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西来风雨——美国所藏秘档解读 黄郛与《塘沽协定》善后交涉
——读黄郛档案之二
日军于1933年初攻占山海关与临榆县城后,迅速占领了河北省大片土地。同年5月31日,由蒋介石、汪精卫授权,国民党政府华北当局负责人何应钦、黄郛与日本侵略者签订了屈辱的《塘沽停战协定》。其后,国民党当局又和日方进行了接收战区以及与之相关的关内外通车、通邮等谈判,史称“《塘沽协定》善后谈判”。
对于《塘沽协定》,学术界研究已多;但是,对长达一年半之久的《塘沽协定》善后交涉,学术界迄今研究尚少。本文将根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珍本和手稿图书馆所藏黄郛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阐述并讨论这一问题。
国民党中央确定“委曲求全”方针与强硬派的反对
《塘沽协定》签字之后,舆论大哗。6月2日,南京国民政府国防会议讨论停战协定,“啧有烦言”,决定次日开政治会议再决。当日,汪精卫致电何应钦、黄郛,告以“明晨政治会议如加否认,则弟个人负责,听候处分”。“如监察院弹劾,弟亦准备接受”。 6月3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讨论,以协定未经中央核准即行签字为由,提议惩戒前方军事当局。汪精卫即称,请先惩戒他本人,同时出示蒋介石6月1日的电报,其中有“中正身为军事最高长官,既授权处置,尤愿自受处分,独负其责”之语 。会议决议“应无庸议” 。立法院方面,经过孙科解释,得以通过。
在南京政府外交人员中,不少人反对黄郛、何应钦签订《塘沽协定》。事前,外交部长罗文干、常务次长刘崇杰对谈判情况所知甚少。5月25日,何应钦派徐燕谋在密云与日方草签了一份备忘录(觉书),内容与几天后签订的《塘沽协定》大致相同。外交部曾将该备忘录电告出席国联代表顾维钧、郭泰祺、施肇基等。施复电直率地表示,“政府目前政策,基未能表示同情”。顾表示:日方所开一切条件、内容与字面,“均片面口气,令我难堪”。郭表示:日方条件“未免过虐” 。6月5日,罗文干呈请辞职,蒋介石以外交紧急,要罗勉为其难。罗随即请病假。不久,罗被派往新疆视察。8月18日,汪精卫以行政院院长身份自兼外交部长。22日,以唐有壬任常务次长。唐是留日学生,日本通,汪精卫的挚友。汪、唐二人共同执掌外交,南京政府的对日妥协政策就完全处于支配地位。
当时,蒋介石一心一意在江西“剿共”,急于以对日妥协换取华北安定,以便保证“剿共”军事。9月6日,蒋介石、汪精卫、孙科、宋子文、吴稚晖、李石曾、张静江、吴铁城、孔祥熙、唐有壬、蒋作宾、杨永泰等在牯岭召开谈话会,此前,宋子文在国外曾和顾维钧、郭泰祺、颜惠庆等拟订了一份旨在长期抗日的计划,其内容包括:经济上抵制日货,政治上激励东北义勇军,外交上推动国际一致行动,国内努力实现政治团结、政治缓和、实行宪政,以及制订国防计划、建立基础工业、发展全国战略运输网等。顾、郭等并推宋子文回国向政府首脑面陈 。然而,庐山谈话会没有采纳宋子文等人的意见,会议做出的结论是:“现在国势阽危,兴亡之机,间不容发,对外对内,皆应委曲求全。”会议确定的对日方针为:“除割让东省、热河,承认伪国,为绝对不可能外,对其他次要问题如税则等仍应与之作相当之周旋,谋适宜之处置,并极力避免一切刺激日方情感之行动及言论。对华北当局,并赋以相当自由之权限,以期应付圆滑。” 这就是说,完全批准华北当局在签订《塘沽协定》中的作为,准备赋予更大的处置权;除割让东北、承认伪满洲国外,在其他“次要问题”上准备向日本侵略者作进一步的妥协,同时严禁国内的抗日运动。所谓“对内对外,皆应委曲求全”云云,实际上专指对外。尽管南京国民政府标榜安内攘外,但正如当时美国外交官员所分析的,事实上是“安外攘内” 。
还在长城抗战期间,汪精卫就曾公开表示:“在最低限度以内,我们不惜委屈求全。” 《塘沽协定》签订前夕,蒋介石也指示说:“事已至此,委屈求全,原非得已。” 庐山谈话会的决议将“委屈求全”改为“委曲求全”,除了文字上较为冠冕外,实质并无不同。将之载入决议,标志着蒋介石、汪精卫对日妥协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并且形成为国策。
