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离开这所住宅,走进灿烂的阳光没多久,我就感到这次体验真是值得,我遇到的所有艰难困苦都没有白费。现在,无论凡间多冷,我的感冒多重,身体多虚弱,都阻止不了我沐浴着清晨的阳光在户外嬉戏。身体上的完全虚弱使我烦恼不已,处处出丑,比如领着莫约在雪地上跋涉僵硬得像块石头;怎样努力也跳不了多高,使出吃奶的劲才推开肉铺的店门,我的感冒越来越严重……但这些我都不在乎。莫约狼吞虎咽地吃完早饭后(向肉店老板讨来的残羹剩饭),我俩就出去到处享受温暖的阳光。眼看阳光洒在窗户和潮湿的人行道,洒在闪亮的珐琅质汽车,洒在雪已融化、水面如镜的水洼里,洒在商店橱窗的厚玻璃上,洒在成千上万高高兴兴匆忙去上班的行人……我陶醉了。白天的人们和夜里的人们真不一样。他们显然在光天化日下感到安全,毫不设防地边走边聊,处理众多日常事务,比在夜里办公精力更充沛。哦,参观街景的感觉真好,母亲领着兴高采烈的孩子行色匆匆,挑捡水果装进她们的购物篮,笨重吵闹的送货卡车停在泥泞的街旁,身强力壮的搬运工把成桶成箱的货物拖进店铺的后门,还有一些人在铲雪、清扫窗子,咖啡馆里人满为患,心请放松的人们开心地进食大量咖啡和美味的煎炸食品,边吃边浏览早报,或为即将来临的恶劣天气发愁,或讨论当天的工作。看着一群群学童穿着清爽的校服,迎着刺骨的寒风在洒满阳光的校园里做游戏,更使我心旷神怡。一股乐观进取的动力把所有人都连系在一起,你能感到它从在大学校园里穿梭的学生身上焕发出来,也能从在温暖的饭馆里聚餐吃午饭的人们身上感受到它。这些人像花儿对阳光开放那样敞开自己,不断加快自己的步伐和说话速度。当我感到暖烘烘的阳光照射在脸上和手上,我也像鲜花那样敞开自己的胸怀。我能感到自己的这副凡人体内起了化学反应,尽管头昏脑胀、手脚发麻肿痛,我却感到心情舒畅。我不顾越来越严重的咳嗽和让我深感烦恼的模糊视力,领着莫约沿着吵闹的M大街一直走到这个国家的首都华盛顿,先在那些大理石的纪念堂和纪念碑,那些雄伟壮观的政府大楼和官邸周围转了一大圈,然后穿过内有成千上万个相同小墓碑的肃穆阿灵顿公墓,来到南北战争南方联邦大将军罗伯特.李的官邸旧址,一座漂亮但布满尘土的小楼。此时我已经神志不清。很可能是我的身体不适加上精神愉快,使我处在一种既昏昏欲睡又极度兴奋的状态,颇似一个醉鬼或吸毒者。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很高兴,很愉快,原来白天的世界和夜晚的世界不一样。和我一样,许多游客冒着风雪前来参观这些著名景点。我默默地陶醉在他们的热情里,知道他们也同我一样,深受华府的这些开阔壮观的景色感染。他们和我一样,望着头顶上无际的蓝天,瞻仰这些象徵人类成就的壮丽的石头纪念堂,心中充满喜悦,并感到升华。
“我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我突然意识到这点,“而不是到处追杀弟弟的该隐。”我恍惚地环顾四周,没错,我是你们其中的一员!
我站在阿灵顿公墓的山上,久久眺望着这座城市,冷得浑身发抖,甚至为眼前的壮景失声痛哭一会儿。它秩序井然,整齐规矩,典型体现了伟大理性时代的原则。但愿路易在这里,大卫也在这里,但想到他们一定不赞成我这样做,我感到伤心。但是,这才是我所见到的真实的地球呵!这才是脱胎于阳光和温暖、充满活力的地球,即便它被冬天皑皑的白雪所覆盖!
