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珊莎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不论看了多少次,这两句话依旧与初看时无异。珊莎在枕头下发现了这张卷好的羊皮纸,却不知信是怎么来的,亦不知由谁送来。信上没有署名,没有封蜡,笔迹也很陌生。她把信纸帖在前胸,轻声自言自语:“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这究竟代表了什么?她该不该把信交给太后,藉此证明自己乖巧听话?她不安地揉揉肚子,马林爵士用铁拳揍她所留下的深紫瘀伤,如今只剩一片丑陋晕黄,但疼痛依旧。说来都是自作自受,她得学会更小心地隐藏自己的情绪,以免激怒乔佛里。先前当她听说史林特伯爵被小恶魔发配长城,脱口便道:“希望他被异鬼抓去!”国王听了大为不满。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一直以来,珊莎是多么努力地祈祷啊,这会不会是上天给她的回应?难道诸神终于派出真正的骑士来拯救她了吗?说不定是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之一,或是英勇的巴隆·史文爵士……甚至是她好朋友珍妮·普尔以前疯狂迷恋的贝里·唐德利恩,那个红金头发,黑披风上缀满星星的年轻伯爵。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但这……又会不会是乔佛里恶毒的玩笑,就像上次带她上城去看父亲的首级?莫非这是精心布置、证明她不忠王室的陷阱?倘若她真去了神木林,会不会发现伊林·派恩爵士静坐在心树下,手握巨剑寒冰,睁大那双惨白眼珠,等她自投罗网?

“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

门开了,她连忙把信塞进床单,自己坐在上面。幸亏进来的只是那一头松垮棕发,生性羞怯的女侍。“你要做什么?”珊莎质问。

“小姐今晚可要洗澡?”

“嗯,就生个火吧……我有点冷。”天气虽热,她却全身发抖。

“照您的意。”

珊莎满腹猜疑地看着这位女孩。她发现信件了吗?难道是她把信放到枕头底下的?不太可能,这女孩看起来有些蠢笨,秘密送信的事不会交给这种人办。其实珊莎对她了解不多,太后每隔两周便调换她的侍女,以免她们交上朋友。

壁炉里的火生好之后,珊莎草率地向女仆道过谢,便命她退出去。这女孩和过去其他女仆一样很听话,只是珊莎觉得她的眼神不怀好意,想必这会儿便急着去向太后或瓦里斯打小报告吧。她坚信,所有的女侍都是派来监视她的。

独处之后,她立刻把信纸丢进火焰,看着羊皮纸卷曲焦黑。“如果你想回家,今晚请到神木林。”她挪到窗边,只见窗下有个矮小的骑士,盔甲被月光染得苍白,肩披厚重的白色披风,正在吊桥上来回踱步。从身高看来,定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太后虽然同意她在城堡内自由出入,但若想在深夜离开梅葛楼,一定会遭他盘问。到时候她该怎么说呢?她突然很庆幸自己烧了那封信。

她脱去裙服,钻进被窝,却睡不着。“他”还在神木林吗?她不禁暗忖,“他”又会等多久?只给她一张纸条,却什么也不说,这样好残忍啊。百般思绪在她脑中不断回绕。

如果有人能告诉她该怎么做就好了。她好想念茉丹修女,还有她最要好的朋友珍妮·普尔。修女由于为史塔克家服务,因此和其他人一样掉了脑袋。珍妮则在她与太后见面后便从房里消失了,从此再无人提起,珊莎不知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她常常试着忘掉她们,但回忆总会突然涌现,泪水便跟着决堤。有时珊莎甚至会想起妹妹。如今艾莉亚一定已经安然返回了临冬城,成天跳舞缝纫,和布兰小瑞肯他们玩耍了吧!假如她心情不错,说不定还可以骑马到避冬市镇里去呢。珊莎也可以骑马,但只能在内城,多绕几圈就没意思了。

呐喊声传来时,她一点睡意也无。声音起初遥远,继而逐渐变大,那是无数人同时大喊的合声。她听不出在喊些什么。除此之外,还有马嘶、沉重的脚步声和发号施令的呼喝。她爬到窗边,看见城墙上人影晃动,长枪和火炬忽隐忽现。回去睡觉,珊莎对自己说,这不干你的事,定是城里又起了骚动。仆人们都说近来城中时有动乱,躲避战火的难民不断涌进都城,很多人只能靠抢劫和残杀为生。回去睡吧。

