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发展 第六章 革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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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美国外,这个问题在任何地方都是具煽动性的。在美国,再也没有任何人会做出或忍不住作出在政治上动员普通人民的决定,因为杰克逊式的民主已经达成这样的目的(当然,南方的奴隶除外)。尽管1828-1829年在美国出现了工人党(Workingmen’s Party),但欧洲式的社会革命在那个辽阔而快速发展的国家,还不是个严重问题,虽然局部的不满依然存在。在拉丁美洲,这个问题也不具煽动性,也许墨西哥除外,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那里没有人会在政治上去动员印第安人(即农民和农村雇工)、黑奴,甚或“混血儿”(即小农场主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但是在西欧,由城市贫民进行社会革命是实际可行的,而在进行农业革命的广大欧洲地区,是否要诉诸群众的问题,更显得紧迫而不可避免。

在西欧,贫民,尤其是城市贫民日益增长的不满随处可见。甚至连皇帝驻跸的维也纳,贫民的不满也可从大众化的郊区剧院中反映出来,剧院内上演的戏剧,像面镜子般忠实呈现出平民和小资产阶级的心声。在拿破仑时期,戏剧把舒适温和与对哈布斯堡家族的天真忠诚结合起来。19世纪20年代最伟大的剧场作家雷蒙德(Ferdinand Raimund),用弥漫了童话、悲伤和怀旧情绪的舞台,去追悼那群朴实、传统和贫穷的民众所遗落的天真。但是从1835年起,舞台被一位耀眼的明星(内斯特罗[Johann Nestroy])所占据。他是知名的社会政治讽刺家、尖刻又擅辩论的才子,也是一位破坏者,并在1848年非常符合其个性地变成一位革命狂热分子。甚至经由勒阿弗尔(Le Havre)前往美国的日耳曼移民,也把“那里没有国王”作为他们移居的理由。美国在19世纪20年代开始成为欧洲穷人梦寐以求的国家。

在欧洲西部,城市中的不满情绪极为普遍。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运动,已可在双元革命的英、法两国见到(参见第十一章)。英国于1830年左右出现这类运动,而且采取极端成熟的劳动贫民群众运动形式。他们认为辉格党和自由派是他们可能的背叛者,而资本家是必然的敌人。这一运动于1839-1842年达到高峰,直到1848年后仍保持巨大影响力的“人民宪章”运动,便是其最大成就。相比之下英国社会主义或“合作主义”的力量,便弱小得多。它们始于令人难忘的 1829-1834年间,有的吸收大批工人阶级斗士信仰其理论(从19世纪20年代早期起,它们便已在手工业者和熟练工人中进行宣传),有的则雄心勃勃地尝试建立全国性的工人阶级“总工会”,工人阶级在欧文主义者影响下,甚至企图绕过资本主义以建立一种全面性的合作经济。对1832年改革法案的失望,导致劳工运动的大多数成员期待这些欧文主义者、合作社社员,以及早期的革命工团主义者来担任领导,但是由于他们无法具体提出一套有效的政治策略和领导方针,再加上雇主和政府有计划的进攻,遂使1834-1836年的运动遭致挫败。这次失败使许多社会主义者沦为劳工运动主流之外的宣传者或教育团体,或是成为更加温和的消费者合作社先驱,这类合作社最早是以合作商店的形式,在1844年于兰开夏的罗奇代尔(Rochdale)首次出现。因此矛盾的是,作为英国劳动贫民群众运动顶峰的宪章运动,在思想上却有些不如1829-1834年运动那般先进,虽然在政治上要成熟一些。尽管如此,还是无法使其免遭失败,因为其领导人在政治上过于无能,地区和部门之间也分歧不一,加上它们除了准备稀奇古怪的请愿书外,根本无法组织全国性的一致行动。

在法国,不存在类似的工业劳动贫民的群众运动。1830-1848年的法国“工人阶级运动”,其斗士主要来自旧式城镇的手工业者和帮工当中,而且多半发生在技术行业或像里昂丝绸业这类传统家庭工业的中心(里昂首次革命的发起人甚至不是雇佣工人而是一群小业主)。此外,各种招牌的新“乌托邦”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Fourier]、加贝[Cabet]和其他人)对政治鼓动却不感兴趣,虽然它们的小型秘密集会和团体(尤其是傅立叶派),在1848年革命开始时,多半扮演工人阶级的领导核心和群众运动的动员者。另一方面,法国具有政治上高度发展的强大左翼传统,如雅各宾主义和巴贝夫主义,其主要分子在 1830年后都成了共产主义者。其中最令人棘手的领袖是布朗基(Auguste Blanqui,1805-1881),他是布纳罗蒂的学生。

