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俄克拉荷马州梅镇的梅恩大街中间横着一具尸体,一动不动。

尼克并不感到惊讶。自从离开纽约之后,他见过的尸体已经不计其数。他怀疑一路上的死人超过1000具,可能还有他没见到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死尸味道,简直可以让你当场昏厥过去。再多一个死人,或多或少,区别不大了。

但当这具尸体突然坐起来的时候,他的心里“轰”地一下子,极度的恐慌使他再一次控制不住自行车。一阵轻微地摇晃,接着剧烈地抖动,最后哗啦一声倒在了地上,把尼克重重地扔在俄克拉荷马州3号大街的人行道上。双手擦伤,前额也跌破了。

“伟大的家伙,哦,先生,你跌跟头了。”尸体说道,迈着可以称作友好的步子,摇摇晃晃地向尼克走来。“你没有参加赛车?我的天啊!”

尼克没有听见这句话。他盯着人行道上他双手之间的那块地方,血从他额头的伤口一滴滴落在这里,不知道受的伤有多严重。那双手落在他的肩上时,他突然想起尸体这回事,于是挣扎着用手掌心和鞋跟撑在地上爬起,眼睛从那块地方抬起来,充满了恐惧。

“不要这样害怕。”尸体说话了。尼克这才看清他根本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快乐地看着自己,一只手紧握着一瓶威士忌。现在尼克明白了。这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醉倒在道路中间的酒鬼。

尼克冲他点了点头,用大拇指和食指划了个圈。这时,一滴热乎乎的液体慢慢地流进雷·布思折磨过的那只眼里,引起一阵刺痛。他掀起眼罩,用前臂擦了擦。今天,他恢复了一些视力,但合上那只好眼时,世界又成了斑斑驳驳的一片混沌。他重新戴好眼罩,慢慢走到路边,紧靠着一辆挂着堪萨斯城牌照的普利茅斯车一屁股坐下来。

汽车保险杠映出前额的那块伤口,他看得清清楚楚,看起来骇人,但不是很深。他应该找个医院,给伤口消消毒,然后贴上块“邦迪”。他想全身组织里残存的盘尼西林还能抗御一切感染。一想起大腿上的枪伤,他又立刻害怕起来。他挑出手掌里的一些碎石渣,痛得龇牙咧嘴。

手里攥着威士忌酒瓶子的人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一切。如果尼克抬头的话,他会立刻感到晕眩,非常难受。当他掉过头去再仔细观察从汽车保险杠上映出的伤口时,那个男人那张整齐光洁、没有一丝皱纹的脸却已经没有了生气,显得毫无表情。他穿着褪色的“比利”裤,脚上是一双笨重的工人靴。他身高5尺9寸,金黄色的头发,眼睛明亮有神,纯蓝色,如玉米穗一样的睫毛。毫无疑问,他肯定有瑞典或挪威的血统。看起来不会超过23岁。

他站在那里,脸上毫无表情,像一个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之后,渐渐地,开始有了血色,被威士忌浸红的眼睛开始闪烁出光芒。他微笑着。他已经记起来了,眼前发生了什么事。

“嘿,先生,你跌跟头了。难道你刚才没有跌跟头吗?我的天啊!”他对尼克额头大量流出的鲜血感到惊讶。

尼克从衬衫口袋里找出便笺和一支笔;这两样东西跌倒时没摔出去。他写道:“你刚才吓坏了我。在你坐起来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死人。我没事。这个镇上有没有药店?”

他把那张纸递给穿工装的那人看。他接过来,看了一下,又微笑着递了回来,说“我是汤姆·科伦。我不识字。我只上到小学三年级,那时我就16岁了。爸爸让我退了学,说我岁数太大了。”

这怎么办,尼克想。我不能说话,而他又不能识字。一时间,他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尊敬的先生,你跌跟头了。”汤姆·科伦冲着尼克大声喊道。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这样对话。“我的天啊,你刚才跌跟头了吗?”

尼克点点头,收起了纸和笔。他把一只手盖在嘴上,然后摇着头。又把两只手竖成嗽叭状,放在耳后,然后摇着头。他又将左手放在喉咙上,摇了摇头。

科伦咧嘴笑着,摸不着头脑。“牙痛?我也有过一次。哎呀,疼起来了。是不是?我的天啊!”

尼克摇了摇头,又继续他的手势。这次科伦猜他是耳朵痛。尼克伸出手,伸向他的自行车。车漆被蹭掉了许多,但看起来没什么大毛病。他骑上车,朝着大街蹬了几步。很好,车子没事。科伦在旁边摇摇晃晃地跟着,快乐地微笑着。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尼克。近一个星期里,他还从没有见过一个人。

“你不想聊一聊吗?”他问。尼克没有回头,好像没有听见他说什么。汤姆抓住他的袖子,重复着他的问话。

骑车的那个人把手放在嘴上,又摇了摇头。汤姆皱起了眉。现在那人支起自行车,正在盯着店面看。他仿佛看见了要找的东西,因为他穿过人行道,走向诺顿先生的药店。如果他想进去,可能不行。因为药店已经关门,诺顿先生早就离开了镇子。似乎每个人都锁上门离开了镇子。除了妈妈和她的朋友布莱克莉夫人。她们都已经死了。

现在,那个不说话的人正试着敲门。汤姆本想告诉他,门上虽然挂着“营业”的标牌,但根本没什么用。标牌是在骗人。汤姆非常想喝一杯冰淇淋苏打水。它比威士忌可好多了。威士忌开始喝起来舒服,后来就使他昏昏欲睡,最后让他头痛欲裂。他已经睡了好长时间,头痛,却做了许多疯狂的梦,总是梦到一个穿黑衣服,打扮如来沃特·德丰贝克一样的人。那个黑衣人在梦中追赶他,简直是一个恶魔。他长醉烂饮、嗜酒如命,主要是因为爸爸过去一直不让他喝酒。妈妈也不让他喝。可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走光了,还有谁管他呢?他想喝,就可以喝个够。

可那个不说话的家伙正在做什么?拾起人行道上的垃圾箱,他正准备要……什么?打碎诺顿先生药店的玻璃?砰,哗啦!天啊,该死的,他竟这样做了!现在,他要跳进窗户,打开大门……

“喂,先生,你不能这样做!”汤姆大声叫道,他的声音因愤怒和兴奋而颤抖。“那是违法的!打家劫舍是违法的。你知道不知道?……

可是那个人已经进去了,他根本就没有回头。

“你这家伙,怎么啦?聋啦?”汤姆愤怒地大叫,“天啊,你要……”

他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来,脸上兴奋不已的神情消失了。他又变成了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每到5月份,人们常常会见到虚弱不堪的汤姆这种神情。那张略圆如斯堪达胡维安似的脸上,带着永远快乐的表情。他朝着一家又一家的商店橱窗东张西望,突然间,他会像死尸般停下来,一副茫然失措的表情。这时就会有人大声喊道:“汤姆来了!”立时响起一片笑声。如果爸爸在他身旁的话,他就会绷下脸来,用胳膊杵他,甚至用拳头不断地猛捣他的肩头,直到他清醒为止。可是自1988年的上半年之后,父亲在他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因为他总陪着一个在布摩斯·格利酒吧工作的长着红脸蛋的女侍者。她的名字是迪迪·帕卡罗黛(关于这名字还有一些笑话)。大约一年前,她和汤姆的父亲一起私奔了。仅有一次,有人看见他们出现在离这儿不远的斯拉布特市的一间廉价汽车旅店里。这是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们。

大多数人把汤姆这种突然失忆看作是弱智进一步发展的迹象。但事实上,这正是临近正常思考的一种显示。人类思考的过程是基于推论和归纳之上的。(心理学家这样告诉我们)。智力迟钝的人不能进行推论和归纳这两种思维行为。汤姆·科伦不是非常迟钝,他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联想。在大脑失忆那段时间里,他能不时地进行较为复杂的推论思维或是归纳思维。他进行上述思维活动的感觉就像正常人有时感到一个名字就在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那种感觉一样。当这种感觉来临的时候,汤姆会觉得整个世界不过是一阵一阵的感觉刺激。他会把世界的一切都抛之脑后。他仿佛在一个陌生的黑屋子里,一手握着电灯线的插头,一边跌跌撞撞地在地板上爬,一边用另一只手摸索着寻找电源插座。如果他找到的话——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屋子里会猛然地一亮,他把屋子(或者说那种念头)看得清清楚楚。汤姆是一个敏感的人,他最喜欢的事情包括喝诺顿先生用泉水做成的冰淇淋苏打水,站在墙角等着看穿短裙的漂亮姑娘横穿马路,或是闻丁香花的香味,用手抚摸丝绸等等。但最令他喜爱的是那种朦朦胧胧、无法触知的感觉,那种一旦思路突然接通,思维突然畅通无阻(至少瞬间地),黑屋子里一片光明的感觉。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常常是转瞬即逝。不过这次没有。

