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艺术

关于艺术。

一个健康的小宝宝在吃饱睡足之后总喜欢哼两句来表现他的快乐。大人们当然觉得这些“咕噜咕噜”的怪声音没什么实际意义。但对小宝宝而言这却是美丽的音乐,是他艺术灵感的最早体现。

等他长大一点能够坐起来时,他开始捏起了泥团。小小的泥团并不起眼,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孩子,都能捏出这样的泥团。但泥团捏制却是小宝宝步入艺术殿堂的又一个早期阶段,他正在向雕塑家发展。

三四岁时已经能够自如运用的双手又把他变成了画家。他用妈妈买来的彩笔在小纸片上圈圈画画,这些歪歪扭扭的线条和大小不等的色块就代表了房子、大马还有海战。

几年后这种纯粹的表现生涯被中止了,孩子们要到学校里去学习没完没了的功课。在学校里,每个小男孩小女孩的头等大事就是掌握生存的技能。这些可怜的孩子被一堆乘法口诀、不规则动词的分词形式重重包围,再不会有时间来享受“艺术”。除非他毫不功利,纯粹出于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之情而自发地要求有所创造,如若不然,孩子长大以后就会完全忘记自己早年对艺术的倾心与努力。

民族艺术的最初发展就经历了类似的情形。原始人类从漫长而寒冷的冰川期中幸存下来以后就开始全力整顿家园。他创作出许多不能为他的狩猎活动带来实际帮助的美的东西。他在他所居住的岩洞的墙壁上刻画了狩猎时见到的大象和麋鹿,有时候还会把一块石头简单地雕琢成他所向往的女子形象。

埃及人、巴比伦人、波斯人等东方民族在尼罗河、幼发拉底河等河流的岸边建起了自己的小国家。他们的国王想要一座华丽的宫殿,女人想要许多精巧的首饰,于是人们开始致力于创造这一切。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在居所的后院里栽花种草,装点家园。

欧洲人的祖先是从遥远的亚洲草原迁徙而来的游牧民族,他们大多是些过着自由生活的猎人。为了向他们的部落领袖表达赞颂,他们发明了一种宏大的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一千年以后他们在希腊半岛安身下来并建起了许多城邦。所有神庙、雕塑、悲剧、喜剧及其他想得到的艺术形式都被他们用来表现自己内心的悲与乐。

罗马人和对头迦太基人一样只对治国和赚钱有兴趣,不屑于无功利的纯粹精神活动。他们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建造了许多道路和桥梁,但他们的艺术品却都是照抄希腊人的。他们也曾因为实际需要而创造了几种建筑形式,但他们所有的雕塑、历史、镶嵌画和诗歌都是从希腊原作改编而来的拉丁版本。我们知道,艺术品身上具有一种难以言传的神秘“个性”,它是使艺术成为艺术的必要条件。而古代罗马世界对“个性”恰巧深恶痛绝。帝国对高度实用的战士和商人求贤若渴,而对诗人和画家颇无好感。

这之后“黑暗时代”降临了。蛮族像公牛闯进瓷器店一样粗暴地闯入文明世界,把他们不能理解的东西全部毁掉。换一句现代话语,这些只喜欢杂志封面女郎的粗俗家伙一看到伦勃朗的蚀刻画就会随手扔掉。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的趣味突然提高了,想要挽回多年前造成的损失,但此时伦勃朗的蚀刻画已经找不回来了。

而与此同时,东方艺术又传了进来,发展成为美丽的“中世纪艺术”。欧洲北部的“中世纪艺术”带有深深的日耳曼民族精神的印记,而与古代希腊、拉丁的艺术无关,当然也与更古老的埃及、亚述艺术甚至印度、中国艺术毫无亲缘。那时候的人们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存在着什么印度和中国。南方人的艺术风格很难影响到北方民族,因此意大利人对北方建筑也感到不可理解,甚至极其蔑视。

“哥特式”这个词语你一定已经耳熟能详。一听到它就会在你脑海中浮现出一座美丽的古代教堂,它那纤细而华丽的尖顶高耸入云。但你知道这个词的确切含义吗?

