。

闯王的结局,自他从历史舞台谢幕那天开始,就是个扑朔诡异的谜,谜底不下十种:有死于通县九宫山之说;有禅隐湖南石门夹山之说;有隐居甘肃青城之说等等。死法也各异,有受乡民攻击而死、有自缢、有死于庙中所谓神殛……

唯一的真相被历史的黑洞吞噬之后,程九伯,不过是后人在故纸堆上推算出来的离真实最接近的谜底之一。然而,我宁愿相信这就是真相。农民程九伯和《明史》中提到的“自成脑中锄死”,在我看来,有着一种很微妙的象征意义——

农民起义英雄,竟然是死在了一个农民手里!

死在了农民的锄头之下!

谁说锄头只能锄草松土?谁说拿锄头的手只能打拱作揖、挑粮交赋?

谁能算得清,当年随着闯王愤怒的一声呐喊,遍布黄土高原的饿殍堆里,究竟有多少把大大小小粗粗细细的锄头颤悠悠挣扎起来,高高举过头顶,随着闯王所指呼啸着蜂拥扑去呢?

不必统计揭竿而起的十三家七十二营到底有多大的阵容,只看崇祯十三年吧:从巴西鱼复山间突围而出时,自成一伙只有五十来人,可一两个月后入了河南,身后已经是浩浩荡荡的二十万大军——二十万原先捏锄头的手拿起了刀枪。

大明传承了两百七十多年的江山,就是被这些来自黄土地,平日里最卑贱最不起眼的锄头给锄得支离破碎,不可收拾。

连宇宙也要死亡,天下没有什么是可以永生的。朱元璋用锄头夺得的天下,仍旧在锄头下粉碎,这也是很合理的。

不想说这一切只是因为天灾,连崇祯自己都明白了更多的该是人祸,尽管在遗诏里还是一如既往地将个责任推了干干净净:“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也不想为了崇祯的宵衣旰食兢兢业业十七年开脱些什么,毕竟大明是亡在了他的手里;更不想再指责崇祯的性格缺陷,如好刚尚气、苛刻寡恩、刚愎自用等等,那就像评价一个小孩去挑千斤的担子而摔得头破血流是由于他力气太小一样没有意义。

何况那副担子经过两百多年的因循堆积,已经重得别说是志大才疏的崇祯,就是太祖转世见了也只能是捶胸跺足号啕大哭了。

做为任何一个王朝的生存基础,锄头,原本就是王朝轮回最有力的工具。

公元1644年,中国何去何从,有四个选择:崇祯、李自成、张献忠、福临背后的多尔衮。当时后世很多人都认为,李自成离最后的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崇祯的烂摊子已经是不可救药了;张献忠一来实力毕竟不如闯王,二来喜怒无常嗜血成性;拖着大辫子的满洲人更不用说是未开化的异族——只有李自成,已经在西安改元称王的大顺王,才最像是能结束板荡开太平的真命天子。不是各地都已传唱开来“十八子,主神器”了吗?

百万锄头已经把万里江山坚硬的冻土翻来覆去松了个遍,也锄尽了荆棘野草,就等着李家王朝开基建业重整乾坤了。

十几年的血淋淋无休止的厮杀,天下人都厌了,谁都想扔下缺口钝刃的刀枪,好好睡一觉,醒来后拿锄头的拿锄头、操笔杆的操笔杆,安安生生地过太平日子。

呛人的硝烟,在中华大地上弥漫得实在太久了。

李自成攻取北京的过程,很能说明这种心情。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亲率大军由长安向北京进军。沿途州县多望风送款,真正是传檄而定。到三月初六,便已达山西宣府。当大顺军开始攻城时,巡抚朱之冯命守军发炮,然“默无应者”。朱气恼之极,欲亲自点火,却被属下默默地拽住了手。到十七日,大顺军已然占领芦沟桥。驻守北京城外的三大营,立时投降了李自成,调转炮口反轰北京城。城里倒也有多门西洋大炮,但发炮还击时,尽管声震屋瓦响彻云霄,而“不杀贼一人”,连李自成当时都搞得一头雾水。原来是“城上不知受何人指,西洋炮不置铅丸,以虚击”。京城守将李国桢见大势已去,急忙找崇祯号啕大哭:“守军不用命,鞭一人起,一人复卧如故”。崇祯还能怎么办呢?那日饶是他本人亲自鸣钟召集百官上朝,也已经没有一人前来。