从社会分析和理论层面来看,除肯定社会主义的必要性,肯定被剥削的雇工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以及确定中产阶级(不再是上层中产阶级)是社会主义的主要敌人等看法之外,布朗基主义对社会主义的贡献很小。但从政治战略和组织方面来看,布朗基主义可帮助传统的兄弟会革命机构,适应无产阶级的状况,并将雅各宾革命、暴动和中央集权人民专政等传统方式,融入工人们的事业之中。从布朗基分子(先后源于圣茹斯特、巴贝夫和布纳罗蒂)那里,近代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得以坚信,其目标是必须夺取政权,而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是布朗基分子所创造的。布朗基主义的弱点便是法国工人阶级的弱点。和他们的烧炭党先驱一样,他们有的只是一些徒劳策划暴动的少数精英,但因缺乏广泛的群众支持,因而总以失败收场,就像1839年试图举行的起义。

因此在西欧,工人阶级或城市革命看起来似乎是非常真实的危险,虽然在实际上,大多数像英国和比利时这样的工业国家,政府和雇主阶级都以相对(而且有理由)平静的态度处之:没有证据显示,英国政府曾因庞大分散、组织不良而且领导低劣的宪章派对公共秩序的威胁感到严重不安。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在鼓励革命者和威胁统治者方面贡献甚少。在英国,当一股砸毁机器的骚乱浪潮,于1830年底从英格兰南部和东部的饥饿工人中迅速蔓延开时,政府曾感到一阵恐慌。在这次自发、广泛,但被迅速平息的“最后的工人暴动”中,可

以看到1830 年法国七月革命的影响,参与暴动者所受到的惩罚远比宪章分子严酷许多,也许是因为大家害怕将出现比改革法案时期更加紧张的政治形势。然而,农业动荡很快便回复到政治上不那么可怕的状态。在其他经济先进地区,除德国西部以外,很难期待或想象会有任何重大的农业革命发生,而大多数革命者所秉持的纯粹城市观点,对农民也不具吸引力。在西欧(不包括伊比利亚半岛),只有爱尔兰才有广大而特有的农业革命运动,由诸如“丝带会”(Ribbonmen)和“白男孩” (Whiteboys)之类广泛存在的秘密恐怖会社发起。但是在社会和政治上,爱尔兰与其邻国是属于不同的世界。

因此,中产阶级激进派,即那群不满的实业家、知识分子和发现自己仍在反对1830年温和自由派政府的其他人,便因社会革命问题而告分裂。在英国,“中产阶级激进派”分裂为二,其一准备支持宪章运动或与之共同奋斗的人(例如伯明翰的全面普选联盟[Complete Suffrage Union]),其二则坚持既反对贵族也反对宪章运动(例如曼彻斯特反《谷物法》联盟)。不妥协者占了优势,他们相信其阶级意识的更大一致性,相信他们大笔花费的金钱及其宣传和广告机构的效率。在法国,路易·菲力普(Louis Philippe)官方反对派的衰弱和巴黎革命群众的创造性,动摇了两者的分裂。激进派诗人贝朗热(Beranger)在1848年2月革命后写道:“所以我们又再次成为共和派,这也许太早了点,太快了点……我应该更喜欢比较谨慎的程序,但是我们既没有选择的时间,也没有集聚的力量,更没有决定行进的路线。”在法国,中产阶级激进派与极左派的决裂,要到革命后才发生。

对于可能组成西欧激进主义主要大军的独立手工业者、店主、农场主等小资产阶级(他们与技术工人联合一气)来说,该问题的压力没那么大。作为小人物,他们因同情穷人而反对富人;作为小财产拥有者,他们又同情富人而反对穷人。但是这种同情的割裂,虽会导致他们犹豫不决,却不会带来政治忠诚上的大变化。在关键时刻,他们尽管软弱,也还是雅各宾派、共和派和民主派。在所有的人民阵线中,他们是一个动摇的成分,但也是一个不变的成分,直到潜在的剥夺者实际掌权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