其实这个词的原意是“粗鲁野蛮的哥特人的制品”。落后的哥特人长期居住在文明边缘,对典雅的古典艺术缺乏敬意。他们造的尽是些品位低俗的恐怖建筑,从不去参考罗马广场、雅典卫城这些崇高的建筑经典。


哥特式建筑

但是事实上,哥特式建筑在好几个世纪里都是北欧人艺术情感和精神生活的完美体现。前面的一些章节已经向你介绍过中世纪晚期时人们的生活状态。他们如果不是住在村庄里,就会住在所谓的“城市”(由古拉丁语“部落”衍生而来)里。确实,这些所谓的城里人虽然住在城墙和护城河后面,但在生活方式上仍然保持着部落中人的特点,他们还是生活在一种互助合作的团体组织当中。

以神庙为中心建立的市场是古代希腊、罗马市民的生活中心。中世纪的时候,教堂取代神庙成为欧洲人新的生活中心。对于我们这些每个礼拜天才去教堂待几个小时的现代新教徒而言,恐怕已经无法理解中世纪教堂对市民生活的意义。在那个宗教笼罩一切的年代里,你一出生就要被抱到教堂里去接受洗礼。稍大一点后你要到教堂学习《圣经》故事。再大一点你就成为正式的教众。如果碰巧你口袋里有几个钱,你就得为自己建一座供奉家庭守护神的小供堂。当时教堂在所有的白天和大部分夜晚都是对外开放的。换言之,它有点类似于二十四小时营业且来者不拒的现代俱乐部。你可能会在教堂里遇见日后成了你新娘的那个好姑娘,并与她一起在这座教堂的神坛前起誓要相伴终生。最后你死了,你被埋在这座你最熟悉的建筑之下,好让你的子孙在末日审判来临前都一直能够看到你的坟墓。

中世纪教堂不仅仅是一个信仰场所,它是所有公共生活的绝对中心,因此它的建筑风格必须和之前人间所有的建筑物都截然不同。古代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的神庙只供奉各地的小神,也没有在奥西里斯、宙斯或朱庇特像前布道的习惯,因此这些神庙都没有太大的容量。古代地中海地区的民族向来都在露天场所举行宗教仪式。可是欧洲北部气候恶劣,必须把主要宗教活动放在教堂里举行。

于是教堂的建筑师花了好多个世纪来探索怎样扩大建筑物的空间容量。罗马人的建筑经验教导他们,要保证厚重石墙的坚固,就只能开凿几扇很小的窗。可是12世纪开始的十字军东征使欧洲建筑师发现了穆斯林的穹顶,他们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种新的建筑样式,使欧洲人终于能够满足当时丰富而频繁的宗教生活的需要。这种奇异的建筑风格在以后的年代里获得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意大利人对此十分不屑,称之为野蛮人的“哥特式”建筑。这种建筑用巨大的“拱券”来支撑圆拱形屋顶。但这种沉重的拱顶很可能会把墙壁压塌,就如一把小小的儿童椅顶不住三百磅重的胖墩一样。在这个问题上法国建筑师想出了采用“扶垛”加固墙壁的办法。“扶垛”就是砌在墙边起支撑作用的石块。继而他们又发展出“飞垛”来支撑顶梁。其实道理很简单,你看看图画就全明白了。

巨大的窗户在这种新的建筑样式中得到了用武之地。玻璃在12世纪是很稀罕、奢侈的东西,一般人家很少会有玻璃窗,就连贵族的城堡也只是在墙上开几个洞。因此,当时的房屋里满是过堂风,而且房屋内外温度相差不大,都得穿毛衣。

古代地中海人的彩色玻璃制造工艺仍然幸存着,现在又重新兴盛起来。于是哥特式教堂的窗户变得光彩夺目,上面用许多小玻璃块拼出了《圣经》故事中的人物形象,然后用铅丝固定。

上帝的居住地现在焕然一新,被热情洋溢的信徒挤得满满当当。这种技术的神奇之处在于它使信仰被生动而感性地呈现出来了。为了把上帝的这个居住地建得尽量完美,任何材料方面的花销都是值得的。罗马帝国覆灭以来一直无所事事的雕塑家又开始重操旧业,在教堂的正门、廊柱、扶垛和飞檐上凿出了上帝和诸圣徒的形象。刺绣工被请来绣一些美丽的挂毯以装饰墙壁。珠宝匠施展身手把祭坛点缀得华贵壮观,以接受信徒的顶礼膜拜。画家也赶来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但是很可惜,他们暂时还没选好材料,这影响了他们的发挥。

