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席恩
天空乌云密布,森林死寂阴沉。席恩亡命逃窜,树根攫住他的脚,枯枝抽打他的脸,在颊间留下猩红的细长血条。他浑然不觉,跌撞前行,撞碎无数林间的垂冰,只觉无法呼吸。发发慈悲,他啜泣。身后传来一阵雷霆般的怒嗥,让他血液凝固。发发慈悲,发发慈悲。他回头瞥去,他们来了,马一样大的狼长着小孩的头颅。啊,发发慈悲,发发慈悲。焦油一般墨黑的血从他们口中滴落,掉入雪地,溶出孔洞。他们越奔越近。席恩用尽全力奔跑,双腿却不听使唤。周围的树长了人脸,统统在嘲笑他,笑声与嚎叫交织一起,穷追不舍的野兽喷出炽热的呼吸,带着硫磺与腐败的恶臭,充斥他的鼻腔。他们死了,死了,我亲眼见他们死了,他想纵声高呼,我亲眼看见他们的头浸进焦油。他张开嘴巴,却只能发出断续的呻吟,接着什么东西撞上来,他急速躲避,呼叫……
……跌落之中慌忙抓住一直放在床边的匕首。幸亏预作准备,摔得并不严重。威克斯飞快闪开他。臭佬站在哑巴身后,高举的蜡烛映得脸庞闪闪发光。“干嘛?”席恩叫道。发发慈悲。“你想干嘛?你怎么在我卧室?你想干嘛?”
“亲王殿下,”臭佬道,“令姐刚抵达临冬城。您吩咐过,她一到达立刻通知您。”“真慢。”席恩咕哝着用手指梳理头发。他本已怀疑阿莎要任他自生自灭了。发发慈悲。他瞥瞥窗外,黎明的第一束朦胧曙光正扫过临冬城的塔楼。“她在哪儿?”
“罗伦把她和她手下带去大厅吃早餐。您现在就见她?”
“对。”席恩摔开毯子。炉火已成灰烬。“威克斯,打热水。”不能让阿莎瞧见他这副衣冠不整、浑身是汗的模样。长着孩子头的狼……他禁不住打颤。“关窗!”卧室跟梦中的森林一般寒冷彻骨。
近来他所有的梦都奇寒无比,而且一个比一个恐怖。昨晚他又梦回磨坊,跪在地上给死人着装。他们四肢已近僵硬,当他用半冻僵的手指摸索行动时,尸体似乎在无声地抵抗。他为他们拉上裤子,系好裤带,把毛边皮靴套进僵直的脚,将镶钉皮带捆上他们的腰——那腰细得他双手就可握拢。“我不想这样做,”他边做边告诉他们,“但别无选择。”尸体没有回答,只是愈来愈冷,愈来愈沉。
前天晚上,梦见的却是磨坊主的老婆。席恩早把她的姓名抛诸脑后,但还记得她的身体,记得她柔软舒适的乳房和小腹上的胎记,记得交欢时她在他背上搔抓。前晚的梦中,他们再度共枕,但这次她的嘴唇和下体都生了利牙,撕开他的喉咙,咬断他的老二。这真是太疯狂了。他也亲眼见她死了。当时她向席恩哭喊慈悲,却被葛马一斧砍翻。走开,女人。杀你的人是他,不是我。他不也偿命了吗?幸好葛马没来梦中扰他。
直到威克斯端水进来,他才稍感心安。席恩洗去周身大汗和睡意,换上最好的服饰。阿莎让他等了个够——现在轮到她等。他挑选一条黑金条纹的绸缎上衣,一件银纽扣的上好皮背心……这才想起可恶的姐姐更看中刀剑而非华服,于是一边咒骂,一边脱下衣服,重新换装。这次他穿上粗糙的黑毛衣和锁甲,并在腰间捆好长剑和匕首——对那晚她在父亲桌前给予他的羞辱,他莫齿难忘。哼,你的乳儿宝宝,有何得意?我也有刀,而且用得比你好。
