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七、蛮族据有高卢后的土地分配和社会状况
从前有12万贪得无厌的日耳曼人在阿里奥维斯图斯的指挥下渡过莱茵河,侵吞塞昆奈三分之一肥沃的土地供他们运用。征服者还施压要求再加三分之一,作为用来安置2.4万蛮族的新殖民区,他们受邀前来高卢分享丰硕的收成。过了500年后,西哥特人和勃艮第人打算为阿里奥维斯图斯的失败报一箭之仇。他们同样篡夺了臣民三分之二的土地,已超过应有的比例,但分配的状况并没有遍及整个行省。获胜的民族要迁移过来,地点基于他们自己的选择和领导者的政策,所以只限于几个特别的区域。在这几个区域内,每个蛮族都受到一些罗马省民殷勤的接待,使他们能够紧密联系在一起。地主被迫将三分之二的产业放弃给这些不受欢迎的来客,但日耳曼人无论是牧人还是猎人,只有宽广的森林和草原才能让他们感到满足,所以有时会放弃面积很小但更值钱的土地,将之给予愿意辛勤工作的农人。
古人和相关证词的沉默支持了此种论点,那就是法兰克人强占土地时并没有用合法的方式来缓和或掩饰。他们分散在高卢所有的行省,根本不遵守法令和管制。每个胜利的强盗根据自己的意愿、贪婪和实力,用刀剑定出他要继承的土地范围。在他们统治初期,蛮族想要施行任性而为的掠夺,但克洛维拟定坚定不移且手腕高明的政策,抑制了这种强横不法的风气,不致加重受压迫人民的不幸,也使得征服者能维持团结和纪律。极为著名的苏瓦松之瓶,就是夺取高卢的战利品加以分赃的证据,克洛维有责任和义务为胜利的军队赐予报酬,安置人数众多的民族,无须对高卢忠诚的正教信徒施加恶意和过多的伤害。他可以从皇家的财产中合法获得大量经费,也可以从对高卢的征服中得到无人继承的土地,这样就能减少豪夺和籍没的酷苛需要。卑顺的省民平均分担损失后,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只有默默承受。
墨洛温王朝君主所创造的财富存在于广阔的领土上,他们在征服高卢以后,仍旧像祖先那样喜爱简朴的田园生活,放弃城市任其荒废没落。他们发行的钱币和各种特许状,以及举行宗教会议时所做的记载和铭刻都使用乡村的名字,而且他们一直住在位于乡间的宫殿中。像这样的宫殿共有160处,散布在王国的各行省。虽然有宫殿的称呼却没有人为修饰和奢侈豪华的感觉,有人对它冠以城堡的尊称,但事实上将它看成舒适的农庄更为恰当。留着长发的国王所居住的府邸,四周有进出方便的院落和畜舍,里面饲养牛只和家禽,园里种植各种蔬菜。各种手艺和买卖,农田的耕种以及渔猎的收获,只要是奴隶所担任的工作,全部都成为君主的收益。他的库房堆满粮食和酒类,可以出售或自用,整个管理工作遵照私人理财的严格规定。
克洛维和他的继承人用庞大的家产收益,供应殷勤待客的需要,赏赐忠心而又勇敢的伴护和随从,这些人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都能够赴汤蹈火为君主提供个人的服务。每一个伴护被赐予的报酬不仅是一匹马或一副胄甲而已,而是按照阶级、功绩或受到宠爱的程度,被授予一块采邑。采邑最早得名于获得土地所有权的简单方式。国君视心情的好坏来决定是否让他拥有采邑,而且这种特权的基础很薄弱,完全视国君个人是否慷慨而定。但是这种因人而定的土地所有权期限逐渐遭到废止,法兰克独立而贪心的贵族建立起合法的制度,把封地当成永久的财产并加以继承。所有权不稳固的主人会使得土地受到滥用或被忽略,这样的变革倒是会带来好处。高卢除了划给皇家和特定受益人的产业之外,还有很大部分在分配以后成为保有绝对所有权的土地,或称为萨利克人用地,可以免付贡金,这些萨利克人用地之后为法兰克人男性后裔所分享。