最后我缓缓走下山来,莫约一会儿跑在我前头,一会儿绕回来走在我旁边。然后我沿着结冰的波多马克河岸散步,惊喜地看着冰和融雪折射阳光。就连观看雪融化都很有趣。下午某个时候,我又来到雄伟的杰斐逊纪念堂,这是座仿古希腊神殿风格的大理石建筑,优雅而宽敞,四面墙壁上刻着十分庄重感人的文字。当我意识到,我在这宝贵的几小时里竟然对这里所表达的人类情感产生共呜,我的心狂跳不已。确实,此时此刻我已经同周围的人群融为一体,和任何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这么说并不属实,对不对?在我内心里,在我不灭的记忆中,在我难以复位的个别灵魂,我感到深深的负疚:你还是杀手莱斯特,你仍是夜里觅食的吸血鬼莱斯特。我想起路易的警告:你只凭侵占一个人体是当不了人的!我又看到了他脸上流露出恐慌和悲伤的神情。但是上帝,假设吸血鬼莱斯特从没存在过,假设他只是人类的文学虚构,只是人类杜撰出来的形象,那该多好!但眼下我分明就住在人的身体里,并借助人的器官呼吸。所以这只是个美丽的幻想!
我在纪念堂的石阶上站了很久,低头致哀,寒风撕扯着我的衣服。一位好心的女士对我说我生病了,必须扣上外衣钮扣。我凝视着她的目光,意识到她只是看到一个年轻男子站在她面前。所以她既没害怕也没昏头。我并不感到饿,所以不想要她的命,这样才能更好享受我的时光。瞧这可怜而又可爱的造物,淡蓝色的眼睛,淡黄色的头发!我不禁猛地抓起她皱巴巴的小手亲吻,并用法文告诉她我爱她,并注视着她那又窄又憔悴的脸上绽满微笑。她在我眼里真是可爱,和所有我以吸血鬼之眼凝视过的人一样可爱。
所有昨夜的肮脏龌龊都在这阳光灿烂的一天中抹去。我认为这次冒险的最大目标已经实现。可是我周围的隆冬气候显示出不祥的徵兆。虽然蓝天使人开心,大伙儿还是在议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商店早早就关门,街道又会无法通行,机场已经关闭。过路人提醒我别忘了储备腊烛,因为这座城市可能停电。一位把厚厚的羊绒头套拉到下颚的老先生责备我怎么不戴帽子。一个年轻女人对我说,我看上去生病了,应该赶快回家。
我回答,感冒而已。要是现在有他们所说的止嗽糖浆什么的就太好了。拉格朗-詹姆斯在收回这副身体后知道该怎么办。他也许会不太高兴,但他会用到手的两千万美元来安慰自己。再说,我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来吃药和休息。眼下,我却急得没空去考虑这样一桩小事。我已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浪费太多时间。再说,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小难题的机构很多,可以随时向它们求援。而且,我一直没有考虑到时间。我的汇款肯定到了代办处,等着我去取。我瞥了一眼商店橱窗里的钟表。两点半。我手腕上的那只廉价的大手表也指着这个钟点。嘿,我只有约十三个小时的时间。我只能在这具可怕的身体里再待十三个小时,尽管头晕眼花,四肢酸痛!我的愉快顿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不寒而栗。不行,这一天过得真好,可不能让胆怯给毁掉!我马上把这种不良感觉赶走。我想起几行零散的诗句……还不时隐约地回忆起我是凡人的最后冬天:在我父亲的房子的大厅里,我蹲伏在壁炉旁边,拚命搓着双手在微弱的炉火前取暖。不过,眼下我沉浸在眼前的欢乐,和我儿时的爱冲动、爱算计和调皮捣蛋格格不入。我周围正在发生的一切始终让我入迷,使我一连几个小时没有产生别的念头。
