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从罗马灭亡到诺曼征服 日耳曼的渗透
征服?渗透?不管我们给“日耳曼人在英格兰各地定居”的这个过程冠以什么名字,它都彻底完成了。我们不得不提到撒克逊王国(首先是西部的撒克逊人)在下一世纪的兴起及其内部战争。
第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一新鲜血液和较老的不列颠人的混合有多快,前者又有多快地取代了后者。
这个问题目前仍未有确切答案。我们现在也正是要应对这段我们故事中最模糊不清的历史,并试图穿过迷雾找到答案。就连最新的权威也不得不承认,目前实际上仍只能就这个过程找到一些模糊的印记。不过,我们认为不同地区的情况大不相同。日耳曼人最重要的定居点是在英格兰的南部和东部,而在其他地区,之前部族的幸存者也相对多一些。而且,不同生活方式所遭受的破坏是不一样的。城镇似乎一般都被毁,甚至于伦敦可能都曾被彻底摧毁,尽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古老的农庄似乎更是被普遍摧毁,村庄和农民的处境则相对好一点。尽管未能列出具体地方的名字,不过总体来说,相对较封闭的地区所受的破坏也是相对较小的——除了康沃尔、威尔士及边界附近的地区。即使用上所有证据,我们仍然不可能详细知道“新英国人”中究竟有多少老不列颠人的血统。在这个问题上,每个地区的情况可能都有所不同;事实上,甚至于每个小地方的情况都会不同。
经过五百至七百年的影响,英格兰人在语言和其他方式上都已彻底日耳曼化了。但这绝不意味着最初的不列颠人被彻底消灭了,他们只是在文化上被同化了。此外,其中的一部分不仅往西进入威尔士和康沃尔,甚至跨过海洋,进入法国的西北角——在那里,人们如今所谓的凯尔特语,其实就是不列颠式凯尔特语。
很难说清楚不列颠为何败得如此彻底,不过他们似乎就是个易变的民族。就如我们前面所看到的那样,在罗马几个世纪的统治中,不列颠人所受的长期影响远不如高卢人。罗马人的统治一旦崩溃,他们立刻恢复了之前的品性。他们宁愿忍受持续的内战,也不愿联合起来对抗共同的敌人。他们从极端的宗教禁欲主义转换到另一个极端,即全面、最大限度地解放、放纵自己的欲望和激情。在他们身上,我们几乎找不到后来的英国人所具有的平衡、合作、妥协和现实主义等。不过,他们的血统及某些特性,通过与其他种族的混合,形成了今天英国人复杂的品性和气质。
导言里提到的独角兽,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第一批不列颠人的象征,撒克逊人则更像是狮子。撒克逊人是未开化的野蛮人,他们对罗马文明的最后遗迹的摧毁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他们还是不信上帝的异教徒,不过这只是指在被同化之前。及至后来,征服者也成了基督教徒。但撒克逊人的确具有必要的高贵品质,如合作、忠诚、失败时的坚定和无所畏惧的勇气。此外,撒克逊人的品质也具有两面性。他们不只是掠夺者,也是拓荒者。他们渴望获得土地并耕种土地,并以此建立农业文明。
到6世纪中期,不列颠的命运依然模糊不清——除了那些深藏于两个民族天性中的东西。岛屿的西部和北部面积占优,仍掌握在不列颠人手里。在撒克逊人定居的中部仍有许多不列颠人。不过,不列颠人又分成许多小王国,但每个王国都无力一统不列颠。
撒克逊人的派系更多,不过他们拥有不列颠人所缺乏的管理天赋。比如,肯特的埃塞尔伯特(Ethelbert)不借助战争就实现了与亨伯河南岸绝大多数小王国的联盟,尽管联盟在他死后就解体了。这些王国包括苏塞克斯王国、埃塞克斯王国、东英格兰王国等。威尔士和苏格兰边境上的小王国合并成为更大的威塞克斯王国、麦西亚王国,以及最重要的诺森伯兰王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历史学家似乎认为那个时代的很多历史都是确定无疑的,不过如今看来就存在相当大的争议了。我们可以暂且不讨论那些不稳定的联盟,而先来审视一下撒克逊人发展所仰赖的政治理念。
在此,我们必须再次忘却或是必须质疑斯塔布斯及其他人之前教的那些东西,我们试图在之前的确定论和如今的不可知论间找到一个折中方案。我们认为可能性最大的是,日耳曼人在进入英格兰时就已经有一些比较成熟的信念。在此,我们尤其要强调三个。第一个,战争领袖——不管大小——的追随者都具有献身精神。对于一伙劫匪而言,这是极其罕见的。通过联合许多小团伙,一个伟大领袖(如麦西亚国王)领导的群体能够达到一万五千人的规模。这里的主要意思是说,这些人能够很自然地围绕一个领袖团结起来并效忠他;作为回报,他们也从中获益。这一主线将贯穿我们接下来的大部分故事。