对庐山谈话会确定的方针,黄郛非常满意。9月11日,黄郛致电其亲信殷同称:“此次牯会,蒋极负责,故其议决案于弟适合,而程度且出弟希望之上。” 庐山谈话会前,黄郛曾应召南下,向蒋介石汇报华北情况,陈述对日外交意见,显然,庐山谈话会的议决案有黄郛的作用在内。
尽管庐山谈话会确立了蒋、汪的对日妥协政策,但是,国民党内部已经形成了声势颇盛的强硬派。
“九一八事变”之后,国民党内部要求抗日的呼声渐盛。《塘沽协定》签订前后,逐渐形成了几个集团。西南方面,以胡汉民为首,包括邹鲁、邓泽如、萧佛成、李宗仁、白崇禧等;香港和福建方面,以李济深为首,包括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华北方面以冯玉祥为首,包括方振武、吉鸿昌等;其他方面以程潜、李烈钧为首,包括王法勤、朱霁青、邓家彦、傅汝霖等。他们以各种不同方式反对蒋介石和汪精卫的对日妥协政策。其中,胡汉民、冯玉祥、陈铭枢等并曾积极计划,准备南北合作,反蒋抗日,以军事行动推翻南京政府 。1933年5月末,冯玉祥在察哈尔组织抗日同盟军,11月,李济深、陈铭枢等在福建成立人民革命政府,都是这一计划的部分体现。因此,南京政府在贯彻对日妥协政策方面不能不有所顾忌。
《塘沽协定》签订之后,日本侵略者即逼迫南京国民政府解决和伪满洲国的通车、通邮等问题。11月2日,汪精卫致电黄郛,告以国防会议讨论情况:“邮政、通车、关税诸问题,关系重大,而邮政尤为各国所注视。稍一不慎,即蹈承认伪国之嫌,日本且将执以塞国联及美国之口,故邮政问题以不谈为宜。” 同日,再致黄郛一电云:“近来因财长更迭,乘风作浪者以为不止财政问题,实以外交转变为主因。” 10月下旬,宋子文因与蒋介石意见不合,辞去行政院副院长及财政部部长职务,电中所称“财长更迭”,指此。11月3日,唐有壬致电黄郛称:“道君愤尧峰不为牧仲之助,借口外交政策,作推倒尧峰,以期牧仲复职之运动,道子亦加入。并闻联合华北将领,以联治为名,发电攻击中央。此事南沙已有预防,望公严密注意。对东军交涉,尤乞千万谨慎从事,完全以中央意旨为标准,应使彼等无借口为祷!” 次日,再电云:“道君鼓煽政潮甚力。今日立法院开会,指摘通邮、通车,并要求尧峰出席说明,此为彼辈破坏计划之第一步。”唐告诫黄郛在对日交涉时小心:“数星期内,须极端警戒,以免为彼辈所乘也。” 两电所称道君,指李烈钧;尧峰,指汪精卫;牧仲,指宋子文;道子,指吴稚晖;南沙,指蒋介石;东军,指关东军。电中所称“推倒尧峰,以期牧仲复职”,指当时一部分国民党人的反汪拥宋倾向。两电充分反映出,以对日政策为核心,国民党和南京政府内部正在展开着一场政治斗争。
长春——大连——北平会谈
《塘沽协定》签字后首先进行的是接收战区谈判。
根据《塘沽协定》:中国军队撤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而后不得越过该线,不得有对日军的“挑战扰乱”行为;日军可用飞机或其他方法视察,在确认中国军队已遵守上项规定时,不再越过该线追击,“且自动概归于长城之线” 。上述停战线与长城线之间的地区(即所谓战区)由中国警察机关维持治安。
6月22日,黄郛命殷同及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表雷寿荣赴长春,与关东军参谋长小矶谷昭、副参谋长冈村宁次等会谈,讨论中没有发生大的争论。日本方面给了中国方面一些小的满足,但在关键之处则不肯让步。例如:1.中国方面要求停止平津上空日机飞行,以安人心,达成的协议是:日本方面禁止无意义之飞行。这就是说,只要日军认为有意义,仍然可以自由飞行。2.中国方面要求从速接收战区各县政,以便遣送难民回籍,达成的协议是:关于中国军队不进入地域难民之遣归,日本方面以好意听中国方面自由处理。3.关于撤兵区域内李际春等非法部队的处理,达成的协议是:就李部选择3000至4000人改编为中国警察队,配置于中国军不进入地区内,由李任保安司令。其余作为暂编旅,移驻他所。这样,这支由日本人豢养的非法部队仍然得以保存。4.中国方面要求从速接收北宁路,协议是委任北宁路局与奉山路局交涉,等等。