这真是太不寻常了。我愉快地想,我肯定会把这简单的一天永远留在记忆里。我步行返回乔治城。这看来简直是不可能办到的奇迹。在我离开杰斐逊纪念堂之前,天空就开始乌云密布,很快就变成铅灰色,阳光也像液体那样逐渐干涸。但我也喜欢这些阴郁的天气现象。看着焦急的凡人或忙着锁上店门,或提着大包小包顶着风往家里赶、无数汽车打开耀眼的前灯,在逐渐暗下来的黑暗中左奔右突、忙得不亦乐乎,我感到陶醉。我意识到今天不会出现黄昏。唉,真伤心。我当吸血鬼时经常观赏黄昏的景色。所以有什么好抱怨的?不过有一会儿,我还是为自己不幸赶上天气变险从而浪费宝贵的时间而懊恼。但是话说回来,出于我也说不清的理由,这倒也正是我想看到的东西。这恶劣的冬天颇似我童年时的严冬。和当年在巴黎梅格能把我扛进他的巢穴时的那个冬天一样严酷。我知足了。我很满意。
等我赶到银行代办处时,尽管我清楚自己病得很重、发烧得厉害,急需找个地方吃饭休息,但见到我的汇款到达,这是高兴得不得了。工作人员已经用我的一个巴黎化名“利奥耐尔-波特尔”为我印出一张新的信用卡,并准备好一本旅行支票。我把这些东西连同三万美金一古脑儿地塞进衣袋,让那职员看得目瞪口呆。
“当心有人会抢你!”他隔着柜台把头凑近小声提醒我。他还说什么趁银行还没关门、快去那儿把钱存起来之类的话,但我没听清楚。他还说我应该去趟急诊室,趁暴风雪还没来。许多人感冒了都去那儿,看来它是每年冬天的流行病。为了简单起见,我连说“好,好”,实际上我一点也不想把剩下的这点凡人时间花在让医生摆弄上。再说这也没必要。我所需要的就是热腾腾的食物,烫烫的饮料,外加旅馆里一张安静柔软的床。然后我就能把这副身体以说得过去的还给詹姆斯,并且干净俐落地跳回我自己的身体。但首先我得换身衣服。现在只有三点十五分,我还有十二个小时,而这身肮脏可怜的破衣烂衫再也让我受不了了!我赶到有名的商业街“乔治城林荫大道”,人们闪躲避寒流正忙着收拾打烊。我设法说服一家时装店老板,迅速让不耐烦的店员为我拿了一堆我认为需要的衣服。当我把那张塑胶小卡片递给他时,我感到一阵晕眩。有趣的是,现在他的不耐烦全部消失了,还一个劲儿地向我推销一堆降价的围巾和领带。我简直搞不懂他对我说什么。啊,好的,一件件地计价吧。我们会在明天凌晨三点钟把这一切都交给詹姆斯先生,詹姆斯先生就喜欢不花钱白占便宜。好吧,就再来一件毛衣吧,这有那条围巾;不买白不买。我正要提着大包小包走出店门,又一阵量眩袭上头来。我感到眼前一黑,腿一软差点先跪在地上,继而昏倒。一位可爱的小姐跑过来帮我。“你看起来要晕倒了!”我浑身冒虚汗。虽然这里很暖和,我却冷得发抖。
我向她解释,我需要叫计程车,可是找不到一辆。此时M大街上人已经很稀少,而且又下起了雪。我在几个街区之外找到了一家漂亮的红砖旅馆,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四季”。我连忙挥手向那好心的漂亮小姐告别,同时低着头顶着寒风朝这家旅馆跑去。我欣喜地想,在四季旅馆里我会感到温暖和安全,我喜欢大声吟诵这意味深长的名字。我可以在这里用餐,用不着再回到那所可怕的住宅,就在这儿等着交换身体的时候到来。当我终于跑进这家旅馆的门厅,我发现它比我预想的还好,便花费一大笔钱,除保证我自己舒适外,还要求他们把莫约也弄得干净舒适。我要的套房宽敞豪华,几扇落地大窗俯瞰波多马克河,地上铺着一大片淡色的地毯,几间浴室可让古罗马皇帝来洗澡,电视机和冰箱摆在漂亮的木橱里,泗暹有别的许多新奇的摆设和装置我马上为我自己和莫约订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我打开小吧格,里面塞满美酒、糖果和其它美味小食品。我取出一瓶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味道绝对恶心!大卫怎么会喝这破玩意儿?巧克力的味道还不错。真他妈的香!我把一整块又吞吃了,然后打电话,叫餐厅把他们这儿所有的巧克力饭后甜食都加进我刚才预订的晚餐。