这里我们插一个小故事。

在早期基督教时代,罗马人的神庙和房屋里挂满了光怪陆离的玻璃饰品,这些饰品其实是用彩色碎玻璃镶嵌成的美丽图案。玻璃镶嵌工艺很不好掌握,艺术家无法凭借它畅所欲言。如果你小时候玩过积木游戏,你就能够感同身受。因而镶嵌画工艺在中世纪晚期就已经没落,只在俄罗斯还有所发展。君士坦丁堡失陷后,拜占庭的镶嵌画师傅都逃到了俄罗斯,他们在那里又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用彩色玻璃把东正教教堂装饰得面貌一新。后来布尔什维克革命中断了教堂的修建工作,这种工艺也就随之销声匿迹。

回到中世纪画师的材料问题上,他们当时在教堂墙壁上作画时用的颜料是用湿泥调成的,这种湿泥作画的方法在欧洲流行了好几个世纪。今天它们已经十分稀有,几百个现代画家当中最多只有一两个会操作。可是中世纪的画家没有更好的材料,条件限制他只能做一个湿泥画画师。湿泥画法有一个重大缺陷,就是湿泥灰很容易剥落,而且因为它吸潮而使画面容易被侵蚀,弄得像我们今天墙纸上的污渍一样。画师们想方设法改善这种技术,他们试着换用酒、醋、蜂蜜、鸡蛋清来调,但都没有理想的结果。这一试验前后持续了足有一千多年。中世纪画家的这种画法只适合画在羊皮纸上,要想画在教堂坚硬的介质上面总是效果不佳。

15世纪上半叶,尼德兰南部地区的詹·凡·艾克与胡伯特·凡·艾克联手解决了这个困扰欧洲画家千余年的棘手问题。这对闻名遐迩的佛兰德兄弟调试出一种特殊的油,只要把它掺入颜料里,就能使颜料获得新的特性,适用于木板、帆布、石块及其他任何介质。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中世纪初期那般狂热的宗教热情已经不复存在。城市里的有钱人取代主教成为新的艺术投资者。艺术是需要经济支持的,于是艺术家们转而为国王、大公、银行家画起了肖像画。用油彩作画的新式画法很快在欧洲大陆上风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发展出了独具风格的绘画流派,各自展示着订购这些肖像画和风景画的当地人群的独特艺术品位。

在西班牙,委拉斯开兹正在那里画宫廷弄臣、王室挂毯作坊的织工,以及与国王、宫廷有关的各种人与物。在荷兰,伦勃朗、弗兰茨·哈尔斯、弗美尔正在画商人家里的粮仓、他蓬头垢面的妻子、他健康骄傲的孩子,以及他用来赚钱的商船。在意大利,米开朗琪罗和柯勒乔仍然在画圣母圣子与圣徒,因为那里教皇势力较大,艺术家还是需要他的保护与支持。而在英国和法国,由于贵族和国王势力更为强大,因此艺术家要么在画已经步入政坛的大富豪,要么在画国王的那些风姿绰约的情人。

绘画产生了如此剧烈的转变,除了因为教会势力日渐衰落以外,还和新的社会阶级的兴起有关。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其他艺术品类中。作家因为印刷术的广泛使用而成为一个可以通过为广大读者写作来获得声誉的职业。因此社会上出现了职业小说家和插图画家。然而很多人虽然买得起书,却并不愿意时时刻刻都待在房间里苦读,他们更需要到外面的世界去进行娱乐和消遣。中世纪的行吟诗人或是流浪歌手显然已经不再能提供尽兴的娱乐。那些源自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城邦的职业剧作家重新受到大众的热烈欢迎。戏剧在中世纪的时候只是教堂的一种宗教仪式。13、14世纪的悲剧都是关于耶稣受难的叙述。在16世纪的时候,上演世俗戏剧的剧场在欧洲出现了。最初,剧作家和演员都还没有获得如现代戏剧工作者那样的地位。威廉·莎士比亚仅仅被视为为王公和民众逗乐的戏团中的一分子。不过等到1616年这位戏剧大师溘然谢世时,他已经获得了极大的尊重和崇敬,而戏团演员也不会再像盗贼一般被警察监视了。