“你究竟要干什么?聋啦?”他记得他说了这句话。

那个人除了几次回头看了看他外,似乎并没有听见他的话。毫不理会他,甚至连个哼也没有。有时,人们对汤姆的问题总是不予理会,因为他脸上的表情已经表明,他的大脑里是一片空白,茫茫然然。但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不愿说话的人似乎总是有些愤怒或是怜悯或是因困窘而脸红。然而这个人并没有这样——他用大拇指和中指划了一个圈,汤姆知道这意味着好,好极了。但他仍没有说话。

他把双手捂在耳朵上,摇了摇头。

他又把双手放上嘴上,又摇了摇头。

他把双手抱在脖颈上,同样又摇了摇头。

黑屋子一下亮了起来,他的思路豁然开朗。

“我的天啊。”汤姆说道,他的脸上又恢复了生气。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闪着光。他冲进诺顿先生的药房,忘记了这样做是违法的行为。那个不说话的家伙正在往棉团上喷洒味道类似疤克酊的东西,然后用棉团擦额头。

“喂,先生,”汤姆边说边冲了进去。那个一声不吭的家伙并没有回头。汤姆一时间愣在了那里,而后又记起来他要做什么。他用手轻轻地在尼克的肩上拍了拍。尼克转过头来。“你又聋又哑,是吗?不能说,又不能听,对不对?”

尼克点了点头。汤姆的反应几乎令他大吃一惊。只见汤姆跳了起来,一个劲地拍击自己的手掌。

“我想到了,太棒了,我自己想了起来。汤姆·科伦,你太棒了!”

尼克不得不抿上嘴乐了。他想不起来,自己的残疾什么时候令别人这么开心过。

法院大楼前面的广场上矗立着一个身着二战时期武器装备的海军陆战队员。雕塑下角的匾牌上标明,此雕塑是为了纪念哈珀县的一群男孩子们。他们为了祖国作出了最后的牺牲。

在纪念雕像的阴影中,坐着尼克·安德罗斯和汤姆·科伦,他们正吃着辣味火腿和外裹着马铃薯片的辣味鸡。尼克左眼上方的前额上用“邦迪”创可贴粘了一个十字。他正盯着汤姆的嘴巴(汤姆正在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嘴里塞食物。因此,嘴唇的样子很怪诞),脑子里闪烁着却是,他讨厌罐头食品。他真正爱吃的是配料齐全的大块牛排。

自从他们坐下来之后,汤姆就一直说个没完没了。他的话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还不时地夹杂着许许多多的“我的天啊”,“那不正是吗”等口头禅。尼克并不介意。在未遇到汤姆之前,他心中多么盼望着能见到其他的人。他内心一直有一种担心,担心自己可能是全世界的唯一的幸存者。脑海里甚至还出现这样的念头:疾病可能使每一个死亡,但聋哑人却例外。现在,他一边内心里暗暗地发笑,一边想他是否能推测出,除聋哑人和弱智的人外,疾病使其他所有人死亡的可能性有多大。在盛夏的正午两点钟,有这样的想法真是可笑。但在夜幕降临时,当这个念头重又浮现在脑海中的时候,似乎就不那么有趣了。

对于汤姆认为所有人会去的地方,他感到奇怪。他从汤姆那里听到,父亲和一位比他小12岁的女侍者一起私奔了。他还听到汤姆在罗布特先生的农场作杂务工以及两年前,罗布特先生认为汤姆工作得非常好,于是可以放心地让他用斧子干活了。还听说了一群“大孩子们”晚上踢汤姆,汤姆于是就“与他们全力搏斗,直至他们气息奄奄,受了伤。其中的一个人屁股被他打得开了花,送进了医院里。这就是汤姆·科伦所做的事。”他还听到了汤姆怎样在布莱克莉夫人的屋子里找到了他的妈妈,发现她们双双死于起居室里,于是汤姆就偷偷地跑了。“如果有人在旁观看的话,耶稣就不会降临,把死人带进天堂,”汤姆说。(尼克认为,恰恰相反,汤姆所说的耶稣实际是一种圣诞老人。他将死者带进烟囱里,而不是带着礼物下来。)但他丝毫没有提梅镇中人迹罕见的情况,或是在通往小镇的街道上也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东西来来往往的情况。

他将手轻轻地放在汤姆的胸膛上,阻止他滔滔不绝地讲话。

“干什么?”汤姆问。

尼克用他的胳膊朝着闹市区的建筑划了一个大圈,脸上作出困惑不解的滑稽表情,皱着眉,勾着头,用手搔着后脑勺。然后,他用手指在草地上作了一个散步的动作,最后,他抬起头,带着询问的目光望着汤姆。

他看到的景象十分恐怖。汤姆坐着,面目表情僵硬,俨然如僵尸一般。他的眼睛,片刻前在他滔滔不绝、畅所欲言的时候,还一眨一眨的;转眼间,现在如同蓝色的云纹大理石一般呆滞无神。嘴巴半张着,尼克能看得见舌头上面混合着唾液的马铃薯片碎屑。双手无力地垂在腰间。

尼克关切地伸出手去拍他。在刚出手之前,汤姆的身子猛地抽搐了一下。眼皮扇动着,一道灵气如同一股清泉一样注满了他的眼睛。他开始咧嘴笑了,如果那盏标有“我想出来了”的明灯在他的脑海里倏地一闪的话,外面世界的任何事物也丝毫不能使他沮丧抱怨。

“你想知道人们都到哪里去了?”汤姆问道。

尼克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想他们可能去了堪萨斯城了,”汤姆答道,“我的天啊,是的,每个人都说这个镇子太小了,枯燥乏味死气沉沉。连旱冰场也关门了。现在这里只剩下了汽车餐馆。妈妈总是说,人们都走了,没有人会回来,就像爸爸一样。他带着布摩斯·格莱酒吧的一个女招待员跑了,她的名字叫摩-恩,姓迪迪·帕卡罗黛。我想大家在这里都呆腻了,然后在同一个时间都走光了,肯定是去堪萨斯城了。我的天啊,他们是刚刚去的吗?那里是他们必须去的地方,除了布莱克莉夫人和我的妈妈之外。耶稣把她们带到天堂里去了,使她们永远不受伤害。”

汤姆又开始了他一个人滔滔不绝的独白。

“去堪萨斯城了,”尼克想,“就我所知道的而言,可能是这样。上帝为每一个留在贫困、可怜的星球上的人,或是使他们永久地不受伤害,或是使他们重新在堪萨斯城定居。

他向后靠着,眼皮眨动着。这样,汤姆的话渐渐变成了一首现代诗,没有大写字母将句子分开,就如同吉·卡明斯的现代诗一样。

妈妈说

不要去

而我对他们说,我说

你最好

不要插手此事

前一天晚是一个噩梦,那时他在一个马厩里安身。现在,他的肚子饱饱的,他现在最想做的是……

我的天啊,

摩-恩是那样拼写的

我确实想……

尼克睡着了。

醒来时,他迷迷糊糊,就像你在一个香甜的午觉之后,懵懵懂懂的那种感觉。他首先奇怪的就是为什么身上出了那么多的汗。坐起来之后,他明白了。现在是下午3点45分了,他已经睡了两个半小时。阳光已经从战争纪念碑的后面移了出来。然而,还不止是这些原因。汤姆·科伦出于对他的关心,给他盖了厚厚的一层东西,以免他着凉。是两条毛毯和一床被子。

他把它们推到了一边,站了起来,伸伸懒腰。汤姆并不在身边。尼克慢慢地向广场的主大门踱去,心里想着他将如何对待汤姆,或是让汤姆做些什么事。

那个反应迟钝的家伙在小镇广场一侧的超级市场吃饱喝足,正从那里走出来。他对到那里胡作非为毫无内疚之感,只知道根据罐头标签上的图案挑选他喜欢吃的东西。因为据他说,超级市场的大门已经被人撬开了。

尼克懒懒地猜测,如果没有食品的话,汤姆可能会做出什么举动。他想当汤姆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会毫无顾忌,或是暂时把顾忌搁置一旁。但如果没有了这些食物,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这一点其实并不是汤姆最使他烦恼的原因。最使他烦恼的是汤姆对他的那种惹人爱怜的依恋。他可能是有一些痴呆,但还没有痴呆到感觉不到孤独的程度。他的妈妈和事实上作为抚养人的那个女人都已经去世了。他的父亲很久之前就和一个女人私奔了。他的老板,罗布特先生和梅镇里的所有的其他人都在一夜之间偷偷跑到了堪萨斯城,只留下他一个人像一个精神错乱的游魂一样在大街上东游西逛。于是他就对一些使他无事可做的东西上了瘾,如威士忌。他若再喝醉的话,身体肯定会受不了。而如果他身体不行而又没有人照顾他的话,很可能意味着他生命将会终结。