大卫。我得给大卫打电话。但我好像无力从沙发里爬起来走到写字台前去打电话。而且我想考虑并作决定的事情也太多。身体不舒服真该死,这算是什么体验!我甚至习惯这两只巨手吊在它们应有位置以下的一英寸,它们太长了,再瞧这身黝黑的皮肤,毛孔真粗。可别睡着了。不然多浪费时间……
门铃把我猛然吵醒了。我刚才睡着了。整整睡了半个小时。我挣扎着站起来,每走一步都好像在搬砖,好不容易才为那名客房服务员打开房门。这人是个迷人的中年妇女,长着一头浅黄色的头发,推着一辆盖着亚麻桌布的小餐车,里面摆满食品,徐徐走进套房的客厅。我先把一块浴巾铺在地上当狗的桌布,然后把牛排喂给莫约吃。它趴在地上开始大吃大嚼。只有很大的狗才趴着吃东西,这副吃相使它看上去更吓人,很像一只大狮子懒洋洋地啃着被无助地压在它那大爪子下的基督徒。我端起一碗热汤就喝,但尝不出什么味道,这也难怪,感冒这么重,当然尝不出来。葡萄酒真不错,比昨晚喝的普通酒好多了。虽然和鲜血相比味道仍显平淡,但我还是一口气喝了两杯。等我刚要大吃这里的人所称的“意大利通心粉”时,我偶然抬头,这才意识到,那位女服务生仍站在那儿,烦燥不安。
“您生病了,”她说,“病得很重。”
“别瞎说,亲爱的,”我说。“我只是感冒了,人类常患的感冒,仅此而已。”我把手伸进衬衣兜里摸那叠钞票,递给她几张二十美元,然后请她走。她很不情愿。
“您咳嗽得很厉害,”她说。“我想您确实生病了。您是不是在户外待了很长时间?”
我凝视着她,见她这么关心我,我的心一下子软了,感到我随时会发优地哭出来。我本想警告她我是个怪物,这个身体只是偷来的而已。她真慈祥,显然一贯关心别人。
“咱们都是一家人,”我对她说,“人类是个大家庭,我们得互相关心,对吧?”我猜想这下子她得被我这番糊里糊涂说出来的伤心话吓坏,并马上走掉。但她没有。
“是的,我们都是一家人,”她赞同。“趁天气更坏之前,我给您找个大夫来。”
“不用了,亲爱的,你现在走吧,”我说。
她焦急地最后瞅了我一眼,出去了。
我吃完那盘怪味的奶酪酱汁面条后(仍是咸而无味),开始考虑她说的是不是有道理。于是走进浴室拧亮电灯。镜子里的这个男人看起来确实吓人:两眼通红,全身发抖,原本黝黑的皮肤即使没有完全变苍白,也已变得焦黄。我伸手摸前额,但这又有什么用?我当然不能因患感冒而死。但是这时我也没了底。我想起那女服务生脸上的表情,想起街上那些对我说话的人的关心。又猛烈地咳嗽一阵。我得采取措施了。但有什么措施呢?要是医生给我开药效强的镇静药让我迟钝了回不了那所房子怎么办?倘若他们开的药影响我集中意念,让我回不了我的身体,那该怎么办?上帝,我连脱出这副人体都还没有尝试过呢,我原来当吸血鬼时,这是我很拿手的技巧。不过现在我也不想尝试了,万一我回不来怎么办?那岂不成了游魂!不行,还是等詹姆斯回来后再做这种试验吧,别去找那些拿着针头的医生!
门铃又响了。是那个好心肠的女服务生。这次她拿来一袋药品,几瓶大红大绿的液体,几瓶药片。“你真该叫个医生来,”她边说边把这些药一字摆在大理石的梳妆格上。“您想让我们请个医生来么?”
“当然不想。”我边说边把更多的小费给她,并伸手把地引导出房门。她说等一等。我能让她把刚吃完饭的这条狗牵出去吗?