她探头一看,白骑士不见了,干涸护城河上的吊桥放了下来,无人守卫。

珊莎不假思索地转身跑向衣柜。哎哟,我这是在做什么?她边穿衣服边扪心自问。这真是疯了。她看到外墙上火炬通明,难道史坦尼斯和蓝礼终于前来杀掉乔佛里,夺回哥哥的王位了吗?如果是这样,守卫一定会升起吊桥,切断梅葛楼与外城间的联系。珊莎披上一件浅灰斗篷,又拿了她平常切肉用的餐刀。如果这是个陷阱,那我宁愿死去,也不愿再受侮辱,她对自己说,接着把刀藏进斗篷。

她刚潜入黑夜,便有一队红袍剑士跑过无人防守的吊桥。她直等他们走远后才跟着快步冲过。院子里,士兵正忙着系剑带、装马鞍。她瞥见普列斯顿爵士站在马厩旁,正和另外三名身着月白披风的御林铁卫一同协助乔佛里穿戴盔甲。看见国王,她喉咙立时一紧,所幸他没发现她,而是一直高叫着要人拿剑和十字弓。

她越往城堡深处去,嘈杂声便越小。但她始终不敢回头,惟恐乔佛里正盯着自己……甚至尾随在后。盘旋的楼梯就在前方,其上窄窗溢出的光线在地面印落一条条明灭不定的光纹。走到楼梯顶端,珊莎已经气喘吁吁了。她跑过一条阴影幢幢的柱廊,贴在一面墙上稍事休息。有东西从脚边擦过,把她吓得魂飞魄散。幸好那只是少了个耳朵,全身凌乱肮脏的黑公猫,它朝她吐口口水,跳了开去。

抵达神木林时,耳边的音响褪变为微弱的金属碰撞和遥远的喊叫。珊莎拉紧斗篷,空气中充溢着泥土和树叶的味道。淑女一定会喜欢上这里,她心想。神木林有种原始的感觉,即便在这里,在都市中心的坚堡深处,你依旧可以感到古老诸神正用几千只看不见的眼睛凝视着你。

相比父亲信仰的古老诸神,珊莎更喜欢母亲的七神。她喜欢雕像和彩绘玻璃上的图案,燃香的气息,身穿长袍手捧水晶的修士,镶着珠母、玛瑙和天青石的祭坛,以及照洒其上、绚丽灿烂的七彩虹光。但她不能否认神木林的确有种特别的力量,尤其是在夜晚。帮帮我吧,她暗暗祈祷,为我送来友伴,一个愿为我挺身而战的真正骑士……

她走在树间,用手感觉粗糙的树皮,树叶拂过她的面颊。是不是来得太迟了?他不会这么快便离开吧?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来?她该不该冒险喊出声呢?这里好安宁,好平静啊……

“孩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珊莎旋身,一名男子从影子里走出,他体态笨重,脖子很粗,步履蹒跚,穿着深灰长袍,兜帽拉前遮住脸颊。但一道银色月光略过,她一见他红肿的皮肤和下面琐碎的血管,便认出他来。“唐托斯爵士,”她颤声道,心都碎了。“是你吗?”

“是啊,小姐。”他靠过来,她可以闻到对方呼吸中的酸败酒臭。“是我,”说罢他伸出手。

珊莎连忙后退,“别碰我!”她把手伸进斗篷,握住暗藏的餐刀。“你……你想怎么样?”

“我只想帮您,”唐托斯说,“正如您救我那样。”

“你喝醉了,对不对?”

“只喝了一杯,壮胆用的。我若是被他们逮着,准连皮都给扒了。”

那我又会有什么下场呢?珊莎不禁又思念起淑女。她可以嗅出其中真伪,一定可以,但它已经死了,被父亲亲手杀死,一切都是艾莉亚的缘故。她抽出短刀,双手握住,举到身前。

“您要拿它刺我?”唐托斯问。

“没错,”她说,“说!谁派你来的?”

“亲爱的小姐,没人派我来啊。我以骑士的名誉发誓。”

“骑士?”乔佛里已经宣布:他不再是骑士,而是弄臣,地位低于月童。“我向诸神祈求,希望派一位骑士来拯救我。”她说,“我日夜祈祷,为什么他们却送来一个烂醉的老傻子?”