但是,要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和一个头脑弱智的人在一起?用什么办法使他们能彼些相互沟通?一个人不能用嘴说,一个人不会用脑想。这是不公平的。汤姆至少应当能思考一些问题,但他却不识字。尼克不知道,他对这种与汤姆猜谜式对话的耐心还会坚持多久?汤姆当然不会对此厌烦。天啊,他永远不会的。

他在人行道上停了下来,恰巧停在了公园的门口。他把双手插进口袋里。嗯,他决定了“我可以今晚与他留在这里。一个晚上不要紧。至少我会给他做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

想到这里,他的精神为之一振,开始寻找汤姆。

那天晚上,尼克睡在了公园里。他不知道汤姆睡在哪。第二天清晨醒来时,他身上虽带着几丝露水,却觉得格外的清爽。他穿过小镇广场,首先见到的就是汤姆。汤姆正蜷缩一团,身子压在玩具卡车和一个塑制大型车站模型的上面。

汤姆肯定已经明白,如果尼克闯进诺顿药店没什么事的话,那么他闯进另一家店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他正坐在“5元10元店”门前的路沿边上,背朝着尼克。大约有40个玩具汽车沿着人行道排成一队。模型的旁边是汤姆用来撬开玩具店展览柜的改锥。

这堆模型里有美洲豹,奔驰、劳斯莱斯、带加长暗绿色外壳的按比例缩小的本特利、一辆兰博、一辆考特、一辆4英寸长的定制的庞蒂亚克·本艾维莱、一辆护卫舰、一辆梅塞拉蒂和一辆1933年车型的摩恩车。汤姆一丝不苟地弓着背,推着这些车进进出出那个玩具车库,用玩具油泵给它们加油。修理站里的一台吊车也正在工作。尼克看见,汤姆不时地会吊起一辆车,装模作样地在车底下做些修理。如果他有听觉的话,他还可能听见,在周围一片寂静之中,汤姆·科伦工作时所想象出来的声音——如当他驾驶着车在柏油碎石道上时,嘴唇颤动发出“蹦蹦蹦……”的声音:加油泵工作时“嗒-嗒-嗒-叮”的声音;吊车上下启动时“咝咝咝……”的机器声音。事实上,他甚至还可能听见加油站管理员同车里的小人的一些对话:“加满了吗,先生?”“标准汽油,你敢保证?”“让我摘下整流罩看看。我想是你的化油器出了问题。我把它拿出来,看一看油浮子。”“你肯定?”“厕所在哪里?”“就在围墙的附近。”

说完这些话之后,他带着玩具车在各个方向转了一圈,幻想着这个小小的地方就是整个世界。

尼克想,我不能把他一个人留下来。我不能这样做。他突然感到一阵伤心,一股突如其来的难过之情涌入他的心头。这种感觉是如此强烈,以致于他认为再过一会儿他就可能泪流满面。

“他们全都到堪萨斯城去了,”他想,“事情就是这样。他们全都到堪萨斯城去了。”

尼克穿过大街,拍了拍汤姆的胳膊。汤姆一下子跳了起来。他转过头,那张大嘴夸张地、略带歉意地笑着。他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

“我知道这是小孩子们玩的游戏,不是成年人玩的。我知道,是爸爸告诉我的。”

尼克耸了耸肩,微笑着伸开他的手。汤姆神情自然了很多,“它们现在是我的。如果我想要的话,它们就是我的。你能进到药店里拿东西,我就能到5元10元玩具店里拿一些东西。我的天,难道我做的不对吗?你不会让我把它们放回去吧,是不是?”

尼克摇了摇他的头。

“是我的!”汤姆高兴地叫了起来,转身回到了修理厂。尼克再次用手轻轻地拍了拍他,汤姆回过头来问道:“什么事?”

尼克拽着他的袖子,汤姆乖乖地站了起来。尼克领着他沿着大街来到他停靠自行车的地方。他指了一下自己,然后又指了指自行车。汤姆点了点头。

“当然,那个自行车是你的。玩具车库可是我的。我不会要你的自行车,但你也不能要我的汽车修理厂。好不好?”

尼克摇了摇头。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自行车。然后走到大街上,挥了挥手,作了个再见的姿势。

汤姆一下安静下来。尼克等待着。汤姆吞吞吐吐地说:“你要走了,先生?”

尼克点了点头。

“我不让你走!”汤姆一下子叫了出来。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眼角闪出了泪花,“我喜欢你。我不让你也去堪萨斯城!”

尼克把汤姆拉到了身边,用胳膊搂住他的腰,用手指着他自己,又指了指汤姆,再指指自行车。意思是我们要一起出城。

“我猜不出来。”汤姆说。

尼克耐心地又做了一遍动作。这次他加了一个挥手再见的动作。情急之下,他举起汤姆的手也挥了挥,作着再见的动作。

“想让我跟你一起走吗?”汤姆问,脸上闪现出一种难以置信的快乐的笑容。

尼克宽慰地点了点头。

“当然!”汤姆叫了起来。“科伦想去!汤姆·科伦……”他突然停住了,快乐的神情一下子从脸上消失了,小心翼翼地看着尼克,“我能带上我的汽车修理厂吗?”

尼克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太棒了!”汤姆又咧开嘴笑了,笑容像钻开乌云的阳光一样灿烂。“汤姆·科伦要走了!”

尼克把他领到自行车前。他指了指汤姆,又指了指自行车。

“我从没有骑过这样的车子。”汤姆眼睛扫着车子的变速器和又高又瘦的车座,很不自信地说道。“我想我最好是不骑它。汤姆·科伦会从这么漂亮的车子上掉下来的!”

但尼克从他这句话中得到了鼓励。“我从没有骑过这样的车子”意味着他曾骑过某种自行车。唯一的问题是要找到一种结构简单的车子。汤姆可能骑不快,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毕竟不会慢太多。不管怎么说,他有什么可着急的?梦毕竟只是梦。然而,他的确感到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种焦急,一种强烈的不可言状的焦虑。这股焦虑化作了潜意识里的一个命令。

他把汤姆领回到玩具加油站的地方。他用手指着它们,向着汤姆微笑着点了点头。汤姆急切地蹲了下来,之后,当他的双手刚要伸向那堆玩具车时,停在了空中。他抬起头看了看尼克,脸上显然是迷茫和怀疑的神情:“你不会丢下汤姆·科伦一个人走吧,对不对?”

尼克肯定地摇了摇他的头。

“好极了。”汤姆说着,转过身自信地望着他的那堆玩具。尼克有些气恼,之后又控制住了自己。汤姆抬起头看了看,害羞地冲他笑着。尼克也对他报以微笑。不,他不会留下他不管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直到中午时分,他还没有找到他认为适合汤姆骑的自行车。他并不抱有能在最近的地方找到车子的幻想。但令他吃惊的是,绝大多数的人都把他们的房子、车库以及其他建筑物上了锁。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他不得不通过肮脏的、布满蜘蛛网的窗户向阴暗的屋子里张望,希望能在里面发现他想找的车子。他整整花了大约3个小时,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步履沉重,汗流满面,阳光照得后背火辣辣地痛。他走回去重新检查一家“西部汽车店”,却失望而归:两辆摆在橱窗里的自行车都是男女通用的那种三速车,而其他的所有车都是散件。

最后,他在小镇最南端的一个小小的独立式车库里找到了他要找的车子。车库的门锁着,却有一只窗户可以容一个人钻进去。尼克用石头把玻璃敲碎,然后小心地从破旧老化的油灰中挑出残留的玻璃碎碴。一股热浪从车库里面迎面扑来,夹杂着浓重的灰尘和机油味道。那辆车——老式的施温牌男式车,就紧挨着一辆外胎磨秃、嵌板磨薄,约有10年历史的手推车的旁边。

“没准我的运气又很糟,这车子又是一辆破货。”尼克想,“没有链条,车胎也是瘪的,或是什么地方有毛病。”不过,这次他却非常幸运。车子运转自如,轮胎气很足,甚至连车胎外花纹都还很新,所有的螺栓和齿轮也很牢固。只是没有车筐。他得自己安一个。不过车子上却装有一个传动护链板。墙上挂着的搂耙和雪铲之间,一件东西令他喜出望外:是一个几乎全新的布里格斯牌手压打气筒。

他进一步搜索,又在架子上找到了一筒三合一机油。尼克在已经裂了缝的水泥地面上坐了下来。顾不上炎热,他仔细地给链条和齿轮注好润滑油。加完油之后,他重新把油筒盖好,小心翼翼地放进裤子口袋里。