啊,可以,这主意太好了。我又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里。我叫莫约跟着她走,并按她的吩咐做。她好像很喜欢莫约,对它小声说着甜言蜜语,把它哄得很开心。我又回到浴室,盯着她拿来的这些药水瓶。我很怀疑这些药,但又一想不能把病成这样的身体还给詹姆斯,这样不太礼貌。倘若詹姆斯不想要它怎么办?不,不太可能。他会把那两千万美元连同着咳嗽加感冒的病体一并收走。于是我喝了一大口难喝的绿色药水,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吐出来,然后艰难的走回起居室,瘫坐在写字台前。这有旅馆供应的信签和一支很好用的原子笔,出水由好写起来又滑。我开始在信纸上写书,发现用这些大手指写字真困难,但硬着头皮写下去,匆匆的把我的见闻感想详细记下来。我虽然困得抬不起头来,病得呼吸都很困难,但我还是坚持写下去,直写到纸都用光,连我也看不懂自己潦草的字迹。我把这些信纸塞进一个信封,用舌头舔湿把信口封上,在信封上写上我的新奥尔良寓所地址,我本人收,然后把信塞进衬衫口袋,在毛衣里面,这样就不会丢掉。然后我躺在地板上。现在我得睡了。我一定要睡很久,也许会把我剩下的凡人时间用尽,但也没办法,因为我实在没力气在干什么了。但是我睡得并不深。我发的烧太高,而且提心吊胆。我恍惚看见那和善的女招待把莫约领回来了,还又对我说一遍我生病了。
我记得一名夜间女值班招待也来过一趟,好像埋怨了我半天。我记得莫约趴在我身边,暖烘烘的身体紧贴着我,我也拚命靠近它取暖,闻着它光滑的毛发散发出的香味,尽管这香味若让我穿着自己的身体合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有一阵子我恍惚觉得我又回到旧时代的法兰西。
但是,这些对昔日的回忆总是让这次做人的体验打断。我不是睁开眼睛,看见点燃的台灯周围照着一轮光晕,看着漆黑的窗户映出室内的家具摆设,还幻想我能听见窗外落雪的声音。但还有更糟的考验在前头等着我。绝望的情绪迫使我想使用马桶,生理上也需要,而且事后还要小心地擦净自己。真恶心!还要洗手。我一遍遍反覆洗手,边洗边恶心得发抖!当我发现这副人体的脸上已经长满又粗又密的落腮胡子,我哈哈大笑。怎么我的嘴唇上、下巴上、乃至衣领处的脖子上,都长满一层黑乎乎的垢壳?我看上去像个疯子,一个乞丐。但我又无法刮胡子,没有刀片。即使有,我也会划破自己的喉咙。瞧这件衬衫多脏。我忘了穿上我刚买来的任何一件衣服,不过现在换衣服是不是晚了?我懵懵懂懂地瞟了一眼手表,吓了一跳,已经两点了。天哪,快到换回身体的时间了。
“莫约,来。”我招呼那狗。然后不乘电梯,我俩朝楼梯下跑;我住在二楼,所以没费什么劲就下来了。我们悄悄穿过安静空旷的门厅,消失在夜色里。到处都是很深的冬雪。街道显然已经通不了车,有好几次我都跪倒在雪地上,两臂深深地插进雪里。每逢这时,莫约就舔我的脸,好像想给我点温暖。但我百折不挠,挣扎着往上坡走,不顾我的情绪和身体都已很糟。最后我总算拐过街角,看见那所房子熟悉的灯光。那间黑暗的厨房现在落满厚厚一层雪花。看起来走过去好像很容易,其实不然;经过一夜的暴风雪,雪花下面的地板上结了一层冰,走起来很滑。不过我还是设法平安到达起居室,一屁股坐在地板上,浑身打颤。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忘了穿大衣,衣兜里还塞满了我所有的钱。现在我只剩下几张钞票装在衬衣口袋里。甚至全都忘在旅馆里了。不过没关系。那肉体窃贼詹姆斯很快就要到这儿。我将收回自己的身体,连同我的全部威力!然后我就能平安无事的返回新奥尔良的家,并甜蜜地回忆并思索这次经历。到时我的病和寒冷全都不复存在,疼痛和伤感也都烟消云散,我又成为吸血鬼莱斯特,遨翔在楼顶上空,伸出双手去拥抱遥远的星空。这地方和那旅馆比起来很冷,我翻过身去窥探那个小壁炉,并试着用意念点燃里头的木柴。没用。这时我才想起我还没成为莱斯特呢,不禁哑然失笑。不过詹姆斯不久就到。
“莫约,我再也忍受不了这个身体。”我小声说。那条狗坐在前窗眼前,边望着外面的夜空边喘气,鼻息喷在阴暗的玻璃上,结成一层薄霜。我努力不让自己睡着,可是很难办到。我越感到冷,就越想睡。这时,一个可怕的念头攫住我:倘若我在约定的那个时刻脱不出这副身体来怎么办?如果说我连火也点不着,连别人的心思也读不透,连……那我还能换回去吗?我半梦半醒,恍恍惚惚,尝试施展通灵术。我让自己的心灵几乎沉降到梦的边缘。我感到那种在灵魂出窍之前常有的预警,一种低沉、令你陶醉的微微颤动。然而任何不寻常的事都没发生。我又试一遍,暗示自己:“上升。”我试着想像自己虚无飘渺无定形的灵魂正脱出肉体,并无拘无束地升至天花板。没用。不妨再试试生出羽翼。徒劳。我太累了,太疼痛了。事实上,我被禁锢在这些没有希望的肢体,囿于这个疼痛的胸腔无法摆脱,连喘口气都很困难。好在詹姆斯很快就来。这个魔法师深谙换身术。对,这个急欲得到两千万美元的詹姆斯一定会指导换身的整个过程。等我再次睁开眼睛,天已太亮。我猛地坐直,瞪着前方。一点没错。太阳高高挂在空中,透过前窗洒进万仞光芒,照亮光洁的地板。我能听见屋外繁忙的交通。
“我的上帝。”我用英语小声惊呼,因为“MonDieu”(法语“我的主”)此时无法同英语“我的上帝”同义。“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呵!”