7月2日,雷寿荣、殷同、薛之珩赴大连与日方进一步会谈。日方参加者为:冈村宁次、喜多诚一、伪军李际春、伪满奉山铁路局长阙铎等。日方曾企图令伪满洲国代表参加,因中方反对作罢。4日,黄郛致电蒋介石报告:“此次交涉,严令赴连人员遵守下列二条办理:(一)无文字交换及签订;(二)认定关东军为对手方,不得涉及伪国人员。”
其间,唐有壬致电黄郛,告以报纸对大连会议“多肆臆测,致有第二协定之谣”。关于北宁路通车问题,唐提出,“因易惹起与伪国交涉之嫌,万乞注意”,“以榆关为限,即可避嫌也”。 6日,大连会议结束。双方商定:(一)所有战区以内伪军,三分之二遣散,三分之一收编为河北省保安队。(二)在日军撤走后,北宁路由中国方面管理。最初,日方曾要求芦台至山海关一段由中、日、“满”三方组织委员会共管理,因中方反对作罢。(三)自10日起,中方依次接收滦东、平北地区。
11月6日,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等抵平,向黄郛、何应钦提出《关于北支善后交涉之商定案》草案一件,其内容为:第一,日方同意“北支政权”从速接收“不含长城线之长城以南及以西地区”,为此,“北支政权”应达成下列“谅解”:1.长城线各关门之警备权属于日“满”侧;2.凡有日本军驻屯之住民地,概不配置武装团体。第二,“北支政权”在其接收区域内容忍“满洲”侧设置必要之各种机关。第三,“北支政权”在接收地域内对于日军提供必要之土地、房屋,以备暂时驻屯。第四,为设定与“满洲国”相互之通商、贸易、交通、通信、航空联络等起见,从速指定委员开始交涉。 这一草案实际上要求中国政府放弃长城以北和以东的大片国土,承认伪满洲国,同意日军在华北地区驻屯,相反,中国军队则必须退避。这是较之《塘沽协定》更严酷的侵略条件。7日,双方开始会谈。冈村宁次表示:“满洲国”已经日本天皇诏策承认,有日本一日,即有“满洲国”一日。黄郛则表示:无论何种方案,内容如带有承认“满洲国”之意味者,在我方立场上决办不到。冈村随即表示:贵方苦衷,我方甚为谅解。草案中于“满洲国境”字样,均避而不用。但有一二处,为求文义显明,不能不用,如有好文句,不妨酌改。 这样,冈村就明确无误地摆出了架势:文字可以修订,而实质则绝不能变动。当日下午,由双方指定人员会谈。中国方面为殷同、殷汝耕、陶尚铭,日本方面为喜多诚一、根本博、花轮义敬。当晚,黄郛、何应钦致电蒋介石、汪精卫报告说:“修改条项要点在酌量容忍其骨子,而将伪国关系字句彻底删除。”这就是说,只要不出现“满洲国”字样,准备接受冈村所提草案的“骨子”。黄、何二人保证:“在未定议之前,双方绝对不发表;即令定议,亦不换文,不签字。”
谈判中,日方态度蛮横。8日,黄郛、何应钦向蒋介石、汪精卫报告说:“在磋商时,遇我主张歧异之处,彼方屡次表示坚决态度,谓我方如不愿接受,宁可一事不谈,一任事态迁移。” 当日,双方曾经达成协议,商定了一份“会谈式之记录”,共四项。黄郛、何应钦认为第一项于我有利,第二、第三两项系目前实际,第四项尚有待于将来商量,准备定案了。但是,二人又担心强硬派反对并掀起政潮,向蒋、汪报告说:“默察近日中枢政情,势有不容正式请示核准再为定议之处,冈村等又不愿久留……不得已拟先与商定,但仍声明,具体协商仍须请示中央办理,本件统照大连会谈办法,不签字,不换文,不发表,以免形成外交文书。”二人并提出:“对中枢,应否暂缓提出正式报告,免启无谓纠纷,谨候电示。” 9日,再电蒋、汪说:“此次商谈,得将伪国字句尽情删除,煞非容易;北支政权,亦改为华北当局。所有谈话,不签字,不换文,亦均做到。惟各自记录,以免遗忘一层,势难避免。此次到此程度,在彼方确已万分迁就。此外,并以须俟政局稍安,方能呈报中央,指派专员,逐次协商细目,求其谅解。” 然而,黄、何二人并没有高兴多久,9日上午讨论时,日方声称接到关东军司令官的训电,提出了一份新的修正稿,强迫中方接受。黄、何二人又不得不立即向蒋、汪报告,电称:“谈话时且不容我方争持,表示此为关东军最后让步,我应认清自己地位,了解此项谈话为《塘沽协定》之军事善后,非同对等交涉。压力之高,几使我不能忍受。” 面对日方高压,黄郛等“茹痛强颜,仍与周旋” ,殷同甚至哀哀乞怜:“此次会谈,吾人以弱者地位应付强者,既不能以力争,又不能以理争,只好强颜以好意奉求耳!” 当夜,双方达成协议,形成了一份《关于停战协定善后处理会谈》及《关于本会谈之谅解事项》的非正式文件。除了没有出现“满洲国”的字样,“北支政权”改为“华北当局”外,和冈村宁次最初提出的草案并无多大不同。10日,蒋介石指示黄郛从东京方面设法缓和,汪精卫指示“最要两点”:1.至多只用记录;2.记录中声明此为《塘沽协定》未了事件之一部分,毫无承认伪国之意 。但是,这已经是马后炮了。
