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定音鼓 六、重新安装系统

礼乐并非周的发明,殷商就有,夏也有。而且,商人之礼是奢侈的,商人之乐也是华丽的,甚至特别重视音乐之美。汤王的赞美诗《那》这样唱道——

伟大啊繁多,

敲起手鼓。

鼓声隆隆啊,

乐我先祖。

清亮的管乐,

齐整的步武。

铿锵有力的钟磬,

神采飞扬的万舞。

呵呵,他们没准还有唱诗班。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说“周公制礼作乐”?

因为周公让夏商也有的礼乐脱胎换骨。他先拷贝其数据,再格式化其硬盘,然后按照自己的需要安装另一个系统,结果便变成了全新的东西。

那么,周的礼乐,跟殷商的又有什么不同?

商是仪(仪式),周是制(制度)。

什么是“礼”?什么是“乐”?按照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礼就是礼器,乐就是乐器。所以,礼乐就是祭礼和乐舞。这当然不错,也不能没有。但在周公看来,礼和乐,又不能仅仅只是祭礼和乐舞,更应该是一种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维持秩序和安定人心的工具。

◎甲骨文的“礼”(甲3629)。

◎金文的“礼”(何尊)。

王国维、郭沫若都认为“象二玉在器之形”,因此“礼”最早是指礼器。

◎甲骨文的“乐”(续3·28·5)。

◎金文的“乐”(郘钟)。

许慎认为“象鼓鞞”(架子鼓),罗振玉认为是“琴瑟之象”,总之是乐器。

具体地说,礼的作用是维持秩序,乐的作用是安定人心。人心安定,秩序就能维持;秩序井然,社会就会稳定;社会稳定,政权就能巩固。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完整系统工程。

礼和乐,为什么能起到这样的作用?

因为礼要表现为仪,仪要表现为序。比方说,在请神吃饭的祭祀仪式上,接受致敬和礼拜的天神地祇、列祖列宗,谁坐“主席”,谁算“列席”,要有一个序列;参加祭祀的人,谁是“主祭”,谁算“助祭”,也要有一个序列。如此,才能“行礼如仪”。

显然,礼的本质就是序,秩序。

处理人神关系的秩序,当然也可以用来处理人际关系。这就是周公的“礼”。它的意义,不再仅仅只是“敬神祭祖”,更在于“身份认同”。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身份地位,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只要明确这一点,各自安分守己,就不会动乱。

因此,它必须被确定为制度,即“礼制”。

必须被应用于政治,即“礼治”。

必须成为普遍进行的教育,即“礼教”。

但这里面有问题。

实际上,按照这种制度,除了天子“至尊”,其他人都铁定的卑,顶多有相对的尊。这是无法让人心理平衡的。是啊!人人生而平等,凭什么有的尊,有的卑?

对此,周公他们自有一套说辞。可惜这些说辞未必让人心服,更未必能让人心悦,因此必须用“乐”来调和。乐,是音乐,也是快乐。音乐是“乐音的运动形式”,而乐音的特点就是“差异”。不同的乐音,音高、音长、音强、音色,都不同。但组合在一起,很好听。好听是因为和谐,和谐是因为多样统一。礼和乐的共同特点,就是既讲多样,又讲统一。礼辨异,乐统同。有礼有乐,礼兴乐和,就能构建“和谐社会”。

这就是周公的“制礼作乐”。

也只有按照这个系统建设的,才是所谓的“中华礼乐文明”。

如此复杂的系统工程,当然一言难尽,但线索是清晰的——因为“君权天授”,所以要“以人为本”;因为以人为本,所以要“以德治国”;因为以德治国,所以要“以礼维持秩序,以乐保证和谐”。

天授是旗帜,人本是纲领,德治是“一个中心”,礼乐是“两个基本点”。

从这样一整套思想体系出发,周人创立了四大制度——井田、封建、宗法、礼乐。井田是经济制度,封建是政治制度,宗法是社会制度,礼乐是文化制度。井田“顾民生”,封建“从民意”,宗法“敦民俗”,礼乐“安民心”。至此,周文化和周制度的系统软件,全部安装完毕。

那就让我们一一道来。

当各路诸侯接受周天子的分封时,

稳定的封建秩序和广泛的统一战线便都建立起来了。

一箭三雕,这是一种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