最后,他戴上王冠。那是一圈细如手指的冷铁,上缀沉重的黑钻石和天然金块。手工有些误差,冠冕显得丑陋,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密肯已葬在临冬城的墓园,新铁匠只会钉钉子和打马蹄铁。这只是亲王的冠冕,席恩安慰自己,等当上国王,一定会做新的。
门外,臭佬、乌兹和科蒙一道候着他。席恩带上他们。这些日子来,他无论到哪儿都带着卫士,甚至上厕所都不例外。临冬城的人个个都要他死。从橡树河归来当晚,“严厉的”葛马就跌下楼梯,摔断了背。翌日,阿加莫名其妙地被割了喉咙。红鼻加尼紧张过度,以至于拒绝喝酒,连睡觉也是全副武装,裹着头巾和头盔,还把兽舍里最吵的狗带在身边,生怕有人趁他睡着偷偷接近。不过一切都是徒劳,某天清晨,全城被小狗狂野的吠叫声惊醒。他们发现小家伙疯了似的在水井边打转,红鼻漂在水中,咽了气。
他当然不能让谋杀肆无忌惮地继续,否则一切便全乱套了。法兰有最大的嫌疑,于是席恩亲自主持审判,定他的罪,判他死刑。然而这却带来意想不到的尴尬。当驯兽长跪下,把头伸进木桩时,说道:“艾德大人一定会亲自动手。”席恩不愿被看轻,只得亲自操斧。他满手是汗,下斩时斧柄滑脱掌握,第一击竟砍在法兰双肩之间。接下来,他又连劈三次,方才割断骨头和肌腱,把头颅与身躯分离。他只觉天旋地转,眩然欲呕。从前他们同席而坐,把酒言欢,畅谈猎狗和捕猎的往事历历在目。我别无选择啊,他想对尸体尖叫。铁种守不了秘,他们非死不可,其后总得有人为此负责。他愧疚的是没能让他死得干脆。奈德·史塔克砍人头颅从来只需利落一击。
法兰死后,谋杀便告终止,但他的手下却变得愈来愈紧张和阴郁。“大伙儿不怕上战场,”黑罗伦告诉他,“如今的问题是看不见摸不着,我们就居住敌人之中。谁也不知这里的仆妇是想亲你还是想杀你,谁也不知侍童给你满上的是美酒还是毒药。我建议赶紧撤离。”
“我是临冬城亲王!”席恩破口大骂。“这是我的地盘,谁也不能把我赶走,谁也不能!天神老子都不行!”
阿莎。这都是她的所为。我亲爱的姐姐,愿异鬼杀了她。她要我完蛋,才好名正言顺地成为父亲的继承人,所以一直慢慢吞吞,毫不理会他多次催促命令,任他在这里枯坐愁城。
此刻她坐在史塔克族长的高位上,用手指撕阉鸡。她部下正和席恩的人一起喝酒,分享往来故事,喧嚷弥漫整个大厅,以至于无人注意他的来临。“其他人呢?”他询问臭佬。长桌边的人不满五十,一大半还是他的。临冬城的厅堂足够容纳十倍于此的人数呢。
“全部人手都在这里,亲王殿下。”
“全部——她带来多少人?”
“据我计算二十个。”
席恩大踏步走向懒洋洋躺卧着的姐姐。阿莎本来正为手下的俏皮话哈哈大笑,看他逼近便即止住。“看哪,临冬城亲王登场喽。”她把手中骨头掷给大厅里嗅来闻去的狗们,鹰勾鼻下的大嘴扭出一个嘲弄的微笑。“还是傻瓜亲王到了?”
“好个吃飞醋的女人。”
阿莎咂咂指头的油脂,一缕黑发垂到两眼之间。她的手下闹着要面包和培根,人只有几个,发出的声音却很吵。“吃醋,席恩?”
