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福建事变,一次改写历史的绝好机遇 2、红都瑞金的使者——潘汉年、黄火青、张云逸

正在红军第一步兵学校任政治委员的黄火青(校长为陈赓),深夜忽然接到军委总参谋长刘伯承的电话,要他立即赶到军委驻地沙洲坝,去执行一项紧急任务。

当时,黄火青正害恶性疟疾,发着高烧。刘伯承顾不了那么多,口气很硬,说:“坐担架也要抬来。”

黄火青确实是被担架抬了三十多里,到瑞金沙洲坝的,并在红军总医院往了一星期。

出院后,黄火青到军委总部报到。刘伯承告诉他具体任务,要他随中央局宣传部副部长潘汉年到福建十九路军做联络工作。黄火青这才知道尚属“秘密”的来龙去脉。

一个月前,陈公培带着彭德怀的信回到福州。蔡廷锴阅罢,旋即电告在香港的陈铭枢。陈铭枢喜出望外,当天乘飞机抵榕城。他对陈公培说:“你为十九路军办成了一件大事。”

根据彭德怀信中所说,派代表赴瑞金与中共正式谈判,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商定,让也曾与中共关系甚密的徐名鸿作为十九路军的全权代表。

徐名鸿,广东丰顺人,早年参加过共产党。南昌起义时任第四军十一师党代表,后又任军政治部主任。南昌起义失利后脱党而参加第三党,并长期在十九路军工作,时任十九路军秘书长。

陈公培已顺利往返了一回,熟门熟路,陈铭枢命他二度入赣。第三位使者名叫陈小航,一个文化人。

10月上旬,福建使者一行三人抵达红都瑞金。

徐名鸿带来一封蒋光鼐、蔡廷锴给朱德、毛泽东的信。蒋、蔡并不了解中共内部的复杂矛盾,以为瑞金是朱毛说了算,因为多年来都是与朱毛在战场上打交道,对朱毛大名久仰。

博古看了此信后,打电话给毛泽东,说:“我不出面了,福建使者由中央政府接洽。”

在博古看来,十九路军此举,并非什么大不了的好事,不值得过于重视。

或者说,他压根儿就反对。因为博古向来对十九路军厌恶。

早在九一八事变时,十九路军不愿再做蒋介石的炮灰同红军打仗,在赣州喊出了“不打内战”,“共同抗日”的口号。博古却说,中间派比蒋介石还具有欺骗性,是更危险的敌人。

一二八抗战,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在上海作了一二八决议,不是支援蒋、蔡抗日,而是号召士兵起来推翻“长官”。蒋介百企图消灭十九路军,把蔡廷锴从上海调到福建“围剿”中央苏区。博古不是促使其接受中共提出的共同抗日三条件,而说:“国民党军队的上层军官,是决不会接受我们的条件的,我们也不会同他们谈什么条件。”

毛泽东作为中央政府最高领导人会见了徐名鸿等。毛泽东说,十九路军过去替蒋介石打红军,压迫人民是错误的,但现在不愿打内战,积极抗日,中国共产党是欢迎的,支持的。苏维埃中央政府愿意与十九路军合作,双方在共同抗日的前提下,反蒋抗日。福建使者广泛地与中共和红军领导人进行了接触,会见了朱德、周恩来、林伯渠等。

周恩来负责了这次谈判工作,并派潘汉年为苏维埃中央政府和工农红军全权代表,与徐名鸿等具体谈判。

潘汉年,江苏宜兴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过小学教员、报馆编辑。1926年冬,往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编写股股长、宣传科长兼《革命军日报》总编,参加北伐战争。大革命失败后,长期领导国民党统治区域左翼文化运动,历任上海文化工作中共党困书记、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委书记、中国“左联”党团书记等职。1930年冬任中共中央《红旗日报》采访部主任,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央特科委员会委员、第二行动科科长等职。1933年进入中央苏区后曾任中央局宣传部副部长。

双方谈判进行了数日,协议条款已拟定。

到了这个份上,博古等人仍然对十九路军表示怀疑。在中央讨论条款时,发生了争论。

博古说:“哪有猫儿不吃腥,哪有军阀不反革命。十九路军过去是我们的敌人,今天就不可能成为我们真正的朋友。”

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与“左”倾关门主义者的观点完全相反,极力主张与十九路军合作,抗日反蒋。