领袖,而非暴君,是撒克逊人贡献的第二个信念。领袖只有获得成员同意才能够维持其职位,而群体成员和民众都是自由的。很多人都强调,“群众大会”(folk moots)和“贤人会议”(witenagemots)是自由制度甚至是议会的起源。自撒克逊人之后,不列颠人就不太关心政治理论了,因为领袖都知道领袖是自由选举出来的。当然,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同意。如后来的都铎王朝的领袖,几乎都变成了独裁者。不过,在这一时期往后的英国历史上,如果领袖(不管是君主或是其他)忘记了同意原则,那几乎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麻烦。
盎格鲁-撒克逊社会中的第三个强烈信念,是亲属关系。历史学家斯塔布斯,尽管了解塔西佗的日耳曼人向英格兰的迁徙,却忽视了迁徙本身产生的影响。塔西佗社会中最基本的亲属观,虽然保留了下来,却大大弱化了。因为那些进入英格兰的无数独立群体,基本上都是混合的而非完全由亲属组成的群体。以犯罪为例,日耳曼人的亲属群体能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赔偿,而受害者所属的亲属群体也共享所获得的赔偿。在英格兰,即使是在肯特这个比其他地区更多地保留了日耳曼人的这个信念的地区,主要的责任都限定在当事人自己身上。旧体系培育了强烈的共同社会责任感,而新体系培育的则是独立的个体。经历了那段骚乱时期后,要在后来的英国人身上找到这个信念,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简单地审视一下人们在那个被占领的、无宗教信仰的世纪里的生活,我们就会意识到其与罗马化不列颠的断裂。我们前面提到的城镇几乎都消失了。而且,遍布于英格兰大地上的木结构建筑取代了之前古典风格的巨石建筑。其中最大的建筑就是头领们的大堂。正如古老史诗《贝奥武甫》中所描述的那样,从地方小权贵到国王,分别拥有规模不等的木屋。尽管它们在华丽程度上有所区别,不过仍都属一个风格,有点像后来的大仓房。有些还保留了下来。大房间的上盖是高耸的顶棚,由巨大的、可移动的梁柱支撑。值得一提的是,在《笨拙》(Punch)一书的“英国特色”一章中有一系列的相关草图。作者对此梁柱的喜好,真是和古人趣味相投。尽管这种建筑与被遗弃的罗马建筑完全不同,但在几个世纪的统治后,英国人对这种木结构的建筑风格相当喜欢。而这种建筑风格也表明了北方人和地中海人之间的巨大差异。
昏暗的大堂的中央有一个燃烧木柴的长方形炉床,而烟气则从屋顶的缝隙中飘出去。墙上挂着武器和战利品,四周墙边则围着给仆人们坐的长凳。体现着荣耀的高椅则是领主及其夫人专享的,或是与其他头领及其夫人共享的。他们的服装也体现出一种原始的华丽,如黄金刺绣、黄金饰品,尤其是肯特珠宝,那是当时世界最好的宝贝。用来盛水喝的角或其他容器都镶嵌着金银,而且大多设计精美。在撒克逊人的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晚宴上,人们狂欢痛饮,颂扬头领和其他勇士的功绩。撒克逊人定居点的典型特征就是“顿”(ton),如今已经成为很多英国地名的最后一个音节。“顿”,意指围起来的一群建筑。它的另一个叫法是“伯格”(burh),也是很多词汇的后缀。撒克逊人喜欢将原木钉入地下并围成栅栏,美国西部边缘地带的定居点与其极其相似。栅栏里面,可能就是领主的大房子,还有谷仓、平房,或者是穷人们的一些简陋茅舍。
穷人的屋子小而简陋,由树枝、茅草和烂泥糊成屋顶,通常建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这些房子里幽暗无光,通常还肮脏不堪,简直就像是历史遗迹。这与罗马时期配有中央暖气、私人浴室和公共澡堂的大楼相比,实在是相去甚远。一方面,这些社会底层民众和农奴舍命与敌人和野兽搏斗;另一方面,他们又跟其他勤劳、和平的拓荒者一样砍伐森林并耕种土地。
我们发现,那些代代相传至今的诗歌(如著名的《贝奥武甫》)常常混杂着对英雄行为与战争的颂扬、穷人们在艰辛日子里的孤独与疲倦和对恶劣环境的恐惧——这里有大灰狼和其他真实存在或是想象的、捕食人类的动物和怪物,如神秘、可怕的葛婪代(Grendel)。撒克逊人的诗歌不同于罗马的古典文学,正如后来的哥特建筑风格也不同于罗马的建筑风格一样,但同样富含对生活的奥秘和悲伤的深刻体会。这也已经积淀为英国人的精神内在,并轻易地与凯尔特人的品质融合。
撒克逊人的诗歌相当关注自然变化,尤其是海洋的方方面面。
撒克逊人对船舰的热爱,与狂风暴雨和滔天波浪搏斗时的无畏和兴奋,都很好地体现在诗歌的大量图画和文字中。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在利用海洋,而是发自内心地热爱海洋。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期内,英国人又成为一个守望大地而非航海的民族。不过,当英国人在此转向海洋的时候,海洋似乎已经成为英国人的情人。
对惊涛骇浪的热爱、身陷险境时的兴奋,都可以看成是老撒克逊人对海洋的热爱的复活。不管怎样,没有哪个民族像早期的撒克逊人、维京人(我们稍后会讲到)和他们的后代(即后来的英国人)那样热爱、认识和理解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