他用绳子将手压打气筒绑在自行车后挡泥板上面的货架上,然后打开车库大门,骑车出来。他从来没有感觉过外面的新鲜空气是如此的香甜。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蹬着自行车上了路,一直骑到梅恩大街上。车子骑着很舒服。倘若汤姆能骑它的话,可真是天生为汤姆准备的。

他把车子和自己的那辆拉雷夫牌自行车并排停在一起,然后走进了“伍元拾元店”。在仓库后面的一堆杂乱的运动物品中,找到了一个大小正好的金属丝自行车车筐。当他用胳膊夹着它,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有一件物品引起了他的注意。是一把饰有铬制铃铛和红色橡胶球的克来松牌喇叭。尼克咧开嘴笑了,边笑着,边把它放进了车筐里。他又来到五金区,从那里找到一把改锥和一个可调式管钳。他回到了外面。汤姆正躺在小镇广场那座破旧的二战海军陆战队队员铜像下的荫凉处,四肢张开,懒洋洋地打着瞌睡。

尼克把那个车筐安在了那辆施温车的车把手上,又把那个克来松喇叭系在筐的旁边。他重新回到了“五元拾元店”,拎着一只大尺码的背包走了出来。

他拎着背包,来到了食品店,往包里装肉罐头、水果和蔬菜。当他正停留在一筒罐装咖哩豆前时,突然看到对面的走廊外一条人影倏地一晃。倘若他的听觉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汤姆已经发现了那辆为他准备的自行车。克来松喇叭被他使劲地按着,发出“噢-啊-噢”的响声,如同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声音一样。车子在街头上骑来骑去,不时地伴随着汤姆·科伦那“咯咯咯”痛快的笑声。

尼克从超市的大门出来时,看到汤姆正在梅恩大街上飞快地骑着自行车。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他的衬衫后领被风吹了起来,啪啪地作响。他用力地按着喇叭上的橡胶球,让它发出最大的响声。在标有商业区尽头的车站,他转了一个圈子,又掉转车头,骑了回来。他满脸洋溢着抑制不住的、胜利笑容。那个廉价玩具车库就放在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裤子口袋里和卡其布衬衫的口袋里鼓鼓囊囊地塞满了他的那些模型车。自行车的轮辐在明媚的阳光下变成一道闪亮的光圈。尼克真渴望他能听见喇叭的声音,仅仅是想知道,那声音是否能像取悦汤姆一样,也使自己感到同样的快乐。

汤姆向他挥了挥手,继续在街上骑车。在远处商业区的边缘,他又突然转了个圈,掉头骑了回来。他起劲地按着喇叭。尼克伸出手,打出一个警察命令停车的手势。汤姆的车子嘎嘎地响着,打着滑,在他面前停住。他的脸上渗出大滴大滴的汗珠。他气喘吁吁,咧开嘴傻笑。

尼克指了指镇子,挥手作了一个告别的手势。

“我能带着我的玩具车吗?”

尼克点了点头,把背包的背带套在了汤姆公牛般的脖颈上。

“我们现在就要出发?”

尼克又点了点头。他用大拇指和中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圈。

“去堪萨斯城?”

尼克摇了摇头。

“去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

尼克点了点头。“是的,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他想,“但任何地方都可能会和内布拉斯加的一些地方一样。”

“喔!”汤姆兴奋地叫了起来。“太棒了!喔,噢!”

他们沿着283号公路向北骑。两个半小时后,大片的乌云开始在西边堆积起来。很快,暴雨就倾盆而下,织成半透明的密密的雨帘。他们在雨帘中继续行驶。尼克听不见雷声,却能看见云端之间划出的一道道闪电。雪亮的闪电过后,眼前是一片绛紫色的残影,令人眩晕。当他们到达罗斯通的郊区时,尼克示意向东拐到64号公路上,雨渐渐的停下来,天空一片寂静,变成了令人惊奇的黄色,似乎是不祥之兆。左颊上那股凉风也渐渐消逝了。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开始感到极度不安,身子也感到奇特的笨拙。没有人告诉过他,人的本能和低等动物是一样的,会对气压的突然和大幅度的降低作出一致的反应。

之后,汤姆拉了拉他的衣袖,非常用力。

尼克转过来看他。他吃惊地发现,汤姆的面无血色,眼睛瞪得滚圆。

“龙卷风!”汤姆尖叫着,“龙卷风就要来了!”

尼克开始寻找漏斗云,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他转过头来,心里想着得找一个办法安慰汤姆一下。回头时,发现汤姆已不在身后了。他正骑着自行车向公路右边的田野里一阵狂奔。高高的草地被车子压出一道深深的、蜿蜒的车辙。

“真他妈的一个蠢蛋!”尼克气愤地想,“你会把该死的车轴弄断的!”

汤姆飞速地向1/4英里外的一个带地窖的马厩骑去。尼克心中不安,骑着车也下了高速公路。他把车子举过牲口门,然后沿着土路骑向那个马厩。汤姆的车子扔在了外面的一个土丘上。他甚至没有想着要把自行车的车支子放下来。如果不是看见汤姆用过几次话,尼克肯定会把这件事归为汤姆的健忘。尼克想,他那思维简单的脑袋已经给吓坏了。

内心中的一阵不安,使他不由自主地回过头,向着身后的方向望最后一眼。眼前的场景使他像雕塑一样呆呆地愣在那里。

西部是一片可怖的黑暗。这不是云;它更像是阳光被完全吞噬的感觉。呈漏斗形,一眼望去约有1000英尺高。上部比底部要宽得多,底部并没有完全地与地面相接触。在它的顶部,仿佛有一股神秘的斥力,将云朵从它的里面推了出来。

在尼克望着它的时候,它在大约3/4英里的地方落了下来。一个长方形的波纹金属建筑物——可能是个自动粮仓或是木材储存库——“砰”地一声炸开了。当然,他听不见这一声响。然而,他感觉到了这股震颤。他不禁向后退了两步。那座建筑物似乎是从内部炸开的,仿佛漏斗云吸空了里面所有的空气。紧接着,马口铁的屋顶断成了两截。断裂的屋顶向上翻滚着,旋转着,像一个失去头脑的疯子。尼克被这一幅场景迷住了,他伸长了脖子,等着看下面将要发生的事。

“我要看一看最骇人的景象究竟是什么样子?”尼克想,“尽管它有时看起来像一位巨人,可它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它是龙卷风。一个从西方天空中掉下来的巨大的、黑色的、无所不能的风柱。它可以将任何东西都吸上天空,所有挡道的东西都是那么地不幸!它是……”

正在他想的时候,他的两只胳膊被人抓住,整个身子结结实实地被抱起来,然后进了马厩。他转过头来,看见了汤姆·科伦。瞬间,他非常惊讶。当他呆愣愣地痴迷于龙卷风的时候,他已经完完全全地忘记了汤姆·科伦的存在。

“下来!”汤姆喘着粗气,“快点下来!快!哦,我的天啊,是龙卷风,龙卷风!”

尼克潜意识里升起一阵特别的恐惧。直到他从半痴迷半清醒状态清醒过来,他才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地方和身边的人是谁。当他沿楼梯下到地窖时,他开始感到一种奇怪的、节奏乱七八糟的震颤。这种震颤他从来没有经历过,它来自离他最近的物体,仿佛是他头脑里面那种持续不断的疼痛。之后,当他跟在汤姆后面下楼梯的时候,他看到了他永远也不能忘记的情景:马厩四周用作栅栏的厚木板被一块接一块地连根拔起,彻底地被拔了出来,旋转着升入空中,就像腐坏的牙齿被一种无形的力量一颗一颗拔出的一样。散落在地面上的干草也开始上升,在数十个小型龙卷风漏斗中旋转,上下摇摆,时而骤然降落,时而忽地升起。那种乱七八糟的颤动持续得更久了。

汤姆推开一扇沉重的大门,将他塞了进去。尼克闻到了一股潮湿和腐烂的味道。借着最后一缕光线,他发现他们正和几个被老鼠咬过的死尸共处一室。汤姆砰地一声将大门关上。屋子里顿时一片漆黑。震颤减弱了,但却并没有完全消失。

他心底里一阵恐慌。由于黑暗,他的触觉和味觉都减弱了,这两种感觉中没有一种令他感到舒服。他能感到脚下地板不断震动。那是死亡的气息。

汤姆胡乱地抓着他的手。尼克把这个反应迟钝的家伙拽到了身边。他感觉到汤姆的身体在不断地颤抖。他想汤姆是否在哭或是可能要对他说些什么。这种想法减弱了他自身的恐惧。他用一只胳膊搂住汤姆的两只肩膀。汤姆也用胳膊搂住他。他们在黑暗中浑身绷得笔直,紧紧地偎依在一起。