我颓然躺下,胸膛剧烈起伏,惊得瞠目结舌,半天理不出个头绪,也拿不准态度,也不知我的感受到底是狂怒还是极度恐惧。然后我才慢慢抬起手腕看表。是上午十一点四十七分。还有不到一刻钟,这笔受托存放在闹市那家银行里的两千万美元钜款,就将再次转到我的化名“莱斯坦-戈利高尔”名下。拉格朗-詹姆斯把这个化名安在这副身体上,自己却显然没有如约在天破晓前返回这座住宅,换回自己的身体;而且由于已经丧失这笔钜款,所以他很可能再也不会回来。
“哦,上帝,帮帮我吧,”我大喊,一口痰马上堵住我的喉咙,连续咳嗽使我胸部深处感到刺痛。“我早就知道他不会回来,”我嗫嚅道。“我早就知道。”我真傻,我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我想,我真是个可怜虫;那个肉体窃贼真卑鄙;他妈的,他绝不会得逞的!他怎么竟敢要弄我,他怎么敢骗我!而他丢给我的这副身体,这副我唯一可以用来追踪他的身体,已经病得很厉害、很厉害了。
等我跟跟枪跪地来到街上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我已记不得那家银行的名称和地点。再说我也找不出个好理由去那儿。那两千万美元再过四十五秒钟就要转到我的名下,而且到底我再要回这钱又有什么意义?我拖着这堆打颤的骨肉去哪儿也不合适呀!难道去那家旅馆要回我的那点钱和衣服吗?还是去医院开点我急需的药?
还是去新奥尔良找路易,路易一定得帮帮我,也许只有路易能帮我。没有他的帮助,我到哪儿去找那个卑鄙阴险、自寻死路的肉体窃贼呢?可是,我找到路易后他会怎么说呢?他知道我干的傻事后会作出什么判断呢?
我要摔倒了。我失去平衡。我伸手去抓铁栏杆。但已经晚了。一个男人朝我跑过来。我的头磕在台阶上,“轰”地一声,后脑勺剧痛。我闭上眼睛紧咬牙关,没有喊出声来。随后我又睁开眼睛,看见一片宁静的蓝天。
“叫一辆救护车来。”那男人吩咐身边的另一个男人。我只看见几个黑色、没特徵的身影,映衬在耀眼的蓝天下。
“不!”我扯开嗓门喊,但声音出来后只是沙哑的小声。“我要去新奥尔良!”接着我飞快地动嘴想解释那旅馆、钱和衣服的事,并请求他把我扶起来并帮我叫来一辆计程车。我得立即离开乔治城去新奥尔良。然后我静静地躺在雪地上,觉得头顶上的天空真可爱,薄薄的白云飞速掠过天空。连这四面围着我的身影,这些悄悄地小声议论我的人都是这么可爱。还有莫约,汪汪狂吠的莫约。我想说话,但说不出话来,无法告诉它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平安无事。一个小姑娘凑过来。我能看见她的头发,她的蓬松的小衣袖和一条绸带迎风飘舞。她像别人一样低头瞧我,她的脸上全是阴影,她身后的天空耀眼得可怕。
“我的上帝,克劳蒂娅,那是阳光,快避开它!”我大叫。
“先生,你安静地躺着吧,他们这就来救你。”
“躺着别动,年轻人。”
她在哪里?她去哪儿了?我闭上眼睛,倾听她的鞋跟踏在人行道上,发出“咔喀”的声音。那是她的笑声吗?
