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条腿和两条腿敌人
“日记结束啦,”杰尼索夫说道。
“它的续篇在这儿呢,”瓦格纳拍拍大象的脖子答道。“当您刚才看日记的时候,萨比延斯,也就是霍伊蒂-托伊蒂,还是林,已经对我讲了它的历险记。我本来已经对活着再见到它不抱任何希望啦,没想到它自己找到了通往欧洲的道路。这是我的速记本,大象讲的我全记下来了,您把它翻译过来吧。”
杰尼索夫接过瓦格纳写得满是条条道道的速记本,看了起来,然后就把大象自己讲述的故事用普通文字记录下来。
下面就是萨比延斯对瓦格纳讲的一切:
我未必能把我变成大象以后的事全都讲给您听。我从没想到,甚至连做梦也想不到,我,图尔纳教授的助手,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一只大象,而且要在非洲的热带林莽中生活下去。我尽量把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讲给您听。
我走得离营地并不远,在一块草地上悠闲地揪扯着草吃。拔起一把多汁的青草,把粘在根上的土抖落抖落,就大吃起来。吃完这里的草之后,我又往森林里走,想再找一块草地。
那是个相当明亮的月夜。飞来飞去的有荧火虫、编蝠和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夜鸟,跟猫头鹰很相象。
我不紧不慢地朝前走着。步态轻盈,根本觉不出身体有多么沉重。我尽量不闹出太大的动静,我用鼻子闻了闻,感觉到我的左右都有野兽——但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我觉得我又用得着怕谁呢?我是所有野兽中最强大的。就连百兽之王狮子也得乖乖给我让路。然而同时我又对跑过的老鼠和一种像小狐狸的野兽发出的沙沙响和叫声吓得要命。当我遇到一头小野猪时,我给它让了路。大概我当时没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强大。有一件事使我安心:不远的地方就有人,有我的朋友,他们随时都会赶来援助我。
就这样,我小心地迈开脚步,走到了一片不大的林中空地上,正当我垂下鼻子准备从地上揪草吃时,我的鼻子闻到了野兽味儿,我的耳朵听到了芦苇丛里的唰唰声。我扬起鼻子,为了安全起见,仔细地把它卷好,这才四外打量起来。突然,我看到一条小河旁的芦苇丛中藏着一头豹子,它正用一双饥饿的眼睛瞪着我。它的腰已经弓起,准备扑过来,再过一分钟,它就会扑到我的脖子上啦。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还不习惯当一头象,还是感觉和思维过于像个人,反正我没法同吓得我要死的恐惧进行斗争。我浑身发抖,撒腿就逃。
挡在我路上的树发出了坼裂声,它们全被我撞倒了。
我没命的狂奔吓坏了好多的猛兽。它们纷纷跃出灌木丛和草丛,向着四面八方落荒而逃,这反而更把我吓得慌了神儿。我仿佛觉得整个刚果河流域的野兽都来追我啦。于是我就跑,既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到底是在往哪儿跑,就这样一直跑到一条大河拦住了去路为止。我不会游泳——还是人的时候就不会。可豹子追上来怎么办——这就是我当时的唯一想法,于是我就跳到水里,开始继续像在陆上奔跑那样用腿划水。于是我游起来。水使我略微冷静安心了一些。我觉得树林里充满了饥饿的猛兽,只要我一上岸,它们就会朝我扑来。所以我就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地游了下去。
太阳已经升起,而我还在游哇游哇。在河上开始遇到乘着船的人。在一条船上响起枪声之前,我是不怕人的。我没想到人会开枪打我。我继续游。枪声又响了起来,我的脖子上突然像被蜜蜂蜇了一下。我扭头看去,发现一条几个土人划着的小船上坐着一个白人,看样子像个英国佬。就是他在向我开枪。天哪!人对我的威胁一点儿不亚于野兽。
我现在怎么办?我想冲英国佬嚷几声,求他别开枪,可惜我只能发出几声尖叫而已。只要英国佬打中目标,我就得完蛋……您告诉过我,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耳朵与眼睛之间的那块头骨——那下面就是脑子。我这时想起了这一忠告,就扭过头去,好让子弹打不着这个地方,同时竭尽全力往岸上游去。当我上了岸,就变成了一个非常好打的靶子,但我的脑袋是冲着树林方向。那个英国佬大概也懂得猎象的规矩,知道对着大象的屁股放枪等于无的放矢。他不再开枪,想必是要等我把头转过去再说。我这时根本不想什么野兽不野兽了,一头扎进密林深处。
森林里的树木愈加茂密。攀缘植物的藤条挡住了我的去路。很快,它们就像一张网似的缠住了我的四条腿,我只得停下来。我累得要死,身子一歪便躺倒了,也顾不上这个姿势到底符合不符合我的大象身分啦。