墨洛温王朝的帝系在血腥的内斗中无声无息地衰落。各行省崛起一批新即位的暴君,他们被称为“领主”,篡夺统治的权力,对所在地区的臣民进行毫无忌惮的压迫。势力相当的对手带着敌意抵抗,可以抑制有野心的暴君,但是法律的力量已经失去作用。亵渎神圣的蛮族敢于无视圣徒或主教的报复,毫不尊重粗俗而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邻国的主权。日耳曼人征服者喜爱狩猎,将之当成最重要的娱乐——对于公众或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环境使用权,罗马的法学观念认为应属大众共同所有,但是他们却对其加以严格的限制。人类凌驾于地球、空气、水中的野生居民的模糊统治权,只限于人类之中一些特别幸运的个体。高卢再度为森林所覆盖,动物要保留为领主的消遣所用。如果献殷勤的家臣蹂躏田野,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狩猎是贵族和仆从所具有的神圣特权,身为平民的违反者会受到鞭笞和入狱的合法责罚。但是在一个很少有作品提到的市民生活的时代,在皇家森林的区域内杀死一头公鹿或野牛,都是很重的罪行。
按照古代战争的通用原则,征服者成为他所制伏和赦免的敌人的合法的主人。对个人的奴役起于有利可图的动机,罗马承平时代会加以抑制,现在因独立的蛮族有无法化解的敌意,不仅再度恢复而且更为猖獗。哥特人、勃艮第人和法兰克人从获胜的远征中归来,拖着一长串的牛羊和俘虏,俘虏所受的待遇惨不忍睹。举止文雅和神态聪明的年轻人,可留在家庭里服役,但这要视主人的情绪而定,他们可能会受到宠爱也可能遭遇残酷的虐待。有用的匠人或是雇工(像是铁匠、木匠、裁缝、鞋匠、厨子、园丁、染匠和金银器匠等等)施展技术为主人服务、赚取利润。罗马俘虏没有技术而只能做粗活,根本不管过去是什么阶级,被蛮族打发去照顾牲口或耕种田地。
世袭的农奴完全依附于高卢的田地,新近得到供应所以数量一直在增加,受奴役的人民有时会因不可靠的恩惠而获得解放,但更多人受到贪婪专制的压迫,这完全要视领主的情况和脾气而定。领主掌有农奴绝对的生死大权,领主嫁女儿时,常有一大批负责各种事务的下人,被铁链锁在大车上防止逃走,当成嫁妆送到遥远的外国。罗马法律的威严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防止公民因不幸的灾难和陷入绝望之境而轻生。墨洛温王朝国王的臣民完全没有个人的自由,这种合法的自裁行为,用最可耻的条款表现出来,完全是在扼杀人性的尊严。穷人通过牺牲所有使人生美满的事物来换取活下来的希望,这种方式逐渐为胆怯的弱者和虔诚的信徒所仿效。在社会秩序动荡的时代,他们投身有势力的酋长,畏缩地拥挤在城垛的庇护下,或者追随深得民心的圣徒,围绕在神龛四周。他们表现出全心全意的降服,为尘世或精神的庇主所接纳。他们匆忙办理卖身投靠的手续,以致无可挽回地固化了自己所处的地位,连带后代子孙都受到约束。
从克洛维统治开始,一直延续了5个世纪,高卢的法律和习惯丝毫没有改变,一直致力于增加卖身为奴之人的数量,同时要固定奴役的年限。时间和暴力几乎要消灭社会的中间阶层,在贵族和奴隶之间只留下隐约和狭小的空隙。这种武断的区分被傲慢和偏见转变为民族之间的差别待遇,这种区分是由墨洛温王朝的军队和法律的力量造成的。贵族认为他们的血统来自于独立和胜利的法兰克人,就会滥用征服者无可抗拒的权力,凌越俯伏在地的奴隶和平民,将之归于高卢人和罗马人假想中的可耻家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