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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江苏省镇江市人
职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法院副院长
李玉生,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中国法制现代化及民商法学的教学研究与审判实务工作。1987年、199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分别获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在南京师范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期间,先后担任法律系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1995-1998年任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1998年至今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1999年至今任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2003年当选为南京市人大代表,同年起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