行吟诗人

著名的西班牙戏剧家洛普·德·维加与莎士比亚差不多处于同一时代,他拥有惊人的创作力,一共写过四百部宗教剧和一千八百部以上的世俗戏剧。教皇非常欣赏他,曾经赐给他爵位。而在大约一个世纪以后,法国大戏剧家莫里哀获得了堪与路易十四比高的社会声誉。

戏剧在之后的日子里越来越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中,任何一座功能完整的城市都会拥有一家以上的剧院,而“默片”电影也已经在偏僻的村庄里流行起来。

音乐是上帝钦定的最受欢迎的艺术品类。那些古老的视觉艺术大多需要经过刻苦而持久的技巧训练,才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双手把内心形象在画布或大理石上再现出来。而戏剧表演和小说创作的学习有时也要花去你大半生的精力。同时,作为欣赏者的大众也需要受过一定的训练才能领略绘画、小说或雕塑的精美之处。可是一般情况下,除了那些连音调都无法分辨的家伙,几乎人人都会哼几首歌谣,或者在音乐里获得某种程度的快感。中世纪的人能听到的音乐非常有限,且尽是些宗教音乐。圣歌对节奏与和声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会让人感到非常单调甚至沉闷。并且圣歌是绝对不能在街市上随便哼唱的。

文艺复兴使音乐的存在状况发生了巨变。音乐再次深入人们的内心世界,带着他们一起享受哀与乐的无限美丽。

古代埃及人、巴比伦人、犹太人都是忠诚的音乐爱好者。他们已经开始把不同的乐器组队以进行合奏。但是古代希腊人对这些粗俗不堪的域外之音颇为不屑,他们爱听的是荷马或品达的诗歌朗诵,朗诵时可以有竖琴(这恐怕是最简陋的弦乐器了)伴奏。罗马人在这方面要进步一点,喜欢在举行宴会的时候听到器乐的演奏,并且还发明了今天大部分乐器的先祖。早期教会对罗马人的音乐深恶痛绝,因为它带有深深的异教徒的味道。公元3、4世纪时的主教们最多容许教众唱几首刻板的圣歌。唱圣歌是需要用乐器伴奏的,不然就会走调,管风琴是经过教会特许的唯一的伴奏乐器。管风琴发明于公元2世纪,它是由一排牧神潘的笛管和一对风箱所组成的能发出巨大声响的乐器。

然后大迁徙时代开始了,最后一批罗马音乐家如果在战乱中幸运地逃离了死亡,就做起了流浪歌手,他们在市镇的街角巷尾演唱以赚钱度日,其情形颇像现代渡船上卖唱的竖琴歌手。

中世纪晚期,城市文明进一步世俗化,致使社会对音乐家的需求激增。铜管乐器最初就是在战争或狩猎时发信号用的号角,几经改进之后已经能够在舞会上嘹亮地吹奏了。吉他最初就是把马的鬃毛作为弦绑在弓上做出来的。到了中世纪晚期的时候,这种六弦琴(最古老的弦乐器,古代埃及和亚述就已经有了)已经发展成现代的四弦小提琴。18世纪的斯特拉底瓦留斯等著名的意大利小提琴制作家进一步完善了它的制作工艺,使它的音色几近完美。

最后轮到钢琴出场了。钢琴是最普及的一种乐器,甚至被人们带入荒原的深处或是格陵兰岛的冰山之上。最早的键盘乐器是管风琴,但是它在演奏时需要在演奏者之外再找一个人来拉动风箱(今天这种活已经被电力一手包揽)。有鉴于此,当时的音乐家希望能用一种易于操作的乐器来训练唱诗班的众多学生。到了伟大的11世纪,在诗人彼得拉克的故乡阿莱佐城,一位名叫圭多的本笃会修士发明了记谱法。还是在这个世纪,第一件同时拥有键盘和弦的乐器随着人们对音乐的热爱日渐高涨而诞生。这种乐器的叮当响声和现代的玩具钢琴颇有些相似。1288年,维也纳音乐家(那时候他们被人看成是杂耍演员、赌徒或者骗子)创建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音乐家协会。维也纳人把单弦琴加以改造,制成了现代斯坦威钢琴的前身。这种“翼琴”(“翼”就是键盘)很快从奥地利流传到意大利,并被威尼斯制琴家乔万尼·斯皮内特改造成小型立式钢琴,后人就把这种琴称为“斯皮内特”。最后在1709年至1720年之间,巴托罗缪·克里斯托弗里制造出一种演奏时可以任意变换响度的钢琴,用意大利语讲就是既能奏“弱音”(piano)又能奏“强音”(forte)的乐器。这种钢琴已经与现代钢琴非常接近了。