那股震颤在尼克的脚下变得更强烈了,甚至他面前的空气也在轻微地抖动。汤姆把他抱得更紧了。他耳不能听,眼不能看,只等待着下面可能发生的事。这时他的脑海里翻来覆去的是,雷·布思是否弄瞎了他的一只眼。如果那样的话,那他的整个生活就可能会和现在的感觉完全一样了。真要是这样,他相信,几天前他就应用枪射中自己的脑袋,而且他也会早就这样做了。

后来,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手表。手表显示出他们在地窖的黑暗中仅仅才呆了15分钟。尽管理智告诉他表一直在走,时间肯定是对的,可是他一生中从没有体验过时间是如此容易被人想当然地臆断。似乎时间至少过去了1个小时,可能是2个或3个小时。紧张过后,他渐渐相信,他和汤姆在这里并不孤单。哦,里面还有尸体。一些穷人把全家带到这里,可能是出于这样一种过高的推测:既然他们在这里曾经历过其他的自然灾难,他们也就能安然地度过这一次。然而,他指的不是这些尸体与他相伴。对他来说,尸体就是一件物品,与一把椅子,或一台打字机或是一块小地毯等东西没有什么区别。一具尸体只是一件占用了空间的没有生命力的东西。他感觉到的是一件活的东西的存在。他越来越相信,它(或他)是存在的。

那个黑衣人,那个在他的梦中出现的人,那个他从旋风中曾嗅到气息的家伙,正在某一个地方……在拐角或正在他身后——他正在注视着他。等待着。在某一时刻,他就会触摸到他和汤姆。他们两个会同时……什么?恐惧得发疯吗?当然。他能看见他们。尼克确信他能看见他们。他有一双猫眼,像超自然的外星生物一样,能看清黑夜里的东西。可能就像那部《捕食者》电影里的那个外星生物一样。对,就像那个外星生物一样。那个在黑衣人能看见而常人眼睛看不见的光谱,对他来说,任何事物看起来都是暗淡发红的,就仿佛整个世界在鲜血的染缸里已经被手工浸染了一遍。

最初,尼克能把现实与想象区分开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确信,他的想象就是现实。他认为他能感觉到那个黑衣人在脖子后面的呼吸。

他要冲到门口去,打开门逃到楼梯上。那只搂在尼克的肩膀上的胳膊突然无影无踪。紧接着地窖的门“砰”地一声开了,一股刺眼的阳光射了进来,尼克不得不举起手来挡住他的眼睛。他一眼瞥到如幽灵般晃动的汤姆跌跌撞撞地向着楼梯跑去。他跟着跑了出去,在刺眼的光线中摸索着。当他到达顶部的时候,眼睛已经调整过来了。

他想,在他们下到地窖的时候,阳光还没有这么强烈。而后,他一眼就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了。马厩的房顶已经被掀走了。房顶像是做过外科手术一般被切掉了。手术做得如此干净彻底,没有任何碎片,原先堆满杂物的地板上也几乎看不到任何零碎的东西了。屋梁从柱子的两侧垂了下来,原先围栏上的木板已经被拔得一块也不剩了。站在这里,就如同站在一具刚被挖掘出的史前怪物的骷髅前一样。

汤姆没有停下来检查所受的损失。他正逃离马厩,仿佛魔怪就在他身后。他只回过头望了一次,眼睛瞪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样子真令人好笑。尼克禁不住回过头,看了一眼地窖里面。楼梯一头倾斜,向下滑落到暗影中,破旧的木料裂成碎片,散落在每个撑柱的中间。他看见了地板上散乱的稻草和从阴暗处伸出的两具尸体的手。尸体的手指已经被老鼠啃得露出了骨头。

如果还有其他人在下面的话,尼克也也看不见。

他也不想看见。

他跟着汤姆出去了。

汤姆正站在他的自行车旁,一个劲地颤抖。瞬间,尼克也被飓风任性的举动逗乐了。狂风卷走了所有的马厩,对他们的自行车却不屑一顾。他看见汤姆在抹眼泪。尼克走到他身边,用胳膊搂住他的肩膀。汤姆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马厩那被吹塌了的两扇门。尼克用大拇指和中指划了一个圈。汤姆的眼睛立刻被吸引了过来,但汤姆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尼克所希望见到的笑容。他又转过头去盯着那扇门,眼神中一片迷茫,呆愣愣地盯着一处一动也不动。尼克不喜欢这种眼神。

“有人在这里。”汤姆出其不意地说道。

尼克微笑着,但很快微笑就僵滞在他的嘴唇间。他不知道自己强作的微笑有什么效果,却自己也觉得很无聊。他指了指汤姆,又指了指自己,之后一甩手,在空中作了一个快速横切的手势。

“不,”汤姆说道,“不只是我们两人,还有另外一个人。有人从旋风中出来。”

尼克耸了耸肩。

“我们现在就走?好吗?”

尼克点了点头。

他们骑着自行车压着被飓风连根拔起的草,穿过坑坑洼洼的土地,回到了高速公路上。风在罗斯通的西部停留过,切断了东西走向的283号道路。公路护栏和钢丝缆绳像钢琴的弦线一样被乱七八糟地抛向空中。飓风还绕过马厩的左侧,将前面的矗立着——曾经矗立的房屋,夷为平地。向前再走400码,飓风穿过野地的痕迹意外地减弱了许多。现在,那朵云已经开始上升(尽管它尚未平息,但已经减弱了许多),鸟儿正在若无其事地放声鸣叫。

尼克望着汤姆的衬衫下那健壮的肌肉。汤姆正在举起他的自行车跨过高速公路边缘的护栏板和缆绳。

“那个家伙救了我的命,”他想,“我从没见过龙卷风。如果按照我以前的想法,把这个家伙留在梅镇,我现在肯定已经变成一具尸体。”

他将自己的自行车举过破碎的缆绳,拍了拍汤姆的后背,冲他笑着。

我们一定要找到其他的人,尼克想,我们一定要找到其他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向他道谢,并告诉他我的名字。他现在甚至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因为他不识字。

他在那站了一会儿,被这一想法逗乐了。然后他们跨上自行车,上了路。

那天晚上,他们在罗斯通青年商会的少年球队棒球场的左场地宿下营。夜空晴朗无云,满天星星。尼克的睡意很快就来了,一夜无梦。第二天清晨醒来时,他又想,有一个人在身边是多好的一件事啊,它与一个人孤零零的大不一样。

这确确实实是内布拉斯加州的波克县。他肯定与某个人交谈过,那个人提起过波克县,或是他出自波克县。而他的意识中却恰恰忘记了它。这里也有30号公路。但他实在不能相信——至少在这样一个明朗的一个早晨——他不能相信,他们事实上要找一位坐在玉米地中间、身边放着一把吉它、嘴里哼着歌的一位黑人老妇女。他不相信预知或是预见。但似乎重要的是,他们要去一个地方寻找人类。他与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和斯图·雷德曼急于聚集在一起的想法一致。在这种想法能够被实现之前,任何事情都是奇异的和互不相连的。四处布满危险。你看不见它们,但你能感觉到。这种想法就和他昨天在地窖里觉得黑衣人存在的那种感觉有些相似。你感觉到危险四伏,无处不在,房中、高速路的下一个拐弯处,甚至可能在遍布公路的卧车和卡车里面。如果危险不在那里的话,它就在日历中,藏在两页或三页纸的下面。存在的任何迹象,都似乎在低声诉说危险的存在。桥断了。40英里长的坏路。它仿佛在说:“我们对那些从这个地方继续向前走的人们不负责任。”

产生这种感觉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乡村这种空旷和寂寥而使心理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惊。只要在纽约,就可能部分地受到保护。这与硕尤是否空无一人毫无关系,至少影响不很大,因为纽约在一系列的事件中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四处游荡,危险就仿佛……。他记起小时候他曾看过的迪斯尼电影里的一个镜头。一支郁金香占据了整个屏幕。漂亮得令人不禁为之窒息。之后,镜头突然以极快的速度拉回,你看到了遍地的郁金香。它使你泄气,感到无聊。它造成一种感觉上的压抑和沉重,仿佛在你的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之间有一个断路器在“咝咝”熔断,断开了你的内心与外部世界的交流。这太令人难受了。而这种感觉却正是这一旅行的真实体验。硕尤已经人去城空,他能对此处之泰然;但马克那波、特克萨卡那、斯潘塞维尔也是人走城空;阿德莫尔却化为灰烬,这简直令人无法忍受。他沿着81号公路向北走,只见到了鹿。他曾两次见到可能有人存在的痕迹:一堆可能是两天前燃着的篝火,一只被射杀并被掏空洗净的鹿。但却不见人的踪影。这足以令你心情紧张,因为你正在渐渐地察觉这场灾难和危险是多么的巨大!它不仅仅是硕尤或马克那波城或特克斯卡那城受灾;灾害袭卷了整个国家。美国像一只被抛弃的巨大的空锡铁罐头盒,只有几粒被人遗忘的豌豆在底部滚来滚去。而在美国之外,整个世界也可能都如此。想到这里,尼克心中不禁泛起一阵阵的寒意,他不得不放弃了这种想法。