“难道不是?只用三十个人,我一夜之间便拿下临冬城。你带一千精兵,却花了整整一个月才取得深林堡。”
“是啊,我比不上你,伟大的战士。可是,弟弟——”她一口喝下半角杯麦酒,用手背揩揩嘴。“——我方才瞧见你挂在城门上的人头。跟我说实话,谁的武艺比较高强啊,跛子呢还是婴儿?”
席恩只觉热血直往脸上冲。对这些头颅他感不到半分乐趣,把两具无头童尸展示在全城人面前更觉得万分揪心。当时,老奶妈静静地站着看,柔软无牙的嘴无声地张合。法兰则死命地朝他扑来,如他手下的猎狗一般咆哮狂吼,直到乌兹和卡德威用矛柄把他打得毫无知觉。他们为什么这么对我?他站在两具苍蝇密布的尸身前,百思不得其解。
只有鲁温师傅压住肝火走上前,这灰色的矮男子挺着石头样的表情,恳求席恩准许将孩子的头缝回身体,好让他们和其他史塔克族人一起安眠于地下墓窖之中。“不行,”席恩告诉他。“不能葬在墓窖。”
“为什么,大人?毫无疑问,他们现在妨碍不了你了。而他们生来便属于那里,那里有所有史塔克故人的遗骨——”
“我说不行。”他得把头颅挂在城墙,而两具无头躯体当天便连同华服一起烧成灰烬。之后,他跪在碎骨和灰烬之中找到融化的残银断玉——布兰的狼头胸针仅存的部分。他一直留着这个。
“我给了布兰和瑞肯优遇,”他告诉姐姐。“这是他们自作自受。”
“你自己不也一样,小弟弟。”
他的耐心到了尽头。“你只带来二十个人,要我怎么守住临冬城?”
“十个,”阿莎纠正。“剩下的得护送我回去。你总不会忍心让你亲爱的姐姐孤身一人在原始森林犯险吧,好弟弟?听说林子晚上有冰原狼出没哟。”她从宽大的石座位里挺身站起。“走,我们找个隐秘的地方私下谈谈。”
她是对的,席恩意识到,然而令他恼怒的是自己竟不得不听从她的决定。我根本不该来大厅,他后悔不迭,我本该召她来见我。
现在说什么都迟了。席恩别无选择,只得带阿莎到奈德·史塔克的书房。进屋之后,望着熄灭的炉火灰烬,他脱口而出:“达格磨在托伦方城吃了败仗——”
“不错,老骑士击溃了他安排的盾墙。”阿莎冷静地说,“你以为怎样?这个罗德利克爵士熟悉地形,裂颚则一无所知,很多北方人还骑马。铁种没有坚守面对铁甲马队的纪律。庆幸的是,达格磨还活着,他率领残部逃回了磐石海岸。”
她所知的比我多得多,席恩意识到,这让他更加愤懑。“胜利终于给了兰巴德·陶哈足够的勇气出城加入罗德利克的军队。我还得知曼德勒伯爵派出十几只驳船顺白刃河而上,满载骑士、步兵、战马和攻城机械。安柏家的部队也在末江对岸集结。月圆之前,我必须拥有一只军队来保卫城池,你却只给我十个人?”
“我一个人也不该给你。”
“我命令你——”
“父亲命令我占领深林堡。”她打断他,“没叫我救援我的小弟弟。”
“去你妈的深林堡,”他说,“不过是荒山上的木尿壶。临冬城才是北地的中心,可我没军队怎么守得住?”