世界上的人们第一次拥有了只要花几年工夫就能自如演奏的乐器。与其他乐器相比,它无须像竖琴、提琴般经常调音,其音色又比大号、长号、单簧管和双簧管远为清丽动听。现代留声机的推广曾使数以百万计的人为了音乐而疯狂,与之相似,钢琴的发明也使音乐普及到更为广泛的领域。几乎每一个出身良好的年轻人都要接受音乐教育。许多王公贵族和富商纷纷组建起属于自己的私人乐团。音乐家不再需要像行吟诗人那样四处流浪,他已经成为受到社会尊敬的艺术家。后来人们把音乐带进剧院,和戏剧表演结合在一起,这就是现代歌剧。开始的时候,欣赏歌剧几乎是王公贵族的专利,可后来这种娱乐形式越来越流行,歌剧院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欧洲各大城市里。意大利歌剧和德国歌剧先后为欧洲社会带来了全新的高级视听享受。当然也有少数特别严肃的基督徒对这种现象深感忧虑,在他们看来,音乐对人具有这么大的魔力,这恐怕会影响到灵魂的健康。

18世纪中期,欧洲音乐的发展正蒸蒸日上。这时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诞生了。他就是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莱比锡托马斯教堂里的淳朴的管风琴师。他的音乐创作涉及所有已知的体裁和乐器,无论是流行的喜剧和舞曲,还是庄严的圣歌与赞美诗,他都能写得动人心弦,通过这种方式,他为现代音乐奠定了全部基础。他于1750年溘然长逝,然后伟大的莫扎特延续了他的光荣。莫扎特的音乐作品具有清新可爱的特点,其轻盈的节奏与温婉的和弦让人联想起绵延不断的美丽花边。在他之后,悲剧英雄路德维希·凡·贝多芬向我们走来。他把雄浑高亢的现代交响音乐奉献给了全人类,自己却无缘倾听那人世间最伟大的音响。在最贫困的岁月里,一次伤风导致他听力衰退直至完全失聪。

贝多芬的时代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在革命精神的感召下,他对新时代充满热情,为此他专门写了一部交响曲献给拿破仑。后来拿破仑的变节使他对自己早年的行为非常后悔。1827年贝多芬与世长辞,那时曾纵横欧洲的拿破仑已经默默死去,法国大革命也已偃旗息鼓。此时蒸汽机诞生了,它使全世界响起了在《第三交响曲》的英雄梦中无法听到的声音。

在蒸汽、钢铁、煤矿和工厂组成的工业社会里,难有绘画、雕塑、诗歌、音乐等艺术的立足之地。像中世纪的教会与王公,或者17、18世纪的富商那样的艺术保护人已经在世界上销声匿迹了。工业社会的新宠只顾赚钱,毫无教养,对蚀刻画、奏鸣曲或象牙工艺品之类的东西提不起一点精神,更不用说去关心保护这些东西的创造者了——这些人对新社会百无一用。习惯了机器的隆隆轰鸣声的技工已经完全丧失了鉴赏力,无从辨别他们的农民祖先所发明的长笛或提琴的优美旋律了。工业时代艺术的地位就好像是社会的领养儿子,被人们的日常生活所彻底抛弃。从历史中保留下来的绘画作品如今只能寂寞地待在清冷的博物馆里。而音乐则变成了少数大师的个人表演,它离开了普通人的家庭生活,被这些号称大师的人带进了门槛森严的音乐厅。

现在,艺术正在缓慢地恢复它在人类生活中应有的地位。人们逐渐认识到,只有伦勃朗、贝多芬和罗丹才是人类精神的真正先知与领袖,世界如果失去了艺术就会像幼儿园失去了欢笑一样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