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人事与机构调整 第三节 西北组的《十二点建议》和其他类似的建议
在讨论人事问题时,在12月7日,西北组用全体人员名义向党中央提出十二条建议。这个建议把前面说的增补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内容,作为这十二条中的一条,此外还有其他内容。我手边正好有这十二条,现在把它抄在下面:
“一、东兴同志在保卫毛主席,揪出‘四人帮’的问题上是有贡献的。但是,东兴同志在两个‘凡是’问题上的态度引起很多同志的疑虑。我们认为,坚持两个‘凡是’和坚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这不仅是思想路线的分歧,而且是政治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重大问题。东兴同志怎样考虑两个‘凡是’?希望他能在这次会议上说明。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关于《红旗》不介入的方针,东兴同志采取什么态度?吴冷西、熊复、胡绳、李鑫、张耀祠等同志在有关问题上的错误言论和行为,是否得到东兴同志的支持?东兴同志现在对他们的那些言行采取什么态度?也应一并说明。
“二、东兴同志对于周总理、对于朱委员长是怎样对待的?希望在这次会议上说明。
“三、毛主席对邓小平同志多次做过很高的评价,认为‘人才难得’。东兴同志说(邓小平)他对文化大革命刻骨仇恨。我们不能同意这种说法。
“四、为了东兴同志能集中精力考虑国家大事,建议他不要兼任中央办公厅主任,更不要兼任警卫局局长了。
“五、东兴同志主管的宣传工作,这两年来在揭批林彪、‘四人帮’中设立了不少禁区,做宣传工作的同志是有很多意见的,已经反映在简报上,希望东兴同志对这些问题作出说明。
“六、中央办公厅、《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办公室、警卫局等单位需要整顿,深入进行揭批查。八三四一部队在建制上应交归北京卫戍区,中央警卫局只作业务联系。一个师的编制太多,仍恢复警卫团。
“七、中央办公厅的各专案组应将材料、人员移交中央组织部,不能销毁任何材料,包括片纸只字。
“八、建议陈锡联同志不要兼任北京军区司令员。
“九、建议纪登奎同志不再分工做常务副总理。
“十、热烈拥护陈云、邓大姐、胡耀邦、王震四位同志为政治局委员。建议陈云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副主席,在名次安排上放在汪东兴同志前面。同意习仲勋、王任重、周惠、宋任穷、韩光、胡乔木、陈再道七位同志补选为中央委员。
“十一、为减少中央常委事务,建议恢复中央书记处。
“十二、改组《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办公室,由胡乔木同志主持《毛泽东选集》编辑工作。主席的遗著、遗迹等全部交给《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办公室。”
这十二条后,列上了30人的名字,指出是这30个人举手通过的。我记得清楚,通过这十二条时胡耀邦不在,大概因为十二条中有建议他进政治局这一条,他感到不便举手赞成吧?不过我不记得举手赞成这十二条建议的30人中有没有王震、宋任穷,他们俩人也在西北组,也是建议进政治局或进中央委员会的人。我也不记得纪登奎在不在场,他举了手没有,因为十二条建议有他不再分工做常务副总理这一条。有可能他在。
举手通过这样的建议,我以为只是我们西北组的发明创造。第二天看简报,才知道东北组也有一个类似的十点建议,这样的建议西南组也有。其他三个组,华北、中南、华东组我记不起来了,估计也会有。这实际上是一次投票,我们组的十二条,前七条都是关于汪东兴的。最后一条实际上也是针对汪东兴的,加在一起共八条。
建议中关于恢复中央书记处这一条,是根据有一次我在分组会的发言列入的。这一条后来在三中全会公报中没有写进,中央书记处是一年多后的1980年2月才成立的。最后一条要胡乔木重新主持《毛泽东选集》编辑工作的建议,还是我提出、大家同意列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