他弯腰伏在地图上沉思。如果继续骑下去的话,他们的队伍可能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幸运的话,他们可能会在这里到内布拉斯加的路途上遇上别人(或者说如果他们遇到大群人的话,他们自己可能会被收容。)到内布拉斯加后,他想他们应再到另一个地方。就像一种没有结果的追寻——他们永远不会找到梦寐以求的东西,所有美好的希望都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们可以从东北方向插到堪萨斯城。沿着35号高速公路,他们可能会到81号公路的另一条支线上,而沿着81号公路他们就会到达内布拉斯加州的斯韦德霍尔姆市。那里是81号公路与内布拉斯加的92号公路的十字交叉口。另一条高速公路——30号公路,与这两条路都相连,恰好构成直角三角形的一条斜边。而在那个三角形的某个地方,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地方。

想到这里,他浑身不由得一阵颤栗。

视线的顶端的一丝动静,引得他抬起了头。汤姆坐在那里,两只拳头揉着眼睛。深深的一个哈欠似乎盖住了整张脸的下半部分。尼克冲他笑了笑,他也对着尼克咧嘴一笑。

“我们明天会走得更远吗?”汤姆问道。尼克点了点头。“嗯,太好了。我喜欢骑我的自行车。天啊,是的。我真希望我们永远骑下去!”

尼克把地图推在一边,想:天知道会不会这样?可能真要满足你的愿望呢。

那天早晨,他们向东拐,在离俄克拉荷马州和堪萨斯城边境处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吃午餐。这一天是7月7日,天气并不热。

停车吃饭前,汤姆注意到一个半截埋在路肩中的水泥墩座上的路标。尼克也看了看它。路标上写着:您正在离开俄克拉荷马州的哈泊县,进入俄克拉何马州的伍兹县。

“我能认得它们,”汤姆说。如果尼克能听到的话,他可能会被汤姆高扬的、细长尖锐的朗诵式的声调所感染。“您正在离开哈珀县,进入伍兹县。”他转过头来,对着尼克,“你知道吗?先生?”

尼克摇了摇头。

“我一生中从没有离开过哈珀县。是的,汤姆·科伦从没有离开过。但有一次爸爸带我离开过这里,把路标指给我看。他说,如果他要是在路标的另一侧抓到我的话,就会狠狠地揍我一顿。我特别希望别在伍兹县被抓到。你认为他会吗?”

尼克重重地摇了摇头。

“堪萨斯城在伍兹县里面吗?”

尼克又一次摇了摇头。

“但我们去其他地方前,正在进入伍兹县,对不对?”

尼克点了点头。

汤姆的眼睛闪着光:“这里就是世界吗?”

尼克并没有理解他的话。他皱起了眉头……锁起了他的眉毛……耸了耸肩。

“我指的是世界,”汤姆说,“我们正在进入世界,是吗,先生?”汤姆迟疑着,之后又犹犹豫豫地问道:“伍兹就是‘世界’这个词所指的地方?”

慢慢地,尼克点了点头。

“好吧,”汤姆说道。他盯着路标看了一会儿,然后擦了擦明亮的大眼睛,滚出了一大滴泪。然后他跳上自行车。“好吧,我们走!”他一声不吭地骑过县界,尼克跟在他的后面。

天黑之前,他们拐进了堪萨斯城。饭后,汤姆变得闷闷不乐,无精打采。他想玩他的车库;他想看电视。他不想再往前骑了。因为他的屁股被车座磨坏了。他对州界毫无概念,当他们经过另一块路标时,他丝毫没有尼克那种欢快的心情。这块路标上写着:“您现在进入堪萨斯城。”那时,天色已经非常昏暗,在夜色中,白色的字母似乎是漂浮在棕色的路标上,如同幽灵一般。

他们在离边境约1/4英里的钢架水塔下面宿了营。汤姆一爬进睡袋就睡着了。尼克躺了一会儿,望着夜空出现的星星。对他们来说,这块地方非常黑,也太过安静。他刚想爬进自己的睡袋,一只乌鸦落在附近的围墙上,似乎在盯着他。它的黑眼睛中间有一圈半圆形的血色——那是已经悄悄升起的夏日桔黄色月光的反射。乌鸦令尼克不安。他找到一块土疙瘩,冲着乌鸦扔了过去。乌鸦扇了扇它的翅膀,似乎对他怒目而视地盯了一阵儿,然后飞入夜空。

晚上,他梦见那个没有面孔的黑衣人站在高高的屋顶上,手伸向东方;后来又梦见玉米——玉米比他的头还高——之后是音乐。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这是音乐,而且这时他才知道,它是吉它的声音。临近天亮的时候,他被一股尿意憋醒,他的耳边响着她的那句话:他们叫我阿巴盖尔妈妈……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下午晚些时候,当他们沿着160号高速公路向东穿过科曼奇县时,发现一群水牛——一共约有12头——正悠然地在公路上走来走去,寻找肥美的草地。路北,有一排安着倒钩的护路栏,但似乎已经被牛撞开了。

“它们是什么?”汤姆害怕地问,“那些不是黄牛!”

因为尼克不能说话,而汤姆又不识字,尼克无法告诉他这是什么。

这一天是1990年7月8日,他们睡在迪尔海德以西40英里的一个乡村的开阔地上。

这一天是7月9日,他们在一家农舍小院前的老榆树下吃午饭。汤姆一手拿着罐装香肠,大口大口地咀嚼,一边把他的小汽车一辆接一辆地从他的加油站拖出来。他嘴里反复地哼唱着一支流行歌的调子。

尼克根据汤姆的嘴唇形状知道他在说什么:“宝贝,你满意你的男人吗?他是一个正直的人——宝贝,你满意你的男人吗?”

这个县太大了,尼克有些沮丧,还有些害怕。以前真是没意识到,在知道迟早会有一辆车停下来让你搭便车的时候,伸出大拇指该是多么简单。一辆轿车会停下来,通常是一个男人开着车,他的胯部大多时候总是挂着一听啤酒。他想知道你要去多远的地方,这时你就会递给他一张藏在胸前口袋里的纸片,纸片上这样写着“你好,我叫尼克·安德罗斯。对不起,我又聋又哑。我将去某某地。非常感谢您让我搭一会儿便车。我能唇读。”事情就这么简单。除非那家伙歧视聋哑人(一些人可能会这样,但是少数),这时你就可能跳进车里,去你想去的地方,或是到那个方向上的某个地方。汽车在路上飞奔,眨眼间,几英里在排气管下一闪而过。汽车是心灵运输的一种形式。它对地图不屑一顾。然而,现在没有汽车,如果你细心的话,你会发现,在这种公路上,轿车是最实用的运输工具,它一口气就可以奔上70或80英里。如果受阻的话,你只需把你的车子放在一边,换乘另一辆。然而没有汽车,就像在一座巨人身上慢悠悠地爬,艰难地从一个乳头到另一个乳头。尼克半是期望,半是幻想,他们最终能遇到其他的人(他一直认为会这样),这样他们就可以仍旧像以往那些无忧无虑的搭乘一样:在下一个小山山头上会闪现出熟悉的铬的光芒,金属反射的阳光照得你睁不开眼,令你眩晕又心喜。这可能是相当普通的美国车,一辆雪佛莱或一辆坦博斯特,转动着令人喜爱的底特律车轮。在他的梦想中,从来不是本田或是马自达或是斯拉夫牌汽车。漂亮的美国车出现后,他会看到车上的小伙子。小伙子大摇大摆地伸着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臂肘,逞能地探出窗外。他可能会笑着对你说:“嘿,你好,哥们!我他妈的遇见了你这家伙。来,上车!上来,告诉我你要去哪里!”