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仿佛我,一个大学里的副教授,图尔纳教授的助手,是在柏林菩提树下街上我自己的那间小房间里。是一个夏夜。只有一颗孤零零的星星在窗外亮着。阵阵菩提树的花香袭来,在小桌上的一个蓝色的威尼斯刻花玻璃杯里,一株鲜红的石竹也是香气扑鼻。在这些迷人的香气之中,突然像闯进一个不速之客一样,冒出一股非常冲鼻子的,甜腻腻的,有点儿像黑醋粟的气味。但我知道这是野兽散发出的气味……我正在备上午的课。我埋头读书,被围绕着我的菩提树、石竹和野兽的气味熏得昏然入睡,做了一个非常古怪的梦,似乎我变成了一头大象,到了非洲的热带林莽里……野兽的气味越来越强烈。它叫我感到心惊肉跳。我醒了。但这已不是梦。我是真的被当代科学的魔力变成了一头大象,就像卢齐乌斯①变成一头毛驴一样。
①卢齐乌斯,古罗马作家阿普列乌斯的讽刺小说《六驴》的主人公——作者原注(《金驴》又名《变形记》,书中的主人公因喝了魔法饮料而变成毛驴。)
这是两条腿野兽的气味。然后又闻到了非洲土人的气味。这个气味和白人的气味混在了一起。他恐怕就是那个从船上向我开枪的家伙。他跟着我的足迹追来了。也许,他就站在灌木丛中,把枪口对准了我眼睛和耳朵之间的要害……
我迅速地跳了起来。气味是从右边传来的。这就是说,得往左跑。于是我就跑开了,灌木被我踩得倒的倒、折的折。然后——这是谁教给我的?——我就像大象在摆脱敌人追踪时故意把足迹搞乱那样行起事来。
惊天动地地跑上一阵,大象突然就一点儿动静也没了。追踪者一点儿声音听不到,就以为大象已经站住不动了。但实际上大象还在继续奔跑,只不过脚步放得极轻,就是一只猫在树枝上跑,也跑不了那么轻巧。
在我敢于扭过头来闻闻空气里的气味之前,我足足跑了不下两公里。还有一股子人味儿,不过已经离得相当远了,我想至少有1公里,我又跑了起来。
热带的夜晚降临了,又闷又热,黑得使你感觉自己就是个瞎子。伴随着黑暗,恐惧也降临了。它也像黑暗一样,四面八方地围住了我。往哪儿跑?怎么办?站在原地不动我觉得比跑还可怕。于是我迈着毫不疲倦的平稳步伐走起来。
不久,我的脚底下发出吧唧吧唧的水响。又走了几步——我到了岸边上了……什么岸?是河岸?还是湖岸?我决定游游看。在水里我起码不用再怕狮子和豹子向我进攻。我游了没多大工夫就吃惊地发现自己到了浅水处。于是我就向前走去。
路上叉遇到不少小溪、小河和小片的沼泽。草丛中一些我看不见的小兽冲着我吱吱叫,几只巨大的蛤蟆胆怯地跳到远处。我一直乱闯到到天亮,这时才不得不承认,我是彻底迷了路。
过了几天,我已经远远不再害怕以前把我吓成那样的东西了。简直是可笑!在我以这种新的方式生存的头几天,我竟然担心一根根的小刺儿会扎伤我的皮肤来着。也许,这是上次扎了鼻子上指状突的那件事把我吓怕了的缘故。但我很快就确信,就是最尖最结实的刺也丝毫奈何不了我——粗厚的皮肤就像铠甲一样保护着我呢。后来我还怕偶然踩着毒蛇。当第一次发生这种事,一条毒蛇缠到我的腿上,想咬我一口时,吓得我的那颗巨大的象心都凉了。但我马上就明白,毒蛇也不能加害于我。从那时起,我在路上遇到的蛇要不马上给我让路,我就痛痛快快地一脚把它踩烂。
不过,还有能使我害怕的东西。
夜里我怕大猛兽——狮子或是豹子。虽说我比它们有力气,装备也不比它们次,但我既没有与它们实战的经验,也没有我现在所进入的角色的本能给我提个醒。
而到了白天我怕的是猎人,尤其是那些白人。噢,这些个白人哪!他们是所有野兽当中最危险的。他们的捕兽器、套索和陷阱我倒不怕。他们用火和响器根本不会把我吓得跑到他们的圈套里去。我最怕的是落到那种伪装得极巧妙的大陷坑里去,所以我走路时总是仔仔细细看好了才下脚。
村子的气味我隔着好几公里就能闻到,我尽量远远地绕开任何有人住的地方走。根据气味我甚至能判断出土人的种族来。他们之中有一部分对我非常危险,另外一些危险性小点儿,也有根本没威胁性的。
有一回我伸出鼻子闻到一股新味儿——它到底是野兽还是人的,还一下子把我给难住了。好象更像是人的气味。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要知道我得研究森林,必须了解所有有可能对我造成威胁的东西。我循着气味走了过去,就像按照指南针走路一样,非常小心地往前挪。当时是夜里土人们睡得最香的时刻。我尽可能悄悄行走,同时仔细地看着自己前面的路,气味愈来愈强烈。
到天快亮时,我走近了一片林中空地,在它旁边的树丛中躲藏起来,进行观察。苍白的月亮已经降到了树梢那么高,把灰蒙蒙的亮光洒到空地上的那些尖顶茅屋上。这样小的茅屋只能容得下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坐着。周围静极了,甚至连声狗叫都没有。我走到下风头。这事真叫我纳闷儿:谁能住在这种像儿童玩具一样的茅草棚里呢?