“那是你夺城之前就该想好的事。噢,干得挺机灵,我祝贺你,但你也不过如此。你本该把城堡夷为平地,然后押两个小王子回派克作人质,你本可毕其功于一役,为我们赢得整个战争。”
“你巴不得我这样干,是不?你巴不得把我的猎物变成废墟和灰烬。”
“你的猎物会毁了你。海怪生于大海汪洋,席恩,难道说你这些年和狼仔待在一起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们的力量在于我们的长船。我的木尿壶靠近海洋,因而能够接受补给,需要时也能获得援兵。临冬城呢,深入大陆几百里格,四周包围着森林、山丘和敌方的庄园与城堡。你别搞错,此地方圆千里之内都是你的敌人。是你亲手促成的——当你把那些头颅挂上城门楼的时候。”阿莎摇着头。“你他妈的怎么变成了这种蠢货?把孩子……”
“他们公然冒犯我!”他冲她大吼。“这也是血债血偿,你忘了艾德·史塔克是怎么害死罗德利克和马伦的吗?”这句话不经意间仓皇而出,席恩立刻明白父亲会接受这个缘由。“一命换一命,我已让我哥哥的魂魄得到安息。”
“我们的哥哥,”阿莎提醒他,似笑非笑的表情显示出她对复仇言论不屑一顾。“你把他们的魂魄从派克带来了么,弟弟?我还以为他们俩只去纠缠父亲呢。”
“含羞的少女哪里懂得男人复仇的欲望!”没错,即使父亲不赏识临冬城这份大礼,也会肯定席恩为哥哥们复仇的举动啊!
阿莎一笑置之。“你想过没,这罗德利克爵士此刻也有同样的欲望哟?算啦算啦,席恩,不管你是什么德行,毕竟算我的血亲骨肉,我是为着生出我们两人的母亲的缘故才来的。跟我回深林堡吧,趁现在还来得及,一把火烧掉临冬城,快快脱身。”
“不,”席恩整整头上的王冠。“城堡是我的,我要守住它。”
姐姐良久地注视他。“你要守就守吧,”她说,“下半辈子都守在这儿吧。”她叹口气。“我说你是个傻瓜呢,也罢,含羞的少女懂什么呢?”走到门边,她给了他最后一个嘲讽的微笑。“要知道,这是我见过最丑陋的王冠了。自己动手做的?”
她任他浑身发抖地站在原地,大摇大摆地走了,并果然在把马喂饱饮足后便撤离了临冬城。她如约留下半数部下,接着穿过布兰和瑞肯用来脱逃的猎人门绝尘而去。
席恩站在城墙上,目送他们离开。看着姐姐消失于狼林的薄雾中,怀疑从心底油然上升:自己为何不听她的话?不跟她一起去?
“她走了,是吧?”臭佬就在身边。
席恩没听到他接近的响动,也没闻到他的气味,此刻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他。这家伙知道得太多,听凭他晃来晃去真有些不自在。我怎不把他和其他人一起干掉?这念头让他焦虑。旁人容易被臭佬的外表迷惑,其实他能读会写,更狡猾过人,真不知他何时会出卖自己。
“亲王殿下,请容我多言两句:令姐抛弃您的举动实在令人寒心,这十个人,远远不够。”
“我很清楚,”席恩。这不正是阿莎的目的?
“哎……或许我能帮您,”臭佬说,“给我一匹骏马,一包钱币,我去为您募集帮手。”
席恩眯起眼睛。“能募多少?”
“或许一百,或许两百。甚至更多。”他笑了,淡色的眼睛闪着光。“我是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小有名气,有很多人会为我臭佬卖命。”
两百人算不上一只军队,但临冬城这么坚固的城堡也无需成千守卫,只要他们知道用长矛的哪一头去杀人,便足以扭转大局。“那好,你说到做到,我一定慷慨大方。说吧,事成之后,要什么奖赏?”