但那天,他们没有见到一个人,直到第10天,他们遇见了朱丽叶·劳里。

那是一个大热天。他们骑了大半个下午,浑身湿透,衬衫紧贴在腰上。皮肤也被晒得像印第安人一样变成了棕色。他们没把时间都用来骑车,主要是因为那些苹果,那些绿色的苹果。

他们在一个农家小院的老苹果树上,发现了这些苹果。它们青绿青绿,又小又酸。他们很久没尝过新鲜水果的滋味,尼克吃了2个,汤姆却贪婪地吃了6个,一个接一个,吃得只剩个核。尼克示意他不要再吃,他却置之不理;他要是有了一个主意,就会像个4岁的任性儿童一样可爱。

这样,从上午11点开始,一直持续了一个下午,汤姆一直拉肚子。汗水不住地从他的身上流下来。他呻吟着,哼哼着。他不得不从车上下来,推车前进。除了对他浪费时间有些恼火外,看着他那样子,尼克禁不住又怜惜又感到好笑。

下午4点左右,他们到了柏拉德小镇。尼克决定今天就到这儿。汤姆感激地一屁股瘫在树荫下的公交车站的候车长椅上,立刻打起了瞌睡。尼克离开他,沿着空无一人的大街去商业区找药店。他要找一些派朴多(一种肠胃药)。汤姆醒来的时候,无论他是否愿意,都要逼着他喝下去。如果需要一瓶的药才能控制住汤姆的病情,他就得找到一瓶药。尼克想在明天,自己得配一点儿药。

他在柏拉德剧院和挪威人家之间找到一家药店。他通过开着的大门溜了进去,站了一会儿,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陈腐气味,混杂着其他一股令人发腻的刺鼻味道。香水味最浓烈。也许是因为天气热,有些瓶子可能炸裂了。

尼克扫了两眼,搜寻着肠胃药,试图回忆起派朴多在高温下会不会融化。标签上都标明了。目光掠过一个人体模特和右面的两排架子,看到了他要找的东西。他向前走了两步,突然意识到以前从没在药店里见到过人体模特。

他回过头来,看到的是朱丽叶·劳里。

她安详地站着,一手拿着香水,一手拿着通常用来涂香水用的细玻璃棒。浅蓝色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布满了惊讶和难以置信的神情。一头棕色的秀发飘洒下来,系在发梢上的丝巾也垂在她的后背。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迷你汗衫,下身是一件非常短的以至常被误认为是短衬裤的蓝色工装短裙。前额上有一小块皮疹,下巴正中间也长了一个很大的脓疱。

她和尼克之间隔着半个店堂,彼此注视着,都愣住了。紧接着,那瓶香水从她指间滑落,像枚炸弹般“砰”地炸开了,散发着一股臭味,屋子里闻起来俨然像座停尸间。

“主啊,你真是人吗?”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尼克的心又开始跳动起来。他能感觉到太阳穴的血管一个劲地砰砰直撞。目光也开始有些颤动了,视野里一片色彩斑斓。

他点了点头。

“你不是鬼魂吧?”

他耸了耸肩。

“那么你开口。如果你不是鬼,你就开口说句话。”

尼克把一只手放在嘴上,然后又放在喉咙上。

“你这是什么意思呢?”声音里有种歇斯底里的腔调。尼克听不到。但他能通过看她脸上的表情,感觉到这句话的意思。他不再走近一步,因为这样的话,她会跑开。他认为她不害怕见到人。她担心见到的是一种幻觉。那样她的精神就会崩溃。他再一次感到很沮丧。要是他能开口说话该多好!

他又开始了他的手语。毕竟,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这一次,姑娘理解了。

“你不能说话?你是一位哑巴?”

尼克点点头。

她大声地笑了起来,更多的是失望。“你是谁?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人,却是一个哑巴?”

尼克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冲着她歪嘴一笑。

“嗯,”她说道,从走廊中走了过来。“你的样子还不算难看。是这样。”她把一只手放在尼克的胳膊上,鼓胀的胸脯几乎要碰着他。他能闻到她身上三种不同香水的味道,以及夹杂着难闻的汗味。

“我叫朱丽叶。朱丽叶·劳里。你叫什么名字?”她咯咯地一乐。“你不会告诉我,对不对?可怜的你!”她靠着他更近了,胸脯贴在他的身上。他开始感到热乎乎的。天啊,他想,她还是一个孩子呀!

他挣脱了她的身体,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开始写字。他写下了一行左右的字,她依在他的肩上,看他在写什么。天啊。她没戴胸罩。他确信她已经完全从刚才的惊吓中恢复过来了。

“哦,喔。”在他写的时候她叫了起来,仿佛他是一只能做特别复杂把戏的猴子。尼克低下头看他的纸片:没有“读”她所说的话,但能感觉到她那吐气时的那股痒酥酥的温暖。

“我是尼克·安德罗斯。我又聋又哑。我与一位叫汤姆·科伦的人一起旅行。他有些迟钝。他不识字也不懂许多我能示意的事情,除了特别简单的事。我们正在向内布拉斯加前进,因为我想人们可能在那里。你愿意的话,和我们一起走吧。”

“当然,”她立刻说,之后立刻记起他是一个聋子,于是非常认真地做出每个字的口型。她问道,“你能读唇语吗?”

尼克点了点头。

“好,”她说,“只要能见到人我就非常高兴,管他是又聋又哑还是傻子呢。这个怪地方,自从电厂爆炸之后,每晚我都不能入睡。”脸上因痛苦而布满皱纹,使她看起来不像一个真正的人,更像肥皂剧里的女主人公。“妈妈和爸爸两个星期前就死了,你知道。每个人都死了,只有我还活着。我非常孤独。”她抽泣着扑进尼克的臂膀里,在他怀里颤动着,一副强作痛苦令人作呕的样子。

当她从尼克的怀里抽出头时,她的眼角是干的,一闪一闪的。

“哎,不提这件事了。”她说,“你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

尼克直勾勾地盯着她。我才不信她的鬼话呢,他想。

但这绝对是真实的。她拽着他的腰带。“来吧,我吃过药,很安全。”她停了一会儿,“你行吗?我是说,虽然你不能说话,但不一定你就不能……”

他伸出他的手,仿佛是伸向她的肩膀,但事实上他发现摸到了她的乳房。这意味着他可能有过的抗拒就到此结束。他只好听从感觉的安排。他把她放倒在地板上,占有了她。

事后,他来到门口,边系着腰带,边向外张望,查看汤姆的动静。他还在停车场的长椅上无动于衷地呆坐着。朱丽叶拥着他,不经意地摆弄着一个新的香水瓶。

“就是那个迟钝的家伙?”她问。

尼克点了点头,并不喜欢这个词。这个词似乎非常尖刻。

她开始谈起她自己的身世来,当尼克发现她已经17岁,而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小时,松了口气。她的妈妈和朋友常常叫她天使费思或就叫她天使,因为她看起来那么年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告诉了他许多关于她的事情,尼克感到他已经分不清孰真孰假了……。她可能很早就期待着他这样的人到来,因为他永远不能打断她无休无止的独白,永远不会。尼克盯着那张不停翕动的粉红色嘴唇,他已经盯累了。但只要一挪开眼睛,看看汤姆或是望一望对面成衣店里没了玻璃的窗户,她就会扶正他的脸颊,把视线推回到她的嘴唇上。她希望他能“听”,把所有的事情一丝不漏地听进去。最初他有些气愤,之后就感到厌烦了。他不敢相信,才过去一个小时,他就开始希望当初没有遇见她,或是她决定不跟他们一起走。

她对摇滚音乐和大麻着过迷,也喜欢被她称之为“哥伦比亚短圈”和“炸爹地”的食品。她有过一位男朋友,他极其讨厌“规规矩矩”地在当地高中上学,于是在去年4月从玛丽安斯中学退了学。自此之后,她就一直没见过他,但每周仍和他通信。她和她的女朋友鲁丝·霍宁格和玛丽·柏斯·克鲁茨,从没有漏过一场在威奇托市举行的摇滚音乐会。去年9月份她们还想尽办法搭乘便车到堪萨斯城参加音乐会,一睹了“重金属魔鬼”的丰采。她自称与“唐肯”乐队的贝斯手做过爱,并说那是“她一生中最棒的最刻骨铭心的体验”;她在母亲和父亲死后每天24小时一个劲地哭啊哭啊,尽管她的母亲“令人恶心地粗鲁”,她父亲对她离开镇子加入海军陆战队的男朋友罗尼表示“要踢他的屁股”;她也曾计划高中毕业后在威奇托市当一名选美明星,或是搭车到好莱坞,在那些捧出一茬又一茬明星的公司里找份工作。“我对室内装饰十分在行,玛丽·柏斯说过她会一直陪着我。”

这时,她才想起玛丽·柏斯·克鲁茨已经死了,成为选美名星或是为明星们进行室内装饰的机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似乎激起了她心中真切的伤痛。但这不是情感的暴风雨,只不过是一小会儿的嚎啕大哭。

这滔滔不绝的言语刚开始有点枯竭,她就再一次要求跟他“做爱”(她十分羞涩地说出了这两个字)。尼克摇了摇头,她立刻噘起了嘴。“我也许根本就不想与你们一起去,”她说。

尼克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

“蠢货!蠢货!蠢货!”她突然尖声地叫起来。眼睛闪闪发亮,充满敌意。一会儿,她笑了“我不是说不想去。刚才只是开玩笑。”

尼克看了看她,脸上毫无表情。她刚才曾恶毒地辱骂过他。他非常讨厌她身上的某种东西——一种无休止的不安份。她要是对你生气,不会大叫或是扇你的脸:她不是这种人。她这种人可能会抓你的脸。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她可能隐瞒了她的真实年龄。她不是17岁,也不是14岁或是21岁。只要你需要她,你渴望她时,你希望她多大,她就变成多大……她看上去性感,尼克认为性感只是她个性的一部分外现……一种外露症状。症状这个词是用来形容一个病人的。她不就是病人吗?难道她没有病态?在某种程度上,他是这样认为的,他突然害怕起来,担心她对汤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嘿,你的朋友醒了!”朱丽叶叫道。

尼克环视了四周。是的,汤姆正坐在停车场的长椅上,搔着乱蓬蓬的头发,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尼克突然记起了那瓶派朴多。

“嘿,”朱丽叶嗲声嗲气地叫着,穿过大街,朝汤姆走去,胸部在紧身衫下诱人地弹动着。汤姆大大的眼珠现在瞪得更大了。

“嘿?”他犹豫地答道,看着尼克,似乎要从他那儿得到证实或是解释。

掩饰住不安之后,尼克耸了耸肩,点了点头。

“我叫朱丽叶,”她说,“你叫什么?小帅哥?”