汪精卫、黄郛、何应钦等希望悄悄地谈判,尽量不留痕迹,不露风声,不受到舆论抨击。但是,东北已失,人们不能不关心华北的命运,担心再出现先签字后报告的第二个《塘沽协定》。11月9日,国民党中政会召开谈话会,焦易堂、石瑛、居正、陈肇英、苗培成、洪陵东等纷纷发言,认为在与日方谈判时绝对不得议及与伪满洲国通车、通邮、设关等问题。次日,立法院会议,意见大体相同,有人并提出:“即下决心,在华北开始军事行动。” 这一切,使汪精卫极为恼怒,他致电黄郛、何应钦说:“中国人专尚虚骄,〈好〉为大言,弟不觉可气,转觉可悲。”他要求二人“当此纷纭众议之际”,“坚守吾人已决定之原则,沉着进行”。
黄郛、何应钦与冈村宁次等人的会谈虽然只形成了一份会谈记录,没有履行签字、换文等手续,但它事实上是《塘沽协定》之后的又一个丧权辱国的协定,黄郛于事后既痛苦,又担心。11月10日,他致电唐有壬说:“外有强邻,内多猜疑,吾辈身入重围,处于迎拒两非之穷境。痛苦之深,异地同感也。” 但是,他仍然认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只能妥协。11日,他又致电蒋介石说:“我既无实力以取消伪国之存在,我又何能凭口舌以阻止伪国之进行!深盼能使各方了解此实际环境,外瞻内审,共济艰危。”
黄郛非常关心中政会谈话会的情况和社会舆论。他很快就发现,舆论对他既不谅解,更不支持。11月14日,他致电汪精卫,要求辞职,电称:“吾人犹在此忍辱含垢,勉支危局者,无非希望各方忏悔既往,奋发将来,因急公而捐私,为求伸而受屈,如此而已矣。乃连日消息传来,事实昭告吾人,并此而亦不易得。长此以往,恐庸愚终无裨于国家,迁延将益增罪戾。” 15日,汪精卫电复黄郛,鼓励他坚持到底。电称:“环境之艰,横逆之来,固已夙料,亦所不避也。”
关内外通车问题
北宁路为自北平通沈阳的铁路,以山海关为界,分关外段与关内段。1933年初,日军攻占山海关后,关外段完全落入敌手,被改名为奉山路;其后,日军继续南侵,关内段也部分失陷或被破坏。8月13日,中国方面根据大连会议约定,收回了失陷路段,关内段全线通车。
还在大连会议期间,日方就提出,恢复长城内外贸易、交通、邮政诸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可能意味承认伪满洲国,因此,中方拒绝讨论。北平会谈期间,冈村宁次等又向黄郛、何应钦等提出,关内外通车为交还北宁路时业已承允的事实,原约10月份开始商量,一拖再拖,已不容再延。随后,黄郛等致电蒋介石、汪精卫请示,是否应由政府决定方针,允其开始商谈,以缓和空气。11月10日,南京国民政府国防会议议决,由主管部门迅拟具体方针,提交14日的国防会议,再提交15日的中政会议决。这一切表明,南京政府准备就通车问题和日方谈判了。但是,几天之后,李济深、陈铭枢、蔡廷锴等在福建成立人民革命政府,揭起反蒋抗日旗帜。20日,蒋介石致电汪精卫,嘱将通车案暂缓进行。同日,汪精卫致电黄郛与何应钦称:“闽事已爆发。十九路军内部不一致,两广不赞同,其势甚孤。但影响剿匪前途,至可痛恨!彼等口号,全袭第三党,本不易得国人同情。惟借口抗日,反对中央与日谈判,颇足引起盲目者之附和。” 他要求二人善为说辞,向日方说明困难情形:“于对方仅属便利及面子问题,于我方则为致命伤。对方如诚意为两国前途计,当能鉴谅。”黄、何将汪精卫的信息传递过去后,日方心领神会。25日,驻日大使蒋作宾电告唐有壬说,参谋本部的少壮派中坚桥本少将和影佐中佐告诉他,通车事,已令冈本返关东,暂时缓办了 。