突然,我发现从个地洞里钻出个像人的玩意儿来。它站了起来,吹了声口哨。材上的一个这种生物应了一声,然后蹦了下来。还有两个从草棚里走了出来。他们在一个有1.5米高的大茅屋前集合到一起,开始商量着什么。
当最初的一抹阳光照亮天空,我就能看清这些“地精”——这是我给这些怪物起的名字,并且确信我发现的是地球上最矮小的人种——俾格米人——的一个村落。他们的皮肤是浅棕色的,头发则几乎是红色的。他们的身材匀称,非常合乎比例,身高超不过八九十厘米。这些个“孩子”当中有一些长着胡子,全是些浓密的卷毛胡。俾格米人快嘴快舌、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事。
这看起来非常有趣,但我又感到害怕。我宁可遇上巨人也不愿意和这些可怕的侏儒碰头。也许,我甚至宁愿跟白人打交道了。别看傅格米人的个子这么小,他们却是大象最可怕的敌人。我在还没有变成大象以前就知道这一点。他们是射箭和掷标枪的出色能手,只需一下就能把大象刺死,他们还能偷偷从后面溜到大象身旁,用绊索套住大象的一双后腿,或是用飞快的刀子挑断脚筋。他们的村子周围全布满了毒刺……
我突然转身就逃,慌得就跟上次遇到豹子时一样。我的身后传来喊叫声,跟着,他们就追上来了。如果我的前面是一条平坦大道,我就能逃开他们。但我是在茂密的树林里跑,经常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而我的追踪者们却比猴子还敏捷,滑得像蜥蝎,比猎狗还难缠,跑得快得就像那些障碍根本不存在。追兵越来越近。好几根标枪已经快插到我的屁股上了,亏得茂密的绿荫给挡了一下。我喘不上气来,随时都有可能累得跌倒在地。而那些小人们既不摔交,也不绊跟头,始终一步不拉地紧追不休。
这个痛苦的教训使我得知,当头大象也实在不易,就是个子这么大,力气这么强的动物,也得为活下去而分分秒秒地进行殊死斗争。我觉得大象能活到100或100多岁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整天那么提心吊胆,它们怎么就能比人类活得长久呢?也许真正的大象不像我这么胆怯。而我有一个过于神经质,易于激动的人脑。
信不信由你,我在那一瞬间曾觉得宁可立刻死去,也比总让死亡的阴影在后面追着好。停下来吗?用胸膛迎接我的那些两条腿的刽子手的毒枪毒箭?……我准备就这么做了。但在最后一分钟我的主意又变了,因为我突然闻到了象群的气味。我到了象群中间会不会获救呢?密林里的树木开始变稀,渐渐过渡到热带稀树草原地带,利用东一棵西一棵的大树,我有可能躲过追击者的标枪。
我躲躲闪闪地跑着“之”字。到了这里傅格米人的优势就比在森林里减弱了。我趟开了一条路,但草原植物的坚硬的茎杆和杂草妨碍了他们奔跑。大象的气味越来越强烈,尽管我现在还没有看到它们。
在我的前面出现了一些大坑,一些大象正在这儿像母鸡一样进行沙浴。到处都是粪便。这里又是几棵树。几头大象正在地上打滚。还有一些站在树旁,用鼻子卷住粗大的树枝,像摇扇子一样摇着,还时不时甩甩尾巴。它们的耳朵像一个个小伞一样支棱着。其他的大象都在河里安安静静地洗着澡。我跑的方向正好顶风,所以大象们没有闻到我的气味。只有当最边上的几头大象听到我的脚步声,象群才发出警报。
瞧瞧这一下情况变成了什么样了吧!大象们在河岸上乱转,发出了绝望的号叫。头象不是站出来保卫它们的后方,而是头一个撒腿就逃,一头跳进河里,向对岸游去。护犊的母象则奋起保卫自己那些个头显然比成年象小得多的孩子,后方只得由雌象们来保护了。难道我的出现会把象群吓成那样,还是它们从我的没命狂奔上察觉了另外的危险——那个迫使我逃命的危险?
我也猛地冲入水中,赶在许多带着小象的母象之前过了河,竭力往前冲,好让我和追击者之间有许多大象的庞大身躯充作屏障。
从我自己这方面来说,这是非常自私的行径,但我也发现,除了那些母象,其他的大象都像我这么干。
我听到俾格米人已经跑到了河边。他们叽叽喳喳的喊叫声和大象喇叭一样的叫声混成了一片。那里肯定发生了一出惨剧,但我不敢回头,只是一鼓作气地在平坦的草原上往前跑。这样,我就未能得知河畔的那场人中之侏儒和兽中之庞然大物的战斗是什么结局。
我们一口气连停也不停地跑了好几个钟头。因为我早就跑累了,所以只能勉强跟得上那些大象,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离开象群啦。只要大象们接纳我,我就会相对安全得多了,因为它们知道地形,知道大象的敌人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