“没错,这都是我自作自受。可……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怪,但是……我在身为骑士的这些年里,其实是个傻子,现在我真成了傻子,却觉得……却觉得我又重新找回了骑士的荣誉。这一切都是因为您啊,亲爱的小姐……因为您的恩泽和您的勇气。是您救了我,从乔佛里手中,您不仅拯救了我的生命,更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他声音一低,“歌手们都说,从前有个傻子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骑士……”

“佛罗理安。”珊莎轻声道,不禁浑身颤抖。

“好小姐,我愿当您的佛罗理安。”唐托斯谦卑地说,跪倒在她面前。

珊莎缓缓放低小刀。她头脑极其晕眩,彷佛整个人飘了起来。要我把自己托付给这个酒鬼,实在太疯狂了,可如果我就此一走了之,机会还会有吗?“你……你准备怎么做?你要怎么救我出去?”

唐托斯爵士抬起头,看着她,“最难办的是如何带您出城堡。一旦出了城,就能找船载您回家。我得先凑够钱,然后打点相关事宜,如此而已。”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她问,心中不敢抱任何希望。

“今天晚上?不,好小姐,恐怕还不行。我必须先找出一个带您出城的稳妥法子,并等待时机的成熟。这事不容易,也急不得。他们连我也监视着呢。”他紧张地舔舔嘴唇,“可不可以请您把刀子收起来?”

珊莎把刀子收进斗篷,“请起,爵士先生。”

“谢谢您,我的好小姐。”唐托斯爵士踉跄笨拙地起身,拂去膝上的泥土和落叶。“令尊是这个国家上下最为正直的人,但我却坐视他被斩首示众,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可是,当乔佛里要杀我时,您,却为我挺身而出。小姐,我从来不是什么英雄,绝对无法与莱安·雷德温或‘无畏的’巴利斯坦相提并论。我没有赢得任何一场比武会,也没有立过战功……但我确曾身为骑士,而您,让我终于明白了骑士的价值。我的命虽然微贱,但它是您的了。”唐托斯爵士伸手按住心树多瘤的树干,她看得出他正在发抖。“我发誓,以令尊信奉的诸神为见证,我一定送您回家。”

他发誓了!并且是在诸神面前立下的神圣誓言。“那么……爵士先生,我就把自己托付给您。可是,我要怎么知道何时出发呢?您还会送信给我吗?”

唐托斯爵士焦虑地四下张望,“太冒险了。只好请您常来这儿,常来神木林,能找到机会就过来。这是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别的地方都不行。不管你我的房间、楼梯间、场子里,即使我们独处也一样。红堡里的石墙都是长耳朵的,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放心说话。”

“只有这里,”珊莎说,“我记住了。”

“还有,假如旁人在场时,我表现得冷酷无情,或是对您冷嘲热讽,甚至根本无动于衷,孩子,请您千万见谅。我有我扮演的角色,您也是一样。只需一个闪失,我们两人的头就会如令尊一样挂上城墙。”

她点点头,“我了解。”

“请您务必勇敢坚强……还要耐心等待,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会的,”她保证,“可……请您……请您尽快……好吗?我好害怕……”

“我也一样。”唐托斯爵士有气无力地微笑道,“现在,您该回去了,以免引人注意。”

“你不跟我一道走?”

“最好别让任何人看到我们在一起。”

珊莎点点头,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又紧张地转身,闭起眼睛,轻轻在他脸颊印上一吻。“我的佛罗理安。”她低声说,“诸神果真听见了我的祈祷。”

接着她便轻盈地经过临河走道,穿越小厨房和猪圈,愈加急促的脚步声被猪群的尖叫所掩盖。回家,她想,回家,他要带我回家。我的佛罗理安,他会保护我。歌颂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曲谣向来是她的最爱。相传佛罗理安长得也并不俊俏,只是没这么老。

她快步冲下螺旋梯,突然有个人从隐匿的门槛里蹒跚走出,珊莎一头撞进他怀中,失去重心,差点摔倒,好在一只戴铁套的手及时扣住她手腕,一个暗哑的声音同时响起:“小小鸟,这楼梯可是又陡又高,难不成你想把我俩都害死?”他的笑声好似在锯石头。“说不定你真想呢。”

是猎狗!“不,大人,请您原谅,我没有这个意思。”珊莎赶忙移开视线,但太晚了,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脸。“请您不要这样,您把我弄痛了。”她挣扎着想脱身。

“大半夜的,小乔的小小鸟干嘛从楼梯上飞下来啊?”见她不答,他便用力摇她。“你上哪儿去了?”