12月22日,日驻榆关特务机关长仪我诚也到平,会见黄郛,商谈交还榆关问题。日方企图与通车问题同时解决。5日,黄郛、何应钦与仪我诚也商定大致办法报南京政府核示。7日,南京政府命黄郛继续办理,由殷同草拟通车办法。但是,在福建事变影响下,国内反对妥协的呼声很高,这就不能不使南京政府有所顾忌。于是,又出面否认。12月10日,汪精卫在上海与宋子文、孔祥熙、李石曾等会商时局,发表谈话说,华北通车问题尚未进行。
1934年1月底,福建事变被镇压。2月16日,日武官根本博会晤黄郛,声称:前因闽变骤起,关东军方面“不乘中国之危,同时并盼闽变速平,希望增长中央之力”,因此,训令通车谈判暂缓进行;现在,闽变已平,应开始谈判。 黄郛答称:“本人原拟闽变平后,不待贵方催促,自动的定期派员与贵方商谈,不料枝节横生,满洲忽发生帝制问题,我国民实怀有极大之疑惧与极大之冲动,故原拟办法未便遂行。依余观察,此种谈判,必须待国民之疑惧与冲动稍稍解除后进行,方可圆满,故最早当在四、五月间,或有开始之望。” 同月21日,日本有吉明公使直接会见汪精卫,再次要求解决“华北与满洲之通车、通邮问题”。二人之间有下列对话:
有吉:华北与满洲国之通邮、通车问题若不早日解决,非但中满关系未能完满,在满洲国之30万“汉人”及华北人民之交通上所受困苦,诚非浅少。
汪精卫:通邮、通车系技术问题,已授权与华北当局。如能筹得较好办法,而认为时机已到,即可办理。本人则认为尚非其时。
有吉:院长曾屡言授权华北当局。近闻中央曾训令华北停止进行,请中央勿予以干涉,并对于华北当局所决定之办法予以赞成。
汪精卫:华北与中央之意见始终一致。如华北有万全之计而时机果到,则华北自可进行,中央当能予以谅解。
有吉:仍望院长早日促其实现。
汪精卫:设有办法,而其办法独利于一方,而予另一方以致命伤,将如之何?
有吉:不悉尊意系指何事?
汪精卫:溥仪行将僭号称帝,华人极为愤激。至商议通邮、通车,则无异承认伪国,赞成帝制,决非华人之所甘受。
有吉:满洲国为既成之事实,执政改称皇帝,不过换一名义,满洲国仍保持其现状,决无他图。鄙意非要中国立刻开议,惟望改制后,一俟人心镇静即速图之耳!
汪精卫:总之,华北当局与中央对于华北问题,均抱同一意见,华北认为时已到,而有“好办法”,中央自无问题。
1934年2月间,日本帝国主义正积极怂恿溥仪称帝,有吉的这次谈话意在刺探中国政府态度。但是,汪精卫却居然没有任何抗议,并且应允解决通车、通邮问题,充分显现出其卖国奴才相。不过,从这份记录也可以看到,汪精卫估计到溥仪称帝会激起中国人民的巨大愤怒,不敢贸然行事。
3月1日,溥仪在日本帝国主义导演下粉墨登场。随后,焦易堂等在立法院提出请中央明令讨伐溥仪等叛逆及逮捕汉奸案。汪精卫极为不满,于4日致电黄郛、何应钦说:“焦易堂等有意与行政院及北平军政当局为难,弟只有尽力应付,别无把握。今年以来,彼辈以我等之苦心为其快意之资,如古代帝王观人之炮烙以为样﹝乐﹞。” 3月7日,国民党中政会开会,讨论立法院建议。汪精卫以傀儡“无意志、无行动”为理由,说明对溥仪,“讨伐令、通缉令不惟不必下,且不可下”。结果,会议只发表了一个宣言,采取了低调处理的态度。
关东军操纵溥仪称帝事毕,又力图催促黄郛等进行通车、通邮谈判。3月23日,仪我诚也代表冈村宁次会晤黄郛,“措辞绵里有针”。黄郛答以不久将南行,当与政府详商办法 。4月6日,黄郛到南昌,会见蒋介石,讨论通车、通邮等问题。同月9日,日本武官柴山兼四郎在北平发表谈话,指责中国方面在履行《塘沽协定》各种问题上,从未进展,进一步施加压力。11日,汪精卫应召到南昌,参与蒋、黄之间的讨论。汪主张从速解决通车问题,“愈久愈糟” 。
蒋、黄、汪三人的南昌会谈引起了人们的警惕。4月13日,立法院秘密会议,决定华北外交不必由黄郛办理;通车问题决不可商,日如提议,只有拒绝等原则。黄郛不敢触犯众怒,4月15日离赣后,即托词为父亲举行逝世50年祭,逗留于杭州、莫干山两地,企图观望风色,等待舆论沉寂下来 。5月9日,蒋介石电告黄郛,如提交中政会讨论,“恐难通过,不如不提出为宜,一切由弟与汪先生负责可也” 。但是,黄郛仍然不敢负责,于次日致电汪精卫,提出两项要求:1.请蒋到京一行,多方疏通,务获谅解,以免事后责难。2.请行政院给一训令,“此训令决不发表,惟弟可借此稍鼓余勇耳!”
