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历史上罕见的惨案——南京大屠杀(1937.12.13-1938.1)
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很大将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的指挥下,在南京进行了长达六周惨绝人寰的血腥屠杀惨案。
对这一人类历史上罕见的野蛮屠杀,战后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作了如下的描述,法庭查明:“中国军队在南京陷落前就撤退了,因此,日军所占领的是无抵抗的都市。”但是,进入南京的日军部队,对我手无寸铁的同胞,进行了举世震惊的屠杀、奸淫、焚烧和抢劫,集体屠杀达19万人以上,同时零散屠杀15万余人。我被害同胞总数达30万人以上。这个数字都是法庭经调查后证据确凿作出的结论。
日本史学家伊豆公夫和羽仁五郎在所著《日本小史》和《日本人民史》中,对南京大屠杀也作了这样的叙述:“日军控制了华北,并在上海登陆攻陷南京,在南京实行史无前例的大屠杀,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愤恨。”“日军侵占南京后,犯了无视人道的、残暴的,永远不能宽恕的罪行。”日本教学研究社编辑部编辑的《最详中学历史事典》第528页的右首,附有一幅日军侵入南京的插图,插图的小字注文说:“因日军不断进行掠夺暴行,发生了历史上少见的大屠杀。”连当时希特勒法西斯德国的代表,就日军暴行向他的政府报告中也说,“这是整个(日本)陆军本身的残暴犯罪行为,他们是兽类的集团”。
本来,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惨案,已是证据确凿、铁证如山,然而事过几十年后,忽然有一些法西斯余孽和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居然公开提出翻案,他们称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的“虚构”,是“无稽之谈”,甚至拿出《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一书作为篡改历史的辩解证明。
究竟南京大屠杀这一野蛮惨案的历史真相是怎样的呢?
1937年7月7日,日军侵华战争全面展开后,首先占领华北,接着在上海登陆的日军,于12月12日分三路围攻南京,防守南京的国民党军仓皇撤退,实际上,12月13日南京已没有有组织的抵抗,日军是在无战斗的情况下进入南京的。但是,日军还是在南京进行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屠杀。日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在攻城前夕,命令谷寿夫、牛岛、中岛、未松四个师团长说:“南京是中国的首都,占领南京是一个国际事件,所以必须作周详的研究,以便发扬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国畏服。”敌人就是这样用屠杀平民来发扬“武威”,妄图压服中国人民。
12月13日晨,日军谷寿夫部队首先从中华门进入南京,血洗聚集在中山北路、中央路的难民区,从此,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开始了。14日,中岛、牛岛、末松等部队相继进入南北各市区,展开大规模的屠杀。
“自13日下午起,日军在紫金山活埋难民3000人,雨花台搜杀伤兵、散兵和难民共2万余名”。根据中国军事法庭查证,这种集体大屠杀共有28案,有的几万人,有的几千人,有的几百人,都有确实的证据。在所有的证词中,都写明了被害人数、地点、罪行事实。这里列举十几个案例:
13日,约有10万余难民和被解除武装的士兵,逃到燕子矶江边,不料,他们正在通过八卦洲往江北避难时,陷城敌军蜂拥而至,把难民围在沙滩上,然后架起数十挺机枪,疯狂扫射。顿时,尸体蔽江,水流被阻,至少5万无辜同胞被杀害。证人陈万禄在证词中说:“在燕子矶滩屠杀我无辜平民和解除武装士兵在5万人以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也明确指出:“好些中国兵,城外放下武器投降了,在他们投降的72小时内,在长江江岸被机枪扫射而集体地屠杀了,这样被屠杀的俘虏有3万人以上。”
14日,日军在汉西门外集体屠杀难民和非武装军警7000名案。据原国民党87师准尉仲科详述他目睹这次屠杀的经过说:14日午后,他看到难民千人和数百军警被日军机枪扫射,“回顾东岸,尸体纵横,瞬息间弹雨已旋踵而来……如此者,一而至再。”
15日,日军在汉中门外集体屠杀案。这天下午一时,被日军在司法院难民区搜捕的青年总计2000亲人,勒令排成四路纵队,一批一批地被驱赶到汉中门外,一出城就遭到埋伏的数挺重机枪的扫射,扫射后,又用刺刀捅,然后,浇上汽油焚尸。屠杀整整进行了4个小时,血水染红了秦淮河。这一惨案的受害人伍长德作为证人,曾到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席作证。1982年,伍长德已是70多岁的老人,他曾与《南京日报》记者一起到受害地点,叙述当年日军进行屠杀的情景。
15日夜,日军又在鱼雷营进行大屠杀。在南京城陷的第三天,被敌俘虏的南京军民9000余人,被押往上元门外鱼雷营江边地方,突遭预伏的机枪扫射,除殷有余等9人逃生外,其余全部遇害。幸存者是因屠杀在夜间进行,他们一闻枪声立即躺倒在血泊中,才幸免于难。受害人殷有余曾在中国军事法庭审判战犯谷寿夫时,为日军这次屠杀出庭作证。
16日,日军在下关煤炭港的大屠杀案。日军从难民区各户和收容所搜捕的数万青年,集中于大方巷一广场上,当日黄昏,敌军先把衣履不周的青年数百人枪杀,大部分被绑赴下关煤炭港,即以机枪惨杀,死尸推入扬子江中。被害人徐静森之父徐嘉禄和其兄徐琦曾为这一集体屠杀作证,证词说:“综观敌人举动,证明当日为敌掳捕数万青年迄无下落之事实,可知暴敌纯系有计划之大屠杀。”
16日,日军在下关中山码头的大屠杀案。这一惨案由被害人梁廷芳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他于16日上午,被日军押至华侨招待所大空场,一直到下午5时,捕捉人数达5000人以上,日兵指令四人为一列,被带到下关中山码头人行道上,日本一带刀军官命令兵士用麻绳把难民绑起来,每数十步放置机枪一挺,黄昏开始开火,一直屠杀到夜间10点钟。梁廷芳认为总是一死,与另一受害者携手跳江,伏于水中,他虽中弹负伤但侥幸未死。
16日,日军中岛部队又在鼓楼四条巷一带挨户搜捕青年200余人,押至四条巷塘边,5人一捆,全部被枪杀于三个塘内。据目睹这一惨案的谢宝全、吕刘氏、张德才等人出证说,“事隔40多天,我们亲眼见此200余尸体均被水泡大,腐烂不堪。”
17日,日军在下关上元门屠杀我同胞3000亲人的惨案,原南京电厂总工程师兼代厂长陆言曾在证词中证明,日军从各处搜捕的军民和电厂工人许江山等3000余人,被围禁于煤炭港下游之江边,初以机枪扫射,后将未死之人驱入茅屋浇上汽油放火烧死。发电厂员工51人除7人幸免逃生外,44人全部殉难。
17日,日军又在三叉河边进行屠杀。当时,三叉河放生寺及佛教慈幼院均为难民收容所。敌人把难民赶压到三叉河边,用机枪全部屠杀。亲见这一惨案的证人毕正清在证词中说:“目睹河岸死者约四五百名。”