《甲申传信录》载李自成攻北京时,明朝守军有四十余万,部将数以千计(自然这数量有些夸大),然“临敌力战,死于疆事者仅二人而已”。

只两个多月,便从陕西打到北京;而这座挺过了瓦剌、满清几次以倾国之力猛攻的天下第一坚城,更是不到三天就被攻破——古往今来,攻拔一国的都城,有几人能像李自成如此的轻易呢?

这一切只能说明,时势的天平已经向着李自成低下,等着他松松筋骨,活动活动手腕,一脚踏上天平的托盘,晃晃悠悠带他登上那人间至尊的顶点。

崇祯十七年,或者称大顺永昌元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头戴毡帽骑着青白杂色骏马,在牛金星等陪同下进入北京。听着比守城炮击还响亮的锣鼓声,看着夹道欢迎的京城百姓焚香举旗欢欣雀跃,李自成洋洋得意,频频挥手。行至承天门,仰头见匾,自成豪兴顿起,令人取弓来,一箭射去正中“天”字下方。群臣伏地,齐呼万岁,李自成扔弓,呵呵大笑。

这天早晨刚下过小雨,空气很清新。暮春正午的阳光下,北京城一片欢腾。

入城后,大顺军纪到底是所谓“秋毫无犯”,还是“迅速腐化”“横行惨虐”,或者多少天后才失去控制,从来是历代史家争论不休的题目。然而有个事实是谁也不能否认的,那就是大顺军中,除了行伍必备的军需外,还多了些非常具有大顺特色的东西:夹棍。这些夹棍十分霸道,《甲申纪事》称“木皆生棱,用钉相连,以夹人无不骨碎,”襄城伯李国桢只受了两下,就挣扎着爬回房去上吊了。全军到底有多少副夹棍谁也搞不清,但据说仅是大将刘宗敏就准备了五千副。

夹棍是配合那套大顺政策使用的:向明皇室贵戚各级官员“追赃助饷”。难为刘宗敏大老粗,硬是订下了如此细致的标准(据《甲申核真略》):

凡作过内阁大学士的,追银十万两;

部、院、锦衣卫官员,追银七万至五、三万不等;

十三道御史、六科给事中一级的,追银五、三万不等;

翰林穷些,三万二万都可以,但绝对不能少于一万;

郎中、员外以下则各以千两计;

当然,勋戚不限数,能榨多少算多少……

一时间北京哀声震天,满目狼藉。金银珠宝没日没夜源源不断地运往军营。红了眼的大顺军将见钱财来得容易,谁还顾什么标准,后来几乎是见人就夹,管你是谁,管你有没有钱,夹了再说话!刘宗敏等人更是笑呵呵地夹得每天连轴转。

天下人翘首以待,盼着出个真龙天子来结束苦难,却不料盼来了一群如狼似虎的山大王!原以为闯王到了必将是一番慰问,接着由北京城起,推而广之将个口口声声的“均田”仁政推行天下,不料一出手就是夹棍!没几日,京城四处悄悄出现了哀悼崇祯皇帝的纸条,说是大明气数未尽,煽动大家为明朝报仇驱逐大顺军——看来,李自成还不如那个孤零零吊死的皇帝呢!

后世很多人由此找到了李自成失败的原因:就是这酷刑追赃,导致了京城的混乱,导致了民心的丧失——对大顺自己,也导致了军队的腐化。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顺军在山海关大战中的一败涂地。尽管不能简单地说二三十天内,那只连马都饮人血上阵如狮虎般咬人的军队,就被腐得筋酥骨软不堪一击了,但腰间的大包小包,必定也使大顺军多少失去了原来的矫健。

也有一些人为闯王开脱,说是刘宗敏一流目光短浅,不听闯王劝告只会搞钱搞女人,坏了大业。但是,追赃助饷难道不是李自成认可的政策吗?“比饷镇抚司”,这可是入京后大顺政权专门为了追赃设立的机构!再说,追赃也不是从北京城开始,向来是每得一地,坐上大堂便下手的,每副夹棍可能都使得油光发亮了,执刑的更是熟练得如解牛的庖丁。这套在夹棍配合下使用的追赃制度,随着攻陷城市的档次不断调整,到了北京,天下的中心,最高级别赃官污吏的老巢,难道能便宜放过了吗?