心事重重、惴惴不安的尼克回到了药房继续找汤姆需要的药。

“哦,哦,”汤姆摇着头,向后退了退。“哦,哦,我不要。汤姆·科伦不喜欢药,天啊,那滋味真难受。”

尼克拿着盛着派朴多的三角药瓶,一边看着汤姆,心里又沮丧,又厌烦。他转过来看了看朱丽叶,她的那副样子引起他的注意。他看到,当她叫汤姆小帅哥时,眼里闪着捉弄的目光。这种不是兴奋的闪现,而是非常非常的失望和郁闷的流露。这种目光,表明在一个人准备拿别人取乐时,他或她心中根本就没有幽默逗乐的意图。

“对了,汤姆,”她说,“咱不喝它,是毒药。”

尼克冲着她瞪了瞪眼。她却双手背在后在,冲他咧嘴乐,挑战似地要跟他比一比汤姆将听他们之间谁的话。这可能就是她美丽的报复,对他拒绝与她做爱的报复。

他回过头看了看汤姆,一仰头,喝了满满一大口药水。他感到太阳穴气得已经鼓胀起来。他把瓶子递给汤姆。汤姆还是不相信。

“哦,不,汤姆·科伦决不喝毒药,”他说。看到汤姆吓呆了的样子,尼克越来越生气。“爸爸说不能喝。爸爸说如果它能杀死粮仓里的老鼠,它就能杀死汤姆。不要毒药!”

尼克突然转向朱丽叶,再也不能忍受她那自鸣得意的笑容。他张开手打她,使劲地打她。汤姆瞪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

“你……”她开始说话,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字眼。她突然似乎又变成了一个瘦小、调皮和一直受溺爱的孩子。“你这又聋又哑的家伙简直是一个怪胎!我不过是开个玩笑,你这个混蛋!你不能打我!你不能打我,你这该死的家伙!”

她猛地扑过来,他又把她推了回去。她跌坐在地,抬头望着他,咆哮着。“我扯碎你的卵蛋”,她喘着粗气,“你不能这样做!”

尼克双手颤抖,头气得一个劲摇晃。他取出笔,草草地在一张大纸片上写下了一行字。他撕下这张纸,递给她。她怒目而视,气极败坏,一下把它打在一边。他捡起它,提住她的后颈,拿着纸条在她眼前晃动。汤姆在一旁儿一声不吭,低声呜咽。

她尖叫着:“好了,好了。我看它。我看你那讨厌的纸条!”

上面写着6个字:“我们不需要你!”

“操你妈!”她叫了起来,挣脱他的手掌。她向后一直退到人行道上。她的眼睛仍像他在药店里差一些撞到她时那么又大又蓝,但现在射出的是仇恨的火焰。尼克感到很疲惫。他为什么偏偏遇上她呢?

“我不会呆在这儿,”朱丽叶·劳里说,“我偏要去。你拦不住的。”

但他可以。难道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的,尼克想,她没有意识到。对她来说,所有的一切都似乎是好莱坞电影里的一段情节,一部现实的灾难电影,在影中她扮演的是一个明星角色。是在电影中而不是在现实生活中,朱丽叶·劳里也被称作天使费思,她总是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他从枪套中抽出左轮手枪,指着她的脚。她立即吓得一动也不动,脸上的潮红也退去了。目光变了,她看起来与刚才大相径庭,和最初见面时的那副样子有些相像。她的世界中突然出现了使她不能,至少使她认为自己不能控制场面的东西。是只枪。尼克突然感到又累又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说,“对天发誓,我会做你要我做的任何事情。”

他用枪示意她离开。

她转过身,开始往前走,边走边回头看。她走得越来越快,之后一下子小跑起来。她转弯就不见了。尼克将枪插进枪套。他有些颤抖。他感到心情郁闷、烦躁,仿佛朱丽叶·劳里一直不是个人。说她是个人,不如说更像你在一棵枯树下发现的正在爬动的冷血甲虫。

他四处望了望,寻找汤姆,但汤姆不见了。

他疾步回到了阳光暴晒的街头,脑袋奇怪地突突作痛,被雷·布思折磨过的那只眼睛也一阵剧痛。他花了近20分钟才找到了汤姆。他正蜷缩在距商业区有两条街道远的一个大门处,坐在一个生锈的摆动式躺椅上。那个玩具汽车修理厂正像摇篮似的吊在胸口上。看到尼克,他开始放声大哭。

“求你不要让我喝它,求你不要让汤姆·科伦喝它,天啊,爸爸说过,如果它能毒死一只老鼠的话,它也就能毒死我……求求你!”

尼克发现自己仍拿着那瓶药,就把它扔在一边,向汤姆展开空荡荡的两只手。他的痢疾只能顺其自然了。谢开谢地,朱丽叶终于走了。

汤姆走下台阶,啜泣着。“对不起,”他说了一遍又一遍,“对不起,汤姆·科伦真对不起。”

他们又一起回到了梅恩大街……两人双双停下来,目瞪口呆。他们的自行车被人弄翻在地。车胎撒了气。包裹里的东西也从街的一头一直散落到另一头。

正在这时候,有一个东西紧擦着尼克的脸高速而过——他感觉到了——汤姆尖叫着,跑了起来。尼克愣了一会儿,四周看了看,正巧看到了第二发子弹在枪口一闪。子弹来自柏拉德饭店二楼的一间窗户。有件东西像高速织补机的机针一样,从衬衫衣领的纤维中一掠而过。

他转过身,紧跟着汤姆跑。

他不知道朱丽叶是否再次开了枪。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当他追上汤姆时,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被射中。他想,至少我们已经摆脱了这个坏蛋,然而事实上,他们只摆脱了一半。

晚上,他们睡在了柏拉德向北3英里处的一个粮仓里。汤姆不断被噩梦惊醒,之后他就叫醒尼克,问梦中的情形是不是真的,从尼克那里得到确信之后才又睡去。

第二天上午11时左右,他们到了艾尤卡,在一个叫“运动和骑车”的商店中找到了两辆好车。尼克终于开始从遇见朱丽叶时的烦恼中摆脱出来。他想他们只有在大本德城才能重新装备起来,可到那里至少需要14天。

然而,在7月12日的那天下午2点45分,他突然从车把的后视镜中看到亮光一闪。他停了下来(汤姆心不在焉地跟在他后面,一下子压住了他的脚,尼克却几乎没有注意到),掉过头向后望。一道亮光从正他们身后的小土坡上升起,宛如一颗晨星,让他感到满眼欢喜和眩晕——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一事实。这是一辆老式雪佛莱牌轻便车,旋转着老式底特律车轮,在美国281号公路的狭窄车道中绕过四处抛锚的车辆,慢慢地曲折前进。

车在他们的身旁慢慢地刹住(汤姆使劲地挥着手,而尼克只能叉开腿,骑跨在车梁上,一动也不动)。在司机露出头之前,尼克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可能是朱丽叶·劳里,拿着那只用来杀死他们的手枪,一脸胜利的笑容。这么近的距离,她不会打偏的。女人发起狠来,比地狱都要可怕。

出乎意料,车里露出的是一张40岁左右男人的脸。他戴着一顶草帽,帽子上系着一条天鹅绒丝带,带上斜插着一根羽毛,桀骜不驯地翘起来。咧嘴笑的时候,他的脸像一条闪烁着宜人阳光的干河床,布满皱纹。

他接着说的话是:“圣诞节要开一场喧闹的酒会来庆祝,我遇见你们这两个小伙子会高兴吗?我猜会的!来,上车吧,让我们看看我们要去哪里。”

这就是尼克和汤姆最初遇见拉尔夫·布伦特纳的情形。