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红色的记忆 陈国栋

陈国栋(1903-1992),耀县寺沟乡阿姑社人。自幼家境贫寒,不堪地主压迫。

1929年参加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任战士、排长、连长,后因蒋介石背叛革命。于1928年回乡务农。

193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组织建立中共耀县特别支部。

1933年7月参加耀县游击队。随队转入照金革命垠据地,被改编为红军陕甘游击队三支队,参加了消灭旬邑民团和攻打张洪镇的战斗,任排长。攻打台水县城时担任主攻排,为攻克台水县城做出了很大贡献。

1934年,张明吾、王安民相继牺牲后,陈团栋任陕甘边第三路游击队总指挥,与政委张仲良一起战斗在照金革命根据地周围,同时担任中国陕甘边区特委南区委员会军事部长,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三团团长等职务。

1935年9月,因错误“肃反”被关押,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获释。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辎重营营长,八路军留守兵团特务团副团长,关中保安纵队司令员兼政委,警一旅副旅长兼关中军分区副司令员,并光荣当选为中国其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解放战争中。随西北野战军参与解放大西北的各次战斗。解放战争以后,任关中军分区司令员,宝鸡军分区司令员,陕西省军区参谋长,南京军事学院第一期高级指挥系学员。

1952年转入地方工作。任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陕西省畜牧厅厅长,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林业建设兵团第一师师长,陕西省政协第四届常委。陕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陕西省农业委员会顾问等职。

1982年离职修养。

1992年8月病逝于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