“神-神-神木林,大人,”她不敢撒谎,“我去为我父亲祈……祈祷,还……还为国王陛下祈祷,祈祷他平安无恙。”

“你以为我喝醉了,就会相信这种话?”他放开她的手,站在原地轻微摇晃,烧伤的恐怖面容印上了明暗相间的条纹。“我看你也差不多是个女人了……脸、奶子,人也长高了,简直……唉,可你还是小笨鸟一只,对不?成天就只会唱他们教你的那些曲子……怎么不唱首给我听啊?唱啊,唱给我听,就唱那些骑士和淑女的歌。你最喜欢骑士,对不?”

她被他吓坏了,“大人,我只喜欢真-真正的骑士。”

“真正的骑士!”他语带讥讽,“我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大人,我打了你,你才记得我的吧?”克里冈晃了晃,险些跌倒。“老天,”他咒道,“喝太多酒了。小小鸟,你喜不喜欢喝酒啊?真正来劲的酒哟?男人只要一瓶酸酸的红酒,如血一般暗红的酒,就足够啦,哦,或许再来个女人。”他摇头大笑,“瞧我醉得像条狗似的,真该死。来吧,小小鸟,该回笼子了。让我带你回去,代陛下确保你的安全。”猎狗推了她一把,动作却意外地温柔,然后跟在她身后下了楼梯。走到楼梯底部,他已复归静默,彷佛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

快到梅葛楼时,她警觉地意识到把守吊桥的铁卫换成了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他戴着纯白高盔,听见他们的脚步,便僵硬地转过来。珊莎连忙避开他的视线。柏洛斯爵士是御林铁卫里最可怕的一位,人长得丑,脾气又火爆,天生双下巴,永远皱着眉。

“小妹妹,这家伙没什么好怕。”猎狗伸手重重按住她肩头,“癞虾蟆上画斑纹,照旧不是真老虎。”

柏洛斯爵士揭起面罩,“爵士,您上哪——”

“操你个爵士,柏洛斯。当骑士的是你不是我,我只是国王的狗,记得吧?”

“陛下刚才就在找他的狗。”

“他的狗喝酒去了。今晚轮到你保护他,‘爵士先生’。你和我的其他‘弟兄’。”

柏洛斯爵士转向珊莎,“小姐,这么晚了,您为何不在房里?”

“我到神木林去为陛下祈祷平安。”这次的谎言说得比较圆润,差不多就像真话。

“外面吵成这样,你还指望她睡得着?”克里冈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城门口来了群笨蛋,”柏洛斯爵士确认,“有人管不住舌头,把为提瑞克准备婚宴的事传了出去,于是那帮人渣便觉得自己也该出席宴会。陛下率兵出击,把他们赶跑了。”

“勇敢的小子,”克里冈努努嘴。

等他碰上我哥哥,再来看看他有多勇敢吧,珊莎心想。猎狗护送她走过吊桥,登上螺旋梯,途中她道:“你为什么听任别人叫你是狗,却偏不肯让人称呼你为骑士?”

“因为与骑士相比,我宁可作狗。我爷爷是凯岩城的驯兽长,有一个秋天,泰陀斯大人碰上一头正追逐猎物的母狮。那母狮也不管他妈的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标志,一口咬死了他的坐骑,差点把大人自己也吞了。幸亏我爷爷带着猎狗赶到,死了三条狗才把它赶跑,我爷爷还因此少了一条腿。兰尼斯特赏给他一块领地、一座塔堡,并收他儿子为侍从。我家的三黑狗旗正是代表被狮子咬死的那三条狗,背景则是秋天的黄草颜色。猎狗会为人而死,却绝不会骗人,而且,它一定自始至终正眼看人。”他托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指头把她夹得生痛。“这些事,小小鸟可做不到,对不?你看,我终究还是没有听到你的歌。”

“我……我会唱一首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歌。”

“佛罗理安和琼琪?一个是蠢才,一个是婊子,饶了我吧。不过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你唱歌给我听,管你愿不愿意。”

“我会很乐意为您献唱。”

桑铎·克里冈嗤之以鼻,“瞧瞧你,长得虽漂亮,却根本不会说谎。你知道,狗是可以嗅出谎话的。你好好瞧瞧这地方,再闻个仔细,他们全都是骗子……而且每一个都比你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