毛泽东提出,我们联合十九路军,不仅在政治上对全国人民和对国民党军队会起到重大影响,在与蒋介石的军事斗争上,也会产生直接的对我们有利的作用。

毛泽东的意见,在争论中得到大多数人支持。

博古终于同意与十九路军签订协定。但他解释道,与蔡廷锴联合,仅仅是为了“在群众面前证明苏维埃红军忠实于自己的宣言,借以揭破十九路军的真实面目”。

1933年10月26日,潘汉年与徐名鸿签订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及工农红军与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及人民革命军的反日反蒋的初步协定》。

《初步协定》共十一条:

(一)双方立即停止军事行动,暂时划定军事疆界线(如附件),在该线不得驻扎主力军队。同时,十九路军必须运用各种方式,排除或消灭存在福建与苏区接壤地间妨碍贯彻该协定之一切障碍势力。

(二)双方恢复输出输入之商品贸易,并采取互助合作原则。

(三)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军方面,立即释放在福建各牢狱中的政治犯。

(四)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军方面,赞同福建境内革命的一切组织之活动(各民族抗日反帝团体及一切武装组织,并允许出版、言论、结社、集会、罢工之自由)。

(五)在初步协定签订看,福建省政府及十九路军即根据订立本协定原则发表反蒋宣言,并立即进行反日反蒋军事行动之准备。

(六)初步协定签订后,互派全权代表常驻,应由双方政府负责,保护该代表等人员之一切安全。

(七)双方人员有必要往来时,由各驻代表要求签发互照通行证,双方负保护安全之责。

(八)本协定在福建及十九路军方面反日反蒋军事布置完成前,双方对于协定交涉应严守秘密,协定公布经得双方同意。

(九)在完成上述条件后,双方应于最短时间,另定反日反蒋具体作战协定。

(十)双方贸易关系,应依互助互惠之原则另定商业条约。

(十一)本协定在双方全权代表签订草约后即发生效力,正式协定共计两份,经双方政府军事机关正式负责人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执照。

这个协定,对蔡廷锴来说,并未实现其意图。后来他在回忆录中写道:中共中央代表具体和徐商谈,主要谈判闽西苏维埃区与闽西善后处(即闽西善后委员会)双方划界而治的问题。我希望徐名鸿谈判十九路军和红军共同抗日反蒋大计,能与红军取得一致意见。惟中共代表人对我们的意图不够了解,却很少谈到这些问题(和红军没有达到攻守同盟,是“闽变”迅速失败原因之一)。于是10月间草草订立一个临时划界协定。

根据《初步协定》,中央决定派潘汉年为正式代表,黄火青为秘书驻榕。

黄火青住医院一个星期,潘汉年不能久等,与徐名鸿、陈公培先行。因为蔡廷锴来电催徐名鸿速回福州筹备举事事宜,陈小航留下来在古田等黄火青。

为了便于秘密工作,潘汉年让黄火青改用化名——黄一青。临行前,中央局秘书长邓颖超交给了他电报密码,并教以使用方法和如何写密信。

黄火青是独自一人上路的。队瑞金经福建新泉到上杭。黄火青靠两条腿走了两天才到古田。在古田,他找到了陈小航。那段日子,黄火青与陈小航来往较多,比较熟悉。但一直到将近五十年后的1982年冬天,才知道他就是著名的外国文学翻译家罗稷南。

赶了两天路,黄火青着实累了。他到古田后一觉睡到大天亮。起床时,陈小航要他看看身后。黄火青一回头,墙上写着四个大字:“消灭共匪。”

两人哈哈大笑。

几天后,黄火青赶到福州,找到了十九路军司令部,同潘汉年住在一块儿。

草签了《初步协定》,十九路军解除了后顾之忧,加紧策动福建事变,终于1933年11月20日举事。

福建政府成立的第二天,潘汉年代表瑞金苏维埃政府,徐名鸿代表福建政府正式签订了《抗日反蒋停战协定》。

福建事变反响甚大,震惊中外。潘汉年及时地通过十九路军电台,向瑞金发了两份电报。

中央回电,要潘、黄二人回去一人详细汇报。十九路军迫切需要与红军合作。福建政府一成立,蔡廷锴即致电瑞金,要求红军派一个军事代表驻福州。

中央决定,派张云逸作为苏维埃政府的军事全权代表驻福州。

张云逸,海南文昌人,曾与邓小平等领导左右江起义,任红七军军长。

1930年率部进入江西苏区,与湘赣红军会师。曾任湘赣红军临时总指挥部参谋长,红三军团第七军参谋长,江西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革军委副参谋长,红军总司令部副参谋长兼作战局局长等职。他早年和李宗仁、白崇禧同在桂军,和西南部队都有关系,与福建军人也相当熟悉。