最重要的是,大顺军向来是没有正规后勤供应系统的,几十万人的吃喝,如果不追赃,大顺军饷,从何而来?

都说李自成输在了入京之后,其实,当年李自成大军喊出“随闯王,不纳粮”的口号时,就已经埋下了失败的隐患。

对于在赤土上苦苦寻找着草根树皮乃至鼠雀死尸的饥民,开仓放赈、不纳粮、均田、三年免征,绝对是天底下最有诱惑力的口号。振臂一呼,几十万人狂吼着响应,李自成就是凭着这几条措施滚雪球一般集结了百万大军。

百万人马要吃要喝,又不用老百姓纳粮,如此情形下,追赃助饷,向昔日高高在上的蛀虫清算,这种实际需要与阶级复仇情绪相结合,最简单的方法应运而生,并有效地滋养发展了闯王的军队。

无疑,这些措施在起义的初期阶段是极为必要的。然而,当李自成的实力壮大到能够问鼎中原时,他面临的,已经不仅仅是招引饥民从军了,还得好好想想,如何在已经控制的地区重新建立一种能够合理运转的经济秩序,并随着军事的胜利推行开去,直至整个天下。

而一个没有根基——完善的财政和税收制度——的政权,一路靠追赃这种抢劫的形式来维持运转,结果如何是可以预料的。

当年同样从草莽里发迹的朱元璋起事,老儒朱升送了他九字:“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朱元璋依此行事,打下了大明江山。相比对手崇祯的老祖宗,李自成明显违背了前两条。高筑墙,指的是站稳脚跟,李自成却是一点也不负于“闯”字,闯遍半个中国,轰塌城墙无数,可从来没有筑下属于自己的一道。很多年间,李自成部队都是熊瞎子掰包谷,掰一个扔一个,打下了城池,劫掠一空后便呼啸而去,很少想到要筑墙站稳。广积粮,朱元璋是用一套有效的系统征收粮赋,李自成倒也从不愁没粮——粮食都在这一副副夹棍上呢,要多少有多少。

打下一城,把城里的头头脑脑土豪劣绅吊起来上夹棍,真正是“吃他娘,喝他娘”,当然痛快。然而吃光了呢,再换一城,打!打下来再夹!夹完了再打!

这种做法在军事上有其充分的优越性,不用守土、不需给养、灵活机动、慓悍迅疾,这就是闯王军队令大明君臣战栗的力量所在。然而,这只是种进攻时的优势,仅仅如此,绝保持不了浴血厮杀得来的战果。

李自成有没有想过,在杀尽贪官、卸下夹棍之后的城池中设立一套自己的管理制度,组织生产,建立后勤,摆脱以战养战呢?

好像没有真正想到。从建立大顺政权后,规定文官受武将节制的制度就可以看出,李自成到那时最相信的还只是刘宗敏之类冲锋陷阵的武将,还是把一切寄托在武力上——还是没能好好坐下来和文人们商议,设计一套合理的赋税制度。

这也决定了大顺军入京后“追赃助饷”的不可避免。

还有一些事情是值得注意的。

李岩投靠之前,李自成的军队与张献忠等其他起义军没什么本质的不同,烧杀虏掠基本不分对象由着性子来,真要说军纪好些也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别。

李自成在进军北京的路上几次派人与崇祯谈判,内容不是劝崇祯投降,而是想割据一块土地称王!甚至兵临北京,城破在即,还派投降的太监杜勋进城找崇祯,而他的目的不过是:“欲割西北一带,敕命封王,并犒军银百万。”

李自成曾说:“陕,吾之故乡也。富贵必归故乡。即十燕京未足易一西安!”