日本侵略者容不得黄郛等人观望。4月27日,日军参谋部派中国班长影佐祯昭赴天津,召集驻平武官柴山兼四郎、驻济武官花谷、驻榆关特务机关长仪我诚也及天津驻屯军干部会议。影佐声称:(一)南京政府如只办通车,日方俟黄北返后再催其办通邮等事。(二)如黄不北返,则向华方中央当局或地方当局促其履行所约。(三)如华方各当局均置不理时,则日方自由设法实行所约。影佐并称:从前因等待黄郛从容运用,所以没有急催,以后将不再延待。影佐还透露,日方将要求华北当局禁止国民党党部在华北活动 。其间,日方在北宁路各站增兵,扬言将强行通车、通邮。同时日方又规定期限,提出在《塘沽协定》一周年,即5月31日以前通车。5月12日,黄郛返沪,“侦知各方内情”,认为不能再延,遂指令殷同进行 。18日,电蒋介石报告通车办法五项。次日,蒋介石致电汪精卫,提出由他以个人名义将通车办法电陈中政会,由汪在会上说明。20日,汪精卫复电蒋介石,表示应由他与蒋共同提出,同时向中政会声明,只求中政会秘密决定,不作为中政会决议,“以维持中政会议之尊严” 。其间,殷同和日方商定最迟7月1日通车。日方表示:“此为最大忍耐。” 5月24日,蒋介石又生疑虑,企图再延。25日,黄郛致电蒋介石称:“今日而再延展,实觉无词可措。即强为交涉,无论如何委婉陈词,彼必疑我生变,恐对外亦有功亏一篑之虞。抑尤有进者,京中环境,应付实至感不易;平津及上海各地舆论,与暗中策动防范、消弭、应付,亦颇觉费力。” 在黄郛催促下,蒋介石最后下了决心。30日,中政会开会,讨论蒋介石领衔,汪精卫、顾孟余、叶楚伧附议的通车提案,张继、焦易堂反对,“讨论甚久”,最后通过:“在不承认伪组织及否认伪政权存在原则之下,可与日本交涉关内外通行客车问题。”
当时,以胡汉民为首的西南方面强烈反对南京政府的妥协政策,因此,提案虽然通过了,但是,南京政府却不敢公布,蒋介石又想延至8月底实行,汪精卫发表谈话时并称,通车、通邮问题未作决定,北平《华北日报》因为刊登了有关消息,被饬令停版,社长免职,总编辑“调京候讯”。
自6月初旬起,殷同即在大连与日方商谈通车办法。同月24日,决定由沈阳日本观光局及中国旅行社两个商业机关合组东方旅行社办理,6月28日公布方案,7月1日通车。
要求取消《塘沽协定》
6月1日晚,有人向黄郛上海住宅园中投掷炸弹一枚,但未爆炸。2日,黄郛接到投弹者书信一封,中云:“若不痛改前非,勾结一二所谓现在首脑国贼,断送国土,当再进一步”,“请你当心”,末署中华青年铁血救国团上海支部。 7月1日,平沈路通车。车行至塘沽以东的茶淀时被炸,死伤乘客16人。这些事给黄郛以很深刺激,使他懂得,在中国人民心中,积压了对日本帝国主义太多的怨愤,也积压了对国民党政府,包括对他本人太多的怨愤。7月2日,他致电殷同,中云:“苟不从扫除国民心底之不平痛下工夫,今后祸患之来,实属防不胜防。”他指示殷同,托柴山武官转商关东军:“能否谅解我方之诚意,与我以相当之安慰,使一年来我个人之满面污秽得洗一洗,三年来我国民之满腹抑郁稍舒一舒。” 7月7日,他致电汪精卫抱怨说:“今日之事,功罪正未易言。人民多抱激越情绪,强敌事实有兼并野心,政府大半取回避态度,仅三五少数人夹在其间,欲救此国难。恐国难尚未救,万一而此少数之人,根本先不能自救,将奈之何!”电报又说:“去年,彼方乘战胜之余,气焰万丈,实已无理可喻,弟装矮人,已一年余。通车办后苟再不略伸伸腰,不独弟自身将不保,国家亦极受损。”他告诉汪精卫:“今为公为私,已冒险伸腰矣!” 其间,殷同根据黄郛指示,在北平见到日人就“剀切陈说”,据称:梅津、柴山“稍为感动”,但“亦只能做到感动而止”。 7月17日,黄郛致电蒋介石及汪精卫,告以已致电冈村宁次,命殷同前往谈判:1.如情势顺利,拟要求无条件撤废《塘沽协定》,双方当局以各自立场各发一宣言;2.如情势稍隔,拟提出,将战区内一年来所发生之节外生枝之纠纷一概扫空,对于《塘沽协定》,双方应共同诚实遵守,不扩大解释,不曲为解释。黄郛并称,东京各关系方面,亦已派人前往活动。如此击而中,他可以遵命北行,继续维持数月;如此击不中,则请求准其自劾而退。 7月20日,唐有壬、殷同等在沪,与日使馆参赞有野商谈取消《塘沽协定》问题,有野宣称:“此次会见仅系友谊性质,关于撤废《塘沽协定》问题,应由关东军负责,日本政府与此无直接关系。”
7月24日,中日举行第二次大连会议。中方殷同,日方冈村宁次、喜多诚一参加。殷同提议废除《塘沽协定》,日方不允,提出在中日经济提携、中日铁路联运等问题未有适当方案前,不考虑废弃《塘沽协定》。会议仅解决了战区若干次要问题,如取缔不良日鲜浪人,接收马兰峪、东陵等。29日,黄郛致电汪精卫,报告殷同与日方谈判情况。他极为失望地说:“此行费九牛二虎之力,而所获不过如此,日方之刁难细工,真是可恶,而又可怕!”
