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闭幕与散会 第四节 中央工作会议散会
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和“散会”不是一件事,在闭幕后又开了两天分组会才散会。闭幕的日期是1978年12月13日,散会的日期是12月15日。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以为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还是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三位中央常委讲了话,还要听听参加会议的人的反映,大家满意了,会议才能最后胜利结束。第二个原因是除了三位常委讲话之外,在会议闭幕时还发了一个汪东兴的书面检讨。到会的人也想对这个书面检讨发表意见。第三个原因是在闭幕会上华国锋在讲了要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说:
“中央政治局意见,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精神合起来传达,具体传达办法待三中全会结束时再定。不参加三中全会先回去的同志,可以叶、邓副主席今天的讲话和我在这次会议上的三次讲话为根据,把会议的主要精神向各省市自治区、各大军区的党委常委,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党委常委或党组成员通通气。”
参加中央工作会议不参加三中全会就要回去的同志,也需要在离开前对闭幕会的讲话再学一下,消化一下,同分组内的同志交换一下意见。
会议闭幕后又开了两天会,也是这次中央工作会议的一个特点。
各分组发言的情况大同小异。我就讲一下自己记得的西北组在14日、15日两天的情况。
在12月14日这一天西北组发言很踊跃,大家争着发言。王惠德、于光远、杨西光三个人也争取到一个联合发言的机会,由王惠德主讲。三个中央常委发言的内容很丰富,特别是邓小平的那篇讲话的内容很多,我们只能挑选自己喜欢的段落讲了一下我们表示特别拥护的话。这次联合发言的主要内容还是对汪东兴的书面发言表示强烈的不满。发言的内容首先是表示欢迎汪东兴所做的表示:“我所担负的职务与我的能力是不相称的,是名不符实的。为此,我恳切请求中央免去我所兼的一切职务,待中央决定后,认真向有关同志移交好。”同时指出他这个表示究竟是不是诚恳的,还要看他的实践。接着我们对他的检讨表示不满。在这个发言中我们引用了中南组宋时轮同志发言揭露的从“文化大革命”开始到这次中央工作会议汪东兴同志所犯的错误,特别指出他当了副主席后主管宣传工作中的问题,包括坚持“两个凡是”、压制正确舆论等行为。王惠德代表杨西光和我,在讲话时又举出一些以前人们不知道或者没有在分组会上讲过的不少有关汪东兴反对真理标准讨论的事实,其中包括汪东兴如何以根本站不住的理由压制《中国青年》复刊第一期,要求停止发行,受到群众强烈反对等事实。在发言中我们建议汪东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一个初步检查,等等。西北组和从简报中看到其他分组的其他同志的发言,大致也是这样。
我们西北组还在会议最后一天的分组会上一致通过了一个《西北组十二月十四日上午讨论发言的综合简报》。这个简报的性质同个人发言的简报有很大不同,它有点像前几天通过的《十二点建议》,是一个表达整个西北组集体意见的材料。这个简报也分十二点。它的内容是:
(一)拥护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在闭幕会上的讲话。表示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
(二)赞扬华国锋关于“两个凡是”和真理标准问题的讲话,和全部承担责任的态度。我们认为他为大家实事求是地树立了榜样。并说这也是我们党发达的标志。
(三)赞扬华国锋关于集体领导、不要宣传个人的讲话,彻底改变过去许多问题只是一个两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听命令行事的不正常状态。
(四)认为叶剑英、邓小平关于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意见极端重要,完全同意叶剑英所说: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体现了我们党内的民主。认为这些民主精神都要发扬。
(五)极不满意汪东兴的书面发言。关于真理标准讨论问题不只是他所说的只有领导责任,而是一个思想路线的错误,他对邓小平同志的态度不是一个个人关系,而是有关全局性的问题。
(六)汪东兴请求中央免除他所兼一切职务是适当的,同时希望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一个比较像样的检查。
(七)汪东兴同志在抓“四人帮”这件事上是出了力的,但不能就以此为资本。
(八)拥护邓小平在讲话中指出的“今后提干要严格”。
(九)建议将汪东兴等政治局几个同志所犯错误,传达到各地处级干部。
(十)拥护宣布撤销1975年、1976年两年的十二个文件,主张“文化大革命”中中央发出的各种文件,也需要清理,有些还要撤销。
(十一)严禁对干部使用窃听器、检查信件、盯梢、侦察私人来往、抄家隔离,施以法西斯的逼供手段。
(十二)国家应从各方面帮助西北、西南等一些贫困地区。
这十二条由西北组召集人汪锋、霍士廉、胡耀邦、肖华四人署名上报,华国锋看到这份简报后批示“印发到会人员”,这种做法表示充分发扬民主的情况一直贯穿到会议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