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代表方方随同张云逸抵榕,与福建人民政府订龙省省长和汀龙省政府秘书长陈小航,根据《初步协定》签订了《闽西边界及交通条约》。这个条约的签订,基本解决了中央苏区经闽西、闽南而达福建沿海的通道,打破了蒋介石的经济封锁。

十九路军有飞机,福州有机场。博古说,我们也要有飞机。于是,由周恩来负责,在瑞金修建了飞机场。

中共中央委托国家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赖祖烈去福州买飞机。他带着百余两金子乘汽车去福州,不料在泉州境内被土匪抢劫一空。赖祖烈后来受到严重处分。

瑞金与福建政府的交通打开后,开始了经贸交流。

毛泽民可谓中央政府的理财家,中央政府国家银行就是他一手筹建起来的,并任行长。赣南有丰富的稀有金属——钨砂。毛泽民领导开发钨砂资源,任中央政府钨砂公司总经理。

赖祖烈以“中华商业总公司”总经理身份,与副总经理刘秉奎等人,去龙岩与徐名鸿、陈小航商谈贸易。苏区用钨矿石、樟脑油、毛边纸同福建政府交换食盐、煤油、西药、布匹等。

除了两个政府间官方贸易外,老百姓和商人的贸易也十分频繁,通商集市颇为热闹。

罗明在中央党校学习后,担任了中央党校教育处处长。由于他长期在福建省担任领导工作,对福建地下工作也很熟悉。福建事变后,他再度出山,被派往福州,执行两项任务:其一,与我党驻榕代表联络;其二,恢复发展地方组织的工作。

潘汉年、张云逸、黄火青,与福建人民政府领导人陈铭枢、李济琛、蒋光鼐、蔡廷锴等,就政治、军事、外交、贸易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接触和交谈。

罗明组织我党在福建的地下党员陈昭礼、龚饮冰、靖任秋、何奋、邓拓等人,分别在福建人民政府里或公开或秘密地开展工作。

在罗明尚未到福州时,当地党组织还是提“反蒋蔡,反福建人民政府”口号。罗明抵榕,即刻召集福州、厦门两中心市委负责人会议,传达党中央对“闽变”的指示,并对今后的地方工作做了布置:(1)利用“闽变”时机,开展抗日、反蒋的宣传活动;(2)注意秘密活动与公开活动相结合,不要将地下组织全部公开;(3)目前首要任务是争取在押政治犯的释放。

于是,在中共的敦促下,福建人民政府高等法院和闽侯地方法院,根据《初步协定》第三条精神,于12月4日、5日、7日分别释放了在押政治犯,其中有我地下党员马立峰、范式人、蔡明善、杨赫光等。

罗明不仅协助地下党安排这些出狱同志的工作,而且推动地下党开展支持十九路军反蒋抗日活动。

福州中心市委于12月16日收到中央10月30日的来信。

信中指出:“我们党在福建国民党统治区域内的总方针,应该是一方面尽可能地造成民族的反帝统一战线,来聚集和联合一切可能的,虽然是不可靠的动摇的力量,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南京政府。”

又指出:“我们要无情地反对‘左’倾关门主义。”

根据中央来信指示的精神,福州中心市委领导的外围组织“反帝大同盟福州分会”,以“远东反帝非战反法西斯同盟福州分会”的名义,公开活动,并在公开发行的《反帝新闻》等刊物上发表《为号召广大民众建立反帝非战反法西斯的统一战线宣言》,提出八条纲须,福建人民政府机关《人民日报》和《国光报》曾全文转载此《宣言》。

福建人民政府知道“非战会”是我党的外围组织,但他们依照《初步协定》第四条的规定,允许其公开进行活动,而且还邀请其负责人到他们的中国青年反帝反法西斯大同盟去做报告,并参加他们外围组织的核心成员会议。

由于中共地下组织充分利用“闽变”的有利时机来宣传抗日救国,使福州群众性的反日运动得以迅速发展,先后建立了公共汽车抗日反帝同盟会,凤岗农民抗日会,甘蔗农民反日会,福建学院检查日货会等组织,并都展开了公开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