外交斗争必须以国力为基础。叩头是不能争回权益的。
9月19日,黄郛北返。
通邮谈判
通车问题解决后,日本方面继续要求解决关内外通邮问题。
由于日本侵略者操纵溥仪建立伪满洲国,1932年7月23日,交通部邮政总局宣布暂行停办东三省境内邮务。其后。日方多次要求恢复关内外通邮,中国方面为避免造成承认伪满洲国之嫌,均加拒绝。1934年5月,国联应英国要求,议定各会员国可因需要酌定临时办法,与“满洲国”发生邮政关系,同时声称:“此种关系只能视为行政机关之间为维持邮政技术上之良好运用而发生之关系,不能视为国家与国家间或政府与政府间之关系。” 同年9月上旬,柴山兼四郎通知黄郛,日方已委派“满洲国”邮务司长藤原保明为主席委员,与中国方面进行关内外通邮谈判;但考虑到中国方面的意见,藤原保明等均作为关东军嘱托代表出席。7日,黄郛致电交通部长朱家骅,提出通邮会商步骤,供交通部参考。其主要精神有:对方所派人员应避免伪国官吏;固持不承认伪国主义;参酌国联关于通邮之决议;以诚意为基础,不用成文之规定等。8日,朱家骅电复黄郛,拟派邮政总局主任秘书高宗武、山西邮务长余翔麟、天津副邮务长曹鉴廷三人为代表,以高宗武为主席出席谈判。同月28日,高宗武、藤原保明在北平东总布胡同殷同寓所会晤。藤原提出所谓《关于满华间通讯办法之暂行协定案》,被高宗武拒绝。双方同意,在不涉及承认“满洲国”的原则下,专谈通邮技术问题,不作成文规定,尽管如此,后来的谈判仍然是艰难的。
9月29日,通邮谈判正式开始,讨论邮票、交换邮件、日戳、邮件之种类等四项问题。日方要求使用伪满邮票,仅将其上印制的“国”字及溥仪像取消;中国方面则主张完全避去“满洲”字样,另制表示邮资已付的印花。在交换邮件及日戳等问题上,中国方面坚持不与伪满交换邮件,日戳用公历,不用“新京”(指伪满首都长春——笔者)字样;日方也表示反对。10月4日,继续会谈。日方称,接到训令,必须承认满洲邮政厅;邮票须有满洲邮政厅五字;邮戳须用“满洲国”现用者,等等。6日,高宗武、余翔麟回南京请示。8日,蒋介石致电黄郛,表示邮票、邮戳,因关涉不承认伪国问题,有争持必要,交换局及邮资问题,不妨稍作让步。18日,高宗武、余翔麟携经过核定的通邮谈判大纲七条返平,继续谈判。中国方面坚持,不得贴用伪国任何种类的邮票,可另制印花,用商业性质的第三者名义发行;不可有新京、奉天地名。日方同意另制邮票,但坚持必须有“满洲邮票”四字;必须用新京地名。谈判濒于破裂。21日、24日、26日,三次谈判,均无结果。其间,黄郛表示,只要邮票上没有“满洲国”三字即可,其余不妨让步。他认为,谈判大纲所提以第三者名义出面的办法在庐山与蒋、汪商量时未曾谈过,以后又未得中央电告,不近情理,徒生障碍,一再对高宗武说:“似此晴空霹雳,非将谈判打破不可!”又称:“余年来支撑华北,备尝艰难,通邮之事,如不办妥,则此后北方多事,余无法应付,只得一走了之而已。” 26日,高宗武、余翔麟将黄郛意见电告朱家骅。朱家骅害怕强硬派的指责和舆论的反对,不愿涉嫌和伪满打交道,于27日电复高、余二人,声称由第三者出面是仿照通车办法,并称:“南中情形,尤为复杂。弟等为应付各方预事防范之苦衷,当亦为膺公所谅解。”
当时,蒋介石正在北平。30日,蒋介石召见高宗武、余翔麟,提出可由关内邮政机关致函关外邮政机关,委托其发行特种邮票,为专贴入关邮件之用;同时声明所谓“特种”,即系不承认伪满邮票之意 。11月6日,黄郛致电唐有壬,认为“久僵终非至计”,“形势日紧一日”,要求唐与汪精卫细商,由唐亲来北平解决。 11月7日,南京国防会议通过通邮谈判新方案,提出由商办通讯机关书面委托彼方印发特种邮票等意见,随即电告黄郛,认为已至最后让步界限。11月10日,藤原在会谈时提出,日方10月22日所提方案为最后方案,中方只能给予可或否的答复,不容有一字一句的更改,其他任何新方案,均不愿讨论。中方接受日方方案,可继续商谈技术问题,否则,日方人员即行回国。11月14日,日方提出《关于通邮之申合事项案》七条,主张“通邮应由双方邮政机关间行之” 。11月17日,中方提出会谈记录初稿六条,主张在山海关、古北口设立东方民信局办理,并由该局另制特种邮票,专供由关外入关邮件纳资之用,花纹由双方协商。但日方只同意向中方预示,不一定必须中方同意。日方人员仪我、柴山称:如19日上午不能解决,19日下午即离开北平。11月19日谈判时,中方要求日方作进一步的谅解,但日方却宣告无法再谈,迅速退席。21日,唐有壬抵平,修订会谈记录初稿。23日,日方要求开会作最后商量。会谈时,日方将14日所提七条《申合事项》略作改动,要求中方接受,并称:允诺与否,必须立时答复,不必再电京请训或回寓考虑;不然,即作为谈判破裂。在日方高压下,中方于24日完全接受了日方的七条大纲。12月14日,双方举行最后一次会谈,将通邮大纲及谅解事项写就两份,双方互换一份,但彼此均不签字。同月30日,交通部邮政总局宣布自1935年1月起,实行东北通邮。
尾声
自“九一八事变”起,南京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几经变迁。最初,持不抵抗主义,依赖国联调解;其后,自淞沪抗战至长城抗战,持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方针;由于长城抗战失败,南京国民政府遂放弃抵抗,专一于和日本侵略者的直接交涉。
《塘沽协定》是丧权辱国的城下之盟。在《塘沽协定》善后谈判中,南京国民政府和华北当局坚持“不签字,不换文”,企图以此种方式逃避国人指责,同时则坚决不承认伪满洲国,并且为了防止有任何承认意味事件的出现,小心翼翼地进行了艰难的外交谈判;黄郛并曾一度要求日方取消《塘沽协定》,对此,应该予以肯定。这一情况的出现,和全国人民日益高涨的抗日呼声有关,也和国民党内部对日强硬派的反对、制约有关。但是,南京政府这一时期对日外交的总方针是委曲求全,唯一的方式是通过谈判,磋磨、乞求,连一点强硬姿态也不敢摆出来。其结果是,日本侵略者一施压力,南京国民政府和华北当局就立刻屈服;南京政府和华北当局愈屈服,日本侵略者的气焰也就愈盛,得寸进尺,欲壑难填。南京国民政府和华北当局确实是做到“委曲”了,但是,却丝毫也“求”不了“全”,黄郛想“伸伸腰”的愿望自然也就落空。
1935年1月18日,黄郛离平南下。2月18日,致电汪精卫,要求辞职。同月26日,离沪赴莫干山休养。其后,何应钦、汪精卫、蒋介石曾多次要求黄郛北返,均遭拒绝。4月22日,黄郛电复何应钦称:“今后对日问题,枢纽全在中央,地方交涉,业已十完八九。若中央对国际形势认得清,对日方针把得定,则弟即小憩,亦无问题,否则即遵命重返,亦无济于事。” 5月3日,天津《振报》社长白逾桓、《国权报》社长胡思溥以亲日在日租界被暗杀。29日,天津日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派参谋长酒井隆等会见何应钦,声称平、津“现为扰乱日、‘满’根据地”,白、胡被杀,“系中国之排外举动,及向驻屯军之挑战行为”。 酒井并援引《塘沽协定》称:如将来预知或有类此事件发生,日军将“取断然之处置”,越过长城线,重新开入战区,“或再发生庚子事件、‘九一八事件’,亦未可知”。 这就是所谓河北事件。日本侵略者随即以之为借口,要挟中国政府作更大的妥协,5月30日、31日,黄郛两次致电蒋介石,报告与日本武官矶谷廉介谈话要点,要求蒋“极力忍耐,抑制感情”,同时要求蒋回宁商议。 其后,蒋介石、何应钦再次电催黄郛北返,但黄郛不仅无动于衷,反而于6月13日致电汪精卫,再次要求辞职。电称:“两年来委曲求全,原欲防患未然,无乃心长力短,不补毫末。” 同日,致电杨永泰称:“事态至此,再叫我去,不啻驱我入穴,等于专制时代赐巾令自缢,未免太不近情。” 这就说明,连黄郛也感到对日“委曲求全”不是办法,不愿再充当替罪人了。
6月18日,国民政府任命王克敏代理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黄郛终于摆脱了对日交涉的责任。
河北事件的发生和黄郛的不愿复职,说明了国民党“委曲求全”方针的破产。在此前后,国民党的对日外交走入死谷,形势就要慢慢地发生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