由这些事,再结合李自成迟迟不能建立即使是初步的财政赋税制度,只能说,他的眼光,从来没有达到足以俯视整个天下的高度,甚至还没有超出陕西之外。他应该是走一步看一步,对自己最终要做些什么心里没什么底。

他一定没想到这么快就进了北京。

胜利来得太突然了,他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就被拥进了紫禁城。甚至连实习的机会都没有,西安的王座还没坐热,便上马开赴北京了。

在北京四十二天,李自成更是昏了头,从前弟兄们一路闯去,城市越打越大,关隘越夺越险,倒也刺激有奔头,如今连大明都城都已打下,一时间失去了下一步的目标——要说有,也不过只是正式登基了再说。从前是为了打倒明朝,如今蓦然成了这片江山的主子,李自成倒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了。

他所有的经验大都在于“闯”,当他突然转换身份变成守时,从前精明强悍的李闯王变成了迟钝愚笨的大顺王。

当一切迹象都证明吴三桂已经铁了心要作对到底时,他还是犹犹疑疑,亲征山海关时带着吴父、明太子等人,仍然幻想招抚,以致战机一再延误,最终大败。

有人说,李自成的失败在于手下没有萧何、张良、刘伯温、徐善长之类的高级谋士。也有道理,一进京就忙着招揽门生筹备登极大典的牛金星之流确实不太够秤。但一直清醒的人也是有的,如李岩,入了北京后见情况不对,上疏谏四事,大略是追赃要分对象要有限度、军兵不宜扰民、招降吴三桂等各镇明将等。对照日后的惨败,真正是一字一血。可李自成的反应是:“见疏,不甚喜,既批疏后‘知道了’,并不行。”

猜想一下自成当时的心情,是不是觉得这么多好兄弟,这么些年出生入死,提着脑袋随着老子打天下,如今终于打到了皇城,弟兄们快活几天不成吗?再说,那些奸诈龌龊的狗官,多夹几下有何打紧?

三百六十二年后,读史至此,不禁掩卷长叹。

明亡,是谁也不能挽救的事实,只可惜大好河山,落在了一个连自己也搞不清楚要做什么的好汉手里!

的确是条好汉,口口声声不纳粮,的确也做到了不纳粮的好汉!

只可怜这条好汉苦斗一生,竟不过是替野心勃勃的关外豪杰充当了一回抡着板斧的急先锋!

对于老百姓,均田不纳粮,千百年来一直是最美好的梦想。尤其是明末苛捐杂税多如牛毛重如泰山,这时的李自成简直就是个救星。

按照当年的阶级理论,李自成当然能称得上是个农民阶级的杰出代表。用这种理论分析,李自成的失败似乎是由于进京后“腐化堕落”了,背叛了农民阶级。

而我看来,恰恰相反,悲剧就在于,李自成脱不尽农民习气,太快得来的胜利使得他来不及转换为另一个阶级——官绅地主阶级——如果能把旧时的统治阶层称为这个名号的话。

谁都不得不承认,治理天下,饱读经典熟悉历史教训的官绅地主阶级(本文暂且如此称呼),要远远胜过那些满腿泥巴的庄稼汉。更要紧的是,如果他们不真心拜倒在你脚下,而是在背后煽风点火,你就永远别想证明自己的皇位有多正统,从而别妄想普天之下芸芸众生安心做你的臣民——只要还有饭吃,善良老实的百姓向来是跟在上层阶级身后的。你头上的光环,得这些人帮你套上去,就像西方皇帝加冕,得主教亲手为你戴上一样。

说到底,封建社会里,农民阶级的作用在往往于打天下;而守天下,建设天下,恐怕更得依靠的是官绅地主阶级。

可以说,进了北京那一刻,官绅阶级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身边的农民兄弟。

天下,从来不是任何一个特定阶级的天下。

统治天下,需要团结的不仅仅是本人出身的阶级,而要有包容万民的气概。

更确切的说,李自成应该做的不是转换阶级,而是超脱阶级,用温和宽大的胸襟抚慰所有的阶级所有的人。

农民阶级也好、官绅地主阶级也好,弟兄们也好,大明遗臣也好,从此还不都是你的子民?北京也好,西安也好,何处不是你的江山?