救护车。氧气面罩。针……我明白了。我要死在这副身体里,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像几亿凡人一样,我要死了。啊,这就全都明白,所以那肉体窃贼才来找我,那死亡天使看出我太自负,爱自欺欺人,就投其所好欺骗了我。现在我就要见上帝了。可是我不想死!
“上帝,求求您,我不想这么死,不想死在这个身体里!”我紧闭眼睛小声说。“我不想现在就死。求您啦,我不想死!别让我死。我哭了,心痛欲裂,很害怕。哦,这身体难道还不完美吗?上帝呵,把更完美的形状展现在我眼前吧。我这个充满渴望的怪物之所以去大戈壁,可不是为了寻求来自天上的火,而是为了满足自尊,满足自尊,满足自尊!”
我的双眼紧闭。我能感到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来。“请您别让我死,别让我死。别在现在,别像这样死去,别死在这个身体里!救救我!”
一只小手摸我的手,使劲想挤进我的手心,终于办到了,紧紧让我握着。温柔的小手,软软的,很小。你知道这是谁的手,我想,你知道的,但你太害怕睁眼去看它。假如她在场,那你就真的要死了。我不能睁开眼睛。我太害怕了。我浑身颤抖,痛哭流泪,紧握她的小手,肯定把她攥疼了,可我就是不敢睁眼。
路易,她在这儿。她来找我了。救救我,路易。我不敢看她。我不能看她。我不能松开她的手!路易,你在哪儿?是不是这在地下沉睡?在你那荒草丛生、无人问津的花园深处,冬天的残阳照着野花……你在沉睡,直到又一个黑夜降临。
“玛瑞斯,帮我一把。潘多拉,你在哪儿?快来救我。凯曼,快来救我。阿曼德,现在咱俩之间没有仇了。我需要你!洁曦,别让我死去。”
哦,这就是在救护车的警笛的声中,一个魔鬼低沉而哀伤的祈求。别睁开眼睛。别看她,不然你就完了。克劳蒂娅,你曾在最后时刻呼喊过救命吗?你害怕吗?你也见过光线如同地狱之火洒满天空吗?抑或它是那伟大而美丽的阳光,用爱照亮着整个世界?
我们一道站在墓地,在那个弥漫着花香的温暖夜晚,天上洒满点点星光和紫色的柔和夜光。对,夜其实也是多彩的。瞧她,闪亮的皮肤,嘴唇上青紫色的血肿,她眼窝周围的黑量?她正拿着她的花束,是黄白两色的菊花。我永远忘不了它的芳香。
“我母亲就葬在这儿吗?”
“我也不知道,小宝贝儿。我甚至从来不知道她的姓名。”我发现她时,她已经全身腐烂、发出恶臭,蚂蚁爬满地的眼窝和地张开的嘴。
“你应该查出她叫什么。你应该替我办这件事。我想知道她葬在哪里,”她对我说。
“亲爱的,那是五十年前的事情。恨我吧,恨我只想着大事。恨我吧,因为你现在没有长眠在她身边。倘若果真如此,她会让你暖和吗?血是热的,小宝贝。跟我来吧,咱们喝血去,你我都知道怎样去做。咱俩可以一起饮血,直到世界末日。”
“啊,你给一切都找到了答案。”她说。她的微笑多冷漠呵。你在这些阴影当中几乎能窥见她女人的特质:蔑视儿时天真可爱的、永久印记,作女人难免的想吻、想抱、想爱的冲动,她都没有。
“咱们就是死神,亲爱的,死才是最终的答案。”我把她揽进怀里,感到她依偎着我。我吻她,吻她吸血鬼的皮肤。“死后就没有问题了。”
她用手抚摸我的前额。
救护车在飞驰,仿佛那警笛声在追逐它,驱动它。她的手在触摸我的眉毛。我才不睁眼看你呢!
噢,请救救我……,这个魔鬼一边忧愁地向他的同类求救,一边朝着地狱坠落,越坠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