“这个嘛,殿下,自打跟随拉姆斯大人以来,我就没碰过女人。”臭佬说,“我盯上那个帕拉很久了,虽说她已被开苞,不过嘛……”
他已和臭佬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带两百人回来,她就是你的。少了一个,我就让你去操猪。”
夕阳落山之际,臭佬出发了,带走一袋史塔克的银币和席恩最后的希望。聊胜于无,只怕我是再也见不着这滑头了,他苦涩地想,只是心里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根稻草。
今晚他梦见的是劳勃国王抵达临冬城那天奈德·史塔克举行的欢迎宴会。洋溢歌声和欢笑的大厅,寒风在外呼啸。起初,席恩只是喝美酒、吃烤肉,边开玩笑边打量来往女仆,满心欢愉……突然发现整个厅堂暗下来,连音乐也不再悦耳,一阵不和谐的嘈杂之后,便是诡异的宁静,所有音符都停止。猛然间,嘴里的美酒变成苦味,他慌忙自杯间抬头,原来同席就餐的都是死人。
劳勃国王坐在正中,肚上有道大裂缝,内脏流上餐桌,无头的艾德公爵陪在他身边。下方的长凳上,尸体们坐得整整齐齐,互相举杯庆贺,灰褐色的腐肉从骨头上软泥似的脱落,蛆虫在空洞的眼眶里爬进爬出。他认得他们,认得每个人:乔里·凯索和胖汤姆,波瑟、凯恩和马房总管胡伦,这一大群人南下君临,却一去不返。密肯和柴尔并肩而坐,一个滴血,一个滴水。本福德·陶哈和他的野兔兵团几乎占据了一整个长桌。此外,磨坊主的老婆,法兰……甚至那个席恩为了拯救布兰而在狼林射杀的野人也在其中。
这里还有别的面孔,那些他从未目睹、只在石雕上见过的面孔。那位身材苗条,头戴碧蓝玫瑰花冠,身穿沾满血污的洁白裙服的姑娘,一脸哀伤,想必就是莱安娜。她哥哥布兰登站在她身旁,他们的父亲瑞卡德公爵则在她身后。墙边,影影绰绰的形体在黑暗中移动,苍白的身影有严酷的长面孔。看到他们,席恩只觉恐惧犹如尖刀刺穿全身。高耸的大门轰然撞开,冰冻的寒风灌进大厅。罗柏踏出暗夜,缓缓进逼;灰风双眼如炬,亦步亦趋。人和狼带了几十处重伤,浑身浴血。
席恩狂叫着醒来,把威克斯吓得魂飞魄散,光着身子逃出房间。不一会儿,卫兵们手执长剑冲进来,他命他们去找学士。当鲁温睡眼惺忪、衣冠不整地赶来时,席恩已灌下一杯葡萄酒,手止住了颤抖,开始为自己的惊慌失措而羞愧。“只是梦,”他喃喃道,“不过只是梦。什么也不代表。”
“什么也不代表。”鲁温严肃地同意,并留下一贴安眠药,席恩等他离开便将其倒进便池。鲁温是学士,可他也是人,没人喜欢他。不错,他想让我安睡,最好是……一睡不醒。他和阿莎有同样的渴望。
他召来凯拉,一脚踢上门,骑到她身上,用这辈子前所未有的狂暴狠狠操这婊子。他完事之后,她不住哭泣,颈子和乳房到处是淤伤和齿印。席恩推她下床,扔去一条毯子,“滚出去!”
但他还是睡不着。
黎明终于来了。他穿好衣服,踱出房门,爬上外城城墙。城垛之间,凛冽的秋风盘旋不休,吹得他脸颊发红,刺痛了他的眼睛。阳光从沉寂的树木之间滤过,下方的森林由灰而绿。向左,他望着高过内墙的塔楼,初升的太阳为它们镀上金色的冠冕。在一片绿海之中,鱼梁木那一撮红叶跃动着火焰的光辉。这是奈德·史塔克的树,他心想,这是史塔克的森林,史塔克的城堡,史塔克的宝剑,史塔克的神灵。这是他们的地盘,不是我的归宿。我是派克的葛雷乔伊,生来便应在盾牌上刻起海怪纹章,在辽阔的盐海中乘风破浪。我该跟阿莎一起离开。
城门楼的铁枪上,头颅无声地凝视。
席恩静静地回望他们,风用幽灵般的小手牵起他的披风。磨坊主人的孩子年纪和布兰、瑞肯相仿,连体形肤色都一样。当臭佬剥去他们的面皮,并将头颅浸过焦油之后,这些奇形怪状的腐败血肉便很容易被别人认作是王子的头颅。人就是这样的傻瓜。我说那是羊头,他们就能找出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