打天下时,你尽可以利用阶级仇恨;而治理天下,你的任务就只能是尽可能地抹平阶级间的矛盾——哪有如此把自己的京城(就算你只把它看成行在)搅得鸡飞狗跳的?

有哪个太平天子是无休无止地用夹棍治理自己的国家的?

你大顺朝难道就永远靠夹棍过活了吗?

李自成还未能真正从马背上下来,他还是“闯王”。“马上可以得天下,不可以治天下”的道理他还是没能领悟,他甚至可能没有真正意识到北京作为大明都城的巨大意义。也许他把北京城看得也不过是一座粮仓金库罢了,既然打算打完了还是要回他的西安,所以这里搞得残破些不打紧——尽管他也知道,这是天下最大最富的一座。

但自他进入承天门的那一刻起,天下所有人的眼光便聚焦在了他和他的大顺军身上。所有人都在心中暗暗地掂量着他们的份量,北京城里的每一声咳嗽都会传到千里之外,传到四面八方每个人心里的秤盘上,去秤量这些满口硬邦邦秦腔的新贵,到底能不能镇住这混乱的大地。

能镇住了,你才是真正是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否则——

用不了几天,所有人就看清楚了,这群威风凛凛的陕西汉子,不过是一伙蝗虫,铺天盖地而来,把一切啮得精光的蝗虫!

每朝史书,对这种蝗虫都有封号:“流寇。”

山海关溃退后的举动,更是让原先对闯王还有一丝幻想的人彻底失望了。匆匆忙忙搞了个登基仪式,立即退兵,带着鼓鼓囊囊的行李,跑回西安。临走不忘把能烧的宫殿城门都烧了,当初连穷途末路的崇祯都没舍得下手呢。一路上见了村庄,就杀人放火出气;甚至屠城,屠的是自己的城!自己的城池此时已经成为了敌军的堡垒——四处报来,大顺地盘上纷纷叛乱,李自成设置的官吏不是成了崇祯牌位前的祭品便是做为觐见之礼被绑送给了多尔衮!

登了基祭了天也没用,只几个月,大顺政权完完全全恢复成了流寇。

没有具体目标、细致计划的流寇,是经不起几回失败的。从此阵脚就乱了,再也无法重整旗鼓。要知道,李自成当时在西安还有几十万军队呢。

也许没那么多,都说精锐部队在山海关损失殆尽了。更可能的是,口袋里有了金银的大顺军见买卖不景气,哗啦啦散了不少——咱有钱了,回家买几亩田过好日子去。反正当今没了皇帝,只要等着向下一个坐稳龙椅的人磕头,所有的罪名不就一笔勾销了吗?从前跟着闯王是有肉吃,而且只要一口气不绝就还有希望,所以即使只剩下十八骑李自成还能东山再起;现在看来闯王明显是成不了气候了,坐上金銮殿也得被撵下来——没有那样的命——跟着没前途,倒可能白白搭上了自家脑袋,还是回家的好。

不用说天下所有正密切观望着的人,就是大顺军自己看来,“成王败寇”也是最简单的真理。

而流寇的骚扰是不分阶级不分对象的,所以无论谁,对他们都一样恨之入骨。

当然也包括他承诺可以不纳粮的农民。

败退路上,在半夜听着旷野里老百姓骚扰军队休息的呐喊声,李自成能想通吗:为什么只过了短短几个月,东征途中一路箪食壶浆迎风膜拜的乡亲们,怎么就都变成宁愿烧了自己房子填了水井也要与咱大顺军作对的乱民了呢?

当李自成逃到九宫山时,他身上耀眼的光芒早已经褪了个干干净净。

出现在正埋头田间干活的程九伯眼前的,是一个面目狰狞的独眼汉子,还带着刀箭。看上去神情憔悴疲惫不堪。

遍地流寇溃兵,时世多年不太平,各乡各寨早已自行组织起来保卫家园。程九伯停下了活计,警觉地看着这个满身血污的人。

手里握紧了锄头。

据史料记载,程九伯因杀贼有功,被清廷授与德安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