18日,日军在下关草鞋峡的大屠杀案。曾经目睹这一惨案的鲁苏在证词中写道:“倭寇进城后,将退却国军及难民男女老幼计57000余人,围进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断绝饮食,饿死者甚多。农历十一月十六夜,复用铁丝两人一扎,排成四路,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后,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骸骨悉数投于江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也证实这一惨案。
12月间,日军在上新河一带的大屠杀更目不忍睹。曾目睹这一惨案的湖南木商盛世征、冒开远二人在证词中写道:“日军杀害我国被俘军人及逃难人民,共计28730余人,毙命于上新河地区。”他们作证说:“当时本地居民早已逃避一空,因我等是湖南木商,为财产关系,未有离去。尸体由我湖南木业商掩埋。因各处尸横遍野,人血染地,抛尸露骨,见之不忍,逐将尸体掩埋。”
血洗南京大屠杀的惨案,据目击者说,“日本兵完全像一群放纵的野兽似地污辱、蹂躏这个城市。”日本兽军以烧杀为荣,以奸抢为乐,几万丧失理性的野兽,两人一伙,三人一群,到处乱窜,逢人便杀,见房就烧,见财物就抢,捉住女人,先奸后杀,南京顿时成为血腥的人间地狱。据曾经参加南京大屠杀名叫宫本淳的日本士兵供认:他们在中华门外用刺刀杀了不少奔跑的人,杀到后来,执刀的手都颤抖起来,而长官的命令仍不许停刀,但他也只好违命了。
日军占领南京后的疯狂大屠杀历时长达六个星期之久。在雨花台、中华门一带被日军枪杀的市民、难民数以万计。在健康路、白下路、大光路、石鼓路、中山路、中央路等地的马路和街巷,血肉模糊,尸体纵横,“路上东一个西一个,都是我们同胞的尸体”。仅在中山路、鼓楼、新街口等地区以及难民区内,就有数以万计的居民被屠杀。
1947年审判战犯谷寿夫时,中国军事法庭查证有据的零散屠杀共858案,被屠杀者达15万以上,尸体掩埋工作进行了数月之久,作证人有1200多名。据担任掩埋尸体的世界红十字会南京分会统计,他们掩埋尸体43071具;南京崇善堂掩埋尸体112226具。这两个慈善机关合计掩埋了尸体155297具。
南京《新华日报》记者采访了曾经目睹日寇在江东门大屠杀的老人朱友才后,写了一篇《在尸骸上建立的“中岛桥”》的报道,原文如下:
“1937年12月16日下午,日军中岛部队把关在原国民党陆军监狱里的上万名‘俘虏’(其中半数左右是平民百姓),驱赶到江东门集中,人群塞满了道路,一直延伸到江东河边,足在三、四百米长。傍晚,日酋一声令下,道路两旁的草房全被浇上汽油点燃起来,在火光照明下,轻重机枪一齐开火,交叉扫射、顿时一片哀号,连躲在几里外的朱友才也听到了。屠杀之后、江东门尸堆如山,血流成河。第二天,日本侵略军为了让辎重车过河,竟拿中国人来填河截流,无论死人活人,见到了就扔下河去。在固定桥板打桩时,还能听见未断气人的呻吟。日本侵略军命名为‘中岛桥’,大批坦克、军车、骑车就是从这座‘人桥’上开过江东河的。天暖解冻后,尸体腐烂发臭,红十字会派人前来收尸,把尸体拖到两个大坑里掩埋。据红十字会粗略估计,约有15000多具尸骸。以后,当地人称这两个坑为‘万人坑’。”
再看日本兽兵屠杀我人民的例证:
中岛部队中有两名少尉,一名叫向井敏明,一名叫野田毅。他们在日军侵占江苏句容时,就开始作“杀人比赛”,约定谁先杀满100人,谁夺取锦标。一路杀来,杀到汤山,向井杀死89人,野田杀死78人。二人都未杀满100人。故“杀人比赛”继续进行。
当日军围攻南京时,二人又作第二次“杀人比赛”,争夺锦标,这两个杀人魔王,不分男女老幼,见人便杀,结果向井杀死106人,野田杀死105人,但究竟谁先杀死100人,则难以判明。因此,准备再以杀150人为标准,继续进行“杀人比赛”。
这种惨无人道毫无人性的屠杀罪行,竟然受到日本新闻界的赞赏和宣扬。大阪《每日新闻》、东京《日日新闻》都作为重要新闻进行宣传。1937年12月东京《日日新闻》以《紫金山下》为题竟作了这样的报道:
“准尉向井和野田曾约定作一个砍杀100敌人的比赛,12月10日,二人在紫金山下相见,彼此手中都拿着砍缺了口的军刀。
“野田道:‘我杀了105名,你的成绩呢?’
“向井答,‘我杀了106名。’
“于是两个同作狂笑:‘哈哈,向井先生多杀了一个!’
“可是很不幸,确定不了是谁先达到100之数。因此,她俩决定这次是不分胜负,重新再赌谁先杀满150名中国人。
“12月11日起,比赛又在进行。”
这个东京《日日新闻》记者还洋洋得意加以按语云:此两“皇军”又将继续杀人矣!该报井将此两寇照片刊出。
谷寿夫部队有个名叫田中军吉的中队长,手持一把“助广”大军刀,竟连续砍杀中国男女老少300多名。日本人山中峰太郎写的《皇兵》一书中,详细记载了田中军吉的杀人经过,宣扬“皇军”的“威风”。
这些法西斯野兽万万没想到,当时在报刊、画报、书籍中宣扬“军威”和“武士道”精神所引用的事实,竟成了战后审判他们罪行的铁证。日本报纸白纸黑字,他们永远体想抹熬这一历史屠杀罪行。曾经目睹南京日军暴行的外侨说:“凡是可能想象的任何事情,日军进城后,就毫无顾忌,毫无节制,一一实行了。在这一个新时代中,我们找不出什么东西足以超越日军的暴行。”
日本军队在南京还犯下了野兽般的好子罪行。他们抓到妇女,先奸后杀,目不忍睹。《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判词》中揭露:“日军陷城后,更四出强奸,一逞淫威。据外侨所组国际委员会统计,在12月16、17两日,我妇女遭日军蹂躏者,已越千人。且方式之离奇惨虐,实史所未闻,如12月13日,民妇陶汤氏,在中华门东仁厚里5号,被日军轮奸后,剖腹焚尸。怀胎9月之孕妇萧余氏,16岁少女黄柱英、陈二姑娘,及63岁之乡妇,亦同在中华门地区惨遭奸污。乡女丁小姑娘,在中华门堆草巷,经日军13人轮奸后,因厉声呼救,竞被刺刀刺小腹致死。同月13日至17日间,日军在中华门外,在轮奸少女后,复迫令过路僧侣续与行奸,僧拒不从,竟被处宫刑致死。又在中华门外土城头,有少女三人,因遭日军强奸,羞愤投江自尽。”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称:日军的“强奸暴行,亦极为普遍,凡被日军所遇见之妇女同胞,即使迁人难民区以内者,亦被逾墙而入的日军肆意蹂躏。据主持难民区国际人士之粗略统计,当时本市遭受此种凌辱之妇女不下8万人之多,且强奸之后,更施以剖乳、刺腹种种酷刑,必置之死地而后快。”日本兽军的奸杀暴行是日本军阀纵容的结果。日军官宣称,“奸淫是日本军队所特许的。”日军一中队长公然训示他的部队:“为了避免引起更多的问题,事后将其杀掉。”日军中将谷寿夫本人,不但亲自持刀杀人,还象禽兽一样,在大街上强奸妇女。事后查到的证据证明,被他奸污的妇女竟达10多名。
日军血洗南京的另一特点,是焚烧与屠杀同时并行,杀人放火与抢劫连在一起,往往是先抢后烧。“陷城之初,沿中华门迄下关江边,到处大火,烈焰烛天,半城几成灰烬。”“两天之后,中山南路和北路、中央路及两旁的街巷积尸成垒,简直成了血路、血窟。同时,大肆抢掠焚烧,先劫取仓库公司存货,然后纵火焚烧,使繁华街区顿成灰烬”。“日军贪婪成性,举凡粮食、牲畜、器皿、古玩,莫不劫取。如在石坝街50号,抢掠国医石彼轩名贵书籍四大箱,字画古玩2000余件,木器400件,衣服30余箱。”(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判词)在日本兵抢劫了店铺和仓库以后,经常是放一把火烧掉它。最重要的商业街道太平路被烧成一片废墟,并且市内的商业区也有整块整块地被烧掉了。日本兵竟毫无一点理由地把平民的住宅也烧毁。这类放火罪行按照他们预定的计划继续了六个礼拜之久。因此,全市约三分之一的地方被毁了。
南京大屠杀史实具在,任何诡辩谎言都是徒劳的。但是至今日本还有人否认在南京有什么大屠杀,并强辞夺理,认为“南京事件,只是小规模的偶发事件”,是“混乱中由部分脱离军队控制的士兵们干下的”,妄图为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大本营洗刷罪责。事实胜于雄辩。南京大屠杀完全是一场有预谋、有组织的行动。日本的历史档案不会没有吧!南京大屠杀前三十月,即1937年9月5日,日本近卫内阁外务大臣广田弘毅在议会演说,大谈“我国为了使这种国家反省它的错误(即逼使中国投降),而决心予以决定性的打击。”这个决定性打击,就是松井石根向近卫首相表示的:“别无他途,只有拿下南京,打破蒋介石政权。”言外之意就是要采取野蛮、恐怖手段逼使蒋介石投降。直接指挥侵占南京的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签署了一道“机密,阅后销毁”的命令:“杀掉全部俘虏。”这一命令在南京得到了彻底执行。第16师团长中岛于南京陷落的当天,在他的日记中记下了该部执行的情况,“由于方针是大体不要俘虏,故决定将其赶至一偶全部解决之。”可见南京大屠杀是当时日本最高当局的意旨。
日本学者、前早稻田大学教授桐富雄于1982年看到日本文部省在审定教科书时篡改历史,抹杀南京大屠杀事件,很是气愤,他就在同年底写出了《南京大屠杀》一书,引用了大量证据确凿的材料,在调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确认日军杀害无辜中国军民近30万人,其中一半是普通老百姓,大部分军队不是死于战斗之中,而是在被虏后惨遭杀害的。
日军对南京的大屠杀,为什么在历史材料和当时国内外的新闻报道中对有关屠杀数字说法不一呢?中国著名的国际法律学家梅汝璈先生在《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一文中说:“远东国际法庭对(日军在南京屠杀30万余人)这个估计无疑地又是慎重的、保守的。但是,注意到日本兽军灭迹伎俩的狡黠和多样化,法庭判决书中遂有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理的人们计算在内。’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
日本随军记者小俣行男写了一本《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详细记录了关于“南京大屠杀”的采访见闻。书中有一段是他和刚从南京回来的《读卖新闻》上海分社联络员武田和畦崎的谈话记述:
俘虏有10万之多。刚进城的部队曾问军司令部,“这些俘虏怎么办?”回答是,“适当处分”。(这个命令是事实,山田旅团长当时在笔记中写道:“12月15日就处理俘虏一事,派本问少尉去师团,得到‘收拾掉’的命令,”所谓适当处分,就是如无法处理就予以处决。这是军队里一开始就确定了的方针。)
因此,俘虏被日本兵带到长江岸边的下关排队斩首。第一排杀完,让第二排把尸体抛入江中,然后排成一列,同样杀头。就这样从早晨杀到晚上,一天不停地杀也只杀了2000人。
第二天杀累了,就抬出了机关枪,摆两挺重机枪组成交叉火力。面向江岸,计俘虏排成一列,嗒嗒……扣动了重机枪的扳机。俘虏们一齐往江里逃,然而没有一个人能挣扎着跑到对岸。……
当时在上海租界内的英美警备区发行的英文报纸和中文报纸上,登载了身着便衣的青年、女人、孩子的尸体的照片,都是由侨居在南京的外国人拍摄的。但是没有枪杀这些俘虏的详细报道。……
不仅残杀俘虏,还杀害无数平民百姓。联络员说他们看见路上躺满了百姓的尸体。
“究竟杀了多少人?”
“这个数字既未发表,也无法统计。总之是满目死尸。”
留在市内没有住进“难民区”的百姓,都被日军“一扫而光”。
上述报道既肯定了日军大屠杀的事实,又说明日军屠杀我南京同胞的数字是不可能精确的。一是日军占领期间毁尸灭迹,不会公布什么材料,日军杀人罪行和他们抢劫的金银财物一样,是不会让外人得知的。试问怎样获得精确数字?二是目击者和中外记者的见闻,都是局部情况,故他们的综合报道和被屠杀的估计数字是大概材料,数字不可能一致。但是,30万以上南京人民被屠杀是确定无疑的,任何诡辩都不能抹煞这一铁证如山的事实。
1987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50周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已在南京江东门落成。江都门是南京大屠杀的历史遗址之一,石墙上用中、英、日文镌刻着“遇难者300000”,在纪念馆的沿途还安放着“鱼雷营”、“燕子矶”、“东汉门”、“雨花台”等13块碑雕。
这是侵华日军血